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房子,抠女手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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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边吧:江南藜果文集 江南藜果1990年代的各专栏文章 首页 为了房子,抠女手记05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为了房子 林的单位住房条件良好,已婚者,无论男女,都能分到起码是二室一厅的房子,这令外单位的人垂涎不已。但林未婚,只能和一名同事合住在一间单身宿舍里。比林晚进单位的人也能分到二房一厅,只要他们结了婚。这令林感到不公平,他想:在享受住房这一大福利上,怎么能不讲贡献,只讲有没有结婚呢? 况且,住在单身宿舍,对于谈恋爱也不利,有另一双眼睛在,总是要碍手碍脚的。 实际上,林刚谈崩了一个女朋友。对于林一结婚就能分到房,女朋友不是没动过心,但爱情毕竟不是交易。而且,感觉好不好,也是双方面的事。林后来检讨,或许是因为彼此太了解了,到了紧要关头,说散就散了。就是,人这东西,怎么能太了解,去把它看透呢?一看透就什么都没了,不如蒙着一层伪装,看起来五颜六色,漂漂亮亮。 后来,林就和文熟了。熟就熟了,也无所谓的,反正文不很漂亮,也见不出有什么突出的优点。林是在朋友的一个PARTY上认识文的, 说是朋友的一个同学的同学,刚从外省来。 事情的真正开始,是一个玩笑。文说她在报社谋到了一份职业,还算满意的,但单位没地方给她住,她还得找处住的地方。朋友就开玩笑: “你嫁给林吧,他能有二房一厅。” 林实际上把这句话也当作了玩笑。但后来他认真想了想,觉得还是可行的,就找文商量:假结婚!分到了房子,文可占一间,厅共用。两人签三年的协议,期满文就搬出房子。当然,这一纸结婚证,对于他们没有实质的内容,房子到手后,他们就伺机离婚,各自也可以找自己亲爱的人去。 这个计划自然很怪,一般的女孩子不易接受。但文不是一般的女孩子,她接受了,这不但因为她目前一穷二白,在外面租这样的住房,起码每月五六百元,而且因为她觉得这很剌激,就干了。 于是,他们去开了结婚证。于是,他们搬进了一套崭新的高尚住宅。 本来他们应该尽快设法去办离婚手续的,但因为两个人都忙,也因为要房子这件迫切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也就不怎么急了。 平时林和文一个门进出,但各忙各的,两个人基本上有自己不同的事业和圈子。但毕竟是一个门进出,又都是有文化的人,又好脾性,一男一女,生活上就能够互相照顾。又毕竟有一个协议在,就不象真正的两口子那样不分界限,反而比真的两口子要更加懂得尊重对方。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林和文都在外边物色对象,又都好象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一直拖着。 林和文一开始还在常谈 “离婚”的事,后来也好象忘了。等到他们再次想起来时,三年早过去了。实际上,这时他俩已经习惯了。这不是说他们习惯了一个门进出而分房而住的生活,而是习惯了彼此,习惯了彼此的习惯。 最后是他们两人开始恋爱了。顺着已经习惯的互相帮助和互相尊重习惯下来,这样的 “先结婚后恋爱”显得比较成功,一时成为朋友间的美谈。据说,林和文夫妻和睦,家庭幸福。 但林偏说: “什么爱不爱情的,过日子才最重要。” 这个故事初听起来跟天方夜谭似的,但我觉得不可能不是真实的。它产生的基础在于,在中国,这几年人们的观念变化太快,而一些体制,比如单位分房制度,变得太慢。观念和制度的过度错位,难道不会引发更多天方夜谭似的故事出来吗?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7:36: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请吃和抠女无关,抠女手记01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请吃和抠女无关 那该是五年前的事了,当时我在暨南大学读新闻系研究生。回顾那段历史,虽然喝酒、抽烟、偷鱼、打牌,玩得痛快,但有一个想起来一辈子都后悔的遗憾:竟然没有在校园谈过恋爱,把大好时光白白浪费了。说大好时光,是说在大学,尤其读研究生,谈恋爱实在是天时地利人和俱齐。天时,正是青春激情时候;地利,暨大绝对是一个读书加恋爱的美好境界,在湖边,在绿地,在树荫,甚至在图书馆,一对男女生头挨头共读一本书,就是一幅经典图景;人和,校园里女生大把,随随便便大概都能捡一个回家,而且研究生宿舍一个房间只住两个人,有独立卫生间,不象本科生七八人一间的集体宿舍那样不便。 但我没有。那些出双入对的男女把我艳羡得要死。有一些在本校找不到女朋友的男研究生,在周末就成群结队往对门的华南师范大学去,去跳舞,盖对门因为是师范,女生占绝对大的比例,肯定有剩余。有人动员过我一起去,我口头上应承着,但实际上不去。我以为这样太流也,甚至下作,没本事抠到本校的女生,就抱着这样具体的目的去抠别校的女生,多没自尊。但口头上要应承的,否则,那些人就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为我对女人没兴趣,有病(心理上的)。 但我有酒喝,有书看,有鱼偷,说不想抠女是假,却忙不过来。只是偶而一回过神来,竟发现这么多的女孩子从身边溜过去了。 有一回,就白白溜过了这么一个女生。外语系的,老来研究生楼找医学院的男生。来来往往,就算认识了。某夜,在楼口见到,我就单独请她吃夜宵。她竟然很爽快地答应了,尽管当时并没有明确抠她的意思,我现在相信潜意识里肯定有过初步成功的喜悦。 在明湖餐厅,以我当时的财力来说,较豪华地要了几个菜,加上我少不了的啤酒。正吃在兴头上,很要命地,她说了这句话: “在内地不这样,但在广州,男士请女士吃是理所当然的。” 我顿时兴味索然。这之后,我从来不对她做这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其实,女人们都应该明白,尽管象藜果这样潇洒的男人,也不会心甘情愿白白理所当然地请一个女人吃一顿。关于青春和吃的关系,我的朋友箫悟了早就悟了,他说无关,其实有关。所以当女人单独被一个男人白白请一顿时,千万别以为是理所当然的。这有前年发生在广州白天鹅宾馆的一个和吃有关的故事为证: 某男单独请某女去白天鹅吃饭,以藜果之见,绝对有抠她的意思。但某女却想白白吃一顿,就带了一个女伴同往。吃得很快活,吃得杯盏狼籍了,男的说要上厕所,却一去不复返。服务员拿来一张二千多块钱的一张单,女的们买不起,这种尴尬闹成社会笑谈。 不过那条女跟我说了“理所当然”的鬼话之后,我虽然没再跟她来往,但后来还请了她一顿,却是在她被别的男人抠过之后。 那时我已经开始工作,突然接到她的电话,着急而无措,要我马上赶到假日酒店某房间。我去了,吓我一跳,是一个豪华套间,她披头散发穿着睡衣。她说,她在这里住了一阵了。这房间是一个德国鬼子包的,前段日子她常来假日酒店,为的就是找鬼佬,终于抠到了一个。因为以前抠过她的医学院男生去美国了,她也想抠个老外回来。这个德国佬在中国工作,说好要马上结婚的,他先去香港了,说去采办一些结婚用品,然后跟她去她在湖北的家结婚。然而约定的时间过去了,他还没回来,居然也没交这个月的房租,现在酒店找她要,她不知该怎么办。我要她回学校去。但她说她跟学校的同学、老师和家里的人都说了要跟德国佬回家结婚,现在又结不了,没面子回学校了,也没面子回家了。 自然,我也无能为力,只有请她在大排档吃了一顿饭,比暨大那次豪华多了,是为了安慰她的无助,一点都没有抠她的意思。我忘了最后给她出了什么主意,但我一定让她在吃饭的过程中露出了一点笑容。 再一次遇见她,也是最后一次,是在花园酒店前的公共车站。见得很匆忙,她 只告诉我在一家旅行社工作了,谁也没提过去的事。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26:57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抠女的武器,抠女手记02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抠 女 的 武 器 上回说到,在女甲面前,你万万说不得一句女乙的好话,否则自讨没趣。但当着某甲的面,你说她本人任何什么的好,她都会兴高采烈。 人人喜欢恭维,女人尤甚。这正是女人的最大弱点,男人抠女的有力武器。你一操起这件武器来,包管她当下就晕乎乎跌下马,手到擒来。 女人最最喜欢别人恭维的地方,是她先天的自然资源,也即最能令男人晕乎乎出卖原则和良心的地方。那可是肉眼能够看见的展现女性魅力的现场,也是她向男人实施美人计的主要工具。那就是她的长相、她的身材,大的方面有整体观感,小至局部如三围以及娥眉、秋波、樱唇、皓齿、乳峰和柳腰。