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人自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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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吧:江南藜果文集 江南藜果1990年代的各专栏文章 首页 鸟人自叙 [ 最后的情怀 ] 鸟人自叙 江南藜果 现在我们是长大起来了,虽然还不敢说完全地长大,比起那些长得具有了全部的人生经验和智慧的老人,我们的这所谓 “长大”又算老几?即便如此,我们也已经管想起“那个时候”,那些少年的时光,叫作了回忆。回忆并不是老年人所能专断得走的。 是呵,那些时光,记忆中的那些时光总是欢乐居多(老年人喜欢沉溺于缅怀往事,大致却由于他们黯淡的前景愈显彰明的缘故),但我为什么偏要努力挖掘嵌在那些欢乐时光之中的邪恶和不义呢?每个男性的儿童或少年大约都希望过自己拥有杀人的武器;甚至为了自身小小的不快,而希望有威力无比的核战发生,让全体的人类和我(甚至只排除了我)一起灭亡。那时,我们不知道有 “地球村”的概念,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个“罗马俱乐部”。或许就在我们的少年赤诚里,人性早已彰展无遗了;研究人类的本性,我想,小孩子该是很好的一种解剖标本,因为他们还不曾为文明、道德、伪善这样的一系列外衣和面具所包裹严实。 小时候母亲在山区工作,放了假我就从外婆的城里投奔而去,竟在她单位的储存室里拣出一杆汽枪,我的那个拥有武器的少年梦这那么轻易地实现了。我欢天喜地,时不时扛上武器,奔逐田野,穿梭山林,自己便是书里读到过的猎人了,猎物是那些或婉转或尖唳出千百态鸣声的鸟儿。最紧张的是在三点快要成一线的时候,你屏息听到了自己的心脏在强劲有力地跳动;最幸福的是扣下了板机,而且看见猎物从枝头直楞或扇着翅膀以弧线栽落。捡起地上那还很温热的一握,你感觉到了难以形容的快意 ——这时它娇小的美丽似乎被鲜血洇染得更加美丽了,它或许正以清澈、无邪而又无助的眼睛滴溜溜望着你,一直望进我如今灵魂的深处,望得我终于惶惑起来。 终于发生了那件小小的事件。我认真瞄准了高枝上的那只大鸟。这时我是期待着扣下板机后眼睁睁看鸟远走高飞的,因为树太高,鸟太大。但是,当我一丝不苟地向目标射击之后,那鸟强健地拍动着一只翅膀跌落下来了。我狂喜着追逐了一阵子,终于把它抓到了手里。它没有被降服,它宁死不屈,双眼喷吐着怒火,用尖喙啄我,以利爪抓我,我的手因此而流出了一些血。我看见它的左翅被我打断了骨头。我仍在狂喜着,这是我所猎获的最大一只猎物啊,所以不管它如何挣扎,无论我的手是如何地鲜血淋漓,我把它当作了心爱之物,没有将它塞进装了一些死鸟和半死鸟的帆布口袋,而是小心翼翼地捧它回家,把它的断翅包扎妥当。 我至今不知道这只大鸟的名称,看其形体及表现该属于鹰、鹞一类,深竭色的羽毛上间有黑色斑纹,身材略小于猫头鹰。 我那童稚的心是多么喜欢拥有这么一只野性的猛禽啊,我想把它作为我的宠物豢养着。于是我专门请木匠为它制作了一只很大、很结实、栅条很粗的笼子。鸟就囚进这只笼子里去了,然而它不吃,也不喝;我每每得费力掰开它的喙嘴,将碎肉或者虫子塞进去,再给它灌上几口水,这时,我和它就免不了一场艰苦的斗争,我的手很容易被添上几条血痕。鸟竟奇迹般活了下来。 一日,那个老有一条黑狗跟着他的小家伙提了一笼猫头鹰来,说要跟我的这头鸟比试比试。两只恶禽一照面便象仇家相逢般,隔着两只笼子的栅栏就斗将起来。结果是我的断了一只翅的鸟赢了,心疼得那小家伙忙提起那笼掉了几根毛的猫头鹰拨腿就跑。我呢,自然开怀大笑。 此后,我更加悉心照料这只鸟了,勤换药,为它找好吃的。但它总不肯好好合作,我一近身,它就咬我,撕我,或者剧烈地扇动断翅,作冲出囚笼的努力。 那一日母亲煮熟了我很爱吃的猪舌头,出于对它的爱,我割了很大一块猪舌便往大鸟的嘴里塞,结果它咽不下又吐不出,就这样生生被噎死了。 对于这只我很喜爱的鸟的死,我当然很感到惋惜。关于它的后事处理办法,我毫不犹豫地简简单单就拨光了它的羽毛,了它的肚子,洗净,炖成了香喷喷的一碗肉。 此前和此后都养过一些鸟,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一次。其次,便是那只斑鸠了。 已记不起那只斑鸠是如何得来的,只清晰记得它被关进了曾关过那只大鸟的笼子里。对于我的喂养,斑鸠显得很合作,饿了,渴了,就自觉地吃和喝我放进笼里的食物和水,也不穷折腾作欲突出囚笼的努力,终日蜷缩于笼的一角,一副完全认命的表现。只是不哼不哈, ——我本指望它能够以鸣叫和跳跃为我的生活添一份娱乐的,就象现今在五光十色的舞台上鸣叫和跳跃的歌星那样,——令我很是不快。 后来在山上捡到一枚大卵,约是鸽蛋的两倍大,我很想能够孵出什么雏鸟来,便异想天开在斑鸠所在的笼里做了一个草窠,然后把蛋放入,强迫那斑鸠卧于其上 ——因为还是小孩,我当时似乎并未考虑到这只卵有无受精这个问题。 一个月过去了,另一个月也过去了,那枚蛋始终不见动静。到了春节那日,我一气之下,就把斑鸠杀了和蛋一起煮来吃。我把你养成这般肥硕,你却不叫不跳,半死不活,连只蛋都孵不成,留作何用? ——我想。 这就是我和几只鸟的感情纠葛了。在我和鸟类之间,我永远会是胜利者。在山区生活的那几年,也不知吃过多少各种各样花花绿绿的鸟儿了。这些都没什么,只是想起那只断翅的大鸟和那只斑鸠来,我的心不知怎么地就要无名地沉重起来。 大概也值不得大惊小怪,或许只是知识分子的矫情,我想我无须为此作假惺惺的忏悔。正当我不知该如何为本文收场的时候,忽翻到周作人写玩鸟者的几句话: 如果吃肉,便吃罢了(其实鸟的肉,于养生上也并非必要);如要赏鉴,在他自由飞鸣的时候,可以尽量的看或听,何必关在笼里,擎着走呢?我以为这同喜欢缠足一样的是痛苦的赏玩,是一种变态的残忍的心理。 而我的 “爱”大鸟和斑鸠,较之“擎着走”者,大约是要更加变态和残忍的吧,而那时,我还是个少年呢!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18 15:50:3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珂的初恋 [ 最后的情怀 ] 珂的初恋 江南藜果 他们自以为是,却极其无聊,常聚在一起,在酒吧,或别的什么地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说闲话,或是,编排一些他或她的故事。 他们说,初恋一般都难以成功。但初恋对于一个人的一生经历极其重要,他们还说。比如,你初恋很主动,你在此后的生活中就充满了主动性;在初恋中得到温情,这种温情就会在此后的生活中时时涌现于你的内心;再比如,初恋时受过强暴,在此后的日子里,你可能经常有被迫和被糟踏的感觉。所以,初恋总叫人耿耿于怀。他们这样说着。 于是,他们要求各自说出自己的初恋故事。轮到珂了,他们一致说,尽管珂已经成长为一名诗人和艺术史论的研究生,她一定没有过初恋,因为,他们说,珂看起来总是情窦未开的样子。 但珂说: “谁说我没初恋?!”就给他们说了她自己的初恋故事。 那是珂十岁的光景,这座城市还未这般雍肿。珂在上小学。一天放学,珂在路上的一棵树下,看见一个老头儿在卖一种很小的活物,几个小孩在围着在看。这些被卖的活物被老头儿装在一铅盒的水里,各自黑黑的拖着一条尾巴,欢快地在水时窜来窜去。珂就问老头儿: “这是什么?” “蝌蝌。” 珂当场就爱上了这种小精灵。老头儿要卖一毛钱一条,可珂的口袋里只有五分钱。珂要老头卖五分,可老头儿不肯。珂只好悻悻地走了。 珂后来回忆,当她和老头儿在讨价还价的时候,围着在看的小孩子中的一个男孩子不在看蝌蚪,却在看她。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在快出到学校门口的地方,就远远看见那个男孩子站在校门口。小学生们很急地向校外涌出去,那些人头就象随波逐浪的漂浮物,校门口那一个不动的人头看起来就象屹立在急流中的一块礁石了。当然,珂当时不可能有这样的感觉,是她跟他们说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一名诗人,回忆起当时的景致就不免这样想象。 珂随着人流象漂浮物似地漂过这个小男孩时,发现他跟在了她的身后。珂就有点害怕。后来,男孩子用手扯住了她的衣角,珂更加害怕起来。但男孩子从书包里拿出一小包塑料袋来,里边的水里游着两条小蝌蚪。男孩子说: “喏,给你的。” 珂说这就是她的初恋的开始,她的小情人赠她两条很活泼的小蝌蚪。 珂把这两条蝌蚪养在家里的一只罐头瓶里。每天放学以后,小男孩就跟她到珂的家,趴在桌子上看这两条小蝌蚪。珂说,他们期待着蝌蚪有一天能够变成美丽的小青蛙。 “你们猜,后来发生了什么?”成为艺术史论研究生和诗人后的珂这样问他们。 “在变成青娃之前,蝌蚪就死了。”他们一致认为,因为初恋总不成功的。 “错了。”珂说。 “那只好变成青娃了。”他们又说。 “也错了。”珂说。 “那后来怎么了?” “蝌蚪变出来的是两只癞蛤蚂!” “哦——”他们松了一口气,接着哈哈大笑。 初恋总是不成功的嘛,他们总结道。但他们问珂: “十岁的时候,那能叫初恋 吗? ” “能,”诗人珂肯定地说。 但珂的故事只到第一天她看到老头儿卖蝌蚪为止。后来的情节,都是他们为她凑出来的。凑完以后,他们一边感到很开心,一边为珂遗憾,因为故事的主要部分,竟是虚构的。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18 15:48:29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聊天的乐趣 [ 最后的情怀 ] 聊天的乐趣 (一) 现代人生活五光十色,娱乐或叫消遣或叫 “杀时间”的方法也五花八门,什么打麻将、跳舞、听歌、卡拉OK、体育、电影、跑马、赌狗,各有各的嗜好,不一而足;渗入平常百姓人家最普及的杀时间工具,大概非电视莫属了。而我,却独独钟情于聊大天。 聊天这样的杀时间方法,古已有之。古时人生活节奏不快,也无卡拉OK一类声色俱全大刺激大快活的娱乐设施,所以我想,聊天这种不受时空限制的消遣定是乐此不疲者众的。茶在汉文化中可算一大派了,厚厚一本《茶经》便是证明。而古人在 “品茗”时,除以棋佐之,更大的乐趣,更自在的,大约就是聊天。弈,毕竟是竞赛,有争战的性质,与品茗中高雅而淡泊的情趣相左,远不如聊天的随意与和平。 无论在堂皇的宫室,还是在结草之庐,或在林中泉畔,一杯香茗,便能海阔天空,游云野鹤,岂不妙哉? 古人聊天聊得最起劲的,依我之见,魏晋时代的清谈家们可算抵达至境了。 (二) 现代人是很忙的,尤其在要争做 “国际化大都市”这样的地方,人们脚屦匆匆。你看,在十字路口的斑马线上,人群拥挤着,只受着红灯短暂的停止,绿灯一亮,又精力充沛地涌动起来。现代人当然也要消遣,但追求的是高档次高节奏的消遣,对于聊天这类既落后又低层次的多是无暇一顾。 