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变论》摘抄 :: Lost F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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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t Ferry 野渡无人舟自横 .: 发表评论 :. .: 最后更新 :. :: << 中国文化与基督精神 | 首页 | 发传单 >> 《灾变论》摘抄 “军事专制主义”显然是一种原始文化,在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的斗争中,强健的体魄是最基本的优势条件。因此,在“自然专制主义”这里,军事和政治是合二为一的,征服是取得政治资源唯一的途径。政治贵族---如果有的话——就是军事贵族,帝王就是军事首领,“僭主者必须永远充当自己近卫军的头领”(贡斯当)。城市就是军事堡垒、国家就是一座监狱。它的原则是:“以力量为法律,而不是以法律为力量”。如果说同情弱者(主要表现在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对罪犯的同情)和尊重理性(商业理性和契约精神)是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的话,在灾民社会的政治生活里,这二者无论如何是见不到的,它们反而受到“实用理性”的嘲弄。 “剥夺者必然有被剥夺的恐惧” “权力越大,安全越小” 在有限的资源被垄断化以后,与“力量”保持一直是唯一可行并有效的“理性选择”。个人依附最强大的团体谋取生存特别是依附资源垄断者以期获得“分封”或赏赐。这已经是灾民社会的“经济学”常识。这种“依附型秩序”强化了力量专政的力量与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专制力量越强大的原因。灾民首领在极端贫困的灾民中非常容易以最低成本物色到打手,以分赃的形式建立一个掠夺队伍和跟班队伍,并通过暴力保卫他(们)的特权。在普遍的赤贫的灾民社会,加入这个抢劫队伍的机会成本最小,而且生存更可能得到保障。同时,投靠竞争的存在增强了首领的集权能力。灾民生存竞争的政治化偏好——在这里,经济自由竞争表现为投靠的自由竞争——为灾民专制主义增加了源源不断的“人才资源”。这反过来又强化了资源的国家垄断。“中华帝国通过一切土生土长的方式维持其中央权力。方式之一是对大规模的经济垄断或颁发特许证。”(7)在灾民社会,通过这种方式以狗腿子被首领“挑选”取代了首领的自由竞选。有幸加入统治集团或与“财主”保持一致的人毕竟是少数,因此中国人的政治热情或投靠的热情可谓世界第一; 钱钟书发现陆游的诗实际上存在“道德投资”的问题,只是“荃不察余之衷情兮”,临死时还通过“示儿”来“示君”。这种庸俗化和道德本身有什么关系呢?世界上再没有比利用道德更不道德的事情了;也再没有比被利用的道德更不幸的道德了。 由于救世主们具有政治利他主义的先验品质,所以,对他们进行政治监督在逻辑上就毫无必要,没有必要实行民主制度,因为他们与人民的利益是永远一致的,或者,干脆,他们就是人民。“人民”不能对“人民”“制衡”。此外,救世主必需专政,因为他并只有他才是在道德上永远是无私的,在智慧上是永远正确的。最后,他们会通过史学家领导的“忆苦思甜”工程提醒要求民主的灾民,别“忘恩负义”。 “活着”:灾民社会的人生理想 物质匮乏和生活极端不稳定(“经济波动”)是灾民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一切为了生存就上升为人生理想。首先,“活着”和“可以蛮不讲理地活着”构成了中国人的两大人生理想。政治、文化、宗教、习俗皆是生存手段,而不是自为自在之物。其次,往往仅仅出于“活着”的目的,灾民可以不择手段;为了吃饱喝足他们可以做任何残暴的事情,可以接受任何无耻的任务,干任何下贱的营生。由于生活维艰,连打手、太监、特务、狱卒刽子手这样的职业也应聘者云集。这种“为稻粮谋可以舔权贵的脚后跟”的灾民构成了自然专制主义的群众基础。 “贫困、苦难、疾病、饥饿、无知……”这是美国政治学学者哈罗德-伊萨克斯通过对181个美国人的访谈而总结出来的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印象(1)。在40年代,几乎对于每个美国人来说,中国是这样一种形象:“赤足、饥饿的人群;在农村无数家庭竭力维持生存,在过分拥挤的城市,乞丐、贫民和苦力忍受着极低的生活水平所带来的各种苦难……一个庞大的饥饿民族;数以百万计的人濒于死亡;悲惨、疾病、乞丐、瘦骨嶙峋的儿童。赤贫悲惨的贫穷,争夺船上抛弃的垃圾,……一个可怜的被蹂躏的民族;巨大的人类悲哀,苦痛;孩子们太可怜了;为他们感到难过; 这种生活状况到了20世纪仍无改观,费正清眼里的中国人同样为严重贫困所累:“中国人民大部分仍是耕地农民,主要生活在乡村,住在用棕黄色土坯、竹子或刷石灰的篱笆或有时是石块搭成的房子里,用泥土或石头铺地,窗上糊纸而没有玻璃。他们微薄的物质收入中至少有一半、有时达2/3乃至3/4用于食品。其他方面的生活所需,包括房租、取暖、照明、穿衣以及任何可能享受的奢侈品,都必须出诸于微不足道的其余部分。至今他们仍旧缺乏充足的住房面积。在农民住宅中,通常是3个人占4小隔间。有时一家两代或三代的男女老少都睡在同一个炕上。饭菜里没有什么肉,象铁那样普通的东西都很少用作器材。大多数工作仍由人力而不是机器来做。在这种劳累的、束缚在土地上的生活环境里,由营养不良和疾病所致岌岌可危的生存状态,直到最近还使中国儿童的估计平均寿命,象在印度那样,略高于26岁。人的生命同其他生产因素相比是充足的,因而是不值钱的。” 生活的艰难造就了一个“勤劳”的民族,艰苦的生活迫使人们从事艰苦的劳动。 “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的民族”,这是我们一直自我表扬的爱国项目之一,特别是当有外国人也如此恭维我们的时候——赛珍珠的《大地》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之一,(10)——我们就越发自我陶醉。也许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炫耀于人的了,于是“但我们爱干活”就成了一种可以骄人的资本。然而世界上哪个民族不“勤劳”呢?这不是一种道德品质,这是一种生存需要和人性需要,而中国人的“勤劳”更远离“自我完善”,更接近生活所迫,更具有“异化”性质(马克思),更加苦不堪言。它与其说是我们的荣耀,不如说是我们的不幸。 ferryzhou 发表于 2006-09-03 01:24:53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