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兰生前庭,含薰待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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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碎片 2006-06-15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Put out the lamp when thou wishest. I shall know thy darkness and shall love it. 你愿意时就熄了灯吧,我将看见你的暗面,还爱着它。 ——《Stray Birds》. Tagore, Rabindranath 妈妈,住在云端的人对我唤道: “我们从醒的时候游戏到白日终止。 “我们与黄金色的曙光游戏,我们与银白色的月亮游戏。” 我问道:“但是,我怎么能够上你那里去呢?” 他们答道:“你到地球的边上来,举手向天,就可以被接到云端里来了。” “我妈妈在家里等我呢,”我说,“我怎么能离开她而来呢?” 于是他们微笑着浮游而去。 但是我知道一件比这个更好的游戏,妈妈。 我做云,你做月亮。 ——我用两只手遮盖你,我们的屋顶就是青碧的天空。 ——《新月集》. Tagore, Rabindranath. 郑振铎 晚 @ 08:54:18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鞋里的沙-小毛病里的大问题》 2006-03-01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张健鹏、胡足青主编 当代世界出版社 250 千字 2000 年 12 月 1 版 2001 年 2 月 2 印 ISBN 7-80115-365-0/I.32 l 成功之人必有过人之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l When you are over thirty years old, you’ll never get older but wiser. l 所有的才干、知识、学历都是手段,生命的终极意义其实仅是“快乐”二字。所以无论高低贵贱,每天都开心地微笑的人才是最聪明的人。 l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l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l 来自哈佛大学的一个研究发现,一个人若得到一份工作, 85% 取决于他的态度,而只有 15% 取决于他的智力和所知道的事实与数字。 l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l 嫉妒的人以消极的人生观为基础,他们信奉你好我就不好的信条,所以这种心理常常给人际关系带来破坏性的影响。 l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成功”的解释极为简单明了:获得预期的结果。成功的模型: 1 、有明确可行的目标。 2 、有实现目标的正确方法和计划。 3 、有坚持不懈的坚持和努力。 4 、具有或不断增强的控制进程,抵抗风险的能力。 5 、实现目标,获得预期结果。 l 赚来的只是收入,省下来的是利润。 l 尼采说过:“不是牧者,便是羊群。” l 不要让自己降低标准去适应工作,而应按自己的才华提升工作标准,不要干削足适履的傻事。 l 尼采:“受苦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 l 法律只能够决定一件事情合不合法,却不能决定它的对错。 l 交浅而言深,既为君子所忌,亦为小人所薄。 l 愤怒根本不能改变别人,只能使别人更想控制动怒的人,或更加与你对抗。 l 爱默生说:“一味愚蠢地强求始终公平,是心胸狭窄者的弊病之一。”因为我们不可能对人生投“弃权”票,所以就必须在抗争的同时,学会宽容。 l 宽容不是纵容,我不会让你得寸进尺,把错误当成理所当然的权利,继续侵犯我的领空。我可以宽恕你的行为,但你要改正你自己的错误。 l 跟住时代潮流,指得是你的思维方式和专业水平,而不是所有的新鲜事物就都得去了解掌握。 l 正是那些众人因为自私都不去做的事情上常常产生成功人士。 l 释加牟尼说:“恨不能止恨,爱能止恨。” l 富兰克林说:“如果你辩论、争强或者反对,你有的时候可能获得胜利,但是这种胜利是空洞的,因为你再也得不到对方的好感了。” l 面对问题最顺其自然的方法就是着手去解决它而不是回避。 l 歌德曾说:“只有最亲密的人之间也有距离时,美妙的共同生活才能发生,婚姻要求双方守住寂寞和尊重独特。” l “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女人一生所犯的最大错误,就是忘了自己是女人。 l 凡是一切足以消耗你生命储能和精力的活动,都应当设法排除。如果你发现自己遭遇到了不幸和错误,那么你当设法及时补救和挽回。但在你竭尽全力后,你应该将那件事抛在脑后,不要再多加考虑。千万不要让过去的不幸与错误再来绊住你前进的脚步。永远不要允许一切过去的不幸,一切应该遗忘的东西,再来扰乱你的心境,更不要让这些东西来消耗你的“生命资本”。 l 困难与风险也是欺软怕硬的,你强他就弱,你弱他就强。我们要时刻记得,最困苦的时候,没有时间去流泪;最危急的时候,没有时间去犹豫。优柔寡断就意味着失败和死亡。 l 抓住现在的时光,这是你能够有所作为的唯一时刻。不要期待在将来生活的某一天,会发生奇迹般的转变,你一下子变得事事如意,幸福无比。未来永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美好、如诗如画,它也只能是将来的一种切切实实的现实。 l 很多人有这样一个误区:我是在为老板工作,薪水一定要和我的工作等价交换,也就是说你在用钱在购买我的劳动,你出什么样的价钱,我就提供什么样的质量。这种想法有以下几个错误: 首先,工作的目的与回报并不只是薪水。人需要工作,需要社会归属与认同,而且一个人的才干只有在工作的磨练中才有可能长进,也只要用积极愉快的心态去工作,才能在自身进步与工作成绩中获得一种成就感的享受。 其次,在衡量一个人工作成果时,也许会有暂时的标准差异,但不可能长久失衡。 还有,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是自己书写的档案。 l 通过成功的道路是一个漫长艰辛的折磨人的过程,有时简直会令你发疯,所有意志的堡垒轰然倒塌。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一条必经之路,所有的成功者,无一例外都是意志力极强,能耐烦,耐得住寂寞的人。 l 你必须坚持养成一种习惯:任何一件事情都必须在规定好的几分钟、一天或者一个星期内完成,每一件事情都必须有一个期限。如果坚持这么做,你就会努力赶上期限,而不是永无休止地拖延下去。 l 一个人学习和进步的途径不外乎以下三种:一是向书本学习;二是从自己得失成败的经历中总结分析;三是向别人学习,尽可能地置身于高素质的人群之中,受到他们潜移默化的影响而提高。 晚 @ 19:51:36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陈敏之:《顾准文集》序 2006-02-14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今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我有缘再次去京。离开上次去京又好几年了。这次去京,除了参加一个会议外,顺便还要办几件事。一件是去八宝山瞻仰五哥(顾准)五嫂(汪璧)的骨灰。骨灰是没有什么可瞻仰的,何况五嫂的骨灰盒内是空的。在那个真理被抹上泥灰的日子里,人的生命都视同草芥,遗骸、骨灰这类小事更不值得一提。五哥的骨灰是我亲自洒了一半在三里河前的小河里,还有一半存放到老山骨灰堂。老山骨灰堂和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大概总称为八宝山,我便是在这时才知道的。五哥本来是一介子民,存放到老山骨灰堂,倒也得体。1980年2月,五哥和五嫂的追悼会一起在北京召开,会后他们夫妇俩的骨灰盒重新一起改为存放到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五嫂因为遗骸都没有,何来骨灰,因此,她的骨灰盒内只象征性地放了一两件她生前用过的遗物。汪璧是一个沉静、贤淑、举止端庄、待人和蔼、诚挚的女性,是1934年起参加革命活动,1937年参加中国***的老同志。凡是曾经和她共同工作过或相识的老同志,对她无不留下良好的印象。1934年他们结婚时(在那个年代,搞地下工作,不便举行什么仪式,大事声张),我记得连一张像样的床也没有。几十年来,他们两情相笃,相濡以沫。这次去京,一位我素来尊敬的老同志问我,汪璧为什么要出此下策(指自尽)?我无辞以对。这不仅因为我和他们分处京沪两地,且还由于当时(1968年)我自己也丧失了自由,对于汪璧作出这种选择,确实我也难以理解。不过,我相信,这决不会是一种自愿的选择。五嫂的,包括五哥的,还有千千万万和他们有着相同命运的这个历史现实,使我不禁想起了上海大世界的哈哈镜。一切正常的人,在哈哈镜面前都变了形。大世界的哈哈镜使人看到自己被丑化了的形象哈哈大笑;某种权威人为的哈哈镜不但把人的形象扭曲,并且因此着实遭了殃。这样的悲剧当然不止发生在五哥五嫂这一对生前两情相笃的夫妇身上。 八宝山革命烈士公墓的骨灰堂,我还是第一次去,墓地的气氛总是肃穆的。