因商品经济是绝对的功利,而聊天是以非功利才堪称聊天的,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经济人,对于聊天的态度,就不但是无暇,而且不屑了。当然,现代人也是要 “谈”的,但大多在宾馆酒楼,大致都和各自的利益有关,严肃的叫谈判,最多的是“谈话”,还有一种有一个极现代的称呼,叫应酬。即使是文化人,因为具备了现代意识,除了做学问外,他们还经商,况且学问本身也在商品化,也聊不起天来了。 我每每为他们惋惜甚至叹息。我还在校园的时候,去别的宿舍串门,看到被叫作研究生的我的同学们,好象整日整夜都在研究什么。更有甚者,不知中了哪本书的毒,有的人在墙上或书架上贴一张纸,写着 “闲聊请不要超过五分钟”云云,以儆访客,叫人啼笑皆非。在他们的床头,或许还贴着一张更醒目的“宁静致远”之类。当然,这些是前些年的事了,听说如今的学生,即使研究生,都奉行“读书无用论”了,但不用功读书了,并不意味着他们开始喜欢聊天,不,他们有生意忙,还有别的娱乐节目。 工作了,知道机关办公室这样的场所更是不适合聊天的。有时也闲着,喝茶,看报,吹牛,就是聊不起天来。吹牛是吹牛,不是聊天,聊天是别一种情致。在办公室是有上下之份的,都是大机器上的小零件,可互相和谐,也可能要看人脸色,只是聊天这种情致是万万达不到的。 (三) 自然,我聊天的目标,只为聊天本身的乐趣,只为那伴着一杯茶几支烟的闲情逸致。并非只有高尚的内容才充实着聊天,我们所聊的一般以家常琐事平凡俗务居多,但其中也不乏连珠妙语,在不经意中,激发出灵性和创造力。 我自己写的一些故事,就是在聊天中聊出来的。当然,聊出故事来,并不是聊天的目标,但聊着聊着,就有故事了。在你一言我一语的聊天中,灵感象火花一样闪现出来,故事就这样展开了,在互相补充中成形了。 记得我对一些知识的了解,也是在不经意的聊天中获得的。偶有新的发现,或读到一本好书,自然是乐意与聊友分享的。而有心的听者,自然而然地,在聊天之中获益,汲取精神养份,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我所读的一部分书,就是先在闲聊中听了介绍,后来用心找来读一遍的。这样的聊天,说它带上了不同知识结构之间交流的意味,也是未尝不可的。 聊天有时也会变成为讨论甚至争辩。因为无正式讨论会上板着的面孔,所以什么奇调怪论都可能有。而在面红耳赤钻了牛角尖或者痛快淋漓之后,静静思想,却也有感觉聊友的论调不无道理的时候,或者,自己的意见更显明朗,坚定了原先模糊的信念。 所以,聊天,并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无聊之为。 (四) 其实聊天的好处并非仅止于消遣、娱悦性情以及在欢娱之中得到教育和提高认识。我新近的一次聊天就可令我终生难忘。 我和一个朋友之间的误会突然显露出来,令我大吃一惊。于是在那个夜晚,我请他在大学校园湖畔柳树下一张明净的餐桌饮茶。几番欲作解释,却不知何从启齿。 几杯啤酒下肚之后,竟兴致勃勃聊起了各自的童年。故事说完,起身哼着曲儿打道回府,所有的尬尴就在这挥洒之间烟消云散,友情却更浓了。 这样的聊天,使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人生的亲切可爱,令我对这人生充满感激之情。 1990 《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6 12:31:44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旅游人生 [ 老驴走过 最后的情怀 ] 我们的一生何其相似于一场旅行和旅游啊,那歌中唱的 “ 数十载的尘世游 ”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旅游人生 因着前面是一条陌路,起初我们一无所知,如同一名婴孩,对所见所触的一律感到新奇。然后随着年岁的长进,恰仿佛人世间的景物在我们的视野里缓缓流淌过去。有时,我们自己也会深入景区。有的人敏感些,便有良多感慨,见到出乎意料的风景爱大呼小叫;另一些人表达得迟缓些,却并不等于他们没有感触;还有一些人漫不经意地游览而过,心中也便少了些大喜和大悲。这些都属于美学上的接受风格问题,取决于个人的气质和心理。每在游历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总是要做出一番总结的。我见多数人摇摇头、淡淡地说出一句:不过如此。但手持了这张单程车票,总还是不甘心叫它从此作废而浪费了的,以一种新的期盼的心情,我们愿意继续走下去;但小部分人却不声不响地下车,果断地结束了旅行,他们或太感旅途的辛苦劳累和重负,或感到了无聊,或者,仅仅是作为对他们认为不由自主的这种旅行的反抗,就采取了这种决绝的态度。另有一部分人则对来路上的一切,无论良辰美景还是坎坷颠簸,都心怀感激,都当成了生命的一种恩赐,而且永远对前路充满兴趣和信心,希望在到达终点之前能够多发现一些什么。还有一种特别的人生,是把旅游当作一个使命,这种人生是崇高的,值得人们去敬仰,但在生活中天天负担着沉重的使命感,于我却是残酷的一件事,就象旅行的目的从此由观光变成了出差。 人生是大旅行,在旅途中你交结了一些人,又分手了。旅行是小人生,在那些短暂相处过的旅伴中,或许有能叫你终生益者,或许,其中一个还成了你的终生伴侣。 有的人的旅游喜欢作很详尽而周密的计划:走哪条路线?看几处风景?花多少钱财?在什么季节?甚至到了哪个地方住哪家旅馆或哪个朋友家?等等。我想,即使这样刻板教条的人,在实际的旅行中,大概也是会遇上意外的惊喜和沮丧的吧?一般人都多少会有所计划的,只不过临时改变计划的事也常会发生。 有一种旅行把一切都托付给旅行社,是为了自己少费心,不想去计划和安排。但我觉得这一种人生不大可取,正如同有的女人想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既有钱有权势、又有责任心、不会在外花天酒地寻花问柳的男人一样。有时为了省心结果却更费心。1984年我第一次游黄山,就参加了一个旅行团,因为知道那名山在那个时节会游人云集,为了在食宿方面少些麻烦,也为了对首次游黄山的期望,便不惜多花点钱,把自己郑重地托付了出去。结果从杭州到黄山七个小时的大巴,我坐的是加座;到了目的地,导游说联系好的旅馆床位被人占走了,就再也不见他的踪影找情人和做买卖去了;我帮整团人马找到另外一个宿地后,旅馆因我们是旅行团,竟不接受个人登记,要一次性集体付费,弄得麻烦多多;以后几天,为了及时和众人在指定地点集合,游览也就变成了赶路,那种 “游”的兴致早就被大打了折扣。所以,无论在旅行还是在人生之中,保持个人的独立性是重要的,不要轻易将自己托付出去,尤其不要将自己随随便便托付给那些同样有着个人私欲的组织的代表,比如旅行社的导游。 在旅游中,你可能会特别喜欢某一处景色,游了一次意犹未尽,或者会在某地留下了遗憾(比如未能等到日出),这就生出了将来再来的冲动,结果有朝一日你真的为此而故地重游了;然而,你的心里为什么又生出失落和惆怅?是因为 “物是人非”,眼前的景物形似而神已不是?或者,纯粹是因为你的心情不再?人生似乎无可重复,生命的列车载着我们一往无前,我们无可挽回地感觉到时光在我们的面前,甚至就在我们的指间,以及在我们的容颜上和心理上,默默流逝,我们会在走过了某个年龄的某个时刻,突然强烈地感觉到那个叫作坟墓的终点站愈趋迫近。这种不能够回首从头再来的无奈,至多令我们发一声叹息:遗憾过的便永远是遗憾了。除此,我们无所作为。 我以为旅行的另一大意义在于发生其中的遭遇和故事,这些遭遇和故事即是人生的一部分,因而无可重复。而人生,当你享受过一段美丽之后,或许还真的会试图重演这种美丽,至少会有这样的愿望(在一个朋友的晚会上,你不是说: “愿你年年有今日”吗?)。尽管从前是少年的我如今是青年的我了,从前是青年的我如今是中年的我了,尽管第二次美丽的意义在岁月的积淀之下,或者漂洗之后,可能已经加重了它的份量,或者褪谈了颜色,但毕竟真的重演过了。有个故事说一对老伴,在晚年的寂寞中回忆往事,决定重演当年在木棉树下初次约会的情景。这个故事因是关于重演美丽的,它本身也就是一个美丽的故事了。结果那老头子天黑后在树下等啊等,早等过了约定的时间,还不见他的情人赶来赴约,他气冲冲闯回家门,发现老太婆趴在床上委屈地呜呜哭泣着,问她怎么啦,她答道:“我妈不让我出门!”老头子恍然大悟:当年的第一次果然未曾能够约她出来,原来事出有因。看,连遗憾都可以重演!一场多么意味深长的游戏啊。 这个故事暗示了一个关于游戏伙伴的问题。伴侣的选择,无论于旅游还是于人生,都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跟有趣的人出游与无趣的人一起大有区别;跟相投契的人作伴跟不投机的人同行也大异其趣。两个人结成旅伴,互相商量的机会就多了。若无数人结队而出,热闹则热闹矣,但免不了七嘴八舌,意见纷杂,要东的要东,要西的要西,还有要南、要北的;若意见分歧过于严重,结果可能就是不欢而散;若要使零散而哄乱的人群步调一致起来,顺利到达目的地,就需要一位较为众望所归的精神领袖,由这个人物集中集体的智慧或者干脆由他专制地发号施令,个别人心里或有不满的时候,但因领袖是众望所归的,或者是这个团体的不同意见妥协和平衡的产物,即使不满,也是要服从由这种形式上的领袖所代表的集体的意志的,尽管他同样保留了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这就和人生中的社会集团的情景相近似了。这样繁琐地比附决不是无聊的,而是一件相当有趣的事。 还有一些独游的人。有的是实在喜欢独行,有的是无奈于找不到合适的伴随便找个次品的,不如不要,这是在生活中处处提倡宁缺勿滥的人。有时会感到孤独的,独游却不为游伴相扰,能够让你边游边思,这样,我们受益的便不仅是感性的感受,还有理性的思想了。思想多数时候产生于孤独;过于闹热的地方适于实践思想,而不宜于产生思想。独游还有一项乐趣,它有时在途中会变成不再是独游。因为你思想中没有预先规定的伴可束缚你,容易与随时随地遇见的人结成新交。这样的游历,要比预先结好了伴的出行更能扩大视野和感受,因为游历不仅仅是看风景,风景是死的物,而外面的人却是活泼泼的,能让你看到很多的内容。与陌生人交流,甚至发展至交往,在独游中比结伴出游时发生的机会要大得多。 我们把配偶叫作 “人生伴侣”,再次证明了生命确是一次旅行。这个伴侣的选择肯定关系到人生的质量有趣还是无趣,有无共同语言和共同目标,好不好商量,在险途上能否互相扶持,都是很严肃的问题。这个伴侣在一生中显得多么重要啊!选择便是需要谨慎而随便不得的事了,他或者她要陪伴你走过起码三分之二的人生之旅,此前的二十几年更多的时候却是不懂事和缺少独立性的童年和少年。 我们从前的大家庭,恰似一大群人的结伴旅行,成份复杂,上下左右,父子,兄弟,夫妇,婆媳,妯娌,姑嫂,一窝子作伴,真的七嘴八舌,还少不了搬弄些是非的,就很需要一名领袖来领导了,这就是家长。我们中国的传统的大社会从这里得到了启发,或者说两者渊源于同一的心理和文化背景,社会政治也一贯施行家长制的做法。 至于独游,在人生中也是常有发生的。