有的女人出卖自己,实际上卖的也就是这些东西。 其次才是另外一些东西。顺序跟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教育正好路线相反。我们接受的教育要求我们首先要有美好的品德、高贵的品质,即首先要有心灵美,其次才是外表美。而我们从学校出来,走到社会,看到的更加离谱:连后天接受的这些附带在我们心灵上的品德和品质也在其次了,真正首当其冲重要的是真正的身外之物——金钱。这时,真正的身外之物和相貌身材之类身体的真正部分却能够很奇妙地等价起来,即(极可能),一个女人的长相身材和她将获得的金钱成正比,一个男人的金钱同样和他可以获得的美色成正比。自然,这个公式不是绝对的,但我们曾亲眼目睹了它的社会基础。 于是,女人首先喜欢被人(尤其男人)恭维的地方,就是她的外表,因为这是她所认为的真正身价所在。 所以,见到一个女人,你应该这样问候:“你长得真漂亮!”这正是西欧的许多绅士早就在做的,也是有关西欧男女的画面总要比中国男女更具浪漫的内在根源。 如果你看不出她的外表在整体上有什么可取之处,千万要找出局部某处的优点,比如你可以说:“你的眼睛真水汪!”或,“你的皮肤真白!”或,“你的胸部真丰满!”,甚至,“你的头发真黑!”“你的屁股真大!”她就会全身心地愉快起来,你抠她的机会就陡然增加了两个百分点以上。 如果你实在看不出她身上有任何能够吸引你的部位,比如你眼前的女人秃顶、高额、疏眉、细眼、蒜鼻、兔唇、暴齿、塌胸、桶腰、瘪臀以及炭肤,你就可以这样赞美她:“你真有气质!” 气质是个说不准的东西。她在别的只求表面的俗男子眼里丑陋不堪,突然有真正具眼力的男人一眼就发现了她的优点,岂不叫她欣芳心大悦、喜若狂和受宠若惊! 如果你因为见不出她有什么气质而不愿违心说什么气质的鬼话,不妨信口这样说一句:“你真善良!” 见第一面无论如何无法判断善良与否,这是真正的一句鬼话,但女人信了,并且引你为知己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憾。 这种手段百发百中,而且成一条定律,可照搬用于其它场合。比如官场,不过要倒过来用才中,从远的说起。 见到你的新上司,你最好说听人说他的政绩多么的伟大。 如果他并没有政绩,你可以说他是多么廉洁,多么赢得百姓的爱戴。 如果他既无政绩也不廉洁,你就说他家新造的那栋别墅是多么漂亮,比谁家的 都高一个档次。 甚至,你可以说他所持的那种股票又升了,赞扬他当初的投资目光! 恭维又叫拍马屁。拍马屁是一种比喻的说法,但谁都想象不出来真正拍马的屁股的情景。马被拍拍屁股就会舒服和忘乎所以?我曾经做过马经记者,经常跑马会采访,从未见过有养马人或者骑手拍过马屁股。所以不如想象成舔屁股。试想你在厕所中解完手,大解,用不着以纸张或别的东西清洁,有人用他极其柔软和温情的舌头把你的屁股舔干净,那该有多么舒服! 但是,中国人是一个讲究“诚”,即实事求是的民族,即使舔屁股,也要舔得实事求是,否则从效果上说,不小心舔到别的地方去了,会引起被舔者的反感,甚至恶心。比如,你眼前的女子明明是个秃子,你却说:“你的头发真黑!”即使被舔者识破你的诡计后一笑了之,至少引起了旁观者的恶心。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19: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女人的毛病,抠女手记03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女人的毛病 “女人的毛病——说来说去也为要人知道穿在自己脚上的鞋是好的。”这句话是我在一个女人写的书里看来的。这个女人叫尹慧,这本书叫《尹慧的散文》,这句话在最后一篇作后记的文章里。这本书是这个女人印出来的第一本书,她说这句话是谦虚,意思是自己也有女人共通的毛病。我很喜欢这本书,而且刚读完,喜欢并不因为有这句话,但这毛病由做女人的亲口说出来,读到时就不觉莞尔。 所以,我说过的话绝对不会有错:要抠女,就要学会讨好女人,讨好女人的一个好办法就是恭维,不妨说一声“你今天穿的鞋真漂亮,而且合脚。”仅这一句,她的心情就会好上一整天。 这也就是女人是说不得半点不好的一种动物。却偏偏说女人不好的多是女人自己,自然不是自己说自己不好,而是甲女爱说乙女不好,乙女爱说甲女不好。这是另一种通病,近乎于不靠提高自己却靠将对手压低这样的卑劣行径去比高低。 所以,女人看女人,反正怎么都能看出毛病和不是来。当然,不能一开场就把人损得体无完肤,偏要先显示女人的慈怀,甜蜜蜜的说你一通好,然后话锋一转,隐隐的,使你感到的确没什么,却似乎有什么,所以“虽然……但是……”、“尽管……还是……”、“……不错,只是……”这样的句式经常在巧舌如蛇的女人话语中出现。这就是水做的女人了,柔软得能淹死人。 膘膘去北京之前,我们一大帮男男女女常去他租的一套房里过夜:听CD摇滚,看电视,煮面条,聊大天,睡懒觉,终于醒过来后,就编一些损人的故事,互相说着开心。之中有一个女孩,暨大的,唱歌有点好。她长得矮,看人时,却喜欢先抬起头,然后将目光从压低了的眼帘中漏出来,大概是在追求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至于评论一个人,几乎从未心服口服地说过一个好字。关于她的一个故事在朋友中很流传了一阵子,是真实的,不是编的,很淋漓地就描绘出了女人的毛病: 电视里在演芭蕾舞,她漫不经心地看着,然后漫不经心地说: “嗯,跳得还不错,只是腿粗了点。” 这之后我才恍然大悟,叫女人看跳舞,千万要腿细,否则,就前功尽弃了。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17: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夏娃和上帝私通,抠女手记04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夏娃和上帝私通 很久很久以前的某年某月某日,上帝穷极无聊,就用泥土捏出了个小人儿来玩,叫他亚当。上帝看小人儿不动,不好玩,就朝它吹了一口灵气,泥人儿就活起来了,它变成了他。上帝和亚当玩了一阵后,玩腻啦,就把他放到好美丽好美丽的伊甸园,让他自个儿玩儿去。这伊甸园虽然好美丽好美丽,但上帝发现亚当玩得并不快活,整日郁郁寡欢,跟刚死了亲爹似的。那上帝一机灵,就明白那是因为亚当一个人没人陪着玩的缘故,这叫孤独,他需要爱情,需要一个性伙伴。 于是,上帝就从亚当的身体里拔出一根肋骨来,做成了一个女人,叫夏娃。亚当常叫夏娃为“我的骨肉”,这一方面因为夏娃是由亚当的肋骨做成的,另一方面两个人经常在草地上“肉搏”。从此,亚当和夏娃两个人在好美丽好美丽的伊甸园里共同过日子,恩恩爱爱,浪浪漫漫,但当时他们混沌未开,不知好和坏、对和错、善和恶的种种区别,而且,他们整天赤身露体,暴露着人体上不该暴露的部位也不知羞耻。这时,来了一条会说话的蛇,是魔鬼变的,引诱他们去吃一种苹果。那苹果又叫智慧果,一吃,就什么都懂了。他们就吃了,因为人是绝对经不起引诱的(补充一句,是夏娃先吃的,觉得好吃,再引诱亚当吃)。吃过苹果后,他们就有了智慧,首先是把身体上的一些部位用无花果叶遮住(现在一些在海滨脱光衣服搞什么“天体运动”的外国人,肯定又失去了智慧,那些苹果都白吃了,或者,他们一辈子根本就没吃过苹果)。吃了苹果,亚当和夏娃就聪明起来了(所以,现在市面上苹果越卖越贵,因为人人都想变得更聪明),但是,美丽的伊甸园也从此失去了宁静,因为亚当和夏娃有了智慧,能够分别是非之后,总能互相不断地在对方身上挑出毛病来,就不断地吵架,生气,生活不再快乐。 夏娃发现和亚当生活并不十全十美,一生气,就出走啦。走出了伊甸园,她开始的时候一片惘然,不知如何是好,有点后悔离开了家园,无处可去。但她毕竟是个吃过苹果的人,迷惘了一会儿就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去投奔上帝(就象现在的夫妻一吵架,女的就跑回娘家去)! 上帝十全十美,而且据说还是个男的,一定能够满足她的一切需要。 关于夏娃投奔上帝的事迹,我在世界名著《十日谈》里首次发现。书中有这么一个记载:一名纯洁的少女,决心将一生奉献给上帝,就从家里出走了。在荒凉的地方,她先找到一个有一个老修道士的修道院,向老修道士表白了她的强烈愿望,但老修道士拒绝收留她,因为他怕一个如此美丽的少女在身边,会经不住引诱而做坏事。少女又找到另一家修道院,那里只有一名优秀的青年修道士在修道,青年修士听了少女的愿望后,就收留她了,理由并非他想“抠”她,而是和老修道士差不多,只不过换了一种思维方法:有一个美丽的少女在身边,而他又不受诱惑,正好证明了他是一个能经得住考验的圣者。于是少女就住下了,做侍奉上帝的工作。第一夜,无事。第二夜,也没什么活干。到了第三夜,青年修士感到有个魔鬼在他身体内部蠢蠢欲动,他浑身躁热,受不了啦,就赤身裸体爬到少女睡觉的地方。少女因为没吃过苹果,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修道士就开导她:你不是要侍奉上帝吗?