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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蜂蝶最是无情极,残花败柳总不寻 首页 肚脐到膝盖之间 (56) 膝盖 (3) 肚脐 (2) 分页: [1] [2] [3] [4] [5] 2004-12-27 18:45 编 1200年前,德雷佩布罗耶夫斯基在他的自传体小说《阳台上的雕塑》里说,“害羞的情绪,最为上帝所不齿。” 到任何地方搜,也搜不出这个人,这本小说,这句引言。充分说明了俺是一个博览的人。 事实上,这句话的所有要素,都是本人编造的。与它类似的结构,大量出现在如今的文章开头。 少拿这些玩意儿蒙人。 sometimes @ 18:45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6 13:37 爱 Whenever I hear the word "love", I want to scream. “我爱你” 沉默。 “我爱你” 无声。 “我爱你” “啊?” “真没听见吗?” “好像听见一句什么话。如果没听错的话,我不想再听见这句话。” sometimes @ 13:37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5 13:14 轨 每个人都在一定的轨道上。 所谓的越轨,实际上是转轨,是对别的轨道的生活方式的模仿。所以,越轨无止境。 sometimes @ 13:14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4 12:03 文 斯文斯文,背地里偷人。 sometimes @ 12:03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3 22:35 俗 俗世生活(黄碧云) 「因为渴望坐一程长程火车,所以我来到阿姆斯特丹。」这是从前一个故事的开始。当时的记忆是「运河与童话国」、「电车风驰电掣的开过」、「希望与幻灭」。 我再来到阿姆斯特丹,已经是半生以後的事情。 我再来到阿姆斯特丹,「如是俗世风景」。 十六世纪的欧洲,尤其是意大利,还在歌颂圣子圣母,圣彼德,圣奥古斯汀,圣撒巴士安,圣灵如火降临,荷兰的油画开始记录,俗世风景。「俗世」不只是普通的意思,「俗世」是「媚俗」、「庸俗」,俗不可耐。 真.士甸的《小心浮华》,是一幅俗世快活图。女子可能是女主人吧,袒胸露背,穿得只有妓女才这样穿,手中提著酒瓶。一个男子身向她,向她调情吧,转过脸,手中的玫瑰,掉了一地,猪跑进来,吃玫瑰。一个小提琴手在拉提琴,狗跳到桌上吃批,猴子跳到墙钟上拉扯,小孩偷钱,一个老女子,在那里睡著了,地上都是纸牌,面包,书本和菸斗。 安提安.包华的《农民打架》图,一个揪另一个的头,第二个揪第三个的头,第四个乘机捶第二个的胸膛,第五个蹲在窗上看打架。大卫.维克布斯的《农民过节》,好几十人,又亲嘴,打架争酒喝,一个小便,一个呕吐,有人跳舞有人吵架,赶狗,赛马,拉提琴,大块大块肉的吃,又有人偷船。穿著华丽的,上妓院,尼古拉斯.加纳花的《妓院风景》里,几个男子,喝到东歪西倒,一个跳到桌上呕吐,几个女子,衣服给扯到腰间,挺著乳房,枕著,躺著。连神也不是好东西。祖沉.维慧的《玛斯与维纳斯》,偷情性交时给撞个正著,两人腿缠腿,难舍难分。众神撞破了好事,便十分快乐,又叫很多神来看。 「本来如此」。「浮华」是欧洲宗教画经常出现的主题。「浮华」是骷髅骨头,是钟或时间,是小孩的粪便:安提安.奥斯坦的《冶金者》里,冶金者在炉里提炼「金」的时候,远处有个女子在替小孩清理大便;浮华之所以为浮华,因为人不过是粪便。 也不知道为甚么,都找不到酒店。後来才知道,「有狂欢节。在荷兰的南部。」 我说,到底是也不是,已经来到德国边境,并且是工厂区。马齐尔好静,星期一上午。我们到了无人的火车站。 我见到了一只大鸟。一个女子。我去问大鸟,请问,这里是不是有个狂欢节。大鸟说,是呀,现在比较早,再晚一、两个小时吧。我玩得很累,我要走了。 从见到一只大鸟开始。我们又见到了一对小丑,拖著一只假狗,在酒吧,没精打采的。然後就见到天鹅、公主、蝴蝶、七个小矮人、死神、魔鬼、约翰蓝侬、主教、天使、无产阶级、警察、斑点狗很多只,有人扮电话亭,还会问人收钱,有人扮没穿衣服,白人扮黑人,剩下一双白手和一对白耳朵。我说我要扮一堆垃圾,爱连思说,哪有人会扮垃圾,人人都想扮一些平日做不到的,譬如王子公主,男人扮女人,我坚持,我想扮一堆垃圾,拖著旧CD,破瓶之类。 