在独游中相遇的,有的宛若过眼云烟淡忘了;有的,则经相识到相知而做成了朋友;还有一些在困难中帮过你,在危途中扶过你的,便令你永远心怀感激了。而更多的时候,在诸多种人际关系之间,正如一首歌所唱的,在人生旅途上人们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而在人潮人海中能够真正做了伴侣或者朋友的,甚或心平气和地相处过一小会儿的,有一种在今后的人生路上忆起还能令你感到弥足珍贵的,甚或仅仅怦然心动一下的,也算真有缘份了。 那些大龄而奉行独身的人,更是另一种独游了,正如旅行中的独游,有的是出于喜欢,有的是出于无奈,还有的则是为了有更多的新交。无论如何,孤独难免是要孤独的,但也不乏各种好处,正如单枪匹马的旅行。 要问我对旅游和人生的意见,我就提倡一种既认真执着,又浪漫潇洒的态度。目的总要明确的,计划也是多少要作的,取伴也是不可太随便的。但总有许多的无奈和遗憾,倘你在走向目标的途中受阻,你的计划受挫,你的伴不够有趣,你也不必过份计较,不必痛心疾首,也不必愤世疾俗,尽可以在那颗宽容的平常心里轻轻说一声: “不就是数十载的尘世游吗?” 这一种游的处世姿势,肯定是优美的,无论遇见的景致是壮丽的,激越的,还是平淡的,空灵的,它必都是美的姿势。只是,我决不会再将自己托付给旅行社了,无论它以什么样的面目和什么样的名目出现。 1992《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6 12:22:42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流浪的心何时归家 [ 最后的情怀 ] 流浪的心何时归家 我想有个家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 歌者动容,听者动情。这是多年前就被我们熟悉了的。 其实,有几人是真正的无家可归者?而潘美辰在写作这首歌的时候,说不定,正好是在她豪华舒适的家里。我想,生活水平普遍的日益提高,这样 “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的物质的家,对于西方文明中占绝对大多数的中产阶级,实在是不需要这样苦苦寻求的。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哲学和社会学早就向人类提出了精神家园的问题。物质文明以其空前的繁荣和膨胀,大规模而无孔不入地侵占了我们的生活空间以后,我们的心灵似乎就无可挽回地失去寓所而流浪着了。年轻人 “在名利中追逐”(李宗盛),或者纯粹为生计奔波,从而焦灼不安时,产生的第一个渴望,大概便是短暂的心灵宁静,即躲进自己的“家”里。倘再“形而上”一下,我们就能追踪到对生命根本的迷惘、失落和信仰危机。 请回过头来看五、六十年代的西方青年。他们反抗由工业文明带来的一系列物质、制度、道德和狭义文化方面的压迫,公然向成(老)年人社会发起挑战,他们从心底喊出了令人极为尴尬的诘问:成(老)年人有什么理由不问我们的意愿,便把一个以他们道貌岸然的价值体系为标准、并且由他们控制的社会强加在我们头上?!社会的未来是青年的,但为什么它偏要由老年人(家长)来指示这个未来?!其结果是嬉皮运动、波普艺术和垮掉文学等各种时代浪潮的汹涌迭起,一方面愤世嫉俗,另一方面努力创建一个游离开成(老)年人社会的新的精神世界。这是一种离家出走现象,是一次新的个性解放。在台湾,三毛的 “出走”使事情的底蕴明朗化了,她以真正的流浪生涯,外化了那一代人精神流浪的实质。 到了七、八十年代,那一代人已步入中年,或许已经不惑了的缘故,他们纷纷向 “家园”回归了。他们的斗争,一部分取得了胜利(比如摇滚乐被主流文化所接纳),另一部分却由他们自己主动放弃了。“过去的人我早已忘记,经过的事已随风远去”。他们累了,“驿动的心已渐渐平息”,他们想“回家”。连三毛也回来了。但是往日轰轰烈烈了一场,如今回到这个宽敞、但多少有点寂寞的家,是不是又感到了空虚?三毛以她的生命,作出了令人痛苦的回答。 而这时更年轻的一代似乎从他们的上一代那里吸取了教训,他们不再轻易出走,努力做好乘孩子,力求和社会这个大家庭取得某种和谐,在为社会创造已经够多了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为自己敛财,希求在本社会内成为成功人士,成为社会的新贵。拼命工作,拼命享受,这就是他们的人生准则和生活方式。这代人中堪称代表的称谓,大概就是那个 “雅皮士”了。但在他们为物欲奋斗、终日忙碌而飘忽不定的身影背后,他们是否更加感到寂寞的孤独了呢?这样,我们就回到了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的,我们就是这一代。我们更多的是渴盼一个让“疲惫的我”可以“和你相依”的充满温馨的“家”,而不是创造一个充满激情从而在历史的风雨中飘摇不定的“新家”。这到底是幸呢,还是不幸? 不是在大陆,而是在台湾,近年来关于 “回家”意念的流行歌曲层出不穷,除上述三例之外,我们还可以举出“给我一个小小的家”、“我是一只小小鸟”等等。这是为什么? 如果将视角放开,将它与以洛夫、余光中等为代表的 “五陵少年”们自五十年代起便纠结内心的“乡愁情结”相映观照,我们或许会得到一个似非而是的答案。乡愁诗在这批诗人中所占比重之大,实在是有目共睹。直到八十年代,洛夫站在香港望深圳这边,仍然感慨:“望远镜中扩大数十倍的乡愁/ 乱如风中的散发/ 当距离调整到令人心跳的程度/ 一座远山迎面飞来/ 把我撞成/ 严重的内伤”。这种时空意义上的永恒的乡愁,与流行歌中更为抽象的“回家”意识,肯定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你能保证那一代的“回归情结”的基因,不会因遗传而深入这一代的血液,而以另一种更加宽泛的意义显形吗? 我说它宽泛,主要指的是它包含了时代内容,也就是本文已指述过的在以工商业为主要内容的物质文明发展圆熟背景下的回归意识。在大陆,这种背景还未完成,所以,以崔健为代表的音乐精神,只能以《假行僧》式的《出走》提出一种 “反叛”,而非“回家”。 但是,问题至此肯定还未得到圆满的解答。 “出走”意识也好,“回家”意识也好,将貌似对立的两极联系起来的那个共同内质,却是人类的“流浪”意识。在这个无动于衷的物质世界里,人生或许仅是一个匆促的过客,我可能带给了我的同类一点什么,比如一种精神,但我决不可能带走任何什么。而从第一只类人猿直立起来,试图走出森林的那一刻起,人便把自己从动物这一族中分离了出来,甚至,把自己与宇宙分离开来。人类开始了漫长的流浪,在各个时期为自己苦觅各种各样的新家。 漫漫无期。所以,问题可能永远无解。 1992 《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6 11:58:04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在故土和异乡之间 [ 最后的情怀 ] 在故土和异乡之间 粤人似乎对中国的传统节日保持着相当的热情。就说中秋,月亮才半圆呢,人群、街头和巷尾,早早就让人感受到它的气氛了。推销各式月饼的宣传触目皆是,有的店家还挂出了好看的对子,象 “登台即赏月,食饼便赋诗”、“月是故乡明,饼却广州香”之类。 月,当真是故乡的更明亮一些吗?好象多年前就有人很认真地证明过了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的圆,而是同样的圆缺有时。故乡的月也好,外国的月也好,我们知道,都是文学的笔法,说话者是将一种心理色彩投射到视觉的客观外物上。且月亮在澄澈的夜空中明亮孤悬的形象,又是何等的醒目。这将月作为象征体的第一人,是何等的高超。 倒是处身粤地的那些外乡客,对于中秋月,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每逢佳节倍思亲”这类很浓的古意都被现代商品经济大潮淘洗漂白褪色了许多。也是,既然一口牙咬断了家乡井台边老母亲或者其他什么人的目光,有勇气远走高飞,怎么又扮出“感时花溅泪”的熊相呢?南来粤地的,总是盲流、民工者居多,他们是来“ 食”的,日日为生活这根鞭子策动,哪有心思闲看月,诵古诗,再感动出一些没用的愁来呢?倒是努力做事,混出个人模狗样来才是正经,那时回到生于斯育于斯的故土,脸面上的颜色也光亮些。本人大致上也是属于这一族。 但我不知道我的那些漂洋过海盲流到外国去了的朋友是否也有如我一样的心境。或许,在他们的眼里,中国的月亮比外国的要更圆些才是吧?有人在那异地抬头看见了一颗“秦时明月”也没准,因为周围多是大至皮囊,小到毛发、眼珠颜色都和自己并不相同的人群,只有这月,所见的仍是往昔的颜色。出去,大致上也是要努力谋生的,为实在的利益奔走拼搏,只有这月亮保持了一种飘渺,还遗了些空灵的成份或可抚慰疲惫的心灵。 就想起了保罗 .帝利希。这位涉足了人文学科各个领域、 算得上世界学界大哥大级的人物,从德国跑到美国,在异乡心安理得地过完了后半辈子。故土和异乡在他那里还有什么意义呢?蒂利希在有一章“在故土和异乡之间”的那本《在边界上》写道:“‘祖国’的真正含义是根据个人的不同处境而定的”,“‘人类’的观念大于一个虚空的民族观念”。这样,这位先是社会主义者后为世界主义者的学人,就把事实上的移民和一种普泛意义上的“精神移民”联系起来了。这就是所谓“异乡的命令”,其神圣性来自上帝对亚伯拉罕的命令:“从你家中出来……到我指给你的地方去。”蒂利希还在尼采那里找到了“异乡的命令”的现代表达方式:“走进我们儿时的地方,离开我们父母的地方。” 什么是 “儿时的地方”?依我的理解,那便是生命本身最纯粹的无限或无条件意义了。“父母的地方”却是未曾问过我们的意志便圈定了我们的生存范围的一种有限。在生命的终极意义的律令之下,我们需要不断突破这种有限,这需要存在主义意义上的勇气。蒂利希把勇气看作是确认生存价值的一种“不顾”态度、精神、甚至境况,其所不顾的,是非存在对存在的咸胁。勇气所要抵达的那些“新存在”,对于有限的现实来说,永远是一种实现了的“异乡”。 那么,我们可以明白了:南来粤地和漂泊海外的人,至少在 “离开父母的地方”这一层上,是具备了选择一种“新存在”的勇气的。 在世界每个角落所见的月亮终究是同一个月亮。只要我们直面生存,具备了不断选择的勇气和信心,那么,这同一个月亮洒到我们身上的,大概就不会是清凄的那种苍白色吧。 1992 《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6 11:51:03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异乡漂泊记 [ 最后的情怀 ] 异乡漂泊记 那一日初冬正午的阳光异常灿烂,透过川流不息纷涌如潮的人群,我看见你翩翩舞来。你桔红的外衣明快地跳跃着穿过灰暗而滞重的人流,灼痛了我已惯于单色调的眼。于是,一种温清重新于我板结过久的心田如同一股清亮的泉水渐渐弥漫,城市的空气因此而滋润。 你知道吗?我的异乡人的土言野语似乎不属于广州这座城。当我的语义积郁太久将成为一潭死水的时候,我的闸阀在你面前突然开放,我的语言奔泻不羁,就像一群冲破囚笼的生命鸟在青天下在去霓中自由翱翔,在林梢上喋喋不休。