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 :: 丁香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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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的天空 行至水尽,心自开阔。其实想想,天空有天空的高远,彩云有彩云的逍遥,花开有花开的美好,流水有流水的自在。无论生来多么卑微,都因拥有一片天空,一席土地而感动骄傲。如果他能以平常心来容纳世间万般美好,对待生活,对待文字,内在的智慧才能射出它耀眼的光芒。 <<<Tantra 密传 | 首页 | Edison>>> 游 时间:2004-11-06 八点二十九分,我对着浴室里明亮的大镜子涂好唇膏,轻轻抿一下嘴唇,然后依依不舍地将目光从镜子转移,关好门,拎着皮包走向电梯。 我喜欢透明的薄荷香味,清凉地渗入嘴唇上每一寸肌肤,不掺一点杂质或色彩,却分明柔软含露。凉风习习,走路间一点点清香溶化在空气里,不时地荡入鼻翼,精神便能立刻焕然一新了。可惜我今天有点感冒,手里握着手帕纸,需要不时地堵住口鼻打喷嚏,所以满脸满心,都只剩下薰衣草的味道。那香气过于浓了,反倒刺激得我更加欲罢不能。于是多了个粉红的鼻尖,一眼看上去,总有种委屈和无辜的感觉。 车上没有人。周末这个时候,多半会这样吧。刷了卡,拣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在耳朵里塞上音乐,照旧开始温故而知新的长途旅行。这条路来来回回走了八十多趟,却总也看不厌。许是我的记忆力开始衰退,抑或闭目养神的时间太多,居然每次睁眼的时候都能看到些不同。一个人不会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究竟是环境在变化,还是人的心起了变故? 始终不见太阳出来,但是像现在这样光线均匀的白昼,就很好。昨晚电台 DJ 偶然提起周艳泓的时候,我的耳朵有些逆反。因为在我看来这个名字实在很俗气,加之大陆的流行乐不是慢三就是快四,多年来都是桌上那道最常见、却最提不起我胃口的菜。可是当第一遍走到曲中,她唱到“每当想见你一面,我就向记忆开口”,我听到自己心底是动了一下的。只那么微微一下,便很快翻个身,再次睡死过去,任凭你怎么叫都不再醒了。我想这样难得的事情是值得纪念的。于是在睡前做了一件我自认为很俗气的事情:抄歌词――周艳泓的歌词,而且是彩色的。 终于上来了第二名乘客,一位眼镜白衣的男士,是那种烟灰的白色,像现在的天空。我只从余光里扫到这么多,眼睛还是淡然地对着窗外。他走到我身边,犹豫了一下,继续向前走两步,然后退回来坐在我身边。我微微向内挪一点,表示致意,脸却始终没有转向过车内。我想这就是陌生人能带给你的,一种勿须在意的陪伴。大多数时候,你并不需要有人和你聊天,给你依靠,让你眷恋。你只需要一些人,在你周围生活、工作、旅行,好让你觉得生活并未脱轨。你孤独,却不寂寞。 第三名、第四名……车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座位开始不够用。身边的陌生人也换了一个又一个。我是从第二站乘到终点前一站的,所以必然成为元老级乘客,看车上潮起潮落。久而久之,一些面孔会变得熟悉起来,成为熟悉的陌生人。不过我能肯定:我不会爱上其中任何一个。所以也便不会有歌里所唱的那些浪漫故事。这是一个精神与物质并存的城市。一些聪明的物质崇拜者会用精神来填补空虚,另一些高明的物质追求者会以精神来猎取物质。形式有很多种,但性质却是大同小异的。尤其是男人――那些开始懂得事故、放射魅力光环的成熟男人。比起他们,我更喜欢房祖名在《千机变 2 》所饰演的那个笨头笨脑、怀揣大饼的傻小子。他不是装傻,而是真得傻。他的心就像琉璃杯中的纯水,透明而单纯。他所给的爱,也仅仅是简单的喜欢,很喜欢。他像抱玩具熊一样抱着心爱的女孩,趴在马背上耍赖。他不会挖空心思去揣测女人的想法,好让自己在情场上少栽跟头;也不会在深夜细数自己的付出,然后慷慨一如慈父说真爱的责任。有时候,懂事是一种人格的倒退,它带走太多人世间宝贵的东西。博弈间大厦将倾,权因机关算尽……我的思维转到此,关闭了闸门。 快到站了,听到久违的 Andy :《练习》。这是我在他的众多作品里听了能说好的少数单曲之一。很多人学 Andy 唱歌,语调声音都学得很像,但没有人演绎得比他好。因为在模仿的过程中,唱歌的人已经失去了那份真,包括歌者的感情。就像仿钻在人们心中的地位远比不上水晶,尽管它很像真的钻石。 Andy 轻轻诉说着心中的苦闷,不掩饰幽怨,不伪装高贵。像一个普通的朋友,站在对面,目光平视。他这首歌不需要唱给我听,随便给谁,只要是真的。 地铁石门一路站。电梯背后是弥漫食物香气的吴江路休闲街。 Richard 最喜欢和朋友去“一洲”吃晚饭。糖醋小排、清蒸鲈鱼、玉米饼是每次必点的菜。虽然在英国读了三年书,今年才到上海来发展,他基本上算是个传统而保守的男人。他有很多习惯:习惯在楼下转角的面包房买早点,每次都买同一种面包和牛奶;习惯开玩笑的时候把手机当作麦克;习惯一进办公室就把口袋里所有的卡和零钱扔进抽屉;习惯开会时用右手托着腮帮,食指轻轻搭在鼻翼上;习惯每隔一个小时就去茶水间泡水,然后路过我的隔间时暧昧地凑到我耳边悄声说:“我想你了”…… 他和女朋友在一起五年了,一起去英国,一起读书生活。现在他回来了,还在等她。他说自己是个害怕改变的人,甚至害怕尝试那些不熟悉的菜。他只涂一种香水,而且每天都会涂。我像欣赏一切风景一样欣赏他,却不会爱上他。因为时间、地点、人物、感觉,都不对。 鼻子痒痒的,面纸用完了,我只能换上手帕。轻薄柔软的绢丝上浮动着小攸顺子的杰作,我真的不忍心用它来掩住口鼻。打喷嚏的时候,我感到胸腔里一阵阵抽痛。唯有此时,才能满意自己的瘦。 九点四十分,迎接前来面试的年轻男女。面对一双双期盼的双眼,我轻轻抿一下嘴唇,挤出一丝笑容。 agirl 发表于 2004-11-06 10:39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文笔太淡了,感觉太浓了 coolswallow ( ) 发表于 2004-11-09 08:52 发表评论 最后更新 做个好人 Miss Somebody 单人房 Merry Christmas 练霓裳 品味 Edison 梦 自恋 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