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水煮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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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煮肉片 岁月掠过瓦顶,仰卧于乳房之侧 小骨盆的女人穿着拖鞋,在岁月的忧伤之中 吟唱幸福:我必须深入你。 或者,在睡梦之中窥察你的色彩 .: 发表评论 :. .: 最后更新 :. 寒冷 ◎在河边招呼鸭子的许巍 入党 冬至 说说 电话 周末 报账 奔波 医疗 :: <<<记录 | 首页 | 周末>>> 评论 一粒笔直坠落的子弹 ――刘胜诗歌印象 王芳 读刘胜的诗已经好几年了。这几年总是处于忙碌状态,阅读文学作品早已成为奢侈的梦想,能够满足那点难以泯灭的文学兴趣的主要途径就只剩下中国诗人论坛了。在中诗上读过的诗文实在是难以胜数,但大都是走马观花,没什么深刻印象,而刘胜的诗文我每一次都是要细读的,那些年轻而跳跃的句子总带给我一种纯粹的快乐,以至于我竟然形成了一种阅读的期待与习惯。这个生于 70 年代末期的俊秀青年,给我一种头戴紫冠骑一匹白马在田野里奔跑的印象,而他奔跑的方向可能是布达拉宫,也可能是辽阔的草原。 为刘胜的诗写一些文字,是一件让我欣喜的事情。欣喜的是朦胧中我以为对于他诗文的体会使我确实有话可说,并且这种诉说肯定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同时也有所不安,刘胜本人在诗歌创作与理论方面的专业性远胜于我,我的文字在他灵动而充满张力的表达面前,定然是缺少色彩与节奏的,但是或者这种对比本身就是有意义的。于是在 2004 年感恩节静谧的晚上,“在琴弦颤动的纯洁圣音之中,我将眼睛交给内心,灵魂一跃而起,凝神聆听,在黑夜和寒星笼罩的草原之夜里”传来的句子,那是一群天籁般的乐音。(引自刘胜:《塞罕坝上的一夜》) 一、一粒笔直坠落的子弹――充满张力的语言路径 语言张力是刘胜诗歌最大的特点,也是他的诗最难以模仿的地方。他的语言路径是非结构化的或者是非线性的,句与句之间的启承传递之间总有出人意料的地方,那是一种独特的想象力与经历的结合,因此就使得他的语言远离了大众化的表达。比如“秋天是一粒笔直坠落的子弹”、“十月里,四声木质咳嗽”这样的表达。又比如:“翻转镜片/便看到魔鬼的侧面……我也是一个多面体/在平静的夜里辗转反侧 ”(《清明》)。这里“我也是一个多面体”,充满了想象的空间,短短几句,如一幅立体的画,让诗有了悠远的意味。 同时,他的表达却并不是乖张到让人无可接受或无从触摸的地步,因此又使诗文整体上在一种合乎预期的价值规范中运行。健康的路径必然有健康的目的地,刘胜的诗不乏嘲讽与调侃,并且这种嘲讽与调侃甚至是热烈的,激越的,但却并不尖锐,他在一种平稳的智慧背景下淡淡地暴发,却不曾偏离良善美好的愿望,让我们最终不知不觉地回归到纯净而自然的审美价值中去。比如:《安然的九月》: 面对山坡 整个九月的安然就默默走来了 整个九月 嘹亮的女高音穿透山坡 野兽们青面獠牙,凶相毕露 寂静的葡萄园 寂静的梨园 美好的妇人静静守望着果子 我和果子隔海相望 曾经在梦里我捡到果实 果实就这样来了 漂洋过海,提着红灯笼 刘胜诗歌语言的活力还来自于他对音乐的感觉。他不至一次地用诗歌阐释音乐,甚或干脆写个乐评什么的。这一点上与我也有些共通之处,但是我喜欢古典音乐,而他却喜欢摇滚,这或许与年龄有关。这使得我在读他的诗时常常有一种聆听的感觉,这种感觉既来自于旋律也来自于节奏。他 将音乐形象化的抽象感,让人仿佛能看得见摸得着音乐本身。 比如 《在冬夜听一段音乐》 : 女高音将金属的细线抛向空中 冬天的树枝便低下头颅: 这树枝是两只飞鸟的窝巢 它们的耳朵躲在寒冷的风中 被嘹亮的声音无情洞穿 招摇生长的树枝 在旷空中挺立 像精瘦的人体;莫名的铃声 甚至――和破碎的杯子有相似之处 浪荡的音乐,躺在这冬天的树枝之上 一团团的抽搐。