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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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3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前两天部门同事一起去内蒙草原放松心情,远离稿子,珍爱生命。 不知怎么地,内蒙酒桌上,一个同事评价起我的blog,说,你的博客从头到尾就写了一个字:吃,吃,吃。说完,这家伙还脸红脖子粗地唱起崔健的《假行僧》,篡改了歌词:“我要从南吃到北,还要从北吃到南。” 唱得我很羞愧。虽然我写blog不起劲,可也不能这样损我。但嘴上还要逞强,哼哼道:我回去还要写吃,就写这次内蒙的吃。不料这家伙先是虚情假意道:嗯,你上次的福建小吃写得还算到位。然后又说:看看你这次怎么写内蒙的吃。就这样,他阴险地给我布置了一篇命题作文。 我的五一游记本打算之一、之二、之三地一路“之”下去,可现在,都可以写八一游记了。 我从小梦想草原,从没见过草原,可一点也不妨碍我拿出一张白纸来,上半页涂成蓝色,下半页涂成绿色,再分别留出些白色,上面的白色代表白云,下面的白色代表羊群。不过到了草原我才知道,草原的云彩并不纯白,草原的羊更是灰色的一群。那时候还总梦想大海,到了草原,才知道,草原就是大海,是凝固的绿色的海。 也许这给了草原上的人们想像力,这个没怎么见过大海的游牧民族,许多人被取名叫“大海”(蒙语不知怎么说)。比“大海”更普遍的名字是“巴特”。据说十个男子里恨不能有八个叫巴特。意思是“英雄”。 英雄当然少不了酒。好像不能大碗喝酒,甚至拎起酒坛仰脖咕咚咕咚灌下然后一抹嘴赞一声“好酒”的人,多少缺了点英雄气概。 8月9日上午我们到呼市百公里外的希拉穆仁草原,一下车,盛装艳服的人们就迎上来,唱着歌,挽着哈达,端着酒。轮到我时,我端起酒碗,银碗不大,仰脖一气喝干,也觉得自己英雄似的豪迈了。紧接着,那喝下的白酒,就在胸口和喉头烧成一团,于是我就把眉毛鼻子痛苦地挤到一起,张大了嘴,呼呼地吸凉气,还夸张地用手扇了又扇,好往火烧火燎的嘴巴里多送些凉风。 我就是这样狼狈地领受这近60度的“草原白”。到了这里,不喝酒似乎是件大煞风景的事。从北京出发前,领导已经打了招呼:到了那边可别扭扭捏捏推三阻四,当喝则喝。所以,当主人端着酒站起来,说代表草原上多少百万的内蒙人民以及多少千万的内蒙牲口敬这杯酒时,我就只能硬着头皮充好汉了。 几杯酒下去,嘴巴舌头先是辣得生疼,继而发麻。偶这一辈子,只有在沸腾鱼乡吃水煮鱼时,才觉得舌头和双颊发麻,嘴唇肿大。看来“草原白”的配方跟水煮鱼异曲同工。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当年偶们一帮学生在清华北门外路边小摊,就着昏黄的路灯,吃瘦拐拐几串烤肉,喝两三瓶啤酒,就自我豪爽得像真大碗喝了酒,大块吃了肉。 当然,我们在草原上,喝白酒也没敢用大碗,还是用小盅,一盅三钱,不过,肉倒是大块吃。先是一盘羊的食道之类的东西,再是白水煮羊肚,整只端上来,用刀割着吃。接着一盘血肠,大概是羊肠里灌血。那暗红色的肠卷曲成一圈一圈,圆滚滚,热腾腾,像刚从羊肚子里掏出来。然后,羊肝,羊肺,羊头,都是整只端来,一样用刀割着吃。那羊肺上面还翘着一根瘦瘦的气管。所有的内脏,就那样热腾腾赤裸裸地站在盘子里,让我举筷举得很踌躇。