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ce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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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THIS BLOG IS POWERED BY BLOGBUS.COM 2004 年 12 月 Sun Mon Tue Wen Thu Fri Sat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我的BLOG: silence smile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我的分类: 默认分类(10) (0) 纸婚年。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朗朗的园子 闲下来的冬末 九年 《陪你一段》 《晃晃在2004年夏天》 《珂子》 声声慢 写写 可批 : 可, 于 看见一用. aqiao : 那是我快要忘掉的. aqiao : 很漂亮,把连接留. 梵梦聆心 : :). aqiao : 来逛逛。振作精神. 一口子 : 总是这样,失恋后. 我的连接: 分页: [1] 纸婚年。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5-26 又是未完成的作品。 暑假到了。 夏天将会快乐而忙碌。 纸婚年 1. 一觉醒来,车已经驶到市区。蒙着一层薄薄水气的玻璃窗外,巨大的广告牌下人头攒动。有 婚纱公司在那里搭了台子走秀搞促销。车内也同样被挤得水泄不通,坐在座位上的不比站在车 厢里的好。我迷迷糊糊半吊着眼皮打个呵欠,埋下头盯着脚边没有空隙的地板发呆。眼光越过 垂落下来的长发,我看到拥挤人堆中,一双熟悉的咖啡色旧皮鞋。 我记得这双鞋的主人。我一路往上看,舒晨就站在那里,静静地朝我微笑。 我不知道他看到我已经有多久了,他是什么时候上的车。他仿佛知道我总会抬起头来发现他 一样。那种笑容像是在等待着一场不会落空的约会般,笃定坦然。 两年不见了。整整两年。认识他那一年我还只是个22岁不到的小毛丫头。到现在,已经重重 叠叠七百多个日暮晨昏。我不是不曾想象过我们有朝一日重逢时的各种情景――然而这城市说 大不大,说小不小,我想得越紧,那种不期而遇便越是与我兜着圈地捉迷藏;就像当初未无预 知地突然认识他一样,分离后也毫无把握会否突然在何时何地的某个街角转身,再遇昔日熟悉 的身影――缘份就是这样一个该死的游戏,所有神经质而倦于解释的人都会笃信它的扑朔迷离 。待到我想得腻味了,它却又不声不响地靠近我,像个容颜已近模糊,久久失却联络的旧时老 友一般,轻轻在后面拍拍我的肩,我茫然回头之际,它便佯装亲热招呼道:“嗨,是我啊,还 记得吗?” 那样毫无预兆地突然再次袭入你的生活,不需要理由地侵略。如一出失声的默片,已被遗忘 的星星,突然在记忆里跌落下来,成了陨石,不由分说便挡住你前行的路。 我坐到广场下车,舒晨也一样。我基于礼貌,转过身去和他打了招呼:“嗨。” 他笑道:“你工作很累吗?你在车上睡了很久。”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我有个坏毛病,一坐到公车上就打瞌睡,就算不累也会睡着。车子颠来 颠去,颠得我益发地思念周公。 “有没有时间喝杯茶?”舒晨看看表,又看看我。 我说好吧。于是我们去了街口那家很静的咖啡馆。我记得我来过这里,两次。一次跟舒晨, 那时我们直值恋与不恋之间的暧昧期,那是非常美好的一段时期。他打开笔记本在咖啡馆里赶 文件,我坐在旁边看,然后间或把热咖啡递给他,微笑着看他喝一口,嘴角边一抹浅浅未化的 牛奶泡沫。 另一次是跟许风。哦。许风。提到这个名字,我心里就像被咬了一口一般疼痛。表情掩盖不 了心情,舒晨马上发现我在发呆。“你怎么了?”他问,一面把咖啡推到我面前。 我端着杯子埋下头去,“没什么。”那热气氤氲阵阵袭来,我不太分得清湿湿的眼眶是蒸气 还是泪水。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3-06 几天没写东西。做了几天图片。今天很冷,蒙蒙细雨,天阴阴的。 裹着披巾盘着腿在电脑前敲字。咖啡很香。周末很幸福。 阅读全文 | 评论(1) | Trackback(0) | 编辑 朗朗的园子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3-05 想做出一种感觉来,什么感觉?说不清。 