在杳远的旷野 野兔子身背子弹,从远方奔逃而来 另外,他对音乐内涵的表现有一种民谣般的现实感,这种现实感具有时代特征因而便具有了活力。如“你皮肤皴裂,心和嘴都摔碎了/老套的鼓点殴打着你的屁股”(《复乐园》)。 二、嘎然而止的铺张――非概念化的简洁 刘胜诗或文的结构都有一个特点:简洁。但简洁绝不足以概括他的结构,他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停顿断句,在读者意犹未尽的地方嘎然而止。一句两句,总有独特的意味或意境。比如:“穿过黎明的大门带着鼓声离别/我在挥手的人群中无动于衷”(《无动于衷》)。但是他的简洁却不是简单的概念化,他极少用空洞的大词,如果偶尔一用,又会用得出乎常理,常常有某种让人欣然的幽默感。如他的《顺流》: 顺流而下,在空旷的地盘上享受国泰民安 精致的筏子已经轻易地抵达彼岸,繁衍生息的时候 到了。多么精彩,我们永无抗争的生活 若有若无地隐现,露水从不曾打湿我们的棉被 我们在歌舞升平中期待着东方天际的鱼肚白 他文字的流畅我是多次领略过的,表达准确,通感移用却没有生造之嫌,行文清新却绝不稚气。刘胜的诗也有一些繁复的“大作”,淋漓尽致却结构严谨,表达精练。这让我想到他的创作态度其实是严肃认真的,作为中文专业出身,或者这是他一种基本的素养? 三、印象主义的真实与夸张――神秘的数字与色彩 刘胜的诗文里有一些很打动人的意象,如他的三只小鸟、十六天魔舞、十二朵野花,二十四匹马,他的蓝、他的紫、他的金,这些数字与色彩蕴含着极其神秘的意味,源于他在运用这些意象时的印象主义的手法,夸张与变形。这让我想起惠特曼的句子――“清晨,黄金路上丈长人影”。 我曾戏说过诗有多种质地,有钻石质地的、水晶质地的、玻璃质地的、丝绸质地的、金属质地的、泥瓦质地的、粘液质地的,而刘胜的诗是草木质地的,那种与自然融合为一的、极富生命力的诗歌内在使他的诗具有超现实意义的美感。是的,刘胜文中所透露出来的浓郁的乡村气息使他的诗具有了原创意义上的独特性。一个诗人最重要的不是语言技巧,也不是阅读数量,而是经历,是那种对内心的成长有着深刻影响的经历。而年轻的刘胜,我想他独特的经历便是乡村生活。他的歌唱与怀想,他的同学他的老师,他的乡邻,在他简练而极具功力的陈述下,活生生的跃然纸上,让人有挥之不去的印象。而他从不跳出来说深奥的道理或宣扬自己的价值判断,他只是略带孩子气的回忆叙述,但是那些人物因此就有了强烈的个性与生命力。比如《小政女人》,在我看来,这简直是在“小资女人”这个极具普遍意义的词之后的一个天才的创造,而他对这个女人的一点类似回忆的侧面描述,简直让我想到这是一种哲学或政治意义上的颠覆,一种对人本能的本质描写。或者是男权与女权,或者是一种生命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的暗示。他让我立刻想到了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那是具有划时代的经典意义的。我有些奇怪为什么这样的文章没有引起读者广泛的注意,或者是由于商业社会的小资情调的阅读氛围,但我相信这种创作的本质意义,甚至认为这是大手笔,它终有一天会被挖掘并认识出来。 大隐隐于市。越是平淡的叙述,越能从简练与结构感里体现出功底,而刘胜是具备这种功底的。我是一个整天沉浸于理论的人,每每惊异于他用一种文学的语言,了了数笔,便将我的一个理论观点的含义阐释了出来。最爱看他的寒假或暑假日记,比如借给姐姐三千元,打了几桌麻将等等,那种若无其实的叙述简直抵得过洋洋万言的社会调查或逻辑推理。而让我佩服的是他绝不多说,绝不将所谓的价值观念强加给读者,哪怕是一丝一毫。这种真实的、毫不造作的呈现本身就是一种勇气与智慧。读他的文章,我常常在那些简朴与粗糙的生活细节中,体会到人性的根基。 刘胜诗文的流畅与感人还来自于其中深厚的文化背景,那种中国古典文学修养与民俗文化审美观念的结合。前几日读他的新作《扶桑》,短短几句,其中灯笼、龙、农人、馒头等充满中国古典文化魅力的意象,夹杂着欢快的童趣,读来真是让人爱不释手。我对扶桑这个概念的模糊印象与他的阐释是如此惊人的契合,于是我更加相信中国文化对于他诗文的印象具有普遍性,因而使他的创作具有了民族性。