于是,生活中的那些单调那些沉闷那些无聊并脚步匆匆被打上了一个休止。 你说你也是异乡人,你来自遥远的北国异域,到过另外的几座城,却未曾领略过山野的风情。 一片开阔的风景将在你我面前展开,这是我所希望的。在过马路的时候,在斑马线上,我们的手几乎几次因此而携在了一起。而喘息着沉重辗压过来的汽车,也几次使我们畏畏缩缩,却步不前。 “如果是一个人,我早过去了,”你说。 “如果没有你,我也早过去了,”我也说。 刹那间一种悲哀如雾笼上心头。如果没有对方的存在,你我会各自行走得更快吗?我成了你的一种牵扯,而你,亦同样是我的一种牵扯。 想起我的久久不能与这座城认同,不就是为着遗落在故乡江南烟雨迷朦的那那首诗那份剪不断理还乱吗? 又忆起那年我背起行囊,独自溯游长江,行八千路,爬上去贵高原仰天长啸,然后到朋友家中认认真真宣布自己成为了诗人,不就正在于这无牵无挂无碍无累的 “独自”吗? 于是我独自来到了这座现代的城。 “混凝土侵蚀进这片风景/ 继而华灯流溢/以及华灯下异乡人的叠影/ 穿梭于彩色商品张大口的魅力之吻/ 广告牌上说这是挡不住的诱惑”,这就是我当时一阵狂喜后的感觉,变成了一首无处发表的诗。 一个异乡人,一个漂泊者,地个流浪汉。我一直不懈地抗拒着。我岂肯轻易与这陌生地认同?我是有着我的灵魂的故乡的啊。 当我终于被故乡所拒绝的时候,当我百无聊赖再次来到这座城的时候,当我在陌生的人群中仰望摩天大楼的时候,当我蜷缩在别人的屋檐下的时候 …… 在迎面扑来的清凄的秋风中,我不得不认真审视自己:何处是归宿? 当你那收集着太多阳光的桔红色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感到了晕炫。我深深知道:你是为追逐未来的阳光而来到这座城的,我是为逃避昔日的阴影才到这座城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 “殊途同归”吗? 但是在过马路的时候,在拥挤的人斑马线上,我们受到了互相的牵扯。 人,到底是需要无牵无挂还是需要有所牵扯? 但,这一切都不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仍执着于少年的情怀。我想这样对你说。 1990年12月 《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5 13:02:53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佳佳 [ 最后的情怀 ] 佳佳 佳佳是个小女孩。其实她并不小,是看起来小。佳佳是暨南大学外语系的研究生,就住在我原先住过的那栋楼里,我走了一年她就住进来了,我们算是校友。 我和佳佳真正相识并不久,大半年前,她刚入学,我去研究生楼访友,坐着聊天,她云一样飘进来又飘了出去。我就说:这女孩儿像是琼瑶小说里走出来的。后来听另外一个同学说起如今的女孩儿好扮纯情样以掩饰内心的世故,我就想起了佳佳,然后就不以为然。 佳佳为人很热情。你去敲她的门,她会像鸟儿一样飞出来迎你;你走,她会一直送你到楼梯口。有一个星期天在我的住处,佳佳说她会做一种她家乡的酸辣面,要做给我们吃,手忙脚乱做成了,果然好吃,令我和朋友们赞不绝口。 佳佳长得不很漂亮,但她的嗓音很漂亮,清清亮亮的,说起话来像夏日的山泉一样甘美,于是你就忘记了一整天骄阳下爬山越岭的辛苦,不再唇干舌燥。我一开始就注意上了佳佳正是因为她良好的音质,后来我像被一种好听的声音牵引着步入了一片幽雅的小林。 实际上是我牵引着她。我把佳佳带进我的录音棚,为我的纪录片作英语配音。当她的声音灌进磁带,又清泉般流出来时,就获得了一致的满意。于是我很得意,好像一匹良驹被我牵进了我们的棚子,当然这是有史以来最蹩脚的比喻之一。就在那些我为配音而忙碌的日子的间隙里,我知道了佳佳的一些优雅不是扮出来的。她习过画,虽然我没见过她创造出来的线条和色彩,但这毕竟与我过去时光的趣味有些相投,令我想起我那幅以冷眼盯视自己的自画像。她还和我谈文学,她还能在谈话中把古今中外的文学作些恰当的比较。文学是我的一项当然爱好,她就建议我写作要迎合 “潮流”,说许多传世之作实际上在当时就是受到大众欢迎的。这算是她的一种浅浅的思考,却是一个较大的题目,我没办法和她作过细的讨论。佳佳说自己不懂音乐,但她后来给了我一个每天都要唱歌的印象,有时她不由自主地轻轻唱出来她所喜欢的歌,还问我喜不喜欢。我一边说好,一边心里在说这妞可真逗。 佳佳还会朗诵诗。帮我配音完毕的第二天我见到她,她正好要为一台晚会准备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我以研究生楼诗歌朗诵的老前辈的口吻说要给她一些有益的指导,竟受到了欢迎。一试,这妞却让我的大言不惭开始惭愧起来,于是我忙说:你用不着我指导了。我又说:这诗真臭,你不如读席慕蓉,她果然翻出来一本《无怨的青春》,念出声来,有滋有味。先前她是说过不喜欢席慕蓉的,却见她的诗集上已注了密密麻麻的眉批。 二十多年的经验告诉我,有如此广泛趣味的女孩儿并不多,因此我希望佳佳不要浪费了自己的聪颖。 那夜正在录音,却停电了。这很让我们沮丧。过不久,我们又都活泼起来,因为我们一下子就找到了共同语言,由此我知道了她的上述一些趣味,这使得一个多小时的黑暗不再沉重。就在这期间,我不小心触到了恋爱的话题,却引出了佳佳的一段故事。我说眼下许多大学生,一进校门就恋爱,一出校门就潇洒分手。佳佳说她本人正是这样的。 佳佳的恋人是中学同学,考上大学两人就恋爱了,却是一个在西南家乡上学,另一个远走华北求学,一年仅假期见两面。后来他俩如期毕业,男的回到西南工作,大概是为了爱情,女的却来到华南继续读书。男的一鼓作气为爱情奋斗,辞了公职,来南方追踪爱情梦,却难以在广州这座城市落脚,为了生活不得已去了海南寄人篱下。寒假佳佳渡海找到男友,批评他的冒失行为,回来,就收到了那男孩的一封信,说他另有女友了,要跟佳佳断交。佳佳说她好伤心,他明明没有另外的女友为什么偏要说另有女友了,佳佳一赌气就不再理他了。 这个故事有点让人感动,却也有点让人失望,因为其中充满了纯情和幼稚。我同情那个男孩,还说佳佳你可惜了。佳佳在故事接近尾声时好听的声音干涩起来,还有点颤抖。故事说完,佳佳就喑哑了好一阵,令人感受到周围一片实实在在的黑暗。 在说那个爱情故事之前,佳佳说年轻时要为名和利多多奋斗,尤其要为名。我想这可是针对我说的。她还断言我不知道她将来想过怎样的一种生活。我说怎么不知道,不就是一种豪华的生活么。她说正是的。她的坦率叫我吃惊,但我装作一点都不惊的样子。于是我说对于一个女孩来说这好办,有一条捷径,就是嫁一个好丈夫。佳佳紧接着说然后尽管同床异梦。我说佳佳你知道一个女人最好的资本是什么吗,是美貌和年轻,但是人终究要到不再年轻的时候的,你见有哪个老太婆还漂亮的。佳佳说这倒也是。 最近一位朋友推心置腹地向我交代,说他怕将来会经不住诱惑,说不定哪天就堕落下去了,我们毕竟都是凡夫俗子。我想我也确是凡夫俗子,佳佳大概也是的。 只是上帝给我们设计的诱惑是因人而异的。当我们有幸受他老人家的恩宠,被诱惑到一片美好的领地,比如那片挂满童话的林子,比如艺术,我们千万要跟上帝好好合作,别去住扼住喉咙之类的蠢事。 后来,佳佳告诉我,说她开始试着写作了。看来,佳佳也是经不住诱惑的了。她给我看的两篇散文就发表在了《广州日报》和《南方周末》。 1991年 《广州青年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10-05 12:44:22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的淑女 [ 最后的情怀 ] 最 后 的 淑 女 最后的淑女!多么迷人的一个称谓,一看见这几个字,我们的心就不由得在一阵舒缓的温馨之中微微颤栗,并且浸淫其中难以自拨!但是,正如大多数新潮女子只有在怀旧中遥想“老派男人”;作为新潮男子的我们,也只能在文艺作品回溯追寻梦想中最后的淑女,略带一些幽婉而美丽的感伤。 如今,我们的确很难在心目中勾勒出最后的淑女那完整的轮廓了。面对瞬息万变而光怪陆离的现实生活,我们甚至根本无法以心目那仅存残缺的淑女的轮廓,在人海中捕捞到哪怕仅仅一个、哪怕仅仅存在于片刻的活生生的淑女。或许,我们能够太多地发现 “淑女型”这样的美好字眼,但那是在广告中,在发型师和美容师和服装设计师两片涂抹得血红的性感嘴唇之间,在演艺公司为旗下艺员包装所杜撰的文案副本之中,是传播媒介运用的类似于拟人的一种修辞手法。 于是,我们这些真正的最后的淑女的热爱者们,就手捧古典文学,在有清风或者明月的时候,慢慢诵吟其中的片断。我们将那虚构的画中人牵出我们想象的画幅,与我们在物质文明的夹缝中,共同舞出极其短暂的心灵的良辰美景,捕获虚幻的一丝满足和慰藉。 当我们在现实中试图寻找最后的淑女的时候,无疑地,我们同时想起了最初的淑女,并且以为蓝本,鉴证我们手头所有的是否淑女,无论她是否最后的。那最初的淑女,我们打开《诗经》的第一页,她就跃然入目了,清泠而生动。 “窈窕淑女,君女好逑”。这就是我等君子所逑的淑女了。她首先是窈窕的,但不仅窈窕,否则,现在那些热衷于减肥的大把女人岂不都成淑女了?最重要的是一个“逑”字。此“逑”非彼“求”,许多人以为“逑”就是“求”,就是死皮赖脸“追求”的意思。不是的!君子乃高风亮节、洁身自好之士,岂肯以七尺之躯折向故意将头昂得小公鸡似的小女子面前。即使“求”,也是“寤寐求之”,在单人床上,在梦中求之。因为一个“寤寐”,因为一个“辗转反侧”的梦,这一“求”就不再死皮赖脸,而多了一层美学的色彩。而一旦“求”到,就成为“逑”,更向着美的境界深入了一步。这一个“逑”字,我即使懒得查字典,也能知道它表达得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相谐相悦,其后的“琴瑟友之”就为之作了融洽不过的印证。看,君子和淑女,在水湄,在亭台,在阳坡,在闺房,在花间,在月下,相携相伴,一卷经书,一副古琴,一炉檀香,一对木浆,一团羽扇……好一个“逑”字! 如今的女子,她们对于经书和古琴早已生疏,即使有缘,也是一种乏味的职业追求,不再是生活的情趣和品味。她们手挎公文包,脚蹬高跟鞋,出入办公室、生意场和交际场;她们不再要一炉檀香,她们要法国香水和梦丹娜唇膏;她们或者在大街随地吐淡,或者在沙龙里高谈阔论;如果她们想表现出另外一种风情,则可能是打了 “猫屎”的头发垂下几绺,半摭半掩住一只半眯的眼睛,另一只同样半眯的眼则能叫人清晰地看出浓重描出的眼线,指甲寇丹紫红的一只纤手,晃荡着半杯冰镇的琥珀色“人头马”,而同样红色的唇间,叨一支白色“健牌”(她不吸稍显温柔之色的薄荷烟,以显自己的不同一般),那烟,便偶尔缓缓地从她的皓齿间喷勃而出,更模糊了她的脸庞。她所做的一切,皆以满足无以名状的一种虚荣为目的,重要的是要能引起别的女人的眼红和忌妒。至于木浆和羽扇,在现代女子那里,更一摇变作了对于空调机、大哥大、摩托车和小汽车的追求。 我以这样的文字向淑女接近,是因为在我的审美价值体系里,淑女既不是除了关在家里做贤妻良母就无所事事的女人,也不是一出门就学孔雀开屏争风吃醋的女人,而是那种集美貌、聪慧、学识、修养、品味、品德等等于一体的尤物。