骨灰堂室内的光线很暗,于肃穆之外,更增添了几分阴沉,他们俩的骨灰盒存放在室内右内侧角落的上部,我不得不爬上梯子仔细辨认。我和五嫂最后一次相见是在1967年11月(我回上海后没过几天,就失去了自由),至今已有26年,送别五哥也已19年。这些年来,历史又写下了新的篇章,你们都已不及见。而今,在历尽苦难以后,你们魂归一方,又相聚一起,可以互诉衷曲,互致慰藉。天国(如果有的话)总比人世间少一些烦恼。我这个后去的弟弟也可以稍稍心安了。 看望在京的顾准的一些老朋友,是我此去北京要办的第二件事。这些顾准的老朋友,都是我的兄长辈,他们之中有的已接近90高龄,如骆老(耕漠)、冶方同志的夫人洪克平(我们都习惯地称她为洪妈妈),他们两位都已88岁,可说已是耄耋之年;有的也已超过80或已接近80,如林里夫、徐雪寒、雍文涛、陈易、周静等同志。他们中间有的曾在不同时期不止一次地和顾准在一起工作过,不只有着一般的工作关系,而且有着很深的私谊。冶方同志的夫人和汪璧以及我的母亲就有着亲如家人的情谊。1976年唐山地震,冶方夫妇来上海暂住,就曾一起来探望过我的母亲。尤其感人的是,1974年顾准住院病危期间,林里夫和她的女儿姣姣、骆老(还有他的夫人唐翠英)、陈易、张纯音(已故)等同志,尽心尽力地在病榻边帮助我照料护理病人、找医生、办理各种事务。作为顾准的弟弟,对他们这种高尚的情谊,理应表示由衷的感谢。真的,今后说不准哪一年有机会能再来北京。再说,我自己也已74岁,体力明显地不如过去。不用说,这更增强了我必须在北京多住几天的设想。可以告慰自己的是,这些打算都如愿以偿了。 1980年2月,为顾准、汪璧召开追悼会以后,也就是前叙的这些老朋友曾经有过为顾准出一本书(文集或纪念文集)以资纪念的设想,对此也曾议论过。后来因为感到条件不够成熟而搁置了下来。这些年来,除了译稿(熊彼得:《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罗宾逊夫人:《经济论文集》),会计学著作(《会计原理),《社会主义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已先后出版以外,其他著作已出版的有《希腊城邦制度》,《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两书。即使将译稿和会计学著作除外,出版一本文集的条件也已具备。征询这些老朋友对出版顾准文集的意见是我此行另一件要办的事。他们的赞同和支持极大地鼓舞了我。现在,这本书已经编竣定稿,补充了一些应该补充的文字,有望能在明年五哥逝世20周年之前问世,使顾准生前老朋友和我多年来的宿愿能够实现,对我来说,没有其他任何事更能使我感到欣慰的了。


1931年的“九·一八”,当时的国民党政府奉行错误的不抵抗政策,违背中国人民的民族意志,好端端地把我国东北三省送给了日本帝国主义。相距不到半年,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抗日战争,又因为国民党政府坚持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错误政策,以签订屈辱的淞沪停战协定而使轰轰烈烈的这场抗日战争被迫停止。国士的沦丧,亡国的现实威胁,深重的民族危机,大大促进了当时一代青年的民族意识的觉醒。正像我国许多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家那样,他们并不是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在寻找挽救民族危亡的革命道路的过程中,逐步发现并接受马克思主义的。1931年至1932年,顾准当时还是一个十六七岁的青年,但他已经开始在寻找我国的革命道路。我记得那时星期天他经常和三哥一起去东方图书馆,(东方图书馆位于上海闸北宝山路,与商务印书馆印刷厂毗邻:毁于“一·二八”炮火。)也经常从当时上海出版的外文报纸中寻找红军活动的足迹和动向。1934年初,以他和李建模为核心,成立了一个自发的马克思主义小组——进社。进社的成员奉行“坐而论,不如立而行”的宗旨,积极寻找党的组织,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可以这样说,从1934年至1956年,他是一个革命的实际工作者。在担任江苏省委职委书记期间,虽然也曾写过不少文字,但是这些文章大体上都属于阐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则对于当时的实际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性的评论。将近10年前,当时和顾准在一起工作并且熟悉他利用笔名的一位老朋友,非常热心地把顾准当时发表在《职业生活》(江苏省委职委主办,公开发行)上的文章,不遗余力地抄录下来给了我,数量居然也很可观。他的好意我当然应当感谢,不过,这些文章大抵属于时论性质,因此未收进本文集。 1952年的“三反”运动,在顾准一生的经历中也许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从此以后,一直到1974年去世,这22年,厄运一直缠绕着他。1956年,他本来可以转入“书斋”,可是不久,连工作权利都被剥夺了,遑论其他。他留下来的著述确实不多,除了1973年至1974年他生命的最后两年里,在和我的通讯中写的那些学术性“笔记”外,几乎很少有其他著作。1956年,他在中央党校学习。也许学习环境和学习空气为他提供了可以进行独立思考的条件:双百方针的提出,也为学术研究创造了良好的气氛。《试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这篇论文就是在这一年写下初稿,后来又几经易稿才正式发表于《经济研究》1957年第2期。1952年,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发表,根据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实践的经验,斯太林断言,商品交换只在两种所有制之间才存在,价值规律只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发挥作用。斯大林在当年不仅是政治权威,也是理论权威。因此,顾准当年写这篇文字,是需要有足够的勇气的。无怪乎事隔36年,当张劲夫同志知道这“一件重要史实”时,不禁要说“这在50年代能提出这样重要的看法是很难得的”。现在的青年读者自然不会有这种体会。他们不知道要否定某一权威,改变某种已经凝固了的观念,需要经过多么长的时间和付出多么巨大的代价(有时甚至是牺牲生命)才能达到。现在,社会主义经济不能排斥、否定商品生产和不能否定价值规律和它的作用,已经成为一种常识被普遍接受,并且已经远远超过了。 1956年,顾准在中国科学院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工作时,还在经济研究所兼了一份工作,这可以看作是他对学术研究颇具兴趣的一种表现。我在整理他的遗稿时,曾发现他撰写的关于价格问题的两篇未曾发表过的论文,一篇是粮价问题,可能是内部研究报告,孙冶方在世时,向我要去了;一篇是和余霖(薛暮桥)同志商讨价格问题。现在,时过境迁,价格问题的背景、条件和当年都已有了很大的变化,因此都不收入本文集。 1957年至1974年这17年,顾准的大部分时间消耗在下放农村劳动改造上。知识分子犯了“思想错误”,下放农村劳动改造,据说能改造好。这实在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这个发明的好处在于可以不要经过什么繁琐的法律程序,简便易行;劳动改造不算服刑,不落痕迹;谁“表现好”,可先脱帽,机动灵活;工作权利、工资待遇一律取消,说你和你的家属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有所“体验”。顾准在劳动改造期间,似乎仍然不太安分,写下过一些东西。这些东西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我未见过,不清楚。不过,我确实知道这些东西又惹下了祸,原因是文革前夕把这些东西毁了。为什么要毁掉,显然是为了毁灭“罪证”。这个罪名是难以申辩和推脱的。不过,有趣的是,我母亲也参与了这毁灭“罪证”的活动。对此,我母亲是有经验的。30年代,我母亲曾不止一次地干过这种活。有一次,为了烧毁文件,把一口大铁锅都烧裂了。想不到几十年以后还会又一次用上这种经验,帮助她的儿子毁掉“罪证”。这次,不能用“火烧法”了,且不说没有这样的厨灶和大铁锅,浓裂的烟味也容易引起邻居的注意和怀疑。因此只好改用“水浸法”,即把纸张放在水中浸透、揉烂,然后放进抽水马桶抽掉。母亲对我说,纸张太多,来不及沤烂,抽水马桶都堵塞了。结果,顾准和汪璧销毁“罪证”的罪名当然还是没有能逃脱。不过,我母亲大概因为革命群众看她不过是一个不足道的文盲老妇人,终于漏网了。 顾准在劳动改造期间写下的一些东西全毁掉了,留下的只能是一片空白。1956年,他从建工部(建设部前身)宿舍搬至中关村时,他对自己能进入书斋表示过很大的喜悦(当时我正好去北京参加一个会议在他家相晤)。如果从那时起,他能真正进入书斋而又有一个比较安定的外部环境,我深信他留下来的思想资料一定比现在多得多。1962年恢复工作权利后没有多久,文革开始。这真叫做在劫难逃。1972年至1974年,对顾准来说,是文革十年中难得的空隙。整个国家的天空虽然仍在一片阴霾的笼罩之下,但是他的小环境相对地还比较平静。1972年初冬,我和妻子到北京原学部(学部,系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的简称,文革后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在北京建国门内。)