现要我们要为上帝做一件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把魔鬼打入地狱!上帝十分痛恨魔鬼,命令所有的人一发现它就把它打入地狱。现在我的身上有一个魔鬼(他叫她摸,叫她看;她一摸,一看,发现这魔鬼果然狰狞无比),而你身上就有一个地狱(他指给她看)。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将我身上的魔鬼打入你身上的地狱。于是就打,不断地打,因为这个魔鬼被打进地狱教训了一顿之后,还会溜出来,尽管有一段时间垂头丧气,过不了多久,仍然强大、狰狞、凶恶如初。第一次,少女有点不适应,还疼。后来,多做了几回后,她越来越感到做这件工作是非常快活的,意味无穷,于是明白了大人们何以津津乐道于“人生的幸福只在于侍奉上帝”这句话。 后来的女人,苹果吃得多了,而且见多识广了,就更加不喜欢亚当这样勤勤恳恳、心地善良的男人了,一逮空就往上帝那儿跑。上帝在历史上曾有过多个化身——信仰、权力、出身、地位、文凭、知识、进步、爱情、性器官、金钱…… 如今,上帝那最普遍而众所周知的化身,无疑就是金钱。亚当和夏娃之间的浪漫情调,只在于他们吃苹果之前的一小段。所以,要想女人不花心而纯粹,就别让她吃苹果,那她才会找回《十日谈》中那个纯洁少女的身心感觉。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14:16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自由恋爱,抠女手记06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自由恋爱 一九九四年春节,我回到了我的老家之一浙江省椒江市(据说要和黄岩市合并而为台州市了,在我接二连三几年未回老家过春节之后),其间,耳濡目染了至少三起熟人的离婚事件,并且,我本人参与(或者说插手)了两起,另外一起,竟导致了一名美丽少妇惨烈的死亡(写出这个词,我的心再一次惊悸)。 先说我插过手的,而且是女人。 我的老家之一浙江省椒江市是一个小地方(原先叫黄岩县海门区),却在八十年代沃养了一批文学和艺术的爱好者,因其小而远离大城市以及越来越势利的文艺界,这些人中的大部分注定要被长期埋没在那片美丽、富饶而昏暗的土地上。比如我的好朋友周祖顺,他的短篇和中篇小说一直盖过泛滥在众多文学杂志上的众多平庸文章,如果称不上大师也堪称小师傅,却从未有过出头之日,充其量在一本偶尔出版的《椒江》上牛逼一下。进入九十年代,他终于和另一些文艺爱好者一样下海了。他先是闯海南,住在五毛钱一夜不是人住的旅店,因身上产生一种奇痒的红色斑疹怀疑染上了致命的登革热而仓惶逃回大陆;接着在椒江本土开了一片潦潦草草的无执照火锅店,终因和一位不是朋友的朋友伤了和气而倒闭;如今一摇身,竖起了一家经营文化信息兼企业营销策划的公司,自命总经理,手下公关小姐兼公关部主任一员。 但当初我们并不是这样活着的。钱算什么玩艺儿?我本人当时一开始每月拿三十七元工资,在一家郊区中学当先进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照样活得红红火火开开心心。我们办读书会、写作(没有发表机会)、编同仁刊物、砍大山、喝酒、游山玩水、搞派对、跳舞(我不会)和不断地抠女。 一九八九年,我从广州暨南大学新闻系研究生班毕业,我的故乡浙江省包括椒江市拒绝了我为她作贡献的请求,我只得混在广州。就在这时,她结识了我在老家的这一批文学爱好者。 她家里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一表人才的,而且供职在一个当地最吃香的单位——海关,又是最吃香的职业——司机。但是她结识了他们,这些整日嘻嘻哈哈、不断闹些小笑话、游手好闲、为多数力求严肃生活的人所不齿的家伙。我不知道在他们那里,恋爱自由观念是不是属理所当然;更不知道她后来对自由恋爱的追求是否受了他们的影响。她终于和家里包办、好了三年的那个对象断了关系,并且因此也跟家里断了关系。接下来的故事听起来和世纪初那些最英勇的反封建热血青年简直一模一样。 她出走了。曾尝试写作武侠小说的王健华将她转移到桂林;后来又去了上海。但转了一圈后,最终她还是回到了椒江这个小地方,因为如今这年头,终究已经没有了象当年延安那样的圣地可供热血青年们投奔的了。 然后很快的,她和本地的一名青年结婚了,据说在相识不到半年后,却是自由恋爱的;再然后,结婚也是不到半年,她离婚了。 这时她正在帮我的朋友小说家周祖顺办公司,名片上的衔头是公关部主任。我觉得她是一名很有风韵的女子,而且心地善良。她将那纸刚从法庭拿回来的财产分割书给她的总经理过目,然后决定就这么办了吧。 因为她和周至少有一层老板和雇员的关系,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前一天深夜,她的即将成为前夫的老公来到公司所在的农垦大厦砸门,却砸错了,砸到了隔壁的另一家公司,很讨了个没趣。 翌日,我们去帮她搬家。这个家内部早已凌乱不堪,尽管看起来还很新,套间里应有尽有,甚至大红的“双喜”字仍触目惊心地红着。她叮嘱我好好抱那台我所见过中最沉重的收录机,说她最喜欢的是音乐;最后,她环视一眼房间,说真恨不得那面和一面墙贴在一起而搬不走的庞大茶色镜子砸了,她说她平时喜欢就着音乐,就面对这面镜子独自起舞。 出来,她的总经理向朋友们建议,大家集资为她再买一面同样的镜子。我们一起围在大街上吃晚饭时,她喝了很多酒,不断地说自己今天很高兴,很高兴,从未这么高兴过。她似乎真的很开心,没有假模假样的感觉。 她将搬到王健华为经营武侠、言情小说和录相带租赁、毒害青少年业务而租在花园新村的一套房子里。我以为这房是王健华借给她的,她却说是她化钱自己租的。在这间房整理好之前,她暂住在一个叫容容的十九岁女孩子家里。她说容容很漂亮,很纯结,画画的。我们开玩笑要她带容容出来玩,她警惕地一口拒绝,扮出一种捍卫纯洁少女的凛然母性。 她几乎每个晚上都跟我们结了婚或没结婚、带女朋友或不带女朋友的男爷们儿玩在一起,打牌和跳舞,当然还有别的一些女孩子。而在她和我们一起玩的时候,她的BB机不断地响,她基本上一概不理。有时在她的BB机响起来的时候,有人会开玩笑:“又有人请你去吃老酒泡蟹了”,因为据说常有人CALL她宵夜,而且有老酒泡蟹。 她说要跟我说她的整个故事,但终究未说许多。我们出去就结伙跳舞,我是不大会跳舞的,她一个可爱的女子,一开场就要被舞技良好者邀走了,所以我得不到好好听她故事的机会。在我离开椒江的前一个夜晚,我们去一家叫威尼斯的新开张歌舞厅,他们都去和本地由二胡演奏家而下海的歌舞厅女老板聊天了,我和她坐在空荡荡、还散发着油漆味道的大厅里,她突然啜泣起来,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她说今晚是不跳舞的了,但后来还是去和舞技良好者舞了。 按她本人的意思,她的不能再和前夫过下去,恰是因为这舞。前夫开了一家舞厅,她说她拚命帮他操持,他却近水楼台先得月,与不断在本舞厅结识的妞在外灯红酒绿。在他给她一顿毒打之后,她终于死心了。 大家都看到,她终究是一个坚强而开朗的女人,她说她会好好的。但我知道,命运对她的打击实际上是惨酷的,这不在于她的恋爱和婚姻的不成功,而是她的BABY一出世就夭亡了。因此,当我们无意中说起生孩子什么的,她的眼光就变得真正黯淡起来,生活似乎也真正黯然失色了。但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随即,她又会重新开朗起来,将欢乐带给别人,那些男人。 我终于再也看不见她了。但我相信她会活得更开朗,她说她有那么多那么好的朋友,她也说会靠自己好好生活,她还说要和家里和解,家里和她反目是因为这桩婚姻,现在离婚了,他们该满意了吧?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11: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家务事,抠女手记07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家 务 事 有时我是很讲哥们义气的,这在现代市场社会和法制社会很不合适,往往叫我有后怕之感,怕终将自己推上犯罪的边缘。尽管我们在商品经济的潮流中呼唤侠的精神的回归,但事实上已经不可能了,“打抱不平”的侠义在现金交易中自惭形愧而远循。而且,这里说的仅仅是哥们义气而已,跟侠的崇高精神似乎无关,甚至,跟抠女似乎也无甚搭界。 另一个关于离婚的故事。男主人公面临着第二度离婚。离婚的前提是结婚,要结婚必抠女,大抵如此,所以也能搭上抠女的题目。 他的身份是前文化局副局长,现任市文联秘书长。他离过一次婚,后代被判给了女方。然后他再婚,对象是前夫亡于车祸的一个女人,随身带过来一个儿子。 现在,这段短暂的婚姻又将崩溃。女的已经携子出走,卷走了家中的巨额现金,或许逃回了娘家,扔给他一个空荡荡的家和愤怒的心情。 他招集了一帮哥们儿,要去她的娘家讨回公道,至少讨回一些值钱之物。