我们一同事,一把就把羊头的下巴扯下来,整只羊头四分五裂。 期间,度假村的老板往桌上扔来一包干肉。就是把生羊肉晒干,然后用手撕着吃。 为什么成吉思汗的兵马能横扫欧亚大陆?主人解释说,就因为解决了士兵的粮草难题。当年这些马背上的汉子,就是把这种生肉干磨成粉,行军中随身携带,稍稍吃一点,喝几口水,立刻在胃里胀开。 如今我们坐在蒙古包里吃这生肉干,只敢用两三只手指捏住,扯下一小角,放进嘴里,嚼出这混然天成的肉里一点点咸味,还有一点点腥味。我嚼了一角,没敢再嚼第二角。烧酒很野性,桌上的食物也很野性,可是我没有了野性。 最后一道是烤全羊,我的最爱。一只被烤得焦黄的小羊,以趴在羊圈里的那种姿势被端上来,似乎还滋滋冒着油。这里吃烤全羊需要一套仪式,载歌载舞,然后,它便被大卸八块,人们开始像兽类一样用犬牙撕扯下肥嫩的肉来……写到这里,口水要滴到键盘上了。 不过,所有这些大块吃下的肉,在我喝了大约十盅酒后,都成了肉糜,混和着胃酸和残余的酒精,哇哇一吐,统统还给了草原——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喝醉了,我成了我们部门第一个倒下的。 大家相继喝吐了,喝醉了,喝倒下了。有个家伙借着酒劲用手去砸玻璃窗,结果鲜血淋漓。 等我被人从床上揪起来,天旋地转,双腿发软。一个同事,平时特别柔弱的女孩,给我鼓劲:起来,起来,冰点只剩咱们几个了!她竟没倒下。另一个女同事说:你要提最后一口气,想着你可是冰点的人,别那么没出息! 瞧,草原上的酒啊,怎么她们喝出了英雄气概,我喝得出息全无。 等酒稍醒,大家又去骑马,走向草原深处,有人屁股颠破。 夜里,酒彻底醒了。这晚的草原有两粒星星。 点虫虫 发表于 23:23:03 | 引用_0 | 编辑 评论 远离稿子,珍爱生命,哈哈 pippi ( ) 发表于 2006-08-19 03:59:58 篡改的歌词是:“我要从南吃到北,还要从白吃到黑。”,你看,你不是从大白天一直吃到星星都出来了? 冻果子 ( ) 发表于 2006-08-16 08:37:35 我一点没实力。这不就成了第一个倒下的。躺在草地上看星星,真是再美不过。 点虫虫to流水 ( ) 发表于 2006-08-15 23:01:12 问好:)每当提到草原,我马上想到的不是白天下的草原,而是夜里满天的繁星。我只去过一次内蒙古,却永远不会忘记它的星星,闪亮动人。 十盅酒?真是够震的。草原上的酒后劲很大,包包,你好有实力啊。。。 部落格上写“吃”是一件造福人类感官的事情,可以分享吃的经验。呵呵,下次再批评你,你就对那人说:“既然如此痛恨吃,有本事你今天就不要吃饭了。”偶猜测该人是自己吃不到,嫉妒才对~ 穿过流水 ( ) 发表于 2006-08-14 23:44:34 草原还是要去的,她的美丽,我不能描摩万一。别因为我这破文败了您的兴。 to "fans": ( ) 发表于 2006-08-14 15:05:34 看你一季度发一文,再不鼓励就更不行了,唉 另外,我们这周末去丰宁坝,鼓动鼓动你家随从一起去吧,哈哈 我们需要人带路哈 还是鼓励一下吧 ( ) 发表于 2006-08-14 12:17:54 你好像不是第一次到草原了吧 这文章写得的确是烂了点,像极老太太的裹脚布,让人不想去草原了,唉…… fans ( ) 发表于 2006-08-14 12:07:01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