找到他时,他们不久前在这年夏天刚从河南息县劳动改造回来。他住的公共宿舍,当然称不上什么书斋,但是一个不算太大的房间内每人有一小块领地,一架图书,静悄悄,各人读书写作,互不相扰,气氛也还宁静。收集在这本文集中并且成为这本文集的主体的《希腊城邦制度》和《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这两部著作都是在这里写下的。前者是作者读希腊史的笔记,后者则是作者和我之间的通信集。作者生前当然根本没有想到过要出版他的这些笔记和通信,也不会想到在他身后居然能够出版。司马迁在他的《报任安书》中说:“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其意是说,这些在司马迁以前的年代流传下来的我国著名的典籍,它们的作者都是在饱经人生的不幸、屈辱以后才从事著述,是“发愤之所为作”。其实,司马迁本人何尝不是如此。他是受了腐刑(即宫刑,一种破坏男性生殖器的刑罚。)的,他之所以甘愿忍受这样的屈辱,是为了把《史记》这部伟大的著作写完。因此,每当读到他“所以隐忍苟活,函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这样铿锵的辞句(《报任安书》)不能不被太史公即使忍垢含辱,也要把《史记》这部伟大的著作写完的这种不为任何名利的高尚精神所激动。当然,不能把顾准和这些古人相比拟,但是他确实是身处逆境,仍心怀天下。他立志探索人类的未来。他在给我的信中曾提到他有一个庞大的十年研究计划。《希腊城邦制度》他自己称之为“读希腊史笔记”的这部著作,就是他实践十年研究计划的阶段性的成果(参见《希腊城邦制度》后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说明”中作了这样的介绍:“当你读完‘希腊城邦制度’以后,将会对作者及其研究成果感到敬佩。顾准同志并非史学家,但在历史研究中却取得为人称道的成就。他生前带病写作,以图书馆为家,探索人类社会历史演变的轨迹。”可惜的是作者的十年研究计划到此中断,再也没有能继续下去,连《希腊城邦制度》这个笔记也未能终篇。 《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原是1973年至1974年这两年中作者和我之间的通讯集。通讯似乎成了一种触媒,激发了他多年积聚起来的对一些问题的思考探索,没有拘束地在通讯中写了下来。因为是在兄弟之间对一些问题的讨论,因此彼此可以直抒胸臆,无所遮拦,无所避忌。因为是问题讨论,自然也会有争论。我读书不多,和他相比,不能望其项背(也许他还不能说是博览群书,但我曾在他日记中发现过一大串书目,一两天读一本书,是常见的)。读者从他有限的著作中,还是可以感受到他的渊博。这里试举一例。我的有限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知识和肤浅的见解,使我相信直接民主是民主的最高的也是最完善的形式,坚信***不仅能够而且必须领导一切。他并不反对直接民主,但是他用历史事实向我证明:直接民主只有在像希腊城邦那样小国寡民的条件下才能存在,在国土广袤、人口众多的大国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它只能实行代议制。对西方的议会制,他也并不赞赏,但他向我指出,我们所厌恶的那种厚颜无耻的政客,议会和竞选活动中的各种丑行以及其他各种历来看不惯的东西都确实存在。但是他认为,现代国家任何一种政治体制如果没有制约机制,最后总是不能避免腐败以至失败,而这是最重要的。又如关于民主究竟是手段还是目的的讨论,后来引申到了哲学的高度。这种讨论,在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偏见,也没有任何不可改变的定论;不论什么问题,彼此都没有设定过任何界限;因此讨论是严肃而又认真的。至少对我来说,从这种讨论中得到不少教益。因此,他的去世,我深切地感到失去了一个可以向之请教,向之倾诉,向之进行无拘束的讨论的兄长,我真正为之感到无限的难以弥补的遗憾。 科学的发展是没有止境的,自然科学是如此,人文科学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是一百多年前诞生在西方的一种科学的思想体系。一百多年来,马克思主义为人类中一部分先进的人群所掌握并且逐渐发展成长为一种巨大的物质力量;本世纪初,它还曾改变了这个星球上一些国家的命运。然而,对本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马克思主义运动遭受了严重的挫折和巨大的挑战。这并不奇怪,是可以理解的,关键在于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一种科学。既然是科学,不论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中所涉及或未涉及的所有客观存在的问题,都应当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不应当设立任何界限或限制,这是马克思主义能否继续前进和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前提。当然,研究所有这些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也应当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严肃的、诚实的。 当代的中国人,没有谁能摆脱当代的中国历史,也没有谁能排除当代中国历史在他身上的投影,这就是当代中国人的命运。顾准当然不会例外。顾准和常人的不同处也许仅仅在于他对处世态度的正直、诚实,和对自己的追求的执着;也因此,在他的人生道路上的坎坷比常人要多些。 明年(1994年)是顾准离开这个人世间的20周年,后年(1995年)是他的80诞辰。他一生给我们留下来的东西不多。出版这本文集,在我确实含有藉此作为一种纪念的意思。不过,对于一个立志服务于人类的人来说,他所瞩目和关心的是人类未来的命运。顾准生前既然能够把个人的安危荣辱以至对于一个有正常思想感情的人难以忍受的一切忍受下来并置之不顾,对于身后的一切自然更会淡然置之。这本文集,如果对于今天的人们思考问题、探索未来有所启迪,也许是更加符合先兄的遗愿的。 陈敏之 1993年12月23日晚 晚 @ 11:52:29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舒婷诗两首 2006-02-01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刚买了舒婷的《柏林——一根不发光的羽毛》,尚未来得及细读,卷首上两首诗已让人怦然心动。 白鹤 苦寒的沼泽地 西伯利亚嘹亮的囚歌 六千万个椭圆春夏 俱是带壳的亡灵 孵化一场场鹅毛大雪 孵落在中国 不结冰的鄱阳湖 饱蘸夕阳 芦苇淅淅沥沥沿江描红 天空自行销毁道路 记忆暂瓦解为细鳞的湖鱼 莲做一个史前身段 拈指演绎劫数 寒流来自永不忘怀的母语 一有风吹草动 仍然 夜夜举劲朝北 星光垂下梯子 接引无眠的鹤唳 迅速变凉 高贵的王者逆光凝思 不屑侈谈沧桑 被 蜉蝇诋毁为 一朵烫金的云 读雪 日渐堆积 孤独已如腐叶肥沃 手指洞穿玻璃伸出窗外 一枚雪花刚测过 阿尔卑斯山的体温 微微搏动在我的掌心 暗夜零度胎生 关闭一切人工照明 进入幽暗的内心 纷纷扬扬 扬扬纷纷 多边形的细节经不起触摸 哪怕怀着 一根火柴的温柔心情 只有在年龄与经验的冻土上 保存语音原形 平平仄仄平平 晚 @ 17:35:10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高尔基:感激命运——选集自序 2006-01-31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from 《大风》第 5 期 我开始写作那时,没有书看。也没有信息和朋友。人们面孔各异,但是言行爱恨,都基本一致,无数人像是一个人。我有时感到荒凉和恐怖,不免要想一下 “ 人 ” 是什么、 “ 美 ” 是什么之类。不料一想、一写,成了个政治问题,成了 “ 党和人民的敌人 ” 。 就天性来说,我对政治毫无兴趣。就能力来说,更不是从政的料。我所追求的,仅仅是作为人而过一种人样的生活,一种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生活。就像用手指在墙上挖洞,想透点儿阳光空气,缓解一下窒息的痛苦。这就是我的写作。 “ 我 ” 早已不属于自己,能偷回来的很少。所以, “ 作品 ” 也少。少而又往往失去,只好再从头来起。能有这点儿残余,已属命运的恩赐。许多比我优秀的人们,已经消失在风沙荒漠里面。尸骨无存,遑论文字。 看见过一棵被野火烧焦了的棠梨树,有一小部分还活着。意象中它就是我。稀疏枝头垂挂着的几颗细小青涩的果子,就是这些作品。作为劫火余烬,作为无边焦土上的一痕惨绿,它值得当时的人们一顾。但是时过境迁,参照系和读者群都已经变换。在网路眼花缭乱,声光色影像飞旋,文化消费市场货架爆满的今天,我不知道,谁还会看得上它们?谁会觉得它无需从别处(如专制暴政的依然存在)借光,而有其自身的价值? 几十年来,眼看着人类失去好几百种语言,地球失去好几万种生物,历史继法西斯主义和某某主义之后还有第三波恐怖主义的兴起;眼看着智慧、童话、同情的能力、爱和被爱的需要、对自由和更高人生价值的渴望等等,也在和森林、田园、冰川、矿脉等等同步萎缩; “911” 事件以后,眼看着那么多国内青年为之欢呼,那么多海外华人为之窃喜 …… 不祥的预感伴随着渺小个人在巨大历史湍流面前的无力感,我迷失在陌生的旅途。 