他并不要求哥们儿充当强盗或者打手,他只请他们往门口一站,帮他壮壮声势和胆量。 问为何又要离,他说主要是那个孩子,她的儿子,她似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在了儿子身上,一切财产都要记在儿子的名下,该给予他本人的爱都给了小孩。这正是她对亡夫的永难消解的情结。他觉得他是在和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争夺一个成熟的女人。当他看到她的儿子,另外一个男人,和她一起洗澡,而且她对此毫无顾忌而坦然时,他就非常非常地难受。那孩子的影子无处不在,笼罩了他的一举一动,甚至,当他在向老婆求男女之欢的时候,他也能感觉到孩子的目光。 他说她是一个实际的人,而他,却是一个搞文的,追求浪漫。 据说在另一个场合,他透露了对和她的性生活的失望。有一天半夜,他在外边看了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普遍被禁止放映的那种录像片回家,兴冲冲拉起睡梦中的老婆,要学着刚刚看来的一招一式干,而且要求老婆很正规地象录像里演的,要穿着鞋子。这在他的理解中是浪漫和情趣,而在老婆那里可能就变成了折腾。 那一夜,在酒足饭饱之后,我们一行人讨了四五部黄包车,浩浩荡荡向他那即将离婚的老婆的娘家进发,若每人都穿着黑风衣,戴着黑礼帽和黑墨镜,大约就和旧上海滩黑社会的一次重要行动形似了。由一人拎两支灌满水的酒瓶,诈开了房门。他就挤了进去,随即,房内有恐怖的女人的叫声传出。后来听说,他一进门就先从厨房里操起两把菜刀,凶狠地冲进房去,而里面只有依然充当他岳母的老太太一个人在,哪有不恐怖之理?然后,他自己的亲戚进房抱起电视机、录像机和收录机这些既值钱又小件易带的物事就走,坐上等在楼下的黄包车呼啸而去。 事后,我们自问:我们不是目睹了,甚至参与了,一场抢劫吗?不过马上就从犯罪感中解脱出来了:这是家务事,我们只不过站在别人的家门口,目睹了一场家庭纠纷。唯一有意思的是,这场家务事的主角是市文联秘书长,或者前副局长。当然,无论秘书长还是副局长,都是人,闹闹这种连清官也难断清的家务事,不算出奇。 这是我春节回乡插手的第二起闹离婚的事件,时间正好是为第一起搬了家的第二天。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08: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谁是凶手,抠女手记08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谁是凶手 她死了,和我同龄或者小我一岁,三十刚出头,死在女性生命旺盛期的开始。她爬上杭州著名的国际大厦,然后从第四层跳下来,据说因此损坏的正好是身体的内组织,完美地保留了她那美丽、匀称的女性胴体外表。这简直称得上一件杰作,一个本身美丽又热爱美丽的女人,在描绘人生的最后一笔,也不忘力求完美。我甚至猜想,她从杭州国际大厦跳下来的那道孤线,也应该是美丽的。 据我在十年前就开始对她的有限的了解,她的确堪称美女,而且才华横溢,有的男青年在认识她之前就交口说她“才女,才女”,并怀着要结识她的强烈愿望。我本人未有过这样的愿望,实际上我仅见过她一二面而已,那不是我不爱美女和才女,而可能是因为当时我忙于别的事务,比如喝酒、聊天、游山玩水、扮文学青年,和抠别的靓女,对她感到极其遥远,充其量不过是淡淡的一个名字。如果早知道她如今是这样的结局,真不如我当时抠她,免得我现在只能对着某张旧照片上她的形象怜香惜玉。 我曾说过,我的老家浙江省椒江市在八十年代是一片培养文学青年和美术青年的沃土,到处可见美术培训班,为各种美术院校提供生源,在那里唯一一所由香港同胞捐助的中学里,甚至专门有一个以美术为主课的职业高中班,因此大街上随时可见身挎画夹青春少年的潇洒身姿。她就是一个学画者,画得很好,未能考中美院可能有别的原因,比如某一门文化课恰恰没能通过。她进了本地最大的一家工艺剌绣厂,做的大概是设计一类。 但她是个心气儿极高的女青年,因此难免有怀才不遇之感。实际上,在我们这一代的青年时代,几乎每个人都有过怀才不遇的慨叹,只不过有的强烈些,有的不那么强烈,而她,则应该属于较强烈的一族。其间她可能经历过一次恋爱,对方并非什么一般少女们整天梦见的白马王子。然后她进了浙江美术学院,中国最好的美术学院之一,似乎是工厂推荐她去的,条件是毕业后回厂工作。 但一个心气儿极高又有过怀才不遇之感的青年是不愿回去的,我曾说过,我的家乡浙江省椒江市是一片美丽、富饶而同时暗无天日的土地,它在不断培养人才的同时,也在不断更快地扼杀人才。她想毕业后远走高飞,去外地工作。但和厂方的协议却在,唯一的一条路大约正是最不人道的一条:嫁出去——中国的老话是“嫁鸡随鸡”。但是荒唐的是,这样的一名美丽而富有才华的女子,竟在校园里无人追求,根本原因是男同学们面对她个个自惭形愧,不敢抠她,正象藜果本人不会去抠一个意义形同只有淡淡的名字的女子。 最后,到底还是有人抠她的。就象在老家的恋爱对象并非白马王子,据说这一位在任何方面皆属平平之辈,但他抠成了,在几乎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于是她嫁了,嫁到了男人的老家,广东省汕头。 不幸的恰恰是她嫁到了汕头,而不是别的任何地方。汕头人以其强大的凝聚力、精明的生财之道而荣获“中国的犹太人”这一称誉。在他们那里,中华民族的优异品德受到了良好的保护,这些品德说得极端一点,就是“三从四德”,要求女人贤惠忍耐,她们的主要工作是操持家务、服侍男人和传种接代,而不是在外面的世界头逞强。这样,倘一个外地男人,比如藜果我,娶上一个汕头女子,那就有福了,因为她从小就对贤内助现象有过耳濡目染,而且受到过实际的训练;倘若是一名外地富有才华和雄心的女子嫁到汕头去,那就惨啦。 她就落入了这么一个悲惨的境地。于是离婚,孩子却判给了男方,那户人家甚至不再充许她和她的孩子见面。这样,她就很失败而寂寞地回到了浙江省椒江市她自己的家里。家应该是一个有温暧、能够向从人世风雨中退却下来的孩子提供庇护的地方,但是我们可以猜想,她是一个心气儿极高的才女,怎甘心在家中继续她的寂寞?于是她去了杭州图发展。大概在杭州碰上了什么契机,就爬上国际大厦的第四层,然后以优美的姿势纵身而下,象一只真正获得了天空的自由的美丽大鸟。 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说的大概就是她吧。现在我手头上一张有着她的形象的照片,是她浙美毕业前的寒假,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在我和她共同的家乡椒江市那所唯一由香港同胞捐助的中学美术班授课时,和她的学生们的合影,她被她的学生们簇拥着,站在最中间。 让我们这些经常感觉生活美好的人,能够怀念那些被生活,或者命运,谋害的死者,并且告诫那些已经遭受恶运的生者,无论阴雨的日子多么漫长和难以忍受,天空总会有放睛那一天的。我甚至愿意怀疑,我刚刚讲述的那个故事,实际上来源于一些道听途说的杜撰。 阿弥陀佛。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07: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上海小姐,抠女手记09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上海小姐 如果想不怎么费力就深入接触陌生人,犹其对藜果这样患听人故事癖者来说,运行中的长途火车是个一流的现场,当然不是坐软卧。一列火车有几千名乘客哪,各式品种齐全,简直就是一个社会的高度浓缩,而且,你可以和对面的那位或者几位聊上几十个小时。在一些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的人强烈关注着中国底层大众的生存状况的今天,鄙藜果甚至有这样的理论:了解和体会中国人生存状况的最佳办法,是去坐长途火车,从广州去重庆的,去杭州、上海的,或者去北京的,而且,最好是坐硬座,如果想更加深入和刻骨铭心一点,对于我们这些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而正向小康猛跑的人来说,千万别托人或求人订票,而是自己去广州火车站排队,或者去白云路买预售票。 说回到抠女问题。火车上有许多靓女,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和一名陌生而漂亮的小姐面对面邂逅,互不相知对方的底细,由戒备到交流,到关心,到吐露心声(盖陌路相逢也,无需象对同事、朋友和生意对象那样防不胜防,正好卸下带累了的面具,将平日郁积的一些心情肆无忌惮地渲泄一番,且解苦旅的寂寞),直到互留地址,该有多么的剌激。吾暨大新闻系同学戴嘉骏先生(如今该称呼老板了吧),就是在车上认识(或曰抠)上他的现任夫人(当时她在中大读书)的,他没说何种车,总不会是马车驴车或黄包车单车吧,倘不是火车,起码得是长途汽车,如果是市内公共汽车,则真可叫藜果大叫“佩服佩服”矣。 