但这并没有淹没他的个性,他的语言与奇思妙想让他独特。我看到常有些初学诗者争论诗歌的大众性,但只有所谓的大众性是毫无意义的,个性、独特性才是至关重要的。而仅有个人情感的渲泻也是远远不够的,刘胜的诗从一开始就将这二者很好地结合了起来。 四、不暧昧的幽默感――孩子气的纯粹与明亮 刘胜的诗歌是比较纯粹意义的上的创作。他的诗歌不乏神秘感,但基调却是明亮的,那种带有孩子气的少年意气的表达也不乏幽默感。常常在温文尔雅的时候突然冒出一两句俚语俗语,但却毫不俗气,反而增加了表达力与感染力,如《丛林》一诗: 佯装酒醉的身影自丛林的琐碎之处斜斜飘过。他携妻带子自家乡来遭人抛弃 不知晨昏。他说他颠沛流离的木头屋子和取水之瓢挂在彩虹之上却呕吐不止 这平明白日,这落日归途。小镇的酒幌子依然招摇,店小二的大酒桶破烂不堪 他开心至极随手在阁楼上涂上两行大字:水村山郭酒旗风(第一行) 落寞载酒苦逢迎。无文有字是狗屁,此地唯我大英雄!(第二行) 正如我前文中所说,总体来讲他诗歌中的美是健康的、明朗的、美好的。但是也不乏他对现实的一种冷漠的揭示,一种对教科书价值观的叛逆。比如《由三个词引发的十二行》: “祖国、故乡和春天――” 三个词依次抵达我的内心 我本来就是这样肤浅 拥有的梦想和理想 我宁愿再次提到:梦想和理想 甚至一个呼喊一声就发烫发热的年龄 瞬间已苍老。“青春的岁月 我身不由己;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 这没有什么不好。眯缝着眼睛看人 睁大了眼睛看人,同时想象着 “祖国、故乡和春天。”我在这三个词里面 沉沉昏睡,他们给我以枷锁 如果说有些诗歌是通过隐语来或隐藏其中的暧昧表达来进行单向度的交流,并在此基础上达到多向误解上的吸引力从而实现诗歌感染力的话,那么刘胜的诗则是比较纯粹意义上的诗歌,在他的诗中少有一时的情绪发泄之作,如诱惑或怨恨。他表达爱情,表达欲望,不遮掩,少颓废,有着少年人的健康与大方,这也是他的诗文不可模仿的地方:毕竟语言可以模仿,经历却不可以模仿,何况经历这东西是刚性的,不可逆的。但是他诗中的幽默感也不完全是轻松的,反而常常露出他忧郁的眼神,他的思考、甚至挫败与压力来。他诗中的生活似乎偶尔有一些无聊或乏味的意味,这种些微的颓废感使他的诗具不远离主流,具有了现代感,并因此平添了让人痛惜的感染力。比如《自己被自己打败》一诗: 在入夜之前 我决定 在水中把自己淹倒 在墙上把自己撞倒 用拳头把自己打倒 把头在桌子上磕倒 总之 我他妈的是败了 而且是 自己把自己打败的 刘胜文中的幽默感可能更加明显,从而让人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他文中那些人物的名字如左凤兰、刘新宽、朱蛋民、黄子华、朱学中等等,那么真实亲切,这不是偶然抖的一个小机灵,这是一种中国式的幽默,这种现实感轻轻松松地破坏了浪漫主义的田园梦想,让你笑过之后陷入一种真切的体会。这种非诗名词的运用,让诗文的眼睛陡地一亮。而这种现实感在刘胜的诗文中处处存在,却极少影响其美感,要达到这样的境界是并不容易的。 五、藏在情感的背后――调皮的理性 情感永远是诗歌不朽的主题,刘胜也不例外,并且也正是他诗文中情感的力量,让他拥有众多的读者。他诗中的情感主要包括爱情、友情、乡情与一种对现实生活的普遍的悲悯情绪。爱情与死亡是文学的两大主题,但爱情也是最难写的,没有功力的话就落于俗套,因为相爱都是一样的,不相爱才各有各的不同。 刘胜诗文中的爱情有那样几种方式:远观、近感与沉溺。这或者也是诗人情感成长成熟的一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对于他诗文的成熟也是极其重要的。他在远观的时候是理性与冷静的,比如对“那个马脸男人死了”的描写,比如“在做爱中相爱”的感叹,那些是别人的爱情,他似乎能够看到他们执迷不悟的虚空的结局,但又不乏忧虑与关心。在他的心中一定是怜惜女性的,她们多半以一个弱者的形象出现,那或者是她的一个姐姐或一个远远的朋友,而怜香惜玉本就是诗人们最可爱的天性之一(写到这里我忍不住要笑了)。