偶读旧作,恍如隔世。那种以天下为己任、舍我其谁, “ 自以为绝对真理在手,不由别人分说 ” (某人的批评)的心态,回头看去,像是做梦。梦醒时分,我知道了,什么叫做混沌。有序是一个童话,我曾经靠它生存。假如回到过去,我仍将一如既往(因为别无选择)。现在回不去了,前程却依然如梦。不在矿井下,不在上访村,只是我个人的幸运。孤蓬绕天涯,无力正乾坤,到底也是一份, “ 不能忍受之轻 ” 。 流亡十几年,漂泊无定据。海洋郡日日海风松涛,烦透了古典主义的宁静。偶住纽约,受不住钢骨水泥森林里那份现代主义的机械、效率、精确,以及结构性的刚硬与冷峻。拉斯维加斯红尘滚滚,白天黑夜理性非理性大街上和高楼里都很难分清。无数流动交织的边缘,叠现出后现代主义模糊的面影。解构的语境,解不开 “ 轻 ” 的沉重。总是在寻找意义,看到的却只有霓虹。烟花万重后面,是荒凉无边的太空。 隔世寻找家园,重游那梦里行程,又像是在墙上挖洞。这次是混沌无序之墙,一种历史中的自然。越过遥远的时空,我望见血腥污泥深处,浸润着蔷薇色的天空。碑碣沉沉,花影朦胧,蓝火在荒沙里流动 …… 是知能自欺,或胜似不能。有梦,或胜似无梦。毕竟,我之所以四十年来没有被窒息而死,之所以烧焦了的树上能留下这若干细果,都无非因为,能如此这般做梦。何况真已似幻,梦或非梦,不与寻常逝水同。 花城版《寻找家园》 晚 @ 16:24:45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单飞雪《我的排行榜》 2006-01-27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其实特别喜欢这种有个性的充满情趣的小店,我自己也有轻度的恋物癖。所幸并不是首饰香水之类的奢侈品,我收集某些牌子的笔记本、软抄、以及林林总总的信纸。如果算上书,那么我大概对纸张有着某种程度上的偏执。 某月在《花雨》看到单飞雪的一篇关于香皂的随笔《我的排行榜》,特别喜欢这种旁若无人的恋物情节,每一点悉心收集与体会于自己都甜蜜温暖而悠长,其中的快乐只有亲自收集一点东西才能感同身受。去搜了一下转过来—— 单飞雪《我的排行榜》 扫: flynn  校:apple 本版书籍版权属原出版社及作者所有,律雅台会员独家OCR,仅供网友欣赏。 本版小说允许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律雅台字样及扫校者的id,谢谢合作! 支持作者请购买正版原著。书籍请在下载24小时后删除。 〖正文〗 我喜欢香皂胜过沐浴乳〈澎澎香浴乳红款例外,它对我有特殊意义,这是另外的故事,在此不提〉。 我前世也许是只狗,对气味敏感,敏感到执着的地步。 每隔一段时简,我就会到超市大采购,特在清洁用路区,每种香皂都拿来闻。我一待就好几分钟,每种香皂闻了又闻。 重复这动作,慢慢过滤不爱的,最后一买十几个。回去后 迫不及待立刻洗澡,一次开三个香皂,很快乐地试验每种味道。 在我心中有个排行榜,第—名是娇生婴儿香皂〈有淡雅馨香配方的那款〉,皂色粉红,香气清淡,带花香,是种闻了觉得温暖的气味。即使开封一阵子,气味持久,不会走味,很耐洗。 第二名,玛丽美琪的比佛利香皂,包装纸是淡橘色。有次访友。在朋友处洗手。用过便迷上了,追问好友香皂品牌,回去后立刻买。 它香气自然,闻了舒服,对我而言,它的气味像夏日午后,赖在布着浓荫的小花园,坐摇椅吹着风,是种快乐的味道。 父亲喜爱资生堂香皂,翠绿透明那款〈是否受父亲影响?我也喜欢,它是第三名)。 一次要去见他,他要我顺便买去,还叮嘱不可买错。 那日邪门,一间间找,就是买不到。到父亲处,他失望的表情,我还记得很清楚。 “不如用别的吧?”我说。 他顽固滴说:“不行,我都用它洗脸,它的味道最好,洗完最舒服。” 我父亲生性固执,喜欢就用一辈子,用完了,他就秉持宁缺勿滥的精神,绝不?且,永不妥协,会坚持买到为止。 父亲连面条都有指定的厂牌,可以告诉我某家厂牌面条最好吃,某家店牛角面包最香,某家的酱油拌面最赞〈这家伙到底一天到晚在干吗?他坚持起来,真比我机车十百倍〉。 资生堂香皂对父亲来说,是一种怀念。当年它是富人家才买得起,来自东洋的稀奇货,更是妇女们的美丽梦想。 我也有个关于香皂的梦想,我喜欢,但不买。 它是Burt's Bees的田园西红柿润肤皂,小小一块要四百五十元。美次经过Bees的专柜,我总会进去闻一下,它是我心中排行榜的最顶级。跟它比起来,第一名的娇生婴儿皂就逊色了。 它的气味使我魂萦梦系,念念不忘。 对我而言,一块香皂的上限,超过一百元,就是难接受的了。香皂是消耗品,不段换香皂,尝试新气味,在心中列排行榜,是我生活上的小游戏,是我宠爱皮肤的小怪癖。 我喜欢花一二十元,少少的钱,买好多种气味来慢慢品味。假使买下一块四百五十元的Bees香皂,并一试成瘾,非它不行,那可惨!要为这香味付出大代价,荷包大失血,原本的小游戏变成了负担,那可不妙,我不买,情愿当它是个梦想,偶尔闻一下就够。 也说一下多芬香皂。 它的气味优雅,但不放松,香气短,使用后几分钟,气味消失。 搁在皂盒,拿去阴干,总是烂烂的,软趴趴的,不只香味短暂,肉身还挺没志气,不经握也不经洗,虽然广告做的大,但不得我心,我觉得它名过其实。 另一款弯弯香皂,红色纸盒装,香气淡薄清冽,在我闻来,感觉像置身海边,凉风徐徐,气味大方怡然,可惜不够耐人寻味,难叫人上瘾。好在它的气味够朴实,偶尔我还是喜欢拿它洗,返璞归真。 我婆婆喜欢用一款德国的香水檀香皂,皂身橘红色,苹果状,香气浓郁,皂性滋润。婆婆喜欢拿它放在衣橱里,每套衣题都熏得香喷喷。 婆婆也赠我好几个,我亦用得乐哉乐哉。它是种能让人忘掉烦恼的气味,适合沮丧时用,凶猛的香气会让你懒的发脾气,像在哄你躺下,不如醉生梦死。 某友问:“既然喜欢香味,干嘛不甘脆搜集香水?” 我试过很多款香水,总觉得香水少了点什么。香水味有种造作感,不自然,再棒再贵的香水,给我的感觉还是输给香皂。 香水像梦,恋爱的气围。香皂像伴侣,贴身自在。 香水偶尔闻之,惊艳,欣喜,整日浸香水味里,我就开始头晕目眩,有些香水甚至还会让我产生恶心感。 如果将香水比做情人,香皂就是丈夫。香水可发梦,够刺激。香皂握手里,实实在在,是日常生活,是平凡安心的幸福。 小小一颗香皂也够我发这些牢骚,我真是够了。 在我心里,还有笔的排行,纸的排行,香烟,便利贴的排行榜。 各种笔的触感,各式纸张的质感,香烟的气味,我也可以写来大篇心得。以前还 使用稿纸的年代,我最爱买各式稿纸,加以评鉴。 独记得当时我最钟爱的牌子,最后倒闭了。倒闭前书局老板还通知我,要我快快采购。 我这人,机车到连传真纸都跃跃欲试。家里没传真机,有阵子却爱用传真纸写字,于是评鉴个各家传真纸的质感,认真做了心得笔记。幸好这些小乐趣,都很廉价,可以让我尽情游戏。 提到香皂,就想到小小肉身,也有这么多执着,贪这些快乐。 想起一首偏爱的词,也跟洗澡有关── 如梦令  水垢 ──苏轼 水垢何曾相受,细看两俱无有。 寄语偕背人,尽日劳君挥轴肘。 轻手,轻手,居士本来无垢。 自凈方能凈彼,我自汗流呀气。 寄语澡浴人,且共肉身游戏。 但洗,但洗,俯为人间一切。 我也洗阿洗,消磨这些香皂,愿燥热的夏季,快被我洗掉。 晚 @ 11:36:25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生活在布鲁姆斯伯里 2006-01-21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作者:赵毅衡 from 万象美文 在欧洲,房子比人长久。天天走进布鲁姆斯伯里中心上班,仿佛可以随时走进戈登广场,与鬼魂碰杯。这里曾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和她的姐姐范奈莎以及一批被称作“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知识分子经常聚会高谈阔论的地方。 一 第一次意识到我竟然坐在历史的隔壁,是屋外一条锈蚀的防火梯。 八年前东方学院扩展,买下了边上罗素广场二十五号旧楼,以前是菲玻出版公司(Faber & Faber)的办公楼,楼的外墙有一条钢制的火灾时供逃逸的样子:至今电影里枪击追捕场面的常规道具,现实世界中已经不多。东方学院装修此楼,决定拆掉此防火梯。现在英国的建筑防火规定,对内部隔墙隔门要求甚严。楼外防火梯颤颤巍巍,女士先生恐慌中跌下,甚于被烟火熏烤亡命的可能。 但是防火梯变成了一个事件:据考,诗人艾略特在菲玻出版社工作时,妻子维维安一旦从大门口冲进来,门房肯定拦不住她,但是可以迅速电话通知在三楼上工作的艾略特,让他从这条防火梯逃跑。悍妻猛于火,当年罗素广场的行人,看到穿着整齐的艾略特先生从墙外钢梯狼狈而下,想必会给诗人一点同情吧? 一九九四年的电影《汤姆与维芙》(艾略特夫妻的小名),把艾略特演成一个对妻子缺乏容忍之心的小人,维维安的精神崩溃他有大半负责。名演员戴福(Willem Dafoe)演艾略特,当年永远温文尔雅的诗人,平添了一分凶悍之气。如此解释历史,自然也没有让他从防火梯狼狈逃窜,以免观众过于同情这个薄情郎。但是东方学院事务处非拆防火梯不可,引起文物保护主义者的抗议,文学史家们则为艾略特有无狼狈逃窜之事,各执一词。争讼尚未休,在脚手架的布蓬后面,建筑公司早就拆掉了这条对艾略特有利的证据。 说起来是小事,但是许多人认为,艾略特没有婚姻之难,就不会把伦敦写成荒原,也不会说“我们是空心人,是乱草填塞的人”。这个防火梯——空心人匆忙奔入荒原的通道——万万拆不得。不过我校事务处的人,对古人的处境,缺乏最起码的感应。如今此墙上,只剩下一个伦敦旅游局安上的搪瓷牌:“诗人艾略特一九二五至一九六五年在此办公”。像我这样有幸见到过防火梯的人,见到这设计恶俗的字牌,只能为古人伤心。 二 那是我刚到东方学院不久,九十年代初的事。此后东方学院又扩大,伦敦大学另外的几个学院也在扩大。报上开始说话了: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残存遗迹,都要被湮灭了。