藜果先生却绝无这样的艳福,虽然几乎象所有的盲流一样,每年坐火车回家又回来,竟从未面对面解逅过一名靓女,即使有,能否再找回当年的那份浪漫和激情也是难说的事,尽管在戴先生车上抠老婆那个岁数我在火车和轮船上得来的一些女孩子的姓名和地址,至今仍留在我的几本发黄的笔记本上。 今年回浙江过春节,坐广州至上海的50次列车,竟真正面对面了一位能令人眼睛一亮的靓女,一名上海小姐。 因为没有过硬的“关系”正常订票,又忙得屁滚尿流,花不起至少半天的时间去排长队和挨保安的棍棒,就请在火车上当乘警的诗人沈绍裘朋友带我上车。上的是一节硬卧车厢,当时还空着,留给湖南卖票的,但说空,实际上开车时也坐满了人,都是以七拐八弯的关系带上车的。沈少裘和三位车长都打过招呼,请他们给我解决一个铺位。我不管三七二十几,先爬上一张铺睡一觉再说,竟睡了大半天。到了夜里,我终于被持票上车的人赶下了铺位。再到深夜,我们没铺位票的人一律被乘警赶出了车厢,去餐车花二十块钱坐“茶座”过夜。我去的时候,发现每张桌子都坐了人了,而紧接着,我的眼睛不由一亮,离我最近的,就在门口的一张桌,只坐着孤身的一个人,是个年轻女子,而且,是个靓女。她就是上海小姐。尽管藜果前面说过早已没有了浪漫和激情,毕竟仍旧是精力旺盛的男人,不会故作老僧入定 状,见了靓女,自然趋之唯恐不及,赶紧抢了她对面的位置坐。 “茶座”自然提供茶水,还有花生米和点心,由一桌四个人共享。我是一个耐不住长夜寂寞的人,无美女尚可,无淳酒则万万不可。酒是有的,但不是淳酒,只有我平时最反对的广东米酒,在落到连睡觉的权利都争取不到的车上,也只好将就了。上海小姐却从包里取出两款卤味,竟是上海菜。我愿意自作多情地猜想是她因为看到我拿酒来才取出的,因为她对我说:下酒是很好的。这菜于是就成了交流的契机。她不喝酒,也不象目前在广东混的很多靓女一样学会了抽烟。但她健谈,甚至有点愿意倾诉的样子。 她说他的男朋友在珠海工作,与外资一起做房地产,去到他的家乡广东另一个小城市发展。本以为是地头上熟,和当地的头面人物都有关系,能发大财的,却正遇上整顿,一大块地被套牢。现在时限已过,因为人头熟,申请了延期,到时再出不了手,就要被某部门处以一笔可观的罚金,就偷鸡不成反而蚀把米了。 她的男朋友是来上海出差时认识的,两个人都读过大学,她的专业是化工。她辞了工厂的职务,跟男朋友来广东,因为这里没甚大的化工可搞,而男的先在政界混,现在又做大生意,她就帮他打理一些事。 她说她这次回上海不是为过年,而是去带上海小姐,马上回来。带上海小姐为的是卡拉OK厅的业务,要乘春节好好做一笔生意。 这家卡拉OK在她男朋友家乡的那个城市,她只说她男朋友和它有关系,否认是他本人开的,而说老板是上海人,并说它在当地是很有名的,叫“大上海之梦”。 有名是因为那里有上海小姐。的确,藜果有过亲身体会,广东那些设“小姐”的卡拉OK里,上海小姐较之别的地方来的比如湖南、四川、广西等地方乡下来的“小姐”在气质上有天壤之别。去年刚开张时,“大上海之梦”很是繁荣,钱财哗哗地进来。它甚至还吸引了当地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提起这些人物,我感觉到她脸上流露出了一丝不屑。他们在白天人模狗样,夜里在那种地方,有的表现得比那些初出茅庐、不知肉味为何物、急煞煞的小子还恶心。在珠江三角洲的另一个城市,一名“小姐”曾这样告诉我:有时候来了五老六十的人物,唱着唱着歌,不但把你搂在怀里乱动,还往卫生间里拖,盖那卡拉OK包房是由旅业的客房改编的也,房内带有独立的卫生间。我尽管不知道“大上海之梦”的细节,大致上还是想象得出来的。那些人物们,无论多么大的人物,怎样的暴发,充其量不过是本地的土包子,从前哪见过大上海近代文明全中国积淀最深厚的那种气派,一见又白又嫩嗲声嗲气的上海小姐,怎能不浑身发酥,比那些初出茅庐、不知肉味何物的小子还急煞煞?所以这家卡拉OK就叫作了“大上海之梦”,正道出了某些人物以金钱拥抱上海产温香软玉的梦想。 她说那时的生意真叫好,当时还没装修完就先开张了,包房和包房之间仅用薄板草草地隔就,传出来的那些声音“简直就不是人的声音”(她的原话如此)。她说他们在那个地方还开了另一家卡拉OK,但没有上海小姐,所以生意一直清淡。 没几个月,“大上海之梦”不行了,用她的话说,是因为“括风”了,即“扫黄”风又起了,一些小姐“进去”了,没“进去”的就做了鸟兽散。她现在回上海,就是要招几个上海小姐回来,人都已经有了,很愿意来的,因此振兴“大上海之梦”指日可待。 她友好地对我说:“有机会来××,尽管找我,打听‘大上海之梦’都知道的,一切由我搞掂。” 这“一切”,大约也是包括“大上海之梦”的,对藜果当然富有吸引力。但直到凌晨五点钟,我们被乘警凶神恶煞地赶出餐车(说时间到了,坚决不让多坐一会儿),我还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即使我找到了那家“大上海之梦”,如何问起?总不能这样说:“我找一位我在火车上见过的上海小姐”吧?她又不肯承认她真正在那里工作,只说帮忙。因此,尽管有吸引力,“大上海之梦”于我仍是一个遥远得几乎不存在的梦,何况,到我真的到了××的时候,不知这“梦”还在不在呢,说不定早被扫黄风刮掉了。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4:01:29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改正归邪,抠女手记10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改正归邪 吾友小林,有大才华,曾任某中等学校教员,写诗歌,办诗报,并编辑和向全中国兜售“中学生升学必读”之类的生财之物。但在我看来,他最大的才华乃在于抠女,主要证明来自于我和他十几年相交中,他那神采飞扬的胡吹乱侃,至于他的实际抠女成绩,则几乎不易看见,盖抠女这样的好事,吹尽管吹,对于正人君子们来说,事实应该隐蔽,不为人亲眼看见为好。 我来广州之后,和小林的交流自然近于无了。听说他辞了人民教师的神圣公职去“支支强劲”的“中华鳖精”任外省销售大将,是最近的事。今年我回老家过春节,本以为见不到小林的了,却在临离椒江时突然见了他,颇有点老套故事片“最后一分钟营救法”的味道。 那是在棣华为我而设的饯别晚宴上,众朋友到齐啦,正吃得高兴,小林闯了进来,忙说今天刚到,明天马上离开,绝对一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争朝夕的雄姿。 仍是能吹会侃的样子,一坐下,他第一句话是:“老啦,老啦,心也老啦,在外头很辛苦的,虽说挣点钱,也很没意思。”边说边大摇其头,并且虚蛇其词:“看到你们还这么年轻,多么幸福!” 明白人大概是能明白他的作势的,“在外头很辛苦”大概是实情,但重点落在“虽说挣点钱上”,以示自己选择的正确,炫耀“老子终于有了比你们虚度年华者更具现实意义的事业和成就”,所以“很没意思”多半是假模假样的表演了。 但他看上去的确是老啦,一脸风霜雨露,面孔一改往昔的白嫩,而发黑且绉纹纵横。他进一步提出“老啦”的证明,和抠女有关:对于女人连摸都不想摸了,面对女人无论什么花色品种的美色、风姿、眼波和狐媚,竟一概不会有肉欲的冲动。然而女人是美好的,所以他总结说:“真正达到了一种境界,和女人只有柏拉图式的纯精神的交流和享受。这种神交的享受是过去无法比拟的。” 我当即提出反证:“那和你老婆在一起呢?” 小林无语。我知道他会无语,这种无语并不表示他的默认或以沉默否认,往往都是这样的,正当他吹抠女吹得神乎其神的时候,一提他老婆,他就会说老婆是例外,免谈。 这也是一种境界。似乎为了反击我的无事生非,他兜出了十年前我和他一起经历的一件风流韵事。 那时候我好周游世界。我和小林在椒江相约,某日某时在海天佛国普陀山的著名盘陀石下相会。在宁波登舟渡海时,我和一名少女为买船票发生一点小纠纷。但我们谁都不比谁占便宜,都是无座的票。摊一张报纸,无聊地坐在甲板上,五个小时的旅程,竟和这名浙江小姐和她的北京小表姐聊得很热乎了。弃舟登岛后,我是第二次上岛,就哄了她们一起去租私人屋住,租了一户人家的隔壁的两间房。 安顿好了之后,我们一起游山、拜佛和进香。到了盘陀石,并不见小林,自己也是不愿意在此专等的,就在这块巨石上留下了我已到普陀的标记。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见到了小林,也来和我们一起住,我和他住一间屋,那两个表姐妹住另一间屋。 因为是盛夏,虽说海岛,屋里也有热意,所以夜晚的时候,我们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四人携了草席和被单,铺到海边礁岩上去,一方面是乘凉,另一方面可以听潮和观月,还有谁都不说的是:两男两女,萍水相逢,明天又将各奔东西,有这样的月色、潮音和风凉,不充分享用的人一定是个大傻瓜!如果这不叫浪漫,何事浪漫?! 我们并排躺在席上,身上盖着被单,顺序从左到右如下:小林、浙江表妹、北京表姐、藜果。这样排列,在当时肯定是有意无意、不自觉又自觉的,白天的时候我就觉得我和北京表姐更有共同语言,她刚从一所著名大学毕业,而小林则和浙江表妹更近乎,然而在被单下一男一女相间躺卧似太不成体统,故有了两男夹两女的局面。 