说起对爱情的近观,甚或用位移的方法来写自己的思念与依恋的,他主要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来描述一些情节与场景。而直接抒写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感的诗在刘胜的作品中是较少见的,这或者源于他对美丽情感与痛苦体验的珍惜,从而不愿直接将忧伤示人吧。这一类型里最具典型性的是写给小虎牙的系列诗歌,那种美丽感人的句子如同颗颗闪亮的珍珠,让人读来不禁向往那种少年时代纯净的爱情。 除却爱情之外,刘胜如所有年轻的男性诗人一样,诗文不吝于对性的向往与率真的描写,涌动着生命的力量感与神秘意味。但他的描写又颇为含蓄,他对于女性的体验带着某种神性的光辉,甚或带着一种孩子气的探索意味。我注意到他的诗中偶尔用到的词是乳房,如“神/我在你泛着淡蓝青筋的双乳之间睡到黄昏/你的雌性光辉/使我不安”(《神》。这是一个带有多重含意的意象,除此之外很少有过分而直白的描写,这些都让他的诗显得年轻、健康、强壮。 除却私人情感之外,刘胜表达其他的情感也是独到的,他将最生活化的语言用在让人意想不到的地方,淡淡地甚或是有些麻木的样子,来叙述那些让他敏感的心有所触动的场境,那种蒙太奇镜头般的剧情,有着打击人心的魅力,常常唤醒某种人类正在渐渐失去的良知。但他的表达却不是口号式的,更不是滥情或煽情的,他充满了艺术细节上的丰富与外冷内热的嘲讽。这种成熟地表达他人文关怀的方式常常让我怀疑这出自一个年轻的诗人之手,然而这是真的。比如《八月小记事》: 不要再殴打那个乞丐。他彬彬有礼 微笑着对你说:再见 失去他就是失去你自己,请相信 这个道理。不用担心刀刃不够锋利 它终将空无一用。桌上有甜美的蜜饯 它们代表着一次温暖的别离―― 你们是兄弟;只是在百年前分散。你们 在这个八月重逢,虽然你们仍将分离 这种平淡的表述其实是具有震撼力的, 读过之后让人心里有一种别样的滋味。而他对友情的描写简直能让人疯狂,那种痛快淋漓的快乐,那种对朋友嘻笑怒骂的爱与喜欢简直有点无以复加的感觉。对友情的描写是绝不鲜见的,而刘胜的描述如此的准确、快乐与夸张,却是不多见的。每当我读到《 夏日的风标向南 》这首诗时,都是快乐难禁,甚至想给我那班猪头肉一般烂熟的朋友们挂个电话,来立刻温习那种少年人独有的颠狂与快乐。 刘胜的诗作清新自然,也有着超过同龄人甚至超过常人的成熟度,这表现在他优美流畅的语言叠唱中,也表现在他诗文的冷静、关怀以及对人性的理解与宽容之中。这缘于他的理性。一个优秀的诗人绝对不是完全感性的,理性让诗作的内涵更加深广。可是理性常常是干瘦冷硬、缺乏诗意的,因此让理性存在而又无形是需要智慧的,我以为刘胜在这方面做得尤其好。他的理性带着一丝丝调皮,不沉重不压迫,却能够深刻。“我知道/所有失败的事件都源自脆弱的内心”(《白露》),他聪慧而冷静的眼睛隐在自己的背后,看见空气中他自己的诉说,如同看见他笔下人物的内心。一次谈话时刘胜说,他觉得他不像是诗人,但我以为他恰恰是具有潜力的诗人,他不囿于内心情感,不囿于个人经历,这就使他的潜力具有多维的发展指向,包括在诗歌理论方面的发展空间。 事实上,写诗评或读诗随感之类的东西是很冒险的,一则可能不能完全理解和把握作者的作品,又难免加进评者的诗观,甚至曲解作者的愿意,二则作品本身是最有说服力的,它丰富的内涵与细微的写作情绪又岂能被说得尽,那种种的妙处又如何能再次传递?顶多是挂一漏万罢了。 在经济学里讲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一定是别人难以模仿的能力。我常说诗有两种,一种是容易模仿的,另一种是难以模仿的。模仿主要在写作技艺与表达方式上,底蕴与天赋也是难以复制的。而刘胜的诗却是难以模仿的,无论是在写作技巧方面,还是在表达的内涵方面。支撑他这种独特性的,是一个群簇的亮点,而这些亮点将是可持续的。 文本是最具说服力的,一个诗人的心灵永远不能被完全读懂。可是我相信,这个年轻的诗人,他将引领我们进入无限丰富的世界。 laojoke 发表于 2004-11-26 14:42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