只是, “此事古难全”。在古代,我们还能见到卓文君这样的女子:虽身为寡妇,不以为贱,虽出身豪门,不以为贵,以琴为缘,和文士司马相如相谐相悦,相携相契,并且不顾社会舆论,和爱人私通并且私奔,愿意过清贫日子。在她当垆卖酒的时候,一定不是脚蹬高跟鞋、头发打“猫屎”、脸上敷白粉、眼睛画黑圈、唇上抹丹膏、还闲来在手指和脚趾涂指甲油的形象,但她的生活并不因为要为一日三餐操心、为稻粮谋而变得庸俗,因为她有琴,有诗文,更主要的,有司马相如。但这样的女子少之又少,事情变得非常简单:一些女子第一眼能够令你怦然心动,但只要她一开口,你就绝望,难以进入情境,更有甚者,另有一些女子仅剩下背影还值得一看。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能够以自己心中编织的网在生活的大海中捕捉到淑女的吉光片羽,无论她已是多么的不完整。我们会为一个远远的美丽倩影所倾倒,这时,我们就尽量不去靠近她,只在原地远远却贪婪地吞食她的影子。有时,我们的心也会为一些温情的关爱所暖,甚至,在我们痛苦的时候,一些女人会以她们的 “水”(啊,水做的女人)为我们洗涤创口。也有的时候,我们会为另一些女人的才华所折服并且赞叹。但是,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我们为什么感到淑女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呢? 我想引用广州女诗人马莉的一篇文章里的一段话,来说明淑女现在离我们到底有多远了: “很久以来,我们早已远离了淑女,远离了娴静,远离了沉思和忏悔。我们早已和这个世界握手言欢了。我们和它一同步入了抽象,我们在这种抽象和物欲之中越来越感到一种孤寂、一种悲悯和怅惘。” 原来,淑女所象征的,更是一种精神和情怀。于是,在今天被抽象的物欲围困而成的孤寂中,我们,无论男人还是女人,伸出绝望的手,徒劳地想在空气中抓获正在远离的最后的淑女的背影。 再引马莉的文字,看我们能抓获一些什么: “‘我是你路上的最后一个过客……/最后的一个春天,最后的一场雪。’艾吕雅的诗句似乎隐含着某种陈述——淑女式的陈述,凄美委婉,很有些凭吊的意味。” 四月底的一天,一个女人走进我的鸡窝居,说:江南的油菜花已经盛开过了,马上就要没了,我要搭火车去杭州,看看路上的油菜花。她果然就去了,在杭州住了一夜回来。作一次长途旅行,就为了看一看路上的油菜花! 我不敢说这个女人是不是淑女,但她那关于油菜花的话却叫我感怀。大片大片的金黄金黄的油菜花在春风中摇曳出一派江南景致,多么美丽,在我的记忆中美丽得触目惊心。就在这片鲜黄明亮的油菜花中,一名女子,无论她身着红色、白色还是黑色,穿行游弋其中,都会是一幅令人神驰的图画。但是,油菜花已经盛开过了,就要消失了,不去看最后一眼就再也看不见了。犹如最后的淑女,你不赶快看上一眼,她就要消失在时空那永恒的黑暗之中了。 然而,就像我没有勇气脱开俗务,亲眼去看一眼我江南那即将消失的油菜花,在这里,我也只能这样谈论最后的淑女。这就是为什么《最后的雅人》和《最后的情种》我能够写成具体人物的具体事迹,而《最后的淑女》却不能,因为淑女离去的淡淡背影,仅仅成为了我们隔靴搔痒的一个美梦。 啊,我的江南,我的美丽的油菜花,我的最后的淑女!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40:2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的雅人 [ 最后的情怀 ] 最 后 的 雅 人 那时候,我刚开始和 “面影”、“返回”和“越秀”的几个青年诗人在“牛扒城”厮混——喝啤酒,听和唱摇滚,谈一些和诗歌无关的话题,偶尔也读读各人新写的诗。虽然现在这些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但当时是热闹的,聚会由每月一次逐渐演变成每周一次。 我就是在开始去 “牛扒城”时见到他的。我给他的感觉并不好。不知怎么的,第一眼,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商业味十足的家伙——虽未肥头大耳,却也油头粉脑,在我的意念中,他镜架下的鼻子应该是泛红的,西服,一条花丝巾塞在领子中,略略裹住了脖子,一副当代买办的新形象。 果然,他叫 Peter, 后来我唯一所见一张他的名片衔头是香港某娱乐公司上海什么的什么。他跟谁都熟,三教九流都有交道的样子,见面先哈哈哈三声笑,非常熟络而夸张。第一次有人介绍他这是Peter,第二次见了,他就摊开双臂,大声叫:“哈哈,哈罗,藜果!”就是一个大面积接触的拥抱。 后来自然就做朋友了。朋友中好有几个是跑买卖的,虽是朋友,但我懒于打听他们具体做的是什么营生,他们也少有主动告诉我的,便一直这样 “懵察察”(广州话,蒙里懵懂的意思)下来。对于Peter也是如此,只隐约觉得他是书商一类的角色,文化掮客。后来又知道他和北方的摇滚乐队有关系,而我们这些一起聚的人是喜欢摇滚的,并且干脆不以诗类聚,反以喜不喜欢摇滚为界了,这样,我们也就都喜欢Peter了。许久后,我才知道或者说记住了他的真名,但我们都是叫他Peter的,最后,一翻译过来,就叫他彼得了。 去年底起,我们所喜欢的几个能唱摇滚的歌手离开了老 “牛扒城”,我们也跟着他们去惠福西路的新“牛扒城”。要聚会了,总是别人约我的,一去,又总能见到彼得。我们还是一玩玩通宵的传统,因为彼得住在西关,离惠福西路不算远,从新“牛扒城”出来宵夜后,大家就都往彼得那儿去。我是不再太愿意熬通宵的了,他们谁都比我更像闲人,第二天是可以睡懒觉的;另外,我正处在很淡漠的心理状态,总觉得他是商人,我是文人,就从不去彼得那儿。 再后来,这些唱摇滚的青年连新 “牛扒城”也不在了,我们就去“红蚂蚁”。 这是一家美式小酒吧,每个周末十一点后就热闹起来,三分之二是外国人,再就是美院学生和其他跟文艺有关的青年。摇滚乐是再也没有的了,我们在这里喝啤酒,跳的士高,看外国人打架和媾中国女孩子。 有一夜,我们在 “红蚂蚁”门外的露天大排档上喝啤酒,喝着喝着,突然觉得没劲了,就有人叫着要二锅头。半夜三更的了,上哪去找二锅头?人都说,广州这地方什么都有,就这二锅头难找。而且,谁去找?彼得就很奋勇地说他去。立马截了一部“的”,就走。半个钟头过去,他回来了,钻出“的”来,手里高举两瓶正宗北京红星牌二锅头。都问他哪弄的,他不语,再问,说宾馆,再问哪间宾馆,他就说不告诉你,免得你下回充了他的好汉去。 我至今闹不明白,宾馆里怎么也卖这么 “贱”的东西? 那一宵,酒是喝得真正痛快。我们逗老外喝二锅头,说: Chinese Wine Chinese Wine 什么的,有的老外闻一闻,就充内行,说这是“Bai Jiu”,一口喝下去,就呛出眼泪来,连声讨饶。喝得高兴,彼得就做出兰花指来,站成芭蕾的造型。我们就起哄,要他跳小天鹅舞,他也真努力跳了,令全体人员心花怒放。 接着就有一段没见彼得了,说他发了什么事(后来知道,是帮一家厂做假冒牌子的煤气炉的事,实际上,当时广东的打假远没有后来认真),进局子里去了。又说出来了,没几日,说没事了,罚了款了,了了。而且说, “黑豹”来深圳演出,彼得已帮朋友们联系好了,去向王文杰拿票就是。到了深圳,我们直奔后台,找到贝司手王文杰,果然就拿到了票。但直到我们看“黑豹”回来,仍不见彼得其人。那是他去上海看选美了。 彼得终于回来了,但据说不是单个儿回的,还带回一批选美落选的上海小姐,和他的香港老板一起,在华南植物园拍MTV。他叫朋友们去聚,他们就去了江湾酒店,回来跟我说:上海小姐真系有型! 就说彼得很会 “媾女”的。很会“媾女”是什么意思,是说他媾成过一打二打了?我从未见他来公共场所带女的。还说他有个很好的美德,朋友的女是决不媾的。有时候酒喝得正酣,彼得腰间的BB机响了,他煞有介事地看看,然后做不屑状:“烦人,又是在家煲好汤在等我的。”好象家里专有女人在侍候似的。就有人问:“是哪个?”这样的时候一多,只要彼得的BB机一响,朋友们就先主动说了:“又是叫你回去饮汤的,烦死人!” 出过事后,几笔生意似乎都没做成,彼得就说: “我再也不是大款了”,一副败落的样子。这时,我就去他的窝了。是在西关堪称老广州的活化石的巷子里,很古典的骑楼,他在三楼有一间二十来平米的房子,租的,据说一个月房租二块钱,叫人不得不服。他一个人住。房内装设说明着这个单身汉是阔过的:一只吧台当中而立,将空间隔成两半,一半置席梦思,是卧室,另一半置沙发、书架、音响,天花装饰得比宾馆还好看些,地板是铺上漆了塑的木板。我们进去就都箕踞在地扳上,喝茶。就有电话响,彼得拿起来对着话筒的问候语却是:“你好,这是邓小平公馆。”玩笑开多了,就象吃多了鱼,总有梗住的时候。有一回电话铃响了,他拿起话筒还是:“邓小平公馆。”对方却是罚过他款的公安,彼得立马毕恭毕敬起来。我没听到对方的反应,大约也只好哭笑不得吧。 我头尾只去过三次彼得那儿,是在去北京前长期驻扎过那儿一段时间的膘膘用 “的”拉我去的,都是为了喝茶。彼得算正宗广州人,喝茶不上茶楼酒店什么的,也算一怪。 上了黑洞洞很仄逼的楼梯,一进门,就有很浓的香味,扑鼻,钻心,入肺。那不是茶香,是烟香。茶具是工夫茶具,都摆在地扳上,彼得、大妞和诗人小谢已经喝了多时了。见了我们到,就要新换茶,重来。 说是好茶,备有多种。说这种凤凰单枞是二百多块一市斤的,大红袍是四百多一斤的 ……最贵的是另一种凤凰单枞,四千多块钱一市斤,说本是做茶种用的,却拿来喝了,能不贵? 彼得于是说,做雅皮士需高昂的代价,因为再也不是大款了,所以每种茶每回最多只买二两。 我却在想他用词不确。雅皮士不是这样喝茶的,他们或许也喝茶,但多半是要上很堂皇的酒店去喝的,实际上,更多的是喝咖啡了。这种喝茶法,明明是只有我国古时候才有的雅士嘛。 壶里换上了大红袍。沸水已经在厨房兼卫生间的另一房煮好,就冲进壶去,盖上,然后在壶外不断地浇。彼得说,这叫 “内逼外攻”,很讲究的。 壶是正宗宜兴紫砂。我是不懂的,就听彼得胡侃。看是不是最好的紫砂壶,检验方法是拿一根火柴,往壶身上划,火柴若燃了,便是了不得的物了。说到紧要时候,彼得就美美地 “嘿——!”了一声。 接着说水。现在用自来水,是不得已而为之。水分四等:第一为泉水,是空中灵气,吸纳日月之英,在岩层间与地母交媾分沁的精华(膘膘插话: “不,是精液。”彼得又一声“嘿”,说:“高!”);第二为江水,百川汇集谓之江,是集了各条水之精粹的;第三为溪水;第四是井水;……(我不记得了)。 茶出来了。彼得说,最好的是第二道。这是谁都懂的,但眼下是第一道。我就要学 “关公巡城”和“韩信点兵”,看别人做起来容易,自己却做不顺手,看起来斟茶也是需要功夫的。于是彼得就说:“高冲低斟,说的是往壶里冲水的时候要高,从壶里斟茶出来时却是要低的。” 四只茶杯,正好斟完了一壶。却是五个人:彼得,小谢,膘膘,大妞,我。大家先是一番谦让,然后就去抢那杯子。后来四个男人又谦让,争着要和大妞合用一杯,大妞却不答应。 喝完一杯,见大家用鼻子去嗅那空杯子,犹以膘膘动作最为夸张。我也学着一嗅,果然奇香,又多了一层意思。 就又重复冲,斟,谦让,抢,喝了四遍。在喝的间隙里,听彼得神道道地吹。