就聊天,我和我身边的女孩聊,小林和他身边的女孩聊,聊得很好的。我不知道小林那边在聊什么,因为两边各自的声音越来越低了,但我和她聊的无非是文学、艺术和人生之类,就象那个年纪和时代的人都喜欢的开场白。夜越来越深了,别的在海边乘凉的人都走了,就剩下了我个四人横在天地之间。我深感越来越深入意境,深深为这样的夜晚所陶醉,让夜就这样延续下去,永不消逝。但是,很突然的,我身边的女孩猛地掀翻被单,起立,坚决地说要走。 回到我们租的那屋,却锁门了,我们长久地叫不开。我们分头在屋前和屋后叫,我和北京妞一伙,小林和浙江妞一伙。后来门就叫开了,各自蒙头大睡,一夜无话。第二天,我们继续登山、游泳、照相之后,就分手了,我和小林去了定海去找一位嫁给了海军军官的他的旧情人。 路上,小林跟我说,前夜在他和浙江妞去屋后叫门时,他吻了她,以志留念,为这一浪漫的夜。接着,他追问我到底在被单下对北京妞动了什么手脚,以致她这么早就放弃这个美妙的夜,很决然站起来要走。 在这个棣华为我而设的饯别宴上,小林再一次这样追问。但是,天地良心,我当时的确什么手脚都没做,以当年我那年轻和纯洁的心灵,我只会对她大谈文学、艺术和人生什么的,倘在如今,有那样的情境,就十二分地难说了。我本人对当时的事也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但就在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竟有了豁然开朗的猜度:从他承认的后来和浙江女孩相吻这一着看,一定是小林对他身边的女孩在被单之下默默做了什么手脚,被动手脚的女孩就难免将某种感应传染给了紧挨着的北京女孩,促成了北京女孩突然要走的举措。 这仅仅是猜测。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1:26:52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从醋坛子看女人,抠女手记11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从醋坛子看女人 在甲女面前,你千万别说乙女有一种好的意思。否则,若甲属河东狮一类,血盆大口就向你张开了;若她是娇小的内向忧郁型(多么令人动心的一种美丽啊),三天后你再去看她,包管发现她已经因心里郁积翻倒在病榻上了(可怜见的,这正是她能够吸引你的可爱之处),害得你既要破财买水果营养品谢罪,又要好言相慰所谓心病还得心药医,而她呢,直到你把某乙的毛病缺点如数家珍一番,才总算阴转多云,最后大放光明!这于你来说,真叫“抠女不成反而伤了心”。 中国近代百余年革命,最大的一个成就是终于惯坏了女人,美其名曰“妇女解放”、“妇女的地位得到了真正的提高”。说这一成就最大,是相对于别的成就来说,革命前状况和革命后状况的反差最大。 在从前,女人被裹了足,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跑不掉啦。男人娶多少个老婆都是合理合法,都理解成中国第一个洋博士那著名的“一个茶壶和多只茶杯”的关系,从皇帝老儿的后宫千万,到一般小财主的三妻四妾,量财力而行,老婆越多越光荣。那么多的老婆,和睦相处也罢,不和睦也罢,在老公面前何尝敢说一个不字;即使地位最高的上到皇后,下至一般人家的大老婆,老成残花败柳了,老公买个小妾进门,不管真心还是假意,她一般都会兴高采烈;贤惠的女人,还把主动帮老公择妾视作自己的人生一大义务和荣耀。那时的妓馆也是合理合法,作妓的女人还有许多是通琴棋诗画的才女型,让那些以文人雅客相标榜的做官的和不做官的臭男人玩得有趣;即使嫔娥如云的皇帝,想必也是要动出去尝尝野味之心的,比如那著名的乾隆皇在民间就有许多这方面的传说,与他同朝的,竟还有一个驾崩于梅毒的皇帝! 看今日的中国女人,简直让人不再认识了。说是和男人同工同酬了,足一放开,就呼拉一声都从北方乡村涌到南方先富起来地区的城镇来,丢开了家里的男人。肯吃苦的,为了二三百元一月的工钱和男人抢工做,抢饭吃;不肯吃苦的,就做了没文化的妓,被人叫作“鸡”。在工厂被火烧死的,中毒死掉的,本来不怨谁的,家里人还为赔偿金不够而不满,和政府以及别的男人闹别扭。至于多娶几个老婆,顶多一辈子三四个,还要死了、离了才能再娶。有些挣了点臭钱就胆大了起来的包工头,在外面养了几个小老婆,就被法庭判了罪!至于较之过去那些好寻花问柳的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女人,不但放开了天足可以乱跑,因为早就不再有“三从四德”的束缚,随着改革开放,也会越来越多地放肆起来。 一般的女人,比如你的女朋友,在男人面前和身旁,如今是以自我中心者为多。你说别的女人一点好,她会不高兴;更别说你偶而兴致来临,抠一抠别的女人。不过总有例外的,否则,来珠江三角洲打工的女人,那些打着打着打到了浴室里、发廊里、卡拉OK里去了的,那些干脆做成了“鸡”的,还有那些被人“包”起来的女秘书和公关小姐,哪来吃香的喝辣的?想必总归是男人们家里有个大肚量的女人,要么,就是男人做得好,或者瞒得家里的黄脸婆“不知有秦汉”,或者,以金银首饰去填满家里的醋坛子,叫她云里雾里,不知所措。 “醋坛子”一说,据说是颇有来历的。唐朝名相寇准,为国尽忠有大功,皇帝想到自己有那么多的老婆,常常乐此不疲,心想寇准家里只有一个黄脸婆,那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就要赏她一个美女。无论是多么好的官,只要他是个臭男人,一见美女,包管口水垂下三尺长,如果寇准家里的黄脸婆不是一只“河东狮”,一跺脚能叫臭男人破胆,他定也早就美女如云了。所以皇帝一见老寇面对御赐的美女有点吞吞吐吐的样子,就知道他在心痒又怕老婆了,就说:“关于爱卿家中黄脸婆之事,待朕搞掂。”于是派一名什么鸟官,来到老寇家找那寇夫人。一见寇夫人,那官就拿出一张圣旨和一只破坛子,说:“皇上有旨,你要么准你老公娶个小老婆回家,要么,就赐你死,喝了这坛毒酒。”这毒酒指的是那官带来的坛子。寇夫人一听,二话不说,端起了那只坛子就喝。这一喝,呛得她直打喷嚏。皇帝儿哪里舍得 爱卿死了夫人,坛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毒药,装的也不酒,却是满满的一坛子醋! 这么一说,眼下女人们的无法无天,男人们实在该怪罪唐代的寇宰相,他该在那时就给黄脸婆一点颜色看看,以儆效尤,叫我们身边的女人们找不到榜样。再这么一看,那古时候的皇帝,比起叫女人们真的中毒死亡和让大火活活烧死的现代资家来,确是要懂怜香惜玉得多了。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1:22:54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吃环境,喝文化,抠女手记12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吃环境,喝文化 如今是讲究潮流的时代,一时兴这个,一时兴那个,新潮一阵子,又被人们弃之如敝屣了。这种现象被有学问的人总结出来了,好听点叫“快餐文化”,不好听点,就叫“用过即扔”的“纸巾文化”。说叫“快餐”好听,是因为街头快餐店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冒起来了,是应时代快节奏的召唤,这些快餐店们的面子和内部装修俱越来越美丽,且以泊来的洋快餐为多,怪的是国人的胃竟毫不需费力就消化了。说叫“纸巾”不好听,是因为纸巾虽然叫人首先想起了吃过快餐后抹嘴的用途,堪称美丽的动作,但抹过之后毕竟马上就扔掉的,不象快餐本身那样被我们的身体吸收为营养和体力;而且,纸巾这东西,不一定就是用来快餐之后抹嘴的,它还可用于干过别的之后抹人体的其它各种部位,较易叫人产生长期被虚伪的道德教条认为不好的东西的联想。 当然,也不至于什么潮流都是“快餐”和“纸巾”,一兴就兴完了,人是一种较喜欢和梦想追求“永恒”的动物,比如它曾经追求过而且还在梦想追求爱情的永恒。爱情的永恒总体上有它事实上的不假,男男女女,生生世世,一代代追求下去和爱情下去。但一落实到个体上,因为人同时又是一种自私的动物,这个爱情就要打了不同程度的折扣,似乎也不易永恒得起来。 再比如文化。“文化革命”搞了一阵子文化,“文革”后的大兴文化潮流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中期,那时稍沾染上自由风气的出版物和读书人皆言必称文化。到了九十年代,有人说这个社会都跳海为物质文明而努力奋斗去了,潮流不再兴文化,文化已是一场旧梦,新的梦是人们都梦想一夜之间发财成为暴发户,人人都粗俗不堪,都没有文化且不讲文化了。果真如此吗?我看未必,至少一些人发了和在发的过程中也是要讲文化的。讲究讲究文化,这是一个品味问题,难以为那些默默在枯燥的“文化”堆里真正为文化工作、不开窍、跟不上潮流的穷酸文化人所能道。 