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稿件有只驴 :: 连岳的第八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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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岳的第八大洲 事情不过是圣殿毁坏圣殿重建而已 <<<这篇稿件没有那只驴 | 首页 | matthew>>> 2004-08-11 这篇稿件有只驴 为了文中的那只驴 和阿邓编辑通了三个电话 考虑到官员看了可能会生气就拿掉了。 官员看到同类为什么会生气? 后来,又把对“禁租令”的三个评价词拿掉了 昨晚上11点多才最后定了稿。 “禁租令”是逆势而为 连岳 “除了火葬场,什么都要管。”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在8月8号的中外校长论坛上这么说;中国其他的一些大学校长也发出了类似的感叹,暨南大学校长刘人怀还表示很羡慕剑桥大学校长艾莉森・F・理查德能在晚餐之后出去散步,“我怕我散步的时候碰到一个人找我要解决住房的事情”。 英国的教育大臣,甚至是首相,恐怕都得在剑桥大学校长前面毕恭毕敬,他们大学的独立传统,恐怕是校长得以悠闲散步的前提之一。我们这儿,方方面面都可以给大学下指令,大学功能变得无所不包,按这种趋势,加上大学又越兼并越庞大,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火葬场了。奇怪的是,指令下得越频繁,大学校长操心的事情越多,我们的大学反而越“水”,抄袭事件层出不穷,学术腐败屡禁不止,泄密作弊司空见惯…… 最近的指令是教育部发布的“禁租令”,认为“近年来一些在校大学生自行租住校外民房,条件参差不齐,有的不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有的周边治安环境复杂,安全或治安事端时有发生。为此,教育部要求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解决住宿问题,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现在,各地方开始执行了,甚至不惜用“强迫”。 这种事情,我们过几个月倒回去看会更有趣一些。还记得几个月前,有官员指天划地,赌咒发誓:凡是收红包的医生一律取消行医资格。医生还是那些医生,红包还是那些红包,官员也还是那些官员,谁还想得起那曾经霹雳一般炸过公众头顶的誓言?官员的誓言和情人的誓言,往往都要骗当下的感情,不能期许它长远的。 在这里,白纸黑字,我也拿一点官员才有的气魄和你打个赌:半年以后,若是“禁租令”成功,我就到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都市报办公楼前,舔一只驴的屁股;前提是,“禁租令”失败了,发布这条指令的官员也在同一个地方舔一只驴的屁股。 我有绝对的把握赢,“红包禁令”远比“禁租令”来得合理,最后都泡了汤,更不用说“禁租令”这样违背常识的东西了。人到了成年以后,对独立个人空间的渴求,会很强烈,这很健康,对个人的成长也非常有好处。而有一部分经济宽裕的家庭,是能承担这笔费用的。这两个条件结合起来,大学生租屋独住,是必然要大量出现的事情。如果真正是关心学生,就应该建议(甚至可以禁止)学生不要租条件太差、周边环境不好的房子;学校也可以对在外租住的学生造册记录,定期走访,甚至每天通电话都可以呀,我们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庞大的铺导员队伍,他们可以做这种事。为什么不能顺应情势,照顾学生感受,在新情况面前调整管理方法?非要逆势而行,最后只能徒呼奈何了。 至于说到几个人住一间集体宿命,能培养这个主义,那种精神之类的话,我想,就没必要多讨论了。马加爵没有外出租房子,主义和精神没见得更多,倒是平日的摩擦增多了,引发了杀机。马加爵虽然是个特例,但他能说明,集体宿舍也有其负面因素,正如在外租住有其负面因素一样。一禁了之的做法,只能用三个词来做评价:懒惰、愚蠢、无效。 请南方都市报准备好那只驴吧。 rosu 发表于 2004-08-11 11:36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强烈赞成!!!!!!! 茶 ( www.blogcn.com/User3/lvchapao/index.html ) 发表于 2004-08-11 17:21 对于这种在校外租方的事情,其实更本不可以算是一件大事情值得在各大媒体上大肆渲染.我的看法是,高兴租的到校外的,就要有对一切后果负责的胆量.反对租的,就要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法,不要做愚蠢的傻事.嘿嘿,那个驴,要去哪里找啊,这个念头,一头旅客是不太好找的耶 julie ( ) 发表于 2004-08-11 12:32 不好意识,错别字不留神就发了. julie ( ) 发表于 2004-08-11 12:34 咦?这是在玩大家来找茬么? 想当年我们每周星期天晚上都要到系上点名,表示我们依然健在,每次去的时候,我都想管点到的老师叫阿姨。 红豆沙冰 ( i94lulu.blogbus.com ) 发表于 2004-08-11 12:45 写得真好。 旁征博引,信手拈来。 我在博客里也评论了此事,但自家女人看了都批评:象骂街,没建设性! 白云凤爪 ( gzfanyi.blubus.com ) 发表于 2004-08-11 12:48 再温和一点,但是也不要温和到下面那篇的程度嘛 少爷品花 ( alterall.blogone.net ) 发表于 2004-08-11 13:46 阿登编辑是因为这个提法比较没创意而删的,因为之前巴克利已经吻过了驴屁股。况且把制定有关政策的官员比做驴子也是对驴子的不尊重。为什么不改成和驴子接吻,而且是法国式的,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好接受。 bozo ( bozo.blogbus.com ) 发表于 2004-08-11 16:12 连偶,擅自、单方链了你的blog,特此通知,呵呵。有空的话交换一下。 yardbirds ( www.blogcn.com/User1/yardbirds/index.html ) 发表于 2004-08-11 16:38 真是写到我的心里去了。现在的大学生,有条件的谁不愿意租房?集体宿舍太抹杀人的个性和自由了。 加菲 ( ) 发表于 2004-08-11 18:28 ps 很喜欢你写的文章 前段时间看《又晒命又美好》狂喜欢 我可以链接你吗? rosu回复茶说: ok (2004-08-11 21:40) 茶 ( www.blogcn.com/User3/lvchapao/index.html ) 发表于 2004-08-11 21:00 上次评论港台腔,因为都市报之前已经发表过《港台腔何伤大雅》社论,领导们听闻反映说锋芒太露,应该适时而止――稿子给毙了;这次,因为“禁租令”是广东教育厅所发,都市报社论,也只能将此定义是“过渡阶段”“权宜之计”,因此,只好委屈连老师的“驴子”了。 阿登 ( ) 发表于 2004-08-14 23:54 上次评论港台腔,因为都市报之前已经发表过《港台腔何伤大雅》社论,领导们听闻反映说锋芒太露,应该适时而止――稿子给毙了;这次,因为“禁租令”是广东教育厅所发,都市报社论,也只能将此定义是“过渡阶段”“权宜之计”,因此,只好委屈连老师的“驴子”了。 阿登 ( ) 发表于 2004-08-15 00:04 颁布“禁租令”的时候,俺正在厦大校园里头溜达,特别注意了男生宿舍(嘿嘿),那个挤啊。 不仅“禁租令”扯淡,对大学生的管理一向也很弱智,学校把这些成年人当作儿童一样,定时熄灯、定点锁门,男女生宿舍不能互相来访,女生用铁丝网箍得严严的,紧张得神经过敏。应该相信大学生们能够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学生也应该有生活的自由空间。 蓝调 ( ) 发表于 2004-08-16 01:22 发表评论 最后更新 虚荣的逻辑 matthew 眼镜 mark Isaiah Berlin mark 行乐半小时 mark 看不见的大麻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