狂欢节下午三时开始巡游,每一队人经过我都赞叹,哗,好认真,好认真,连扮乞儿都那么认真,所有衣服都是破的,还穿两个不同的鞋子,一只穿了洞,露出脚趾来,仔细一看,脚趾是假的,是一只道具鞋。 好认真,零度天气,男人扮荷兰乳娘,毛茸茸的双腿,打露著,也不怕冷。男子扮日本艺妓,不欺场,脸涂得白白的,一手拿油伞,一手拿纸扇,一路在鞠躬。 「离开一个狂欢节以後,火车在黑暗之中奔驰。」我想到可能有一个故事,应该这样开始。「我也曾希望……我也曾是……」「我也曾是……美丽风景。第一次来到阿姆斯特丹,那年二十六岁,足足半生以前的事情。」这是从前一个故事的延续。当时与此时,经过的是「时间、败坏和浮华」。 火车在黑暗之中奔驰。我想念那个女子,是一只大鸟,玩得十分疲乏。「我要回家了。」她说。明知其虚假与短暂,还玩得那么认真投入,唱歌跳舞,吵吵闹闹,她就是俗不可耐,愉快可亲的,俗世生活。 sometimes @ 22:35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2 20:25 佑 上帝保佑放纵作乱的孩子们。 上帝是万能的,为什么还需要天使?眉头一皱,指头一划,不什么事都做了吗?让那索多玛城血流成河也是弹指间。 sometimes @ 20:25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1 20:56 转 这篇很好: 是什么让文科如此痛苦? 文科已经成为一件痛苦的事。甚至是可耻的事。当然,这并没有什么新鲜,也没有多了不起,但这痛苦颇有越演越烈的味道,直接逼近了笔者的身边,令我不得不要找个机会痛加陈述,呕出吞在腹中的苍蝇,并试着挖出这背后给我们带来痛苦和耻辱的究竟是什么货色。 事情发生在不久之前,上海师范大学召开的一次先锋诗歌研讨会上。当诗人们论及撒娇诗派时,一位毕业于某著名高校的文科博士突然发难,诘问如此的诗歌有何意义,并自称看不懂先锋诗歌,这是事件一。事件二同样是研讨会,在一次与中文系本科生的交流时,某位天之骄子发言前犯了强迫症似的必说一番大致如下的话:虽然是中文系的,但是我不喜欢文学,真的不喜欢文学,诸如此类。 为何中文系的孩子以自己的专业为耻,而文科博士面对先锋诗歌又是如此的痛苦,这是一个问题。现在,我手上就拿着这个问题的答案―――北大著名教授、文科博导钱理群的著作:《周作人研究二十一讲》。 我们来看看这位北大著名教授是怎样来研究他的周作人的。这是教授研究路径的清单:“上编、开拓者的足迹:第一讲、周作人及其同时代人的知识结构;第二讲、两大文化撞击中的选择与归宿……第六讲、周作人的散文艺术;第七讲、周作人的文艺批评;第八讲、周作人的翻译理论与实践……”这些是上编的,还有“下编、周作人与同时代人”:“第十二讲、周作人与章太炎”、“第十三讲、周作人与蔡元培”、“第十四讲、周作人与李大钊”、“第十五讲、周作人与陈独秀”、“第十六讲、周作人与胡适”、“第十七讲、周作人与钱玄同、刘半农”―――读者诸君可以用“与”字句将这份清单继续下去,直到第二十一讲。 在著名的文论《弗朗索瓦・莫里亚克先生》中,法国老头萨特最后声称莫里亚克先生的失败在于他的一个不明白:“他不明白,在一部真正的小说中,就像在爱因斯坦的世界里一样,不可能有身处事外的特殊观察家的容身之处;在小说体系中就如同在物理体系中一样,揭示这种体系到底是处于动态还是静态的实验是不存在的。莫里亚克采取了上帝全知全能的做法。上帝的目光可以穿透事物的表面而不稽留在表面上,在上帝看来,小说和艺术都是不存在的,因为艺术是靠表面生存的。上帝不是艺术家,莫里亚克先生也不是。”周作人先生是艺术家,他生存在世界的表面,而我们的钱理群先生却无疑不是一个艺术家,他全知全能、分门别类,与被剖解的对象毫无瓜葛,与同时代的对于他的评论的阅读者也毫无瓜葛,站在一个没有的位置上,因为任何一个位置都会导致他的占据者处于和他人以及语境的纠葛之中。 当然,一位文学的研究者不必是一位艺术家,但他必须是一位艺术的行家,这是起码的职业资质和职业道德。文学是一门语言的艺术,而对于语言艺术的研究不单是一门科学,首先同样也是语言的操持和探险。当语言艺术的研究者开动起来前去探究语言艺术的秘密时,他的语言也同时被抛入没有开端和终结的冒险,因为研究者的语言对于被研究对象而言不会因为出于研究者这样的身份而具有任何功能上的优势,文学的研究者必须在语言上与自己的研究对象搏斗(拆解、模拟、制服对象的语言)才能真正有效地解开这个文学对象的秘密的核心。 但在钱理群先生这里,我们看不到任何关于周作人的表面,也就是说钱理群先生将周作人的语言完全扔在一边,端出了大得吓人的“五四思想”和历史的背景资料库。