比如,物质文明进步了,首先要讲究吃,“民以食为天”嘛,“食在广州”嘛,于是食必称“食文化”或“饮食文化”(“饮食男女”曾是连在一块称呼的,难保将来不会有“男女文化”;又因为“食色,性也”,也难保将来不会有“食色文化”)。这样一来,吃的内容和吃的形式都有越来越臻精致,吃的费用的重头也不再于吃的质料,而向与吃本身无甚紧要的方面倾斜。在大排档,吃一碗牛肉面要二元钱,到了五星级酒店,同样料作的牛肉面可能就要二十元了。这就是有无文化的区别了,所以我们可以说在大排档我们吃的是牛肉面;而在酒店,我们吃的却主要不是牛肉面,而是文化。因为“吃文化”的地方往往装修豪华,环境各具种种特色,决不雷同,比如眼下潮流正在兴门面装成古希腊罗马雕塑艺术风格的,以吸引食客们品尝独特文化的雅兴,所以吃牛肉面也可以叫作“吃环境”了,实际上那些去各种“环 境”消费的食客们正是这样用词的。 再比如,敝报“星期6”曾有轮流请吃的陋习,有一回众先生喝过了一点,小姐们就在留言板上不违直言:“先生们,以后别再喝了,我们好怕!”但下一回正轮到藜果作东,岂善罢甘休,故诈曰:“走!今天咱们不喝酒,喝文化。”众人果欣然而往。因为在下带的是家乡浙江带来的坛装加饭酒,往桌上一顿有《红高梁》气派,再加有《孔乙己》里的种种温酒动作,就很文化了,而且,在加饭酒、孔乙己、阿Q和鲁迅的故乡绍兴,现在专门有一个“酒文化”陈列馆。 吃饭不叫吃饭,而叫吃环境,喝酒不叫喝酒,而叫喝文化,事物不再叫它本来的名称,而要另起一个好听的花名,这正是人类的文化使然。这也已是人的天长地久的习性,我们是奈何不得的。比如,明明是男女性事,说崇高一点也不过是繁衍后代延续人类的种品,我们的先人非要发明一个叫“爱情”的好听花名不可。这种风气被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中国人承继下来,就变成结婚不是为结婚,而是为分房了,一些女人嫁老公也不是为嫁老公了,而是嫁给金钱。更明显不过的是,一些男人们明明心存找“鸡”的目的,却美其名曰去洗头、去唱歌。 都是文化使然,我们能奈它何?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1:20: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光头,抠女手记13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光 头 那是我跟他才第二次见面,他来报社送稿。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很匆忙,基本上是在餐桌上,席未尽一半我就要匆匆离去看现代舞剧的演出了,但他在那家川菜馆里热情的张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次是他的那只光头,不过头发已经稍稍长出来了,否则,光头就不会是其次了,而应该是给我的最主要的印象。 第二次,就不该匆匆了。我留他吃饭。吃什么?去川菜馆吧。喝酒吗?不喝。还是喝点吧?那好。什么酒?啤酒,要一瓶吧。 但他说上次他喝了九杯五十八度的红星牌二锅头。他强调他是个不喝酒的人,竟喝了九杯二锅头! 他是个非常健谈的小伙子。说上回他们报社和扑通一百踢球,他的香港老板兼教练起先不让他上场,然后对方进了一球,老板兼教训就只好叫他上场了,他一连进了六球!还说他无疑是广州报界的冠军,虽然未曾正式比赛过,但他在私下已经打败了广州报界棋手的冠军和亚军。 说得最多的是他的恋爱,重复地说,话题岔开去后,他总要回到这个话题,来来回回了好几回,不厌其烦。 他说他和女朋友分手了,是在正月初五她去香港那天。他们吵了一架,她就走,他就去剃了光头。本来两个人都回到老家过春节,她从香港回,他从广州回,挺好的,但现在分手了。 他是很痛心的样子。六年的交往,虽谈不上青梅竹马,但从中学开始,而且她是他的第一个,很不容易的,以后大约是不会再有的了。但是就这样毁于一旦。 他说主要是她太小,不懂事。她小他两岁,又是高干出身。她的高干的家庭总是不接受他。但他先前开始认识她的时候不知道她家是高干,所以并不是为了高攀高干什么的才认识她,是后来才知道她家是高干。 因为她家是高干,她去香港比较方便,就去香港了,也只不过做一般的工作,没什么了不起的,说不定比在家里苦多了。 他也南下广州了。他来广州并不是为了挣钱什么的,他是来干点事,干报纸是他所喜欢的。他不在乎收入的高低,因为他不管怎样也曾是个小老板,而且现在仍是。他在老家湖南黄泥街当街有一座楼房,就在那房里做图书批发商(“你要什么书都有,而且便宜,比如《金瓶梅》一套全本,只需一百来块。”),现在他来广州了,家里的业务主要是他父亲料理。 却跟他女朋友发生分岐了。他说了许多,我始终搞不明白到底为的是什么。至于分手,那是确切的,是在正月初五那天。她的一个姐姐也在广东工作,在江门。她说他这么个人凭什么每月能挣二千多,她姐姐一个硕士研究生在江门都挣不到这么多。就为这句话,他感到太伤人了,她说这话是认真的,并不是开玩笑。她们全家都是这样的,一种优越感,一种别人总要低他们一等的优越感,太令人受不了了,于是他要跟她分手。然后,他感到非常痛苦,就去剃了光头。 现在,他的头发又长出来了。他说他想要有个女朋友,又说自己不善交往,圈子又小,除了报界的,就是剔球的和下棋的。踢球和下棋的叫有女的?还说某某建议他去追报界的某某,问我那女的某某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我不知道,我不太关心旁人的私事。 我问他和分了手的女朋友还有联系吗。他说有的,广州和香港经常打电话,但总要吵。 我怀疑这不算真的分手,倒两个人都象小孩子,赌一赌气将来会和好的。毕竟已经六年了,就算再找回另一个来,不一定有这么个感觉。我这么说,他也这么说。疑这不算真的分手,倒两个人都象小孩子,赌一赌气将来会和好的。毕竟已经六年了,就算再找回另一个来,不一定有这么个感觉。我这么说,他也这么说。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11:16:42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的情种,抠女手记14 [ 夏娃和上帝私通 最后的情怀 ] 最后的情种 “ 少女,我曾经为了抚摩一下你的长发 / 就要心跳一天, 可我没想到/ 少女,你美丽的长发就要缢死我了 ”(《绝望的十四行》) 两年前,我刚认识绍裘的那些日子,他正一边写诗,一边恋爱得一踏糊涂。我问那个长头发的女孩:跟沈绍裘怎么样啊?她坚决地说:是不可能的事。 可绍裘说:“她实际上是动情了的,她必须离开我,否则要忍不住非嫁给我不可了。” 看得出来,那是绍裘心里最苦的几个月。可能他也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不可能,但偏要爱,爱得死去活来。我们一大帮人常去牛扒城喝啤酒,他没喝多少就要醉醺醺了。“知道我为什么那时总喝醉吗?”,后来我正儿八经采访他时他说,“就是因为我爱,而不能。” 他那时离婚已有些日子了,带着一个两岁多的女儿。在我的猜测中,他的结婚和离婚一定都和写诗有关。据绍裘说,他差不多同时开始写诗和结识前妻,那是在一九八三年。接着是漫长的六年恋爱和写诗。一九八八年他们结婚了,但这场婚姻仅维持了三年,唯一的成果就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儿。他有一组诗叫《结婚的日子》,共十首,怪的是诗风和他别的诗截然不同,不是平时的缠绵悱恻,却是平白、调侃,明显地玩世不恭,写和妻子接吻,写和妻子出游,写新婚之夜的无聊,写人在性面前的无力反抗,写笼罩在妻子的影子下对别的女孩的感觉和白日梦(十首中竟有五首写到了妻子以外的女人!)。以我的口味,这是绍裘最优秀的诗。 我和绍裘曾同在一个诗社,先是看到他的一首《水手》,写的是性压抑,我觉得写得很好。又知道了他是广东省作协会员,而我从来是一名“文学青年”,就和他做起朋友来。后来就读到了他大量的情诗,在我的心目中,他无疑是广东省最优秀的爱情诗人了。 绍裘说他莫名其妙地就写起诗来了,已经写了800多首,基本上是爱情诗,现在花城出版社好象要出版他的一本个人诗集,收入了70多首作品。他说,诗对于他意义重大;在写诗之前,他是个极其糟糕的人,有了诗歌就好了,就有了生命的目的。他说他不是才子,而是本色诗人,诗真正是他生命的自然流露和记录,生命中有什么就写什么,所以实际上一首诗就是他的一个故事,这些故事都和女孩子有关,而且总是伤心的故事。对于绍裘来说,诗和情、情和诗,已经是分不清了,爱得最动情的时候,写出的诗也最动人,最出色。 我问他:那么多的故事,那么到底爱过多少个女孩子?他说很深情的,动了很真的感情的,起码就有二十多个。 从他的诗中,我看见了一个一路行吟,一路播撤爱情的绍裘。在重庆——“ 美丽的山城美丽的你我正思念 / 我正思念美丽的你住在美丽的山城 ”(《思念》);在西湖——“ 今夜 在我的梦里/ 你的手如小船/ 轻轻穿过我臂弯的桥孔 ”(《西湖梦晚》);在潇湘——“ 当岳簏山枫叶初红的时候/ 青青 我就是一羽不愿离开潇湘的雁子 ”(《写给为我画像的女孩》),“ 我是已采过莲的人了/ 知道如何划一只/ 小船 到荷花深处去/ 可我却在岭南/ 在岸/ 在没有船停泊的码头/ 空踏着长满青苔的石阶 ”(《湘荷在水》);在山村——“ 可村前的那片树林/ 已把你覆盖了/ 只有树梢/ 摇曳着一支听不清歌词的歌 ”(《悟》)…… 绍裘说他的大多数的爱都是瞬间的。