东方学院出版科搬出教学楼,到半里路外的Tavistock广场,那里正是弗吉尼亚·伍尔夫合办并且坚持了几十年的私人出版社“荷加斯出版社(Hogarth Press)所在地。 私人由于爱好而办的出版社,难以长久。小出版社不盈利,一点个人原因,小小家事,就不再坚持下去。都说弗吉尼亚性格不定,容易悲观忧郁。就凭办荷加斯出版社几十年,可以看出她真做起事来,作风执着。自己开出版社的现代作家,各国都大有人在。台湾朱西宁一门作家,自办三三书坊。作家办出版长期坚持并有所成,如伍尔夫夫妇者,恐怕很少。原因简单:事务工作太多,为人作嫁,大师不为。读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日记可以看到,她很喜欢看稿编书,遍识英才,并没有觉得是耗费她的宝贵时间。一九一九年就慧眼出版艾略特的《诗集》,一九二三年也是荷加斯出版英国版《荒原》。 东方学院出版部走进了荷加斯的文物楼,我觉得岂不妙哉。此事文物保护主义者不无伤悲:布鲁姆斯伯里这块地方,三十年代起就被伦敦大学逐渐侵蚀。九十年代后期,英国高等教育终于像美国一样自我取消精英地位,大学生扩展到同龄青年的一半,并且大量抓捕外国学生,现今伦敦大学几乎占用了整个布鲁姆斯伯里地区。 这一带突出的街区建筑景观,是一连串的“广场”:罗素广场、戈登广场、塔维斯托克广场、菲次罗依广场、东方学院扩建后消失的托灵顿广场、博龙斯维克广场等等。译成“广场”,是因为原文作Square,方形广场。实际上伦敦中心区的这些广场,应当称为“花园广场”(Garden Square),中间不是空地,而是有小径的花园。周围四街紧排在一起的维多利亚式,或乔治亚式房子。由于在市中心,后花园不可能大,前临大花园,就显得宽敞而葱绿。二十世纪初在住院是相当舒适的中产阶级住宅。 半世纪以前在香港,有“人生四子”之说:美国的工资,英国的房子,日本的妻子,中国的厨子。我第一次听到,颇为不解:英国房子——除了乡村贵族第宅——有什么可羡慕的?后来明白,这是前汽车时代中产阶级的人生追求。在汽车让住宅撤向郊区之前,伦敦的Garden Square可能是最接近大自然的设计安排,远胜过纽约只看见一线天的大楼公寓。 一九○四年,父亲去世,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娘家姓斯蒂芬,就与大哥索比,小弟安德连出来自己找“价格比较便宜”的房子,搬到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戈登花园广场四十六号。原来父亲有十一口人,外加七个仆人照应,气氛窒息。现在到这个花园广场,像上世纪初急于脱离大家庭的中国青年一样,豁然开朗。此后,许多朋友也住到附近。这里成为一批青年知识分子的聚会地点,到一九○六年后,在知识界已经出现“布鲁姆斯伯里派”(Bloomsbury Set)这个调侃的名称。 如今布鲁姆斯伯里地区的房子,已经寸土寸金,但依然有昔日的优雅宁静,当作办公室,并不合适:开间小,走廊多。这些从布鲁姆斯伯里文人那里买过来的房子,留一块小圆牌向前屋主致意。只是因为是文物保护房,才没有遭到拆平重建之灾。 不过布鲁姆斯伯里之撤向远郊,不是赶汽车时代时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布鲁姆斯伯里的人都持反战立场,登记为“良心反战分子”。英国一向允许这些人不当兵,但是必须到乡下劳动。范奈莎干脆买下伦敦之南秀丽远郊房子“杳尔斯农场”,以便就近照顾,二三十年代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地点,也常到该处。伍尔夫夫妇,凯恩斯夫妇,也陆续在附近置房——可谓领风气之先。今人要瞻仰布鲁姆斯伯里人物遗迹,先到伦敦大学一带的花园广场房子来看看圆牌,凭吊遗踪,然后搭车南下,去看收藏文物的纪念馆。 三 布鲁姆斯伯里,此词中文音译实在累赘。英文简单:花镇,不过出典或为某爵爷的名字。十九世纪初已是伦敦城区中心,现在更成为伦敦中心的文化区:大英博物馆,大英图书馆,一些主要出版社,学生熙熙攘攘闹事的伦敦大学。假定北大至今留在沙滩,北图也不搬迁,而且北京胡同也像伦敦,房子越老越堂皇,你就可以想像一个中国的布鲁姆斯伯里。 这样的文化区,恐怕只能在文化尚属精英活动的时代,才有可能:沙滩周围的胡同、门牌边可以挂起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全部重要名字。 所谓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经常聚会的知识分子群体,画家与美学家特别多,艺术色彩很浓,也有作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除了经常聚会高谈阔论,这些知识分子的共同点是对所谓“维多利亚英国”的美学趣味和道德习俗的反感。 布鲁姆斯伯里集团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影响远远超出英国,中国“新月社”的形成,显然以此为模式:诗人作家批评家为中心,团聚包括科学家、银行家、政治家,甚至军人等一时之选,往往以女主人沙龙为聚会地点。也出杂志,办书店,参与情况却因人因事而异。 恐怕其他人难以仿效的是“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奇特男女关系。以尖牙利第三者闻名的美国女作家朵罗西·帕克,当时有妙语形容这批文化人——“许多对儿,成三角儿,住四边儿”(指广场住宅)。 奇怪的是,如此复杂的关系,没有败坏这些人物的友谊。也许正是因为友谊远远更为重要,所以谁与谁睡一床,反而是很次要的,以后可以“调整”的小事。性事自由,友谊第一,这是布鲁姆斯伯里的男男女女之所以团聚不散的原因。他们的其他品格——才气横溢,傲慢天下,行为狂狷——都能散而不能聚。与性爱有关,却超越性爱之上的友谊,才是他们的聚合剂。福斯特曾有狂言:“要是让我选择背叛国家还是背叛朋友,我但愿有勇气背叛国家。” 我们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这批人有意创造的“神话”,但布鲁姆斯伯里人物的奇特私人关系,至今还给文化史家写不尽的题目。 四 多少年来,此“集团”究竟由哪些人“组成”,史家争论颇多。在当初,事情很简单: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两姐妹与谁交往,谁就是“布鲁姆斯伯里派”。正像徐志摩与谁友善,谁就是新月派:卞之琳从来未能参加新月派的聚会,只是因为徐志摩青睐,亲手发表其早期诗,因此徐去世后,《新月诗选》必须有这位青年加盟。 如果把两姐妹从一九○五年到一九三七年的三十三年中邀请过的人全部开列,布鲁姆斯伯里的“成员名单”就会很长,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布鲁姆斯伯里人名录》(Who’s Who in Bloomsbury)有人名上百。不过范奈莎与弗吉尼亚也是“最不能忍受呆瓜”的人,因此一旦她们觉得某人“没劲”,就毫不客气拒绝再邀。谁不再参加聚会,谁也就不再是布鲁姆斯伯里的人。因此此书大部分人,只是“一度”属于该派,或者说,边际成员。 辛亥年后,大英博物馆收进大量东方文物,需要招一个年轻助理,整理中日绘画。阿瑟·韦利(Arthur Waley)一九一三年从剑桥毕业,考上此职。他得到这份工作,却不懂任何东方语言。只好立马自学中文日文不久就成为西方二十世纪翻译中日诗歌的圣手。他的优美而流畅的自由诗译文,影响远超出东方文学圈子外。 韦利当时住戈壁广场旁边的恩兹里街。每天骑自行车穿越布鲁姆斯伯里上下班,看到这批人物熙熙攘攘进出。其中几个,是他在剑桥国王学院的先后同学。他被邀请参加布鲁姆斯伯里的聚会。大半原因是因为当时中国诗是个时髦题目。但是韦利却是一个拘谨的人,与布鲁姆斯伯里那些意气飞扬的才子才女不容易谈到一起。那对姐妹花很快就不再邀请韦利。 一九一六年,他完成第一本译诗《中国诗一百首》,用的是自由诗,译风新颖,没有出版商肯接受。韦利的剑桥同学弗赖(Roger Fry)资助,帮他印了一百本。韦利给斯特拉奇(Lytton Strachey)一本,受到一顿无情的嘲笑;韦利寄给庞德一本,结果庞德与这位无名小助理成为好友,还拉上另一位无名小诗人艾略特,三人每星期在伦敦索和区喝一次咖啡。 现在研究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文学史家,往往把韦利算在里面,可能是想显示这批知识精英的眼界开阔。其实韦利津津有味的谈题,往往是《世说新语》中的某种茶,或是敦煌手卷某歌谣提到的农具,在英国沙龙里,这些事当然不能群起响应。我在伯克利加州大学的导师白之先生,读过韦利的讲习班。鄙人也可以高攀为布鲁姆斯伯里的隔代弟子。 韦利的生性,连作教师都不适合。他是东方学院的“名誉讲席”(Honorary Lecturer),只给研究生和教师开讲习班。但有这些讲习班经常冷场,因为参加者不知道提什么问题,才不至于浪费大学者的时间,而大学者也不知道学生想了解什么。的确韦利只适合与大英博物馆的收藏终生相守——他实际上是个书斋学者。 而布鲁姆斯伯里的人物,大都拒绝做书呆子。我们可以说他们是现代知识分子的典型;在各自的专业上是权威,但是高谈阔论的却是与本行不太沾边的任何“大题目”。赛以德(E, Said)说真正知识分子应当是“业余”的,这些布鲁姆斯伯里人物,聚谈终夜言不及义,是最好样的知识分子。 五 至于布鲁姆斯伯里核心成员是谁,有个简单判别法:范奈莎的孩子们,经常用昵称的人,就是母亲的最好朋友,就像中国的高干子弟说到一些老革命,骄傲地直称阿姨伯伯,把平民出生的人唬的一楞。只是范奈莎的孩子们并不在外面张扬。在日记与私人信件中如此称呼而已。范奈莎的大儿子朱利安(Julian Bell)的信件里,我们读到这样一些不加注弄不明白的名字:伯梯(哲学家伯特兰德·罗素),林顿(传记作家林顿·斯特拉奇),戈尔狄(政治学家高尔斯密斯·娄易斯·狄金森),梅纳德(经济学家梅纳德·凯恩斯),摩根(小说家E. M.