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之逃亡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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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之逃亡定律 逃亡的定律是这样的: 必烈马,必狂奔,必夫妻相随,必身背襁褓。 必腰悬宝刀,必怀揣机密。 男必曰:“凤妹你先走。” 女必答:“龙哥我断后。” 男女考虑到带着孩子逃不掉,必抛弃婴儿。 婴儿必被弃之于寺院青楼或荒郊野岭。 为了将来父子母女相认,必给该婴儿留下记号,如同刺配的囚犯。 只是囚犯的金字刺在脸上,弃婴的记号则偏爱其下体,屁股更是首选。 惊慌逃亡中的父母们,为什么总是认为将来他们的孩子会光着屁股在大街上寻找他们呢? 好了,既已选定部位,自然痛下杀手,或刀刺剑划,或嘴咬手掐,总之要给该婴儿留下个永不磨灭的痕迹。 若干年后,这屁股上的痕迹也必然会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否则留下这痕迹干什么呢? ――谁能既给婴儿留下痕迹,又能拒绝在若干年后扒下他裤子的诱惑,写武侠小说至少就不落俗套了。 魔界空明 发表于 2004-07-04 |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