有的爱其实也真的长久不了。有时是自己突然醒悟过来,发现“她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有的女孩仅把我当作一种装饰,比如我在《自焚的烟》中写的: 其实你把我夹在指间 / 只是一种装饰/ 你吸与不吸我都会燃烧 ”。 真的,绍裘就是这样的一个情种,一支自焚的烟,他所爱的女孩吸与不吸他都会燃烧,直至烧尽自己。他说只要投入进去,哪怕只一天也是真爱。当然,不可能仅一天的,最短的爱,据他自己说,也有三几天,而长一点的,起码有三四个月。 比如那个长发女孩。我看着绍裘为她痛苦了好几个月。那时我们经常在牛扒城聚会,他在,那个长发女孩也在。喝醉了,他就跑上贴着“谢绝客串”的台上朗诵他的得意之作《情妇》: …… 我知道 在中国这个募捐修复长城的国土上 是不宜生长情妇的 这有毒的植物 只长在背阳而又潮湿的 西边 是警察先生用第三只手 微笑着 摘采的一种走私感情 然而 我不能整日对着 把 鸯说成鸭子的妻子 高声朗读拜伦和嚎叫金斯堡的作品 而他们都是有情妇的 诗人 拥有情妇 只是一种职业病 …… 惊人的坦率,引起的先是一声喝采,接着一片嘘声,令在牛扒城喝酒的人骚动起来。 正因为常常投入恋爱、常常失恋,和常常去牛城买醉,绍裘在《酒城》这首诗里写道:“ 秋夜如水,孤单的男人失眠在酒杯里 ”。 为了那个长发女孩,他写出了自认为最好的一组长诗《绝望的十四行》和一篇散文诗《冬日的安魂曲》: “ 今夜,我不能再输了,我已妻离子散 / 我只剩下一张脸皮挂在脸上/ 今夜,我喝醉了/ 少女啊,你要扶我回家 ”,“ 我已死过一次了,少女/ 当我醒于门口插着柳枝的屋子之前/ 石头、泥土和你的心都已不冷/ 我已可以在冥纸上为你写情诗了 ”(《绝望的十四行》)。 “ 我布满纷乱纹路的手掌,捂着流血的伤口,远离我曾经爱过的女人,远离我曾经为了新生命降临而跪在女人脚下的小怨怨。 “ 我的爱情已在虚伪的月光下发霉,我的初恋在哪里。那曾为我生儿育女的女人又在哪里。我怎么也记不起她真实的模样。 “ 我要走了 。”(《冬日安魂曲》) 那似乎是他的最后一次恋爱。他说他伤得太重了,在感情方面从此只有被动了,即使面前是十分喜爱的女孩子,他也不敢主动去爱,他怕失落,他怕自己动了真情后再一次受伤。 我们大家欣赏绍裘的,是他不象有些男人,抠女仅仅为抠女,他真的在爱,爱得七颠八倒,爱得七晕八素。他说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个情种”,大概也基本正确吧: “ 而我是爱天下所有女子的诗人 / 这并不是童话 从童话走出白雪公主/ 也走出擦粉的女子/ 所有的乳房都是圣洁的/ 当我搂着从青楼摇出来的女子/ 我也还是说 你看 今夜的月亮挺圆的 ”(《残雪》) 最后,让我们欣赏云南女诗人坤红(她同样离了婚)在《享受恋爱》中写的一段话,以此来欣赏和安慰绍裘在外人看来难免有点疯颠的生命状态: “当一个人想爱就能顺利爱上的时候,就很难去享受自己身上最美丽最原始的力量,我相信我的痴迷是我在世上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 只不过,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诗人在远方是神话;如果他住在你的隔壁,却是一个笑话”。而且,“诗人是疯子,读者是傻瓜”。诗人的许多故事,是无法能够为常人所道的。 后注 : 如今,沈绍裘已成为垃圾运动悍将,名典裘沽酒,诸位可在网上搜索到其惊世骇欲的作品。 1999 年 10 月裘曾参加我水边吧《诗人死了》演出,其本色诵读,令人动容,成全场焦点。 —— 2005 年 9 月 22 日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09:38: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男人不自在,抠女手记15 [ 夏娃和上帝私通 ] 男人不自在 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做名女人尤其难。这话是名女人刘晓庆说的。中国是语言发达的地方,象这类说得精采、令人觉得说到女人心坎里去了、又说得玄乎、叫人云里雾里的话比比皆是,一不小心就被当作了格言。同样,如果我说:做人难,做男人难,做名男人尤其难,相信也会说到男人的心坎里去,叫人云里雾里,一不小心就被当作了格言的。 做人难是共性,只要做过人的人都深有体会,没什么特别可说的。主要是说做男人难 ——人世间无论什么事,一跟男男女女沾上边,就有说不尽的资料。要说做男人难,得先从做名男人难说起。本人没做过什么名男人,主要根据常识和大家都知道的报道说。常识是抠女是男人的本性。报道资料则告诉我们:在西方资本主义和民主发达的国家,男老百姓怎么抠女,只要两情相悦,总不是什么很大的罪过,还可借隐私权得到法律保护;做名男人则不是,在抠女方面稍有风吹草动,就会万夫所指,从隐私而成丑闻,好名声变成了坏名声,倘是政客,还有被人民轰下台去的危险。 所以,做男人要想稍稍做得自在一些,千万别做名男人。那是因为虽然抠女是男人的本性,却是据说是低级的生物性,远不如高级的社会性。而高级的社会性却要求名男人做社会的楷模,人类的健康发展需要道德约束,否则人欲横流只能流向人类的总体毁灭。为什么要名男人而不要女人做楷模?因为在历史舞台上亮相蹦达的仍是名男人居多,尽管女人嘶破嗓子高喊什么女权。 所以,男女在精神上可以平等,实际却平等不起来,主要决定的仍是生物性,即生理。这么一说,男人别以为说不平等就是男人优越于女人了。不!实际上受生物性折磨更多的恰恰是男人。在十几岁的时候他就性成熟,社会充许他的法定婚配年龄却还在好几年之后,他一生中性力最旺盛的时间就是在性的苦闷、冲突和折磨中度过,又难以启齿。 这就是男人不自在的开始。因为生物性决定男人在男欢女爱上必须主动,所以其后他就开始求女人跟他恋爱,求女人嫁给他。他终于娶到了一个女人,但看到别的女人又难免眼花花心花花,因为男人的生物性决定了他可以将性和爱和情不断地分别对待,甚至可以同时对好几个女人有情,就象那个贾宝玉。如果他是个社会化程度很低的人,倒可以自在些,有抠女的时机就抠;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不自在,抠女条件越良好,内心却道德冲突越激烈,所以就演成了古今中外那么多的小说和电视剧。 还有一些老男人,私心也是想过抠女的,却横竖摆出一副道学家的面孔,一见到抠女这样的字眼,就唾沫乱飞: “你知道抠女这两个字的渊源是多么的下流么!” 为着别人的抠女而生气,您说自不自在? 关于男人不自在,有许多故事。说一个最近和最简单的。一家广告公司总经理,男人,四十多岁,事业有成。说起抠女,大摇其头:抠女多多少少要花钱,年轻时没挣到几个钱,被女人看不起,还说你嫩啊什么的;现在有钱了(虽然年龄大了点,少了做小伙子时的旺盛性力,但对于有钱的男人,女人是不嫌年老的),却没有了闲功夫。因为有事业,整天忙忙碌碌,没功夫慢慢和女人消磨。抠女是要慢慢磨的一件事,这叫情调,或者反过来说,调情,甚至可以不上床,只要浪漫;如果一见面就上床,那就不叫抠女了,叫嫖。在商品经济中,男人有事业和发财的多起来之后,卖淫的女人和嫖客也相应地多了起来,这大概也是一个原因吧。这样说话,就很叫一些人,尤其好扮演社会楷模的男人,不怎么自在了。 应编辑小姐之约,做《男人不自在》的命题作文,且限时,限字。这是令人痛苦的一件事, ——凡上过几天学的人都知道做命题作文的痛苦。倘是被某臭男人所约,我保管一口谢绝,可是对方是美丽的小姐,被她很温柔地一动员,就象灌了迷魂汤,我当场在电话里就晕乎乎起来,竟猛拍胸脯,一口答应下来。这也算得男人的一种不自在吧。好在据说命题作文的稿酬是要高出许多倍的,所以就乐意中了这样的圈套。 但题目是《男人的不自在》,涉及到男男女女的事,最怕说得矫情,盖男女之事,最怕说破,就或骂其龌龊,或赞其美丽,或掩饰之,或玩味之,看了一概叫我恶心。且我眼下正在学习白话文的写作,以为白话文就是要写得直白,直白须以内容的直白为要害,有话直说,就这样拣了一个角度明白且坦白地说了。至于读者中有的人一定要以文言文的文饰为美,尤其在说到男女之事的时候,则是我奈何不得的事了。这怕是做男人的又一种不自在。 Posted by liguo at 2005-09-22 09:31:00 查看全文 | 发表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so help me to get where i belong......i love u...forever.... 最后更新 最新评论 日历 存档 Links : 模板设计: MOJA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