妖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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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妖的家 妖妖的胡语乱言,残花,垃圾,碎片。。。 <<<我的心长在右边 | Main | 周末情人>>> 失去的未必就是好的 时间: 2003-05-11 文/小妖 我得承认,我是个暧昧的女人。外表风情骨子风骚,无时无刻不在试图策划一场惊天动地的网恋,或者一场轰轰烈烈的婚外情。我喜欢这样似是而非,欲拒还迎的状态。就像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其实猫未必真的想吃老鼠,但是它喜欢这调戏的过程,看着猎物在手下慢慢地失去抵抗力的兴奋。 可是生活偏偏单调得要命,上班、下班、媚上、欺下,犹其这样的非典时期,想找个人抛个媚眼都不容易。 随手翻看手上的一份晚报,一篇短小的杂文写得挺有意思,我扫向作者,李哲?太熟悉的名字。这是一个专栏――哲思哲言,下面是作者的签名,签得龙飞凤舞,有点熟悉,却又不像。我仔细印证着,此李哲会不会就是他。 我的初恋情人叫李哲,大学的时候他在中大新闻系,而我在师大历史系。有一天我正在宿舍里钻研十字军数次东征的历史,李哲进来了,瘦瘦高高的,一对小眼睛在眼镜后面使劲闪着光。原来他的小师妹和我一个系。我忽然对他的小眼睛产生了兴趣。我母亲说过,大眼睛的男人要不得,那是桃花眼,到处惹红尘。 我热情地招呼他。我的大眼睛不停地闪出十万伏的火花,一下子击中了李哲的心脏。这小子真没得说,每周从中大到师大来报到,我们看遍了当时的电影院录像厅所能看到的ABCD片,吃遍了石牌附近的大小排档。这小子还算规矩的,害羞得很,除了小手拖过以外,连腰都没搂过。如今想来有点遗憾,为何当初不把他那个,引诱一下让他破了身算了呢。 大三的时候,他毕业了。我喜欢上了另一个学金融的男生,那个男生胆子大,有点坏坏的样子,吸引着我。我直言地告诉他,我不再喜欢他了,他哭了,不肯分手,发誓会一直爱我。我越发的不喜欢他了。如果他立马不理我,我说不定还追上去,但他却不肯分手,这让我跑得更快。 通过报社联系上了李哲,原来真的就是他。说得好听些是当了职业作家,说得通俗些是做了自由撰稿人,靠专栏发家。 约好三点在老树咖啡见面。十年不见了。去之前,我精心打扮,连胸衣都是穿上我最喜欢的枫叶黄那一套,那样显得我的皮肤特别白,一件大V领的衣服,若隐若现一道美丽的沟。我别有用心地笑了一下,在镜子前旋转了几圈,没准与李哲旧情复炽,然后有个一夜情什么的。坐在咖啡屋里,我左看右看也没见李哲来。非典时期偌大个咖啡屋除了我以外,就是前面一个胖子,他似乎也在左顾右盼地等人。我与他的目光碰撞了好几次,楞是没撞出点什么来。我扔过去一个白眼给胖子。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我忍不住拨了李哲的电话,那个胖子居然电话也响了。我心里说了一句,考,难道和这个胖子还有点缘?“李哲吗?你怎么还不来?”我尽量把声音弄得低一些温柔些。 “我已经来了,正在老树咖啡里等你呢。”声音居然是胖子发出来的。 我吃惊地看着手机,又看看前面的胖子。 咣铛~~~~~~咕咚~~~~~俺两眼一抹黑。 “是你?”我们同时指着对方。李哲的小眼睛胖得似乎没了,只剩下一条小缝,肚子高高地挺了出来。 他一下子坐到我旁边,搂着我的腰,另一只胖乎乎的手握着我,那手大得简直可以握住我两只手。“十年不见,你更成熟更漂亮了。”在腰上的那只手,上下移动着,我起了一阵阵的鸡皮。这李哲以前胆小如鼠,怎么现在胆大包天了。 “我们去酒店好不好。”李哲暧昧地靠近我,热乎乎的气喷在我耳上。我颤颤惊惊地,怎么办啊。李哲胖乎乎的身体越靠越近。 一道灵光。 我微笑地望着他,“一般人我收一千元一次的,你呢,八折好了。” 李哲瞪着眼睛,望着我。他擦了擦头上的汗,“我今天不太舒服,我先走了。” “下次记得要找我啊,可以再打点折头。”我大声对着他的背影说。 都说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其实未必哪。想想,还是自个的男人好,用得放心,使得安全。 我坐了一会,喝完咖啡,回家。 Posted by 小概率 @ 2003-05-11 08:50 评论 哈哈。。有人说,得不到和已失去是最珍贵的,看来有时失去,也未必是一件外事。我很喜欢你的这些文章,有趣,让人有所悟。 Posted by 天使传说 (http://flyer.blogbus.com) @ 2003-05-11 09:40 Add Comment 最后更新 多少年了 忽然自信了 帮助人真快乐 受了刺激 终于找到地址了 俄向周扒皮一样向着天空大叫 收容站 快乐周末 寂寞的缘故 周末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