福斯特),罗杰(美学家罗杰·弗赖),汤姆(诗人T. S. 艾略特),邓肯(画家邓肯·格朗特),巴尼(小说家大卫·加涅特)等等。 这些一次大战前后的英国文化精英,怎么会众星捧月式地汇集到斯梯芬姐妹两人身边?后来的文化史家发现了一个简单而残酷的秘密:当时英国正规大学不招女学生。两姐妹早年决定分工:一画一文:范奈莎上女子学校学绘画,而弗吉尼亚自己练文笔。大哥索比在一九○六年旅游希腊时患上伤寒早殇,给了这两姐妹出头的机会。 布鲁姆斯伯里这些人,原来都是索比在剑桥的同学:戈登广场,从剑桥回伦敦的国王十字火车站步行可到。因此周末假期,自然而然到这个没有长辈的年轻人之家来聚会。这批剑桥高村生,在中产阶级出生的两姐妹眼中,个个怪怪的,“不修边幅,貌不惊人”,但是都喜欢神侃到深夜,谈的又是最抽象的题目,让这两个既有头脑又美貌惊人的姐妹尝到精神美味。索比不幸去世,她们原以为这样高朋满座的聚会就此告终,不料这些男青年来得更勤,有的人公开追求,有的人只是喜欢与两姐妹为伍,干脆就搬到戈登广场比邻而居。如果长兄索比健在,这个家就有家长,下面的故事就两样。小弟安德连职业是心理病医生,不太喜欢与文人为伍,也不太“关心”两个姐姐的圈子。 今天人们对布鲁姆斯伯里集团的兴趣持久不衰,相当大原因也来自索比之死的后果:有了这著名的两姐妹,周围一批奇特的男女名人,报上就“丑闻”不断。他们似乎并不在乎,或是有意用他们的私人方式,击破维多利亚时代的偏执,傲慢,与道德虚伪。从布鲁姆斯伯里之后,至少英国知识界的审美趣味与道德宽容程度,为之一变。 奇怪的是,大半个世纪过去,“丑闻”至今年内尚未无穷尽——不断有新资料出现。弗吉尼亚·伍尔夫作为这个集团最锐利的一支笔,对这些事有多篇回忆。在当事人远未作古前,她的描写相当大胆:早在一九○七年弗吉尼亚写了《往事二三》(Reminiscences),口气是给尚未出世的外甥朱利安写信;一九二二年写的《布鲁姆斯伯里旧事》(Old Bloomsbury),描述了这些声望正如日中天人物的奇行怪癖;一九四○年的《忆旧》(A Sketch of the Past),或许是觉得她的大限已到,描述更为坦诚;伦纳德行伍尔夫在八十高龄时作的《自传》五大卷(六十年代陆续出版),未免书呆子气太浓。范奈莎的长子朱利安生前就说,如果他活到年龄,就会编一本《布鲁姆斯伯里丑闻集》;这件事只能由他的弟弟昆丁(Quentin Bell)来做:一九七○年的《布鲁姆斯伯里》,一九七二年的得奖之作《伍尔夫传》,爆出了长辈生活中的许多内幕。九十多高龄在前两年去世的昆丁·贝尔教授,一直是布鲁姆斯伯里历史的当然权威。 哪怕以丑闻自豪的儿辈,也难免为长者讳。于是出现了一批专门攻击布鲁姆斯伯里的书——这也自然,因为布鲁姆斯伯里这批自大狂,臧否当时人物,一向尖刻不留情。刻薄话一向是文人聚会的佐料,处处树敌就是必然的事。但是当范奈莎的小女儿,当年人见人爱的大美女,现在的牢骚老妇安杰莉卡(Angelica Garnet),一九八四年写出自传《好意误我》(Deceived with Kindness),对当年长辈的生活方式攻击不遗余力,这才真正让人大开眼界。 在宾年出版的弗吉尼亚与范奈莎厚厚的书信全集中,所有这些“反面”的攻击,看来并非事出无因。生活苦多于乐,与世人无异,他们比《世说新语》中人物更丰满,更鲜活有趣,正是因为他们实际上都是相当脆弱的人。说不尽的布鲁姆斯伯里,因为他们自己说不尽自己。 六 范奈莎与弗吉尼亚这一对才高八斗的姐妹花,布鲁姆斯伯里的真正核心,她们的长相非常相似,从少女到中年,照片若没有说明,很难分清。 但是这两姐妹性格甚至体格完全相反:弗吉尼亚过于敏感,性格脆弱,健康不佳,常常忧郁症发作,落到疯狂的边缘,多次自杀未遂;而范奈莎则是雍容大度,性感开朗,容光焕发,历经生活打击,而依然坚强。 一九三二年斯特拉奇去世;一九三四年弗赖心脏病瘁发;爱子朱利安一九三七年在西班牙内战阵亡,从此布鲁姆斯伯里人物凋零,指天说地的聚谈不再,但是只要范奈莎家安在哪晨,哪里就依然是布鲁姆斯伯里的“所在地”。早在二十年代弗吉尼亚就发现,即使她住在伦敦,范奈莎不在,布鲁姆斯伯里也就不存在。一旦姐姐回来,布鲁姆斯伯里马上旧戏新演。甚至到今日,范奈莎去世前住在查尔斯农庄,依然是布鲁姆斯伯里的主要纪念馆,那里满墙壁画,几乎没有未装饰的空处。 弗吉尼亚很明白,她对付这个世界,能力远远不如姐姐,她感叹姐姐拥有“一打生命”。范奈莎与克莱夫的婚姻,生了两个儿子后,就名存实亡。在她怀孕和生育期间,丈夫与小姨子弗吉尼亚越来越亲密(虽然两人是否有染,从无定论),这种事情本来足以破坏任何情亲关系,她们的婚姻却一直维持到死神来到。登徒子克莱夫·贝尔,大部分时间住在这个那个情人处,有时回来看望妻子孩子,还把情妇带来“让家人品评”。 一九二二年后美学家弗赖成为范奈莎的情人,但是两年后范奈莎抛开他,爱上比她小六岁的画家格朗特。格朗特虽是同性恋,却与范奈莎终身相守。范奈莎在家里安排了专门给丈夫克莱夫·贝尔保留的卧室、书房、单用的卫生间,也给格朗特的男友如凯恩斯、加涅特等准备了单独的房间。而范奈莎与前  情人弗赖,两人一起发起了立志改造英国工艺美术的“俄米加工场”(Omega Workshop)。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范奈莎善于做戏,克制自己过分,以致真假不分。或许范奈莎很早明白性爱之不可靠,妹妹与丈夫的调情可能给了她最清楚不过的启示,所以她情愿找个男同性恋作终身伴侣,这样他们之间的依恋,就是纯粹的感情。但是读到一九九三年出版的范奈莎书信集,在没有必要作假的场合(范奈莎不可能想到这些信会最终出版),她的语调,依然充满对生活的乐趣。或许正是范奈莎这种奇特的生活方式,似乎与周围每个人和睦相处,却从来不依赖某个人的性爱。她几乎是单枪匹马养育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读一下两姐妹的日记信件,明显可以发现弗吉尼亚·伍尔夫,说到自己家里人时,都是酸话连篇;说到其他人,语调之尖刻,例如抓住每次机会攻击当时呼和浩特声挺高的女作家曼殊菲尔,读来几乎令人难堪。她本来才高气傲,要她长期佩服什么人,也难。但是这种心情对她本人恐怕为害更甚。 弗吉尼亚知道自己的性格远远不如姐姐,她的同性恋倾向,使她经常处于感情危机之中。在生活上,依赖脾气温顺的丈夫,多次精神崩溃,都是靠伦纳德的耐心,渐渐恢复。对比范奈莎的生活上“成功”,文学名声是上帝对她的补偿。果然,范奈莎士比亚在美术上的成就,远远不如弗吉尼亚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到今日,布鲁姆斯伯里这所以依然是个文化史大题目,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文学成就,以及她的女权主义先行者的觉悟,很有关系。但在当时,如果没有范奈莎为人的魅力和坚毅性格,布鲁姆斯伯里恐怕难以存在。 布鲁姆斯伯里人物对性事和友谊的非凡态度,本来似乎可以代代相传,结果在后辈身上一个个失败;朱利安在中国的浪漫情,卷进的复杂情绪旋涡把自己都搞糊涂了;安杰莉卡退给了格朗特的男情人加涅特,后来发现自己的生父竟然是格朗特,她的婚姻几乎是乱伦,在为恚怒,离婚后一蹶不振。这不奇怪,因为他们都没有范奈莎的气度。如果没有范奈莎,如果范奈莎也像弗吉尼亚那么脆弱,甚至像平常人那样七情六欲摆不平,那么人们艳称的“布鲁姆斯伯里派”,只是几个狂悖男人的妄想。 范奈莎本人的画风,明显受后印象主义影响。马蒂斯几度参加布鲁姆斯伯里聚会。可惜,布鲁姆斯伯里的高谈阔论,外国人很难跟上。因此,这一派人物虽然一向反对民族主义,却没有外国成员。 七 本世纪初中国文化人留学英国,作为学生,与当时英国文化精英的接触很有限。徐志摩却是一个例外:这位二十多岁的学生,在无论哪国的名流面前,从无卑感。因此我在英国翻阅旧籍,不可免经常遇到徐志摩的影子。徐志摩与韦利讨论过程中国诗的翻译,也与弗赖讨论过青铜艺术。弗赖送给徐志摩一幅自己的画。徐志摩在一九三一年那次致命的南行前,把日记文件托交凌叔华保管,同时把弗赖这幅画转送给凌叔华。一九四六年凌叔华到英国,见到范奈莎,给她看这幅画。范奈莎一看故人之作,辗转反复又回旧土,不禁触景生情。后来荷 加斯出版社出版了凌叔华的英文小说《古韵》(Ancient Melodies)。 弗赖是布鲁姆斯伯里诸人中,对中国文物最感兴趣的人。他的画家,但更是美学家。弗赖是范奈莎的一度情人终身师友,在布鲁姆斯伯里的形成上也是个关键人物:罗素,狄金森等剑桥“前辈”,就是经由弗赖进入布鲁姆斯伯里的圈子。他努力推崇的,除了法国后印象主义,就是中国的青铜艺术了。他参与大英博物馆东方部主持的中国艺术研究项目,他的论文,是西方讨论中国青铜艺术最早的文字。一九三四年弗赖去世前,在母校剑桥讲授美术史,中国青铜器是他热中的题目,备课时间远远超出教课需要。他说:“真希望能把整个学期全部用来讲中国艺术,我心中对周代青铜器有宗教般的敬畏;铸匠与他的妻子,在关健时刻,不惜双双跳进熔炉,取得完美的阴阳配合。” 现在我还没有判别别清楚的是:徐志摩与布鲁姆斯大林伯里人物的相知程度,是否已经能算圈里人。这个题目,似乎不值得研究。但是在英国文化史上,算不算一个Bloomsburian,出入大矣。 徐志摩认为美国文化人太浅薄,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转到英国。他希望到剑桥师从罗素刚到剑桥校方闹翻,徐志摩就在伦敦经济学院就读。另一说是他与金缶霖、张奚若在纽约听到拉斯基演讲,大为倾倒,三人联袂来英,学习英国的社会主义。弗吉尼亚·伍尔夫一九二八年日记中发牢骚说,伦纳德身边老有中国学生(她没有记下名字),求教合作社运动这类的课题。这批伦敦经济学院的中国学生,到中国却成为思想颇为简单的西化派。英国的左翼激进立场,到中国,就很可能成为保守主义者,看来这是一个难以逃脱的怪圈。 在伦敦如鱼得水的徐志摩,一九二一年终于因失恋加离婚而颓唐。