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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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撞��■ 首页 自由记录 (71) 发昏章第十一 (13) 天边外・LOVE (19) 2004-10-06 00:02 □喧嚣尘世之外的那条暗暗的街 -[自由记录] 由于轻轨发车时间的调整,这段时间不再坐最后一班轻轨回来了。但最后一班轻轨,在我心里,将永远是一个温暖美好的词汇。走出轻轨站,经过一条街,与另一条街,不出十分钟就回到了我居住的地方。第一条街车水马龙,灯火辉煌。第二条街,偏僻里弄,市井喧哗。都不似三年前我栖身的地方,在喧嚣尘世之外。深夜不醉无归,醉后蹒跚独自走在暗暗的街上。今晚读到这首诗时,我不由自主想起了喧嚣尘世之外那条暗暗的街。万里之外,谁正走过那条暗暗的街?或者无人正在走过? 《街》 一条沉寂的长街 我在黑暗中行走且跌倒 又站起,我盲目而行,双脚 踏上静默之石和枯叶 有人在我身后也踏上石头树叶 如果我减速他也减速 如果我奔跑他也奔跑 我转身无人 一切都黑暗而无人 在这些角落中间转折又转折 它们永远通向那无人 等待无人跟着我的街道 我在那里追逐一个人他跌倒 又站起并在看见我时说无人 (注: 《街》作者奥克塔维奥帕斯(1919-),墨西哥诗人。1990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lyytzq 发表于 00:02 | 阅读全文 | 评论(0)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分页 2004 年 10 月 Sun Mon Tue Wen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以头撞墙的人 匹夫之怒 以头撞墙 最新日志 □我的博客理念:生命不息,博客不止! □如果没有律师,法庭将会怎样? □兼职带来的三个变化 □书记员不等于书记 □枪走火的故事系列之六:官员D的故事 □为异端辩护 为敌人辩护 □枪走火的故事系列之五:M警官的故事 □律师能做什么?――《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明讲座侧记 □又见“以头撞墙” □枪走火的故事系列之四:官员S的故事 最新评论 以头撞墙 : 律师职业之所以受. 一茶一坐 : 请问斑竹,在律师. sallome : 死亡就在身边。能. 以头撞墙 : 出生之日与死亡之. sallome : 呵呵,多好的生日. sallome : 精致的文字,象玉. sallome : 南无佛!. 以头撞墙 : 我懂的很有限。基. kukuchina : 哇,你的主页好漂. 以头撞墙 : 谢谢推荐。如果真. 只要你抗争 失去的永远是锁链 遇到老大是老幺的幸运 爱上老幺是老大的幸福 ■以�^撞��■文摘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