地板上散着一些书:一本是足有二十来斤重的精装本《茶经》,不是陆羽的古书,是白话的工具书类典籍,一边说茶,彼得就一边翻出里边的章节作证;一本是《紫砂春秋》;两本是介绍中国古人吃喝玩乐、标为文化类的丛书;再有,就是正在流行的《废都》和《圣床》了。 所以就知道为什么小谢是彼得的常客了。据说小谢的文章了得,我没看过,却是读过他的诗的,有很重的古意,正好可以拿来和这名贵的茶配。 但当时没有诗和文章,那时可以不要铜臭,也可以不要书卷气,虽然做雅士需用钱来买,茶的正宗功夫需到书里去查。有的只有茶香,还有就是烟香。 烟是一金属小炉子里发出来的,炉子有盖,盖上有几穴眼,烟就从这几穴眼里袅袅而出,先是很集中的一缕绕着炉子走,走了几圈的烟就淡了,缓缓散开,漫进人的心肺五腑。炉是三足,其实是鼎,身上两耳,镂花;盖的顶上雕了一只小兽,可爱古扑的。就恍然知道宋词中常见的 “瑞脑金兽”,就是这等物件了。 炉里的香,即瑞脑,自然不会是熏蚊子的蚊香,但我也只想大不了是稍好一点的杂货店里就有的盘檀香。其实不是的。彼得就拿了一包出来,要往炉里加料了。他一件件派给我听:这末状的,是檀香木;这一片片的,是樟木;这是冰片;这是龙涎香 …… “你知龙涎香是何物?是鲸鱼内脏病变的一种分沁物!这一病变,就变出奇香来了。”说着,他就翻开书来,指着一段,叫我读。 买这些物的地方不是杂货店,而是要到中药铺的。 彼得又拿出一张纸来,说他就是拿这张方子去中药铺的。他说要这,要那,还要 ……要着要着,药铺里那老头就很激动起来,执了彼得的手说:小伙子,多少年没见人有这么识货的了! 像是前清败落的王公,在九十年代的坊间,无意中遇上了仍拖一条小辫子的八旗子弟,老头便很知己地招呼彼得里边坐下,沏了壶茶出来,问:靓仔,你知道冰片又叫乜吗? 彼得就一老一实回答了: “又名龙脑。” 老头于是连连叹道:了得,了得!如今是少有懂得懂这些的年轻人的了。 优惠是优惠了,钱还是要付的,否则彼得何要感慨 “做雅皮士需高昂代价”了呢?每样至少是几十块钱一钱的。 换了几种茶,我就咂着舌头,想试一试四千多块钱一两的凤凰单枞的究竟。彼得竟说别糟踏了,要明天专上白云山,找九龙潭泉水烹了喝的,那是著了名的岭南第一泉。就说明天上山的事,列了某某有资格,再某某也有资格。名单出来后,就打电话,夜里打不到电话的,就派了各人分别通知的任务。忙完,早已凌晨三点。彼得上床;我,膘膘,小谢,大妞,就横七竖八躺在地板上睡了。 我是过十二点不睡就要失眠的,又喝了许多茶,就睡不着。想着自己没得上白云山,就一肚子委屈。因为星期天,跑马场跑马,我是要去为《粤港马经》工作的。 星期天是八月二十二号,同彼得上白云山的计有:膘膘,小谢,方辉,正建,正建的女,潘铭萱。 下山后见了面,那些人无有不对我交口称颂这件雅事的。 两天后,又和膘膘去会彼得。仍是净了手,点了香,摊开了茶具。彼得就拿出四千多块钱一两的凤凰单枞来,说是专门从九龙潭带了两瓶泉水下来。 便喝。彼得很期待地问我: “味道如何?” 我咂咂嘴,作若有所思状,说: “跟以前差不多的。” 彼得便大失所望,像看一段朽木似的看我,说前夜都白白跟我说了。 大妞打我一下,说: “真不会说话!” 我虽不会品茶,但还是很怀念彼得的,尤其在许多朋友都去了北京和别的地方之后。刚好昨天彼得 call我,那是他头一回call我,我就越发想起他来,要把他写成文章。意思无非是说,在广州这么一个充满商业机会的现代都市里,就在快节奏的“效益”夹缝里,却还有着像彼得这样追求古意的雅人。 彼得在电话里约我,找个时间去茶艺馆喝台湾茶去。说除了珠宾和贵都,还有一家便宜些的,问我是哪。我说不知道,于是他叹口气,说: “贵就贵吧,要做雅皮士是要代价的。” 我说: “不,是贵族!” 两人遂在电话的这头和那头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彼得说这是他上班的电话,以后白天找他就打这个电话。我想,彼得怎么也上起班来啦?雅人终于也未能免俗了。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38:17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二 锅 头 [ 最后的情怀 ] 二 锅 头 二锅头比较触目地进入广州一些士多店和餐厅的日子,相信是在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播出之后。我是比较少看电视连续剧的少数人士之一,但因为《北》剧在播出前已早早炒得名声嘹亮,我就在朋友家专门看了一集,正好看到主人公王起明要和一个美国佬情敌叫大卫的喝酒,他拿起一瓶二锅头,说 “这是中国最好的酒”,接着两个人就可着劲儿干,一瓶酒干完,王起明就和他的美国情敌打起架来。 这正是二锅头的品格。记得一九八七年我刚到广州暨南大学新闻系读研究生的时候,常常为找不着能在一起喝酒的人而痛苦。所谓能在一起喝酒的人,主要不是指能喝多少酒,说的而是一种性情、一种品格。同班的终于有一个叫阿贵的东北同学,他在感觉上是一个能够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后来发展到他要喝酒就找我、我想喝酒了就找他的感情,只不过我们没能喝过二锅头,仅对我浙江家乡的绍兴老酒发生了共同的兴趣。 那时广州市面上几乎见不到有二锅头,只见到广东人喝一种叫米酒的白色液体,拿来一尝,难以下咽,它非但不可能有真正的白酒那种劲道,又极其呛人。那时只能喝啤酒。当然酒有许多种好的,比如茅台,比如人头马、马爹利、XO什么的,但我们喝不起。茅台我至今未尝过,洋酒我尝过几口,味道似乎真的比不过国产的金奖白兰地。如今我喝得起所有牌子的酒了,而且酒量大增,但真正推崇的却只有二锅头。 二锅头虽然算得上是最烈的酒,入口却感觉绵软,这一刹那,一种很温郁的香气就荡漾和膨胀在整个口腔,及至下肚,就仿若一双很热情的女性之手在温情地抚揉您的五脏六腑,包括那一颗剧烈跳动的心。于是,您开始脸红了。很多人喜欢说味觉上的 “醇”或者“淳”,二锅头酒正具有将这种感觉发展到极致的品格。 这是真男人的品格,对酒当歌的火热情怀蕴藏在显得多少有点冰冷冷的玻璃瓶之中,令人欲笑无声,欲哭无泪。这种品格就体现在它的包装上:土头土脑的瓶子,一张印刷粗糙的标签纸, “二锅头”三个字上方是一颗就象红墨水随便画上去的红星,朴素无华。这就很象不会也不想刻意打扮自己的男人,不是目前正在流行的那种头发做成油光锃亮的发型、而且喷了香水的都市男人,过去我们曾鄙夷地称后者为“奶油小生”,而如今,我们称他们为“雅皮士”甚至“优皮士”。这正好体现了由时代潮流所推波助澜的一种价值观念的嬗变,我们莫可奈何。可是,北京人王起明,即将在纽约成为资本家的时候,还在念念不忘二锅头。 某日,廖琨来给我送稿费,我请他和晓云在羊城晚报的金羊餐厅吃饭。我们喝二锅头。后来谢方伟陪另一拨客也来到餐厅,我拉他过来一起喝。廖琨楞不登说出一句: “酒是好酒,可惜包装不够精致。”方伟随即反对,说就要这样的品味,否则还是二锅头吗?真的,如果有朝一日,连二锅头也变成了奶油小生,我就真不知道我们的男人情感在孤独、忧愁和愤怒时将如何寄托了。 我至今仍记得我第一次喝二锅头的情景。那是我在家乡任乡村中学英语教师的岁月里。那个黄昏,我在百无聊赖之中走出学校的宿舍,来到杂货店买了一瓶二锅头。当时在晚霞中独自走上风烛残年一般虾着腰的石拱桥的孤独身影,如今多少年过去了,我想起来仍有好象要泪流满面的感觉。当初买二锅头,只是因为听说这酒很烈,正好用来浇灌失意少年的愁肠。其实那时我根本没有酒量,那瓶酒不知道每天一小口喝了多少日子,立在我的书架上,为我在书香之外更添了一种风雅。后来再喝二锅头,我总是要想起那第一次的情景,而且喜欢倒一点酒出来,拿火柴点起蓝色的火焰,然后说正宗。 在广州喝起二锅头来,是和如今的这一帮朋友相聚之后。我先是和一些本地诗人在牛扒城聚会,后来加入进来的还有一些喜欢听摇滚乐的朋友。牛扒城那些摇滚歌手走了之后,我们就去红蚂蚁。那一夜有祥子、绍裘、正建、膘膘、疯子、彼得、大妞、陈珂、南雁、蕾蕾和我。啤酒再也喝不过瘾了,就有人说要二锅头,但是深更半夜不知上哪里去找,广州似乎什么什么都有,就缺二锅头。彼得就自告奋勇,打了一部的去,半个钟头后他回来了,钻出的来,高举两瓶正宗北京红星牌二锅头,说是从一家宾馆买到的。那时二锅头市面价是两块多钱,在宾馆卖,至多也就翻一两个跟斗,而打的来回,估计着是要三四十的,所以感觉那一夜的二锅头喝得特别有品味和上档次。彼得喝得兴起,就做起兰花指为我们表演芭蕾天鹅湖。 现在广州的二锅头不那么难找了。物价涨了几轮后,在一般的士多店,它也至多五六块钱一瓶,普通劳动人民都喝得起,价钱差不多是打的去买来回车钱的五分之一,难怪王起明们远在大洋彼岸,也要怀念这种好酒。广州人是爱赶时髦和崇外的一族,见王起明在美国说二锅头是中国最好的酒,也逐渐往货柜上摆卖它。 但毕竟凡事物一被人媚俗就要身价倍增,二锅头理所当然而人为地越来越贵了。 先是在老表菜馆,老爷子说二锅头在它的产地北京卖得竟比广州还贵,没几日,在我自己的水边酒吧隔壁的红高梁大排档,二锅头竟卖到十块钱一瓶,老板说进货都要六块。 而我的朋友彼得在中山开的一家水泊梁山式叫雀的餐馆里,二锅头被作为主要原料被彼得调成了中国式 “鸡尾酒”,叫“三碗不过岗”。我虽仍不知其味,但我很以为这是彼得此生绝笔,在我的水边酒吧,一定也会出现彼得的“三碗不过岗”,不过那还得看我的调酒师的水平。 二锅头是身价翻了好几倍,花样也翻新了许多,但从前的朋友却散得很淡了,再也没有了从前一起玩乐时二锅头一样浓烈的心情。这就令我十分怀念起从前的日子,尽管从前二锅头要比现在难找。 就象北京人大提琴家王起明,远在太平洋彼岸下海后,也难以忘怀二锅头,他一拳打在美国佬大卫那资产阶级温情脉脉的脸上,将他打翻在地。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37:45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酒肉朋友 [ 最后的情怀 ] 酒肉朋友 阿贵是我暨大最要好的朋友,同一个研究生班。别的研究生们凑在一起就谈学术、政治什么的,以此类聚;我和阿贵不谈,话题甚至和我喜欢的艺术也无关,只有一回,他同我一起去校话剧团。我和阿贵基本上是以酒为友,说的话也是 “酒后”一类,谈不上知不知心。毕业这么多年了,众同学散尽后少有联络,最令我怀念的是阿贵,这绝对不是因为他离得最远的缘故。 上个星期阿贵在哈尔滨 Call我。我一复机,他说没事,我就知道他也在想我了。于是我说:“阿贵,他妈的一喝酒就想起你来。”他也说:“我也是。特别喝那黄酒。广州还有不?” 我回浙江老家时,带了一瓶绍兴加饭回来。别的人都喝不惯,唯阿贵尝了一口就深深迷恋上了,说: “满嘴溢香”,所以也活该和阿贵有缘。以后我们很多时候都喝这种黄酒——加饭和花雕,因为广州也有瓶装的卖。寒假前后,正是围炉啜黄酒的大好时光,燃好电炉,拿搪瓷碗装上酒,切几片生姜进去,往炉上一炖,不一会儿,就有酒香浓浓郁郁地飘出来,集体宿舍那一间陋室,顿时就雅了起来。 夏天,老家的酒肉朋友来学校看我,携了坛装的加饭来。阿贵就和我们一起赤了膊,拿大碗接那坛里倒出来的黄得发黑的酒。