他又生出剑桥求学梦,当时狄金森已从剑桥国王学院院长退休,但是说话尚管用,就让徐志摩到剑桥做旁听生。狄金森是个有名的“爱中国者”,在家中穿一身不知哪里弄来的品戴花翎满清官服。对中国学生,几乎有求必应。华东师大陈子善先生考证发现,徐志摩有题诗赠狄金森。 此后,布鲁姆斯伯里与中国的关系,转到中国;布鲁姆斯伯里的第一个后代,范奈莎的长子朱利安·贝尔,一九三五年秋天应聘到武汉大学做英国文学教授。政治学家姨父伦纳德支持他的选择,说是中国将是未来国际政治变动的中轴。安杰莉卡在自传中说:她哥哥临行时,伦敦要为他饯行的长辈同辈男女朋友多得顾不过来,只能“像魔术家似地掂量给每个人多少时间”。到中国,是去“最外国的外国”。但是到武汉不久,朱利安就热恋上比他大八岁的凌叔华。在朱利安的布鲁姆斯伯里式道德观看来,爱情就是爱情。因为有夫之妇就不敢爱,反而是道德上的懦弱。 可能因为凌叔华谈徐志摩谈得过多。朱利安好奇,或许不无妒嫉,就写信给弗赖的遗孀,要求她找出徐志摩给弗赖的一些英文信寄给他看。果然信从万里之处寄到武汉。他读了说“不过尔尔!”这倒是英美文人至今不改的傲慢本色。 朱利安的爱情上左右支绌,焦头烂额,就约了他的班上的得意门生叶君健,一起沿着红军第四方面军的长征路径走入四川,试图重新作他的中国革命之梦——朱利安激赏马尔罗的,人境》(La Condition Humaine),大有误读,以为西方人真的在中国革命中扮演重要角色。但是他的确面临一个两难之境;法西斯主义的猖厥,使他觉得不能再固守老一辈的反战立场,而布鲁姆斯伯里的自由精神,使他依然不能忍受情绪化的爱国主义。因此,他只能到国外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后来他果然如愿以生命酬理想。 叶君健在抗战开始后,受命到英国任“鼓动员”(Agitator)。这个职务名称虽奇怪,任务倒也清楚。朱利安已经不在,弗吉尼亚去世,布鲁姆斯伯里不再聚会,这个团体也就不再存在。但是朱利安的这些长辈友人,还是给了他不少帮助。 另一个得到布鲁姆斯伯里帮助的是作为大公报记者来英的萧乾。萧乾忙中偷闲,在剑桥读研究生,写《英国心理小说》论文,当时弗吉尼亚刚自沉去世不久,耸纳德让萧乾来家中阅读弗吉尼亚的手稿和日记——可能萧乾是全世界第一个读到丛尔夫信件日记的人。这些珍贵材料,与布鲁姆斯伯里主要人物的信件日记,一直藏于剑桥墩档案库,八十年代后陆续整理出版面世,依然还有很多宝藏,例如朱利安在中国时与范奈莎亲密的通信,等着好事者去发掘。 不过中国人与布鲁姆斯伯里的姻缘,还会与布鲁姆斯伯里神话一起延续下去。在查尔斯顿纪念馆,我们很难看到中国面孔,但是却看到不少中国工艺品。我们不知道是中国文化人来英酬酢的赠礼,还是朱利安从中国寄回给母亲的工艺品。但是我们见到的肯定不是全部,例如朱利安作为“东方马蒂斯”寄给母亲的齐白石作品,就不知去向。 在欧洲,房子比人长久。天天走进布鲁姆斯伯里中心上班,仿佛可以随时走进戈登广场,与鬼魂碰杯。前年泰特画廊,去看耶鲁大学,举行布鲁姆斯伯里回顾展。作主题演讲者,竟然是英国美术史家朱利安·贝尔。我眼睛一阵迷糊,才想通:此人必是昆丁五十年代初生的儿子,为了纪念,也为了让范奈莎老太太高兴,才取了这个名字。 下一个念头,簌然鞭击我头顶:六代人或已出生,三代人已经老死,就在我谈邻居奇人趣味事时。 晚 @ 21:35:24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蔡康永的第九十七号男孩 2006-01-02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因为最近念书念到无聊的时候总会去下康熙来了来看,一边看一边狂笑一通,仅为了消遣和打发时间。后来在豆瓣看到这本《那些男孩教我的事》挺热的,一看竟然是蔡康永的。于是去下了电子版来阅读。虽然没有我想象的深刻但就像麦兜故事一般简单而意味深长。只用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粗略看一遍,发现只有这个九十七号男孩的故事真的打动我。我在网络上搜索关于这本书的评价,才发现这个男孩被大家怀疑是哥哥张国荣。再看一遍,不得不说看起来很像。 明星常是好看的,但好看的程度,总还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 即使以我的工作、需要接触到那么多的明星,大部分也还是在这个范围之内。有的明星即使非常好看,但一旦他察觉了自己的好看,对自己的好看存了使用之心,那他的好看就会降级,并不会流失、耗损,只是降级,从纯金变成镀金,那种降级。 奇特的是,一样的事情,发生在女明星身上就没什么问题,卖弄风情的女明星常常还是很动人,可是发生在男明星身上,就会严重的降级。这里讲的是原理吗?不是,只是我的偏见而已。只是我许多偏见中的一个而已。 然而,男明星有可能对自己的好看,都不察觉吗?很难吧。环绕着一个明星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情,都在宣示他外表的特色,“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好看”这种话,主要是明星用来安慰那些对自己的丑、感到灰心的影歌迷的吧。 作为男明星的他,却是一个特例。 他的帅,是吓死人的帅,是在我所说的那个合理范围之外的帅,是非地球人的帅,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发现某种外星人是以好看为存在条件的,那么他就是那一组的外星人。 具备着这样震慑之美的大明星,当然没有立场说什么“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好看”的屁话,说了也只会更伤害丑人的自尊而已,完全没有安慰作用。 可是,他有一种自在的存在方式:他对自己的美,无动于衷。 像是树对自己的树荫无动于衷。 他对一般人因他的美而感受到的震慑,也无动于衷。不像有些明星有时会对自己长得美、压迫到别人,而露出抱歉的表情。 他不会,就像树对于坐在树荫里的人,也不会露出抱歉的表情。 他想要自己当导演,他的老板找我去陪着他想故事,想个他可以当导演去拍的故事。 我听他讲了几个他想出来的故事,都很普通,聊都不值得聊。每一次见面,都还是觉得他的光芒夺目,但我也必须谨记我的任务,不能对他想的故事放水。这使得我们的关系有一点紧张。 有一晚,我陪他聊故事聊到快十二点,他说要开车载我出去兜一圈,于是坐上他的车。 “我不是很聪明的人,对吧?”他说。 “看你要跟谁比。”我说。 他从方向盘上的照后镜里,看了我一眼。 “我现在再讲一个故事,这故事也是我想的。如果这故事还是很烂,我就放你走,你不用再管我了,这样好吗?”他说。 我没讲话。我心里是同意的,但讲明了就不太礼貌。这个人物太古怪,我要长时间被他的荣光照得头晕目眩,又要听一个接一个的烂故事,实在有点折磨人,中止任务也是解脱了。 他开始说故事: “三个同学,大家公认,全校长得最好看的三个同学,两个女生、一个男生,约好了放假要一起开车去旅行,把整个岛绕一圈的那种,开很多天车的旅行。” “嗯。”我点点头,心里想大概又是一个三角恋爱的故事。 “车上还有一个空位,他们决定再邀一个同学加入。结果,他们邀了学校一个长得最丑的男生。那个丑男生当然很惊讶,又很感激,学校最好看的三个同学,竟然愿意邀他一起旅行,他很紧张,可还是答应了。” “嗯。”我应了一声。这故事好像要往惊悚的方向发展了。 “他们四个人,就开车去旅行了,旅行了两天,大家都很快乐,玩得很开心。” “嗯。”我又应了一声。 “第三天早起,他们继续开车上路,快要上公路之前,忽然有一辆大卡车冲出来,把他们的车撞翻了,四个人都摔到车外,躺在地上。” “后来呢?”我问。 他把车停到路边,停好了车,脸部还是朝着前方,继续讲。 “他们四个人被送去医院急救,结果,只有一个人活下来。”他说到这里,停了一下。 “四个人里面,只有那个丑的活了下来,另外三个好看的,都死了。”他说。 “噢。”我很意外,不知道这个故事要怎么演下去。 “那个唯一活下来的丑男生,就在医院里一直哭,一直哭着说,‘为什么是我活下来?’,‘为什么是我活下来?’……” 说到这里,他忽然哽咽了,他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啜泣。 我永远都不会想到,我会从一个绝世容颜的人嘴里,听到这样一个故事。 Special thank to 不乖小王子 晚 @ 22:43:18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再说金岳霖先生 2005-12-27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作者:黄集伟  from 《读书》2005年8月 五月某日,余与某君相见于不约而同读罢《读书》今年第五期汪曾祺先生所撰短文之后。以是话题自金先生说开,且说且长、且长且细、且细且益发生趣——其中兼感慨并评说,容勘误寓增补……现仅据记忆草此短文,也算应了汪先生“应该有人好好写写”之召唤。 金先生确系一生未娶。除去读写,每日只一人独处,冷清固然,却也落得自在无牵。有段时日,金先生与梁思成、林徽因夫妇同住一处,满院熟稔同辈、黄口小儿均以“金老头儿”唤之。其时金先生雇一二级厨师为其制作饭食,而金先生最喜食油炸龙虾片,不知那位二级厨师是否因此顿生明珠弃暗之嗟。 某日,梁先生见其厨师外出采购,手捏一张数码为五千余元的人民币活期存折,惊疑不已。找到金先生问其缘由,金先生答曰:“这样方便。”梁先生曰:“若不慎遗失,岂不枉哉?”金先生依旧说:“这样方便。”梁先生说:“这样吧,存个死期,存个活期,两全其美——而且‘死期’利率高于‘活期’”……谁知金先生连连摆手:“使不得的,本无奉献,那样岂不占了国家的便宜?”梁先生无奈,只得为其细述储蓄规则多项。述毕,金先生满脸欣然,停有片刻,说:“你真聪明。”当然,最终此事亦非就此了结。