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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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frisson Soli Deo Gloria

不怕去过耶路撒冷的驴子,更不怕说耶路撒冷子虚乌有的驴子。 << 牢骚落定 | Top | 不偏不倚的傲慢 >> 风的阅读 十月有这样的温度,所有的人都很惊喜。21度的高温下,戴上遮阳镜,去河边看书。N和Tian都打电话问我是否还好,21度上加一点热度,心情自然舒畅不少。 肯尼特河岸略有一点萧瑟,昏黄的树丛掩着清浅的水, 天鹅和绿头鸭游荡,偶尔也有小船和赛舟经过。 Wind in the Willows就是在这一带的河上发生的童话故事。 (John Linnell:The River Kennet near Newbury, 1815) 坐在树阴里的长椅上看书,听见狗湿润的鼻子在草丛中轻声嗅着。Herbert Read的艺术史入门书我看了一年还没看完。喜欢内中对W.Blake的评价。他认为Blake把哥特艺术的线性发挥到了极致。“Gothic is living form.”“在哥特艺术的巅峰可以看到对线性轮廓的绝对坚持给 情感和创造想象力带来的一种相当的深度。最强的力总是流经最精准的渠道……”Blake最深刻的洞见,据Read说,是“自然没有轮廓,但想象力有”。 他论弗兰德斯画派:“弗兰德斯画家似乎在坚称:神圣只能在人性的中间被发现”。 于我这样的艺术盲来说,他最大的卖点是一个创作诗歌的艺评人,所以行文清楚优雅,又因他的诗风是“意象至上”的,文字也不免更加轮廓分明,三言两语可以勾勒出很强的反差,不是那醉心理论的论者可以写得出的。现在的风向变了,要引用哲学和批评理论的话语才可以让人信服,结果文句往往不堪卒读。文论家Eve Kosofsky Sedgwick(酷儿理论)和Terry Eagleton(马克思主义文论)就是典型,都有自己独特的切入点和可以称得上是crusading fervour的党见。也许正因此Read和T.S.Eliot才是好友。后者正是主张评者首先要创作,评论要做创作的副产品才有说服力。心智要融入意象,anima要包容logos。 Posted by frisson at 03:29 | Trackback (0) | Edit | Comments Posted by 本应缄默 ( ) at 2005-12-18 01:16 其实要说好纯正的英式英文也不难, 如果你有那么一点模仿的天赋再加上一部半导体坚持收听BBC电台, 哪怕你祖父,父亲目不识丁估计也是不难做到的 只是讲到文学作品的悟性, 那就另当别论了... 喜欢这句: 痛并快乐着,华美的袍上也总是爬满了虱子。都是生活、尝试、爱、恨、劳作、怠惰……在异国,在故国,只有自己读入的怅惘,其实生存,处处都无大异。 不知何时la frisson大人有空分享一下英美文学中的你认同的精品? frisson 回复 本应缄默 说: 我没有做过变性手术,Le还是不要改成La罢。 “纯正”的英式英文不是那样习得的。 模仿的天赋倒不如说是对音长、音准和音位的把握。 语言是文化信息的全部,如果麦克卢汉的话属实。模仿是口语学习初期的方法,中后期是全方位的内化语言功能(Internalisation),最重要的方式应当是大量阅读(每日起码50页),光听BBC口语绝对没有大的提高。当然每个人所谓地道和精熟的尺度完全不同。 说好“纯正”的英语不难做到?英语是世界人民公认为简单的语言,不过所谓的国际通用语其实不是英语,而是Bad English(糟糕的英语)。很多有英语国家学习和生活经历的人英文都还透着Bad English挥之不去的气味。很多英语母语者的英文还都是Bad English,听BBC各地区电台的热线电播节目就不难发现。

所以,祖父和父亲的家训非常重要。学外语最有效能的是童子功,除非有良好的学校/教师,错过了这个时刻再来过无论如何地道不了。这话可能有耸人听闻之嫌。不过,大学时代的英国老师说过:不要想着说地道的英语,只要说话像个受过教育的人就可以了。信然。 (我小时候拼错一个字是要罚抄写的。现在公司审读文件,看到一个错处要给执笔者记录并扣除薪水的时候,就觉得早先的训练多么有用。) 我只是文学学生,不敢“认同”精品。诺顿文选里面收的,绝大部分都是精品。古人里,喜欢Donne, Blake,Hardy的诗歌,Hardy, Joyce和Woolf的小说和Cardinal Newman的散文。当代的人里面,私淑的诗人是John Ashbery,小说家是Ian McEwan。文评家里喜欢Sir Frank Kermode, Harold Bloom和Edward Said。 (2005-12-18 08:31) Posted by bridgestar ( spaces.msn.com/members/bridgestar ) at 2005-11-07 13:54 请问le frisson前辈,在海外学习英美文学的人们语文能达到什么地步?是否不用查《牛津》就能读懂莎士比亚弥尔顿?或是出口成章言必称希腊罗马? frisson 回复 bridgestar 说: 前辈这个词让人惶恐,在下很年轻,进酒吧还偶有人查问年龄。 海外学习英美文学的人语文程度与解读莎士比亚密尔顿是否需要字典没有正相关关系。正如很多汉学家虽然可以解读古典华文文学,可口语不一定好。学问家冯象先生精通盎格鲁撒克逊语,可惜说起现代英文来,抑扬顿挫还不是英文味。 自忖语言流利程度还好,可以应付同声传译,可以即席演讲而不漏身份,西敏寺领诵过祷文,口音属于CSE(Classless Standard English),所以总让土著猜测到底是何方而来。 话说回来,莎士比亚的英语看来是平易的,不过早期现代英文的词汇意思往往和现代极不相同,空看很容易自以为得之矣。一本字典随时随地查是师长鼓励的。读懂自然不难,可把握文本成书的脉络,重构伊丽莎白朝和王政复辟时代的文化背景,则绝对不能依赖自己的实用英语程度。 外文水平是出口成章的前提,可惜英人支吾其词的也很多。文学学生并不学出口成章,那是Rhetoric。此间也并不言必称希腊,只是碰到那时开始的范畴当然必须追溯到源头,知识学的基本方法吧。读书不为博采,为做一个更通达的观察者。 之所以在此间学习,不过是“礼失求诸野”罢了。 (2005-11-09 01:08) Posted by bridgestar ( ) at 2005-11-04 04:50 原来le frisson前辈是专攻文学理论的。到个陌生的国度去学一种远离普通人的学问,真是令人向往。 frisson 回复 bridgestar 说: 亲爱的bridgestar,在下主要研习当代英语文学和哲学的互动。这是和普通读书人息息相关的学问。疏离感并不强:毕竟英人都是书蠹,华人也不遑多让。迟早这评论文字的营生会成为文化生活的一大部分。 英国于我不陌生,祖父年轻时出海去英国,随后入籍。在下初次远足也是同一国度,虽然不曾胸有成竹,但在伦敦行走,丝毫不觉乡愁。语文可谓熟稔,社会脉络还算清楚,交游不拘肤色背景,天下一家,不分内外中西。 亦不必向往。痛并快乐着,华美的袍上也总是爬满了虱子。都是生活、尝试、爱、恨、劳作、怠惰……在异国,在故国,只有自己读入的怅惘,其实生存,处处都无大异。 (2005-11-07 09:38) Posted by ring ( ) at 2005-10-31 22:09 休息时在宿舍里放了杨柳风,阳光金灿灿的,如沐春风:) Posted by mars ( . ) at 2005-10-28 23:47 是啊,聼得我都想當小孩子 Posted by mars ( ) at 2005-10-28 08:56 找到一個檔案: http://down5.52en.com/audiobook/我爱英语网_0006_Willows.wma 說wind in the willows 的有聲故事 還蠻好聼的哩 frisson 回复 mars 说: 我在想:如果小孩子从小听这样的audio book怎么会讨厌学英文呢?我就是看英国童话长大的。 (2005-10-28 21:04) Posted by tian ( ) at 2005-10-28 05:17 颤栗兄写过多次户外阅读,去草地上看书,去河边翻页。他给我短信礼赞今日的晴空,我抬头看到幽思敦路几成金光大道,虽双肩重负,也不觉加快了脚步。 文论家赛菊克在癌症治疗后 罹患抑郁症,她记录下她与精神科大夫的交流历程,告白自我,向死而生(http://www.amazon.com/exec/obidos/tg/detail/-/0807029238/103-3369846-0107816?v=glance)。纪大伟评论:“她像其他書寫憂鬱症的作家一樣,創發了述說憂鬱的語言。她/他們的書頁是一艘艘自己手工摺疊而成紙船,一頁頁記載了自我救贖的咒語;她/他們得以漂浮河上,也樂於讓旁人分享她/他們的小舟”(http://blog.chinatimes.com/taweichi/archive/2005/09/02/14193.html)。 感谢颤栗兄指点T. S. Eliot对评论与创作的看法。建筑师/建筑理论家也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传统,各中是非曲折、起承转合或能与作家/ 文论家传统比肩而观。 frisson 回复 tian 说: 不知道Sedgwick的经历,原来如此。不过她职业写作的风格真可以用forbidding或prohibitive来形容。 (2005-10-28 05:48) Add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