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座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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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 BLOGBUS 把主机搬回来喽 海上花 来了 新浪论坛今天又改版了 新浪坐收渔翁之利 驴坛风波・为驴坛留条退路 话说潮汕的“薄壳” 说说潮汕的中秋节 读书笔记――续汉代 一座城市的记忆 <<<不吐不快 | 返回首页 | 脱贫还是返贫?>>> 敬畏生命 蓝调共和 发表于 2004-06-21 看到 仪99的帖子 ,虽然只是讲了鲨鱼的小故事,但牵扯到的话题实在太大了,有生物之间的生存竞争,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等等,我没有能力说清楚,只是觉得人类应该敬畏生命。 想起一本讲生物的小书,有点科普性质的《细胞生命的礼赞》,作者是美国刘易斯・托玛斯博士,这是他作为一个医学家、生物学家关于生命、人生、社会乃至宇宙的思考。其中有一章讲到动物的死亡,令我感慨。 他写到“谁见过死鸟?那么多鸟当然有许多要死去,但谁见过那么多的死鸟?死鸟是不宜见到的。见到死鸟比突然飞起的活鸟更让人吃惊。我们心里一定会认为什么地方不对劲。禽鸟总是死在背人处,死在丛中石下,从不飞着栽下来。 动物似乎都有这样的本能:独个儿去死,在背人处死。即使最大、最招眼的动物到时候也想法隐藏起自己。假如一头大象失检死在明处,那么,象群不会让它留在那儿。它们会把它抬起,抬着它到处走,一直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适当的地方再放下。大象如遇到遗在明处的同类的骸骨,它们会有条不紊的一块块将它们捡起来,在哀思绵绵的纪念仪式中,疏散到邻近的大片荒野中。这是自然界的奇观。……” 他对于死亡也有独特的认识“……我们也在以自己的方式尽可能使自己跟自然界协调一致。……任何事物的生,都是某一事物的死换来的,一个细胞换一个细胞。意识到这一同步过程,或许是一种安慰。这种过程表述如下:我们都在一起走着下坡路,我们的伙伴遍天下。” 整篇文章表达的更清晰些,我是逐字打上来的,只挑了紧要的。我认为,有时候,人类捕杀动物是不得已,但藐视动物的人类沙文主义是不可取的。 2004-06-21 | Trackback(0) | 编辑 看了这些文字,有人说了以下一些话: 看到你很高兴啊:)你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呵。 POST BY: [蓝调] @ 2004-06-22 19:04 呵呵,我来看看而已,你忙你的。 POST BY: [临危起哄] @ 2004-06-22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