“改存”之日金先生几欲打退堂鼓,理由是他预备在自己死后留一千元钱酬谢厨师——“如果将剩余的钱都存了死期,万一某日我突然死了,钱不就取不出了?”这回梁先生不能不笑。笑罢,梁先生又将如何将那一千元酬金抽出为厨师另立户头之类细细讲演一番……末了金先生重又孩童般喜作一团——“你真聪明!”据悉,梁先生自金先生口中很赚过不少如是之褒奖呢。 另有某日,伏天,数位友人同往金先生舍下闲坐。一进门,便见金先生愁容满面,拱手称难:“这个忙诸位一定要帮!”友人既不知何事,又不便细问,但念及“金老头儿”独身一人,不便诸多,便作英雄状慷慨允诺。俄顷,厨师为来宾每人盛上一碗滚沸的牛奶……英雄言辞尚余音缭绕,无奈,只得冒溽暑之苦,置大汗淋漓于不顾将碗碗热奶一饮而尽。谁知几位不几日再次光顾,重又承蒙此等礼遇,且金先生口气坚定,有如军令。事隔有旬,好事者向金先生问及此事,方知原来金先生冬日喜饮奶,故定量可观;时至盛夏,饮量大减,却又弃之可惜,故有“暑日令友人饮奶”一举。也许金先生以为订奶有如“订亲”,要“从一而终”,不得变故。殊不知奶之定量增减有尽由主人之便的通例。当友人指点迷津甫毕,金先生照例回赠那四个字的赞许:“你真聪明!” 汪曾祺先生文中提及金先生晚年坐平板车去王府井“接触社会”一事。彼景彼情想来的确有趣味。不过,金先生此举另有一番难言苦衷。金先生患青光眼疾后,尝就医于“协和”。“文革”伊始,“革命派”不许金先生用车。金先生闻讯问曰:“停用专车可以,可我怎么去‘协和’看大夫?”“革命派”答曰:“给你派辆排(pǎi)子车吧!”在“革命派”来说,此为戏言?都揄?抑或是推托之辞?不得而知。反正金先生欣然从命,乐不可支。每每于就诊之日,准时自携一木制小马扎,端坐于平板三轮车上,任人一路踩过去,且东张西望,不胜惬意……遥想此景,金先生是否在身体力行地诠释“独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之境界?似难说清。 晚 @ 19:23:17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编辑 《晚饭花集》自序 2005-12-26 Tag: 摘抄爰采春华,载警秋霜 作者:汪曾祺 一九八一年下半年至一九八三年下半年所写的短篇小说都在这里了。 集名《晚饭花集》,是因为集中有一组以《晚饭花》为题目的小说。不是因为我对这一组小说特别喜欢,而是觉得其他各篇的题目用作集名都不太合适。我对自己写出的作品都还喜欢,无偏爱。读过我的作品的熟人,有人说他喜欢哪一两篇,不喜欢哪一两篇;另一个人的意见也许正好相反。他们问我自己的看法,我常常是笑而不答。 我对晚饭花这种花并不怎么欣赏。我没有从它身上发现过“香远益清”、“出淤泥而不染”之类的品德,也绝对到不了“不可一日无此君”的地步。这是一种很低贱的花,比牵牛花、凤仙花以及北京人叫做“死不了”的草花还要低贱。凤仙花、“死不了”,间或还有卖的,谁见过花市上卖过晚饭花?这种花公园里不种,画家不画,诗人不题咏。它的缺点一是无姿态。二是叶子太多,铺铺拉拉,重重叠叠,乱乱哄哄地一大堆。颜色又是浓绿的。就算是需要进行光合作用,取得养分,也用不着生出这样多的叶子呀,这真是一种毫无节制的浪费!三是花形还好玩,但也不算美,一个长柄的小喇叭。颜色以深胭脂红的为多,也有白的和黄的。这种花很易串种。黄花、白花的瓣上往往有不规则的红色细条纹。花多,而细碎。这种花用“村”、“俗”来形容,都不为过。最恰当的还是北京人爱用的一个字:“怯”。北京人称晚饭花为野茉莉,实在是抬举它了。它跟茉莉可以说毫不相干,也一定不会是属于同一科,枝、叶、花形都不相似。把它和茉莉拉扯在一起,可能是因为它有一点淡淡的清香,——然而也不象茉莉的气味。只有一个“野”字它倒是当之无愧的。它是几乎不用种的。随便丢几粒种籽到土里,它就会赫然地长出了一大丛。结了籽,落进土中,第二年就会长出更大的几丛,只要有一点空地,全给你占得满满的,一点也不客气。它不怕旱,不怕涝,不用浇水,不用施肥,不得病,也没见它生过虫。这算是什么花呢?然而不是花又是什么呢?你总不能说它是庄稼,是蔬菜,是药材。虽然吴其<SPS=0713>说它的种籽的黑皮里有一囊白粉,可食;叶可为蔬,如马兰头;俚医用其根治吐血,但我没有见到有人吃过,服用过。那就还算它是一种花吧。 我的小说和晚饭花无相似处,但其无足珍贵则同。 我的对于晚饭花还有一点好感,是和我的童年的记忆有关系的。我家的荒废的后园的一个旧花台上长着一丛晚饭花。晚饭以后,我常常到废园里捉蜻蜓,一捉能捉几十只。选两只放在帐子里让它吃蚊子(我没见过蜻蜓吃蚊子,但我相信它是吃的),其余的装在一个大鸟笼里,第二天一早又把它们全放了。我在别的花木枝头捉,也在晚饭花上捉。因此我的眼睛里每天都有晚饭花。看到晚饭花,我就觉得一天的酷暑过去了,凉意暗暗地从草丛里生了出来,身上的痱子也不痒了,很舒服;有时也会想到又过了一天,小小年纪,也感到一点惆怅,很淡很淡的惆怅。而且觉得有点寂寞,白菊花茶一样的寂寞。 我的儿子曾问过我:“《晚饭花》里的李小龙是你自己吧?”我说:“是的”。我就象李小龙一样,喜欢随处留连,东张西望。我所写的人物都象王玉英一样,是我每天要看的一幅画。这些画幅吸引着我,使我对生活产生兴趣,使我的心柔软而充实。而当我所倾心的画中人遭到命运的不公平的簸弄时,我也象李小龙那样觉得很气愤。便是现在,我也还常常为一些与我无关的事而发出带孩子气的气愤。这种倾心和气愤,大概就是我自己称之为抒情现实主义的心理基础。 这一集,从形式上看,如果说有什么特点,是有一些以三个小短篇为一组的小说。数了数,竟有六组。这些小短篇的组合,有的有点外部的或内部的联系。比如《故里三陈》写的三个人都姓陈;《钓人的孩子》所写的都是与钱有关的小故事。有的则没有联系,不能构成“组曲”,如《小说三篇》,其实可以各自成篇。至于为什么总是三篇为一组,也没有什么道理,只是因一篇太单,两篇还不足,三篇才够“一卖”。“事不过三”,三请诸葛亮,三戏白牡丹,都是三。一二三,才够意思。 我写短小说,一是中国本有用极简的笔墨摹写人事的传统,《世说新语》是突出的代表。其后不绝如缕。我爱读宋人的笔记甚于唐人传奇。《梦溪笔谈》、《容斋随笔》记人事部分我都很喜欢。归有光的《寒花葬志》、龚定<SPS=1233>的《记王隐君》,我觉得都可当小说看。 第二是我过去就曾经写过一些记人事的短文。当时是当作散文诗来写的。这一集中的有些篇,如《钓人的孩子》、《职业》、《求雨》,就还有点散文诗的味道。散文诗和小说的分界处只有一道篱笆,并无墙壁(阿左林和废名的某些小说实际上是散文诗)。我一直以为短篇小说应该有一点散文诗的成分。把散文诗编入小说集,并非自我作古,我看到有些外国作家就这样办过。 第三,这和作者的气质有关。倪云林一辈子只能画平远小景,他不能象范宽一样气势雄豪,也不能象王蒙一样烟云满纸。我也爱看金碧山水和工笔重彩人物,但我画不来。我的调色碟里没有颜色,只有墨,从渴墨焦墨到浅得象清水一样的淡墨。有一次以矮纸尺幅画初春野树,觉得需要一点绿,我就挤了一点菠菜汁在上面。我的小说也象我的画一样,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又我的小说往往是应刊物的急索,短稿较易承命。书被催成墨未浓,殊难计其工拙。 这一集里的小说和《汪曾祺短篇小说选》(北京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在思想上和方法上有些什么不同?很难说。几笔的功夫,很难看出一个作者的作品有多少明显的变化。到了我这样的年龄,很难象青年作家一样会产生飞跃。我不象毕加索那样多变。不过比较而言,也可以说出一些。 从思想情绪上说,前一集更明朗欢快一些。那一集小说明显地受了三中全会的间接影响。三中全会一开,全国人民思想解放,情绪活跃,我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的调子是很轻快的。现在到了扎扎实实建设社会主义的时候了,现在是为经济的全面起飞作准备的阶段,人们都由欢欣鼓舞转向深思。我也不例外,小说的内容渐趋沉著。如果说前一集的小说较多抒情性,这一集则较多哲理性。我的作品和政治结合得不紧,但我这个人并不脱离政治。我的感怀寄托是和当前社会政治背景息息相关的。必须先论世,然后可以知人。离开了大的政治社会背景来分析作家个人的思想,是说不清楚的。我想,这是唯物主义的方法。当然,说不同,只是相对而言。如果把这一集的小说编入上一集,或把上一集的编入这一集,皆无不可。大体上,这两集都可以说是一个不乏热情,还算善良的中国作家八十年代初期的思想的记录。 在文风上,我是更有意识地写得平淡的。但我不能一味地平淡。一味平淡,就会流于枯瘦。枯瘦是衰老的迹象。我还不太服老。我愿意把平淡和奇崛结合起来。我的语言一般是流畅自然的,但时时会跳出一两个奇句、古句、拗句、甚至有点象是外国作家写出来的带洋味儿的句子。老夫聊发少年狂,诸君其能许我乎?另一点是,我是更有意识地吸收民族传统的,在叙述方法上有时简直有点象旧小说,但是有时忽然来一点现代派的手法,意象、比喻,都是从外国移来的。这一点和前一点其实是一回事。奇,往往就有点洋。但是,我追求的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能把它们揉在一起。奇和洋为了“醒脾”,但不能瞧着扎眼,“硌生”。 我已经六十三岁,不免有“晚了”之感,但思想好象还灵活,希望能抓紧时间,再写出一点。曾为友人画冬日菊花,题诗一首: 新沏清茶饭后烟, 自搔短发负晴暄。 枝头残菊开还好, 留得秋光过小年。 愿以自勉,且慰我的同代人。 如果继续写下去,应该写出一点更深刻,更有分量的东西。 是为序。 一九八三年九月一日 (《晚饭花集》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晚 @ 22:23:53 | 阅读全文 | 评论 (0) | 引用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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