其时正放过《红高梁》,胸廓间便陡然漾起 “我爷爷”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气来。我和阿贵不是非黄酒不喝的。我们的肚量大得很,很能容难容之事,所以什么酒都喝,也从不和别的同学计较得失。但除了黄酒,我们主要喝的还是啤酒和他东北的五加白。 于是,我心里边一烦,或者不烦,只要想喝酒了,就从五楼踅上他的七楼看看;他想要喝酒了,也下五楼来找我。于是,这样的情景就多了起来:两人各安坐在两床沿上,中间搁一椅子,椅上一瓶加饭,一包花生,再加一包劣质烟,就开喝了。这样的喝法,纯是因为我们在读书,穷。我们也向往在大酒店里,面前十盘八盘的,再由小姐温好酒,并且款款斟来。向往归向往,这种排场,即使如今,也是不为我等所能消受的,除非公款;至于喝完酒再卡拉OK,依红偎香的,甚至边喝就边OK上了,在我和阿贵那时是想象也想象不到的事。 也有豪华的时候。学校明湖里有鲩鱼和罗菲鱼,我们就在夜里去钓。说是钓,其实是偷,因为湖是被人承包了的。所以钓鱼就不用钓杆,只有一条线,一枚钓钩,最多再加一只坠子。我们基本上有分工,阿贵管钓,我管烹饪。也不多钓,够下一顿酒便了。有时也惠及那些打牌打到深夜的同学们,一窝白花花的鱼汤,每人分上一羹,皆喜形于色。一夜,阿贵蹲在湖边垂钓,有人拍他肩膀,他以为是我取鱼来了,就不耐烦地说: “去去,正咬钩呢。”回头,却是管鱼塘的人。再就是医学院同学做了解剖,把用过的兔子提溜了回来,有的早已剥去皮,是红粉粉的一砣肉,有的则除剜去了一只眼睛,基本完好无损,来给我们作下酒菜。 我们室内飘出的酒香、鱼香和兔香,也吸引了一些男孩子和女孩子来。阿贵在湖边受了一次惊吓后,贼性不改,就有叫小红的女孩子抱着吉它陪他去钓鱼,扮成恋人湖畔浪漫的样子。有了收获,小红就居功: “鱼听到我的吉它,就都聚过来了。” 后来就毕业了。班里十八名同学,三个人一直找不到接收单位,其中就有阿贵和我。因为班里酒量他第一,我第二,大肚能容,也就并不特别发愁。后来他在深圳宝安县松岗的一家外资厂做临工,我在家里听说他月收入九百,就羡慕得很,而且我姐姐还拿阿贵来教育我,说我这样在家呆下去不行。我就拿了姐姐公司的一批样品再下广东,在松岗见到阿贵,二话没说,就开喝。喝完,也只能各自东西。至于我的生意,别说一分钱没赚回来,价值几千的样品也全叫人骗走了。 但我终于在广州呆下来了,尽管做一个什么都不是的边缘人。阿贵却回东北老家了。那是在他去了深圳锦绣中华之后,听说在公关部干得好好的,却拿一只酒瓶砸了一个同事的脑袋。他来到了广州,说警察在找他。后来又回深圳,说事已了了,但锦绣中华是呆不下去了,就回了黑龙江。 我百分百相信阿贵的为人,他砸人,虽说东北人直性子,也定是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而且,我跟阿贵交这么久,其实肯定主要并不是因为他的酒量,而是他的正义感。有意思的是,他打人的凶器恰恰是一只酒瓶子,却绝非酒后。 他进了黑龙江的一家省级外贸公司,说老跟俄国人和韩国人做生意。前两年我的工作要坐班,他就常打电话来。后来就不打了,大家都忙。一到广交会的季节,我就想阿贵可能会来吧。上星期他打电话来,说十月份可能要来广交会,我就开始高兴了。之余,我又想,别像前几回似的,说来,又不来了。我正在物色几家有加饭或花雕的酒家呢。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36:33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浴 [ 最后的情怀 ] 浴 看见 “浴”这个字,首先想起的是夏日幽蓝的月色下,在林中泉边,神话中的七仙女在流动的水里嬉闹。温热的肉体和清凉的水激发出丝丝缕缕的蒸汽,使雪白耀眼的胴体变得越发朦胧美丽。这大概就是人类最原始的淋浴图了,由洁白无瑕的人体和清澈透明的活水,描绘于大自然之中。 我们接着看到的是 “贵妃出浴”图。这时,“浴”这种人类的自然行为,就被极端人工化了。寻一眼高标准的温泉,有大理石、黄金、象牙等等珍稀之物构筑成宫殿般豪华奢侈的浴池。杨贵妃就在这样的华清池中,慢慢浮现出了她那丰腴得犹如凝脂的肌肤。她站起来,索绕着她的肉体的水蒸汽也顿时淫荡起来。侍女们给她披上薄如蝉翼的纱巾,于是她那能叫人产生饥渴之感的肉体在若隐若现之中更具诱惑力。美人被扶出了池区的幕帷,皇帝龙体已在另一间房的龙床上横好,接下来要做的事能令旁观者发无数思古之幽情。 其实, “浴”是人类古已有之的一大享受。孔子晚年的时候,一天和弟子子路、曾点、冉有、公西华聊天,问道:“如果有伯乐那样的君王看中了你们,要你们去做官,你们会做什么?”三个人谈了治国平天下、出入宗庙的大理想,只有曾点这样说:“暮春时节,穿上轻衫,携五六个青年朋友,带六七个少年朋友,去郊外河边澡浴,完了乘着小东风,一路唱歌回家。”孔子听了,就叹口气说:“我同意点的想法。”中国古代官吏专门有以淋浴名义而放的假期,大约十来天一次。在这样的假日,官员们洗完澡后无官一身轻,然后在家里享天伦之乐,风流的,就聚友欢宴,可能还相携着去寻娼嫖妓。 在直奔小康的眼下中国人这里,新建住宅都专门辟有卫生间,安装了莲蓬头和浴缸,和自来水相配合,沐浴这种享受就非常方便起来,用不着出门了。夏日,站在莲蓬头下,让自来水均匀地冲洒下来,广东人 “冲凉”这一说法就贴切无比了。但看电视连续剧《西游记》,猪八戒看见妖精变的女子在溪水里洗浴,涎着脸问:“你们在冲凉啊?”,明明是泡在水里的,也叫“冲凉”,就搞不太懂了。 在没有自来水的过去,广东人洗澡大概也是用 “冲”这个动作的,所以就叫作了“冲凉”。一天劳作之后,人们于黄昏时分聚在榕树下长了青苔的大古井边,吊桶七上八下,提了水上来,哗一声由头顶冲到脚,这种畅快,是养尊处优又整日勾心斗角的杨贵妃们即使在豪华的华清池也是难以获得的。但这是男子,至于女人,我就无法想象她们如何“冲凉”了,要冲,大约也只能躲在房里冲的。别说过去时代,即使如今,光天化日之下男女一齐赤裸的“天体运动”,对于中国人来说,也仅是一种笑谈。 北方人却叫 “洗澡”,洗澡的地方叫“澡堂”。澡堂里有一个真的很大的“大池”,人们就共同把身体泡在大池里,泡得身上的污垢发软了,就用手去搓,搓得全身发红。这澡堂自然比不过杨贵妃的华清池,却是人民大众的一大享受,据说这样泡着、搓着,其乐无比。老式的澡堂里有各项服务,文革时作为“四旧”破了,改革开放后又恢复了。比如,你可以扒在池沿的专用木条板上,叫澡堂的工人替你搓背。去澡堂一般是在冬天。身体泡和搓得热烘烘红通通地出大池,用沸水里绞上来的热毛巾擦干,披一条浴巾,来到外面的一间,就有躺椅或者软床为您准备好了,还为您泡来了一壶茶,您点上烟,半眯起眼睛,就舒舒泰泰躺着体念浴后的快感吧。如果您有要求,修脚工就来为您修脚,伺候得您说不出话来。 我在北方进澡堂很少下大池 “煮饺子”,这是知识分子的洁癖在作怪。好在莲蓬头在我出世前就发明出来了,现代的澡堂也安装了这种设备,我就洗淋浴,但决非“冲凉”,因为去澡堂在冬天,冲下来的是热水。一九八九年冬我住杭州朋友家,整日无所事事,就经常抱一本书去澡堂。洗完,躺在小床上,在“暖气开放”的屋里喝茶、抽烟、读书,一躺就一个下午。 中国的洗澡发展到今日,最摩登、最叫人有说头、最说不尽道不明的,可能是 “桑拿浴”了。桑拿浴又叫“芬兰浴”,大概是起源于芬兰地方的一种洗澡法。桑拿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进入中国以后,几度荣衰。“扫黄”风一起,桑拿浴总是要被开上一刀的。对桑拿浴非议最激烈的是一九八八年,报道说前几年广东的老板、单位、地方官之间请客是请吃喝,现在却变成请洗澡了!但实际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决非良方,不让请洗澡了,那我就请洗头,请唱歌。 其实, “黄”跟桑拿浴没有必然的联系,这完全是洗者的心术问题,就像原子能跟罪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人用它威胁和毁灭人类,更多的人却试图用它来造福人类。“浴”本就是人类的享受,桑拿浴是这种享受之中的一小种。它的特点是有按摩这一道程序,这大概跟北方澡堂里的搓背有相通之处。如果说色情按摩,也不一定非要在浴室,其它密室和场所也是可以做的。但是我们桑拿浴服务场所的按摩似乎约定俗成必为异性,而按摩员又好象都是“小姐”,这就让人为难了:如果女性要洗桑拿浴怎么办?谁规定享受“浴”的权利仅属男性所有?后来,一些俗室特别标明有“女宾部”。我至今在广东十年,连男宾部都未进过,就更不知道女宾部会是什么样子了,是否也异性按摩。 因此,为了让不知其中内情的人作种种想,又能享受这种沐浴法,在广东这块先富起来的地方,就出现了家庭桑拿浴室。我没见过,但可以想象出来:夫妻俩互相异性按摩,不亦乐乎。记得有本关于讲授夫妻性生活知识的书,说夫妻同浴有无穷乐趣,建议读者都去试试。家庭桑拿浴,大概更能提炼这种乐趣吧。 桑拿浴的乐趣到底乐到何程度?有一篇描写大上海夜生活的文章把有 “小姐”陪唱的卡拉OK比作“心理桑拿”,由此见一斑,洗桑拿浴大约和玩有“小姐”陪唱的卡拉OK有不相上下的痛快了,不妨比作“生理卡拉OK”。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作 “ 君子浴于德 ” ,意思是正人君子是用道德来洗浴的,乃心术正派人士。在道德里浴过的人,无论再洗什么样的浴, “ 心理桑拿 ” 也好, “ 生理卡拉OK ” 也好,大约都是不会往淫邪方面去的了。所以在洗那些形形色色其乐无穷的浴之前,你应该先问自己一句: “ 我曾经浴于德了吗? ”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35:39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暖 的 雪 [ 最后的情怀 ] 暖 的 雪 客居南方多年,雪就渐渐遥远起来,记忆中的雪竟显出了些许的暖意。 记起雪,就记起了朔风中与纷飞的雪花一同飘舞的白发,记起了不断绵延的那片白雪被上一对三寸金莲所深深铭刻的黑脚印。我匐在她单薄但不佝偻的背上,感觉到几朵雪花和几缕银发拂到了我的脸上。雪花在脸上粘了一会儿就溶化了,冰凉的;银发飞起来又飞走,硬梆梆也像冰碴似的凉。我的另一半脸贴在她有点散发着温热的背上,能够听到她咚咚的心跳,还能够看到那串黑脚印在白雪被上不断漫延,后面的部分逐渐小成黑点隐匿进那片白花花的迷蒙之中。黑脚印一直密密地戳到一处很热很热的炉火旁才停下来,然后她幸福地看我嚼大饼油条喝豆浆。等我吃完,她重新背上我,折转身,在原有的那串黑脚印的边上,再一个个戳上相反方向的小脚印。风雪依旧迷蒙着。进了屋,她生起炭炉子,把昨夜的剩饭做成水煮泡饭,便是她自己的早餐了。 这是我平生最初的记忆,想起来该是在三岁的时候。在我有生以来的记忆中,最温暖的,大概就是那只生着旺火的大饼炉、那碗豆浆升腾起来的热气和油条炸出来的香味了。 那个冬天日复一日在清晨背我去吃大饼和油条的是我的外曾祖母。那些年母亲不断调换工作地,越走越远,越走越往山里去,说是***就应该这样的(长大了我才敢猜测,这肯定和父亲有关)。这样,小山城里就留着一个外曾祖母带着我。 