从一种文学中总结出某种思想是我国中学语文教育就开始的阅读机制,这一机制现在看来完全被复制到了大学的文科中来,只是历经了规模的放大,也就是说,将抛弃表面直取思想而导致的艺术和艺术感的萎瘪大规模地放大,将痛苦大规模地放大。文科成了文学的敌人,学习文科的人成了可耻的人。 sometimes @ 20:56 | 阅读全文 | 评论(1)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1 20:36 比 高盛VS中银国际 胡祖六VS曹远征 清华VS人大 sometimes @ 20:36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20 22:52 哈 82岁老头子讨28岁小老婆。95%的人觉得不爽。要说中国人的宽容意识还是不错的,为什么这次非要管别人的私事呢? 原因可能不是公众缺乏宽容心,而是:1、这两人一个有名有利,一个除了年轻嘛玩意儿不是,明显是以青春换自己所没有的,太过势利;2、老杨非得写那么首诗,漂亮、青春、纯洁这样的词被丫糟蹋了,人民群众可不答应;3、老头子老得不成样,小媳妇长得不咋样,让人看不出美感来,不如大街上帅哥美女打啵儿有欣赏价值,大家不同意他们来败坏视觉;4、年纪大的都开始后怕自己女儿的未来。 sometimes @ 22:52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9 12:22 风 圣安东尼奥尼对鱼说,谁害怕弗吉尼亚-吴尔芙?吴尔芙?吴妈,我要跟你困觉。男人就是动物。我最忍受不了暧昧的东西!!!美浓子的心也随着电梯工东工东的声音而悬着呢。“如今又来到山野,但闻笛声响。”是箫!!吹箫,吹箫懂勿啦?吹完后,同有蜥蜴尾巴的裸身男子跳舞,戴着鲜艳的乳罩。天啦,社交射精社会主义社论射日的不是后羿吗?把自己干掉,对,干掉。台斯盖博斯基穿着蓝色的衬衫,金色的袖口,他带着我在人民大学教工食堂吃饭,看裸体群P。 sometimes @ 12:22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6 08:52 体 想你是不是一种体贴? 不是。 sometimes @ 08:52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5 20:49 短 他真喜欢A,A很可爱,对他甚是体贴,他和A一起的时候总是很放松。 他是真喜欢B。B懒懒的,一副招人疼爱的摸样。他很想去照顾她。 他是真喜欢C。C很不错,而且一直对他很主动,他觉得和C一起会很幸福。 他是真喜欢D。D漂亮,又很会发嗲,搞得他心里痒痒的。 当然,他的生活里还认识E、F、G、------。 有一天晚上,他喝多了,和H上了床。 于是,H成了他的女朋友。 sometimes @ 20:49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5 13:49 淫 十个女人回忆自己的过去的恋爱史,尤其是初恋,有九个说难忘,一般说“他安静而英俊的脸庞”。她们还这么描述第一次打啵儿:“天地都在旋转”。 这叫粉饰性意淫。 sometimes @ 13:49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4 16:01 绝 事情一定要做绝。 sometimes @ 16:01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2004-12-13 21:06 脸 这年头人都要不要脸啊,怎么那么多自称帅哥美女的。 sometimes @ 21:06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日历 2004 年 12 月 Sun Mon Tue Wen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最近更新 编 爱 轨 文 俗 佑 转 比 哈 风 最新评论 d : Define WENKE fir. gs : 拉客拉到我这里了. rang : 很荣幸地进入了&q. pChao XP : 哪里腐败了?什么. pChao XP : 世界乱了。. pChao : 不设密码了?再设. 存档 我的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