如果说这件事太细小,不值得白纸黑字上版面,那么我就认真记述一下关于父亲的最初记忆。我当时并未意识到那次见面应该是震撼人心的,后来长大了才知道那次和父亲相见的情景肯定会对我的一生产生深刻的影响,就象外曾祖母的那串黑脚印,在我当时非常洁白的心灵中留下了永远无法抹净的黑色痕迹。 也是我三岁那年的冬天,也是和白雪一同飞舞的一头白发,也是一串雪地上的黑脚印,也是大饼油条和豆浆。只是在我吃完早点外曾祖母重新背起我后,她并没有折转身,那串黑脚印继续向前延伸而去,一直延伸到一堵高墙之下。顺着墙根走了一会儿,我就看见一扇很庞大的铁门。铁门轰隆隆打开了,又一扇铁门轰隆隆打开了。我记不起直到开了几扇铁栅门后父亲才从铁栅栏的深处出来。实际上那次见面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关于父亲完整的印象,直到过了十几年,我再次和他见面才明确了他的模样。从铁栅栏深处出现的我的父亲给予我的形象中最深刻的一部分是那副沉重的脚镣,因此他走出来那会儿叮呤铛啷的生动声音直至如今仍不绝我耳。他有没有戴着手铐我记不清了,也不记得他见到我时有没有抱我吻我,但我能够清晰地回忆起他在我面前容颜突变的一瞬间,那张泪水模糊了拉碴胡子的男人的脸庞便永恒地挂在我的记忆之中了,二十余年来随着灿烂阳光和春风秋雨无常地在我心海深处飘忽不定。 此后我就随外曾祖母移居到外婆家。那是个大家庭,全家大人都认为外曾祖母古怪。她独住在堂前楼上的小阁楼里,不和家里的任何大人来往,每顿饭都由我送上去。她从不吃荤,吃剩的咸菜必要我运回厨蒸过再吃。她身板骨一直硬朗,每月很有规律地上山拜几次佛。她有一只小木鱼,她敲木鱼的时候半闭着眼,并且嘴唇飞快而无声地翕动。这时我就静静立在一旁,感觉到一点神秘和恐惧。 记得有一夜我住在她的阁楼里,是我刚成为小学生的那年。我梦见一个很大很黑的山洞,里面有星星点点强烈闪烁的火,我感到莫名的恐怖,就放声大哭起来。醒来,发现自己被她抱在了怀里。她抱我到窗口,指给我看夜景,于是梦魇里的鬼火变成了温暖的万家灯火,我就不哭了。若干年后我常想起那个山洞和火,一想起来就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外曾祖母的坟头已长满了野草。 终于有一天,妈和铁门后边的父亲离成了婚,说是为了我和哥姐们的前途。我也因此由姓罗改成了姓黄,而且因此在同学中更加抬不起头来。外曾祖母对我的改姓一直愤愤不平。 她不平了没多久就去世了。她死的时候正好是一个下雪的日子,她的遗体被人从阁楼抬下来,在黄家老屋的堂前停放了三天。这三天我每进出经过她的灵床,就怕得大气不敢出,飞快地跑过,这使得长大后的我惭愧了许多年月。最后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看了她一眼,发现她近九旬的老脸仍是清癯中透着清秀,那么安祥。和尚和尼姑在她的灵前唱了三天三夜,这三天三夜中香火、蜡烛和福寿纸焚烧出来的浓郁气味一直在我冬天的漫长记忆中弥漫不散。 我和许多老太太一起送她上山。隔年的清明我随大人去她的坟看过一次,此后就没再去了。长大后多次发愿要再去她的坟,却一直未去成。尤其内疚的是,我再也记不起她安息的位置了,而且我一直不知道她的名字。 现在又是冬天了,故乡又该下雪了吧?在很厚的雪被下,她是不会感到比活着的人更冷的罢。 本是 “ 暖的雪 ” ,我越写竟越感觉到有些冷了,这就很悖了我的初衷。但谁叫我的冬天要这样漫无止境呢?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6:34:46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的情种,抠女手记14 [ 夏娃和上帝私通 最后的情怀 ] 最后的情种 “ 少女,我曾经为了抚摩一下你的长发 / 就要心跳一天, 可我没想到/ 少女,你美丽的长发就要缢死我了 ”(《绝望的十四行》) 两年前,我刚认识绍裘的那些日子,他正一边写诗,一边恋爱得一踏糊涂。我问那个长头发的女孩:跟沈绍裘怎么样啊?她坚决地说:是不可能的事。 可绍裘说:“她实际上是动情了的,她必须离开我,否则要忍不住非嫁给我不可了。” 看得出来,那是绍裘心里最苦的几个月。可能他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不可能,但偏要爱,爱得死去活来。我们一大帮人常去牛扒城喝啤酒,他没喝多少就要醉醺醺了。“知道我为什么那时总喝醉吗?”,后来我正儿八经采访他时他说,“就是因为我爱,而不能。” 他那时离婚已有些日子了,带着一个两岁多的女儿。在我的猜测中,他的结婚和离婚一定都和写诗有关。据绍裘说,他差不多同时开始写诗和结识前妻,那是在一九八三年。接着是漫长的六年恋爱和写诗。一九八八年他们结婚了,但这场婚姻仅维持了三年,唯一的成果就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儿。他有一组诗叫《结婚的日子》,共十首,怪的是诗风和他别的诗截然不同,不是平时的缠绵悱恻,却是平白、调侃,明显地玩世不恭,写和妻子接吻,写和妻子出游,写新婚之夜的无聊,写人在性面前的无力反抗,写笼罩在妻子的影子下对别的女孩的感觉和白日梦(十首中竟有五首写到了妻子以外的女人!)。以我的口味,这是绍裘最优秀的诗。 我和绍裘曾同在一个诗社,先是看到他的一首《水手》,写的是性压抑,我觉得写得很好。又知道了他是广东省作协会员,而我从来是一名“文学青年”,就和他做起朋友来。后来就读到了他大量的情诗,在我的心目中,他无疑是广东省最优秀的爱情诗人了。 绍裘说他莫名其妙地就写起诗来了,已经写了800多首,基本上是爱情诗,现在花城出版社好象要出版他的一本个人诗集,收入了70多首作品。他说,诗对于他意义重大;在写诗之前,他是个极其糟糕的人,有了诗歌就好了,就有了生命的目的。他说他不是才子,而是本色诗人,诗真正是他生命的自然流露和记录,生命中有什么就写什么,所以实际上一首诗就是他的一个故事,这些故事都和女孩子有关,而且总是伤心的故事。对于绍裘来说,诗和情、情和诗,已经是分不清了,爱得最动情的时候,写出的诗也最动人,最出色。 我问他:那么多的故事,那么到底爱过多少个女孩子?他说很深情的,动了很真的感情的,起码就有二十多个。 从他的诗中,我看见了一个一路行吟,一路播撤爱情的绍裘。在重庆——“ 美丽的山城美丽的你我正思念 / 我正思念美丽的你住在美丽的山城 ”(《思念》);在西湖——“ 今夜 在我的梦里/ 你的手如小船/ 轻轻穿过我臂弯的桥孔 ”(《西湖梦晚》);在潇湘——“ 当岳簏山枫叶初红的时候/ 青青 我就是一羽不愿离开潇湘的雁子 ”(《写给为我画像的女孩》),“ 我是已采过莲的人了/ 知道如何划一只/ 小船 到荷花深处去/ 可我却在岭南/ 在岸/ 在没有船停泊的码头/ 空踏着长满青苔的石阶 ”(《湘荷在水》);在山村——“ 可村前的那片树林/ 已把你覆盖了/ 只有树梢/ 摇曳着一支听不清歌词的歌 ”(《悟》)…… 绍裘说他的大多数的爱都是瞬间的。有的爱其实也真的长久不了。有时是自己突然醒悟过来,发现“她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有的女孩仅把我当作一种装饰,比如我在《自焚的烟》中写的: 其实你把我夹在指间 / 只是一种装饰/ 你吸与不吸我都会燃烧 ”。 真的,绍裘就是这样的一个情种,一支自焚的烟,他所爱的女孩吸与不吸他都会燃烧,直至烧尽自己。他说只要投入进去,哪怕只一天也是真爱。当然,不可能仅一天的,最短的爱,据他自己说,也有三几天,而长一点的,起码有三四个月。 比如那个长发女孩。我看着绍裘为她痛苦了好几个月。那时我们经常在牛扒城聚会,他在,那个长发女孩也在。喝醉了,他就跑上贴着“谢绝客串”的台上朗诵他的得意之作《情妇》: …… 我知道 在中国这个募捐修复长城的国土上 是不宜生长情妇的 这有毒的植物 只长在背阳而又潮湿的 西边 是警察先生用第三只手 微笑着 摘采的一种走私感情 然而 我不能整日对着 把 鸯说成鸭子的妻子 高声朗读拜伦和嚎叫金斯堡的作品 而他们都是有情妇的 诗人 拥有情妇 只是一种职业病 …… 惊人的坦率,引起的先是一声喝采,接着一片嘘声,令在牛扒城喝酒的人骚动起来。 正因为常常投入恋爱、常常失恋,和常常去牛城买醉,绍裘在《酒城》这首诗里写道:“ 秋夜如水,孤单的男人失眠在酒杯里 ”。 为了那个长发女孩,他写出了自认为最好的一组长诗《绝望的十四行》和一篇散文诗《冬日的安魂曲》: “ 今夜,我不能再输了,我已妻离子散 / 我只剩下一张脸皮挂在脸上/ 今夜,我喝醉了/ 少女啊,你要扶我回家 ”,“ 我已死过一次了,少女/ 当我醒于门口插着柳枝的屋子之前/ 石头、泥土和你的心都已不冷/ 我已可以在冥纸上为你写情诗了 ”(《绝望的十四行》)。 “ 我布满纷乱纹路的手掌,捂着流血的伤口,远离我曾经爱过的女人,远离我曾经为了新生命降临而跪在女人脚下的小怨怨。 “ 我的爱情已在虚伪的月光下发霉,我的初恋在哪里。那曾为我生儿育女的女人又在哪里。我怎么也记不起她真实的模样。 “ 我要走了 。”(《冬日安魂曲》) 那似乎是他的最后一次恋爱。他说他伤得太重了,在感情方面从此只有被动了,即使面前是十分喜爱的女孩子,他也不敢主动去爱,他怕失落,他怕自己动了真情后再一次受伤。 我们大家欣赏绍裘的,是他不象有些男人,抠女仅仅为抠女,他真的在爱,爱得七颠八倒,爱得七晕八素。他说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个情种”,大概也基本正确吧: “ 而我是爱天下所有女子的诗人 / 这并不是童话 从童话走出白雪公主/ 也走出擦粉的女子/ 所有的乳房都是圣洁的/ 当我搂着从青楼摇出来的女子/ 我也还是说 你看 今夜的月亮挺圆的 ”(《残雪》) 最后,让我们欣赏云南女诗人坤红(她同样离了婚)在《享受恋爱》中写的一段话,以此来欣赏和安慰绍裘在外人看来难免有点疯颠的生命状态: “当一个人想爱就能顺利爱上的时候,就很难去享受自己身上最美丽最原始的力量,我相信我的痴迷是我在世上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只不过,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诗人在远方是神话;如果他住在你的隔壁,却是一个笑话”。而且,“诗人是疯子,读者是傻瓜”。诗人的许多故事,是无法能够为常人所道的。 后注 : 如今,沈绍裘已成为垃圾运动悍将,名典裘沽酒,诸位可在网上搜索到其惊世骇欲的作品。 1999 年 10 月裘曾参加我水边吧《诗人死了》演出,其本色诵读,令人动容,成全场焦点。 —— 2005 年 9 月 22 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09:38: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更新 最新评论 日历 存档 Links : 模板设计: MOJ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