阅读全文 | 评论(1) | Trackback(0) | 编辑 闲下来的冬末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3-05 做了两幅图,自己比较喜欢。现在喜欢而已。爱上99度cafe是以前在一个game bbs里一个论友的签名档。非常喜欢这个名字,借来用用。 不是立春了吗?为什么还是这么冷?我开始厌倦冬天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九年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3-05 未完成的小说。 贴上来自己看看,也算是存在这里。最近胎死腹中的小说越来越多,我看我需要有一段静下心来写字的日子了。 《九年》 【引子】 在新学校正门左侧那条长长的碎石小径上,杨远远地朝这边走过来。阿冰告诉我:“他是杨,我和他是小学同学。”然后他在上前截住迎面而来的扬,一拳击在他的左肩上,热情地招呼:“哇!你小子也在这个学校?” 杨瞪大眼睛,认出了阿冰,他们便你一拳我一掌地用纯男生的方式亲热地闲扯起来。 我抱着书,站在一边,一直没有说话。间或有几个学生从小路上经过。骑着车,或散着步。 小径两旁是墙面已经斑驳陈旧的灰石砖教室和一棵棵开着花的树。夏末初秋的风湿润清爽,轻轻一吹,那种不知名的粉色花朵便悄悄跌落下来,像它们在树上总是故意站立不稳似的。没有香气,无声无息,细碎如雪片,轻盈如飞絮般,变幻着姿态摇坠而下。直至碰触到湿软的泥土,方才好像死了心似的,安详宁静地缓缓合上欲飞的羽翼,沉沉地憨睡过去。 那是 1995 年八月的最后一天,我与杨第一次邂逅,亦我们彼此的初遇。在这条飘落着粉色花朵的碎石小径上。 而在这之前,我们都在同一座偌大的城市里,各自陌生的生活了十五年。 相识前的那漫长的十五年里,也许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或某一个下着雨的黄昏,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在茂盛青翠的老榕树下,在河水退潮的夏日午后,在无数个平淡反复的日子里,我们曾经彼此无数次不期而遇,再无数次地擦身而过。 【十五岁】 新学期开始两个星期后,已是九月中旬。初秋凉凉的风企图吹散盛夏未曾褪却的烈日烧灼,但几次三番,阳光的温度仍是占了上风,隔着淡淡的云层,如一把锐利的剑锋一般,瞄准某处便金光灿灿地直刺下来。 我患了感冒,下午请假去医院打针,省掉两堂作文课。在回家吃药的时候,挪出一点时间来,飞速赶出几篇文字来。回到学校交功课时,已经放学了,校园里冷清安静,空气中流转着黄昏将至那种闷热与清爽混合而出的奇异的浮躁气氛。 我抓着作文本跑到语文办公室,没有老师,只见一个学生站在办公桌前,背对着我,像是在点数。我气喘吁吁地跑过去,人还没近,就把作文本嗖地一声扔了过去。 “还有一本!谢谢!”我想他可能是课代表,老师走了,留下他来帮忙整理作业本。我是个天生粗心而不问世事的家伙。在同一个班上课两周多了,我也不知道班里的语文课代表是谁。 那人拾起我的本子,转过头来,突然笑了,声音里好像带着惊喜:“是你?” 我也认出他来。开学的前一天,在那条开满粉色小碎花的路上。 他是杨。 “你好。”我笑,“我来交作业的。” “你也是我们班的?”看来他和我一样迷糊,只记得八月最后一天碎石路上的我,不认得这两周时间以来与他同班听课的我。 我点点头,“我回家了。”我转身走出办公室,朝他挥挥手,“再见。” 他也走出来,站在办公室门口。斜阳的余晖淡淡地爬到他肩上,他笑着说:“我叫杨。你呢?” 我把手放在上衣口袋里,笑笑,“我叫小菲。” 那一排老式红砖的平房办公室另一侧,是一块小小的篮球场。我所站着的那条小路与球场之间,只隔着一排长长的花圃,被漆成白色的水泥栅栏团团围住,花圃里零星地栽种着几株碎石路上那种开花的树。杨靠在办公室门边,含着笑道:“小菲,你好。再见。” 我刚一转身,便起风了。凉凉的风迎面卷来阵阵未散净的盛夏味道。我觉得头顶上痒痒的,伸手去摸,原来是树上那些调皮的粉白色碎花又被风吹了下来,落英缤纷,在空气中玲珑地跳跃起舞,有几只飞到我的头发上,安静了下来。我取下一朵花,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看杨,他也正好微微侧着头,在找自己头顶上被风吹拂过去的粉色碎花。我们都在这个时候同时再看到对方,怔在原地,保持着相同的动作,半晌之后,好像都领略到空气中自然产生的那种默契一般,无声地相视而笑起来。 那天之后,我们便彼此熟识起来。杨坐在四大组的第二排,而我坐在一大组第二排的窗户边。下课的时候,我坐在座位上和要好的同学一起聊天说笑,他便会走到教室外的窗边去,伸手轻轻叩我旁边的玻璃窗。我在同学异样而调侃的眼神包围中把窗户打开,他便笑着告诉我:“操扬上那棵树的花全掉光了,你出来看。” 坐我附近的同学便嘻嘻哈哈地笑起来,纷纷怂恿,“去看啊,去和人家看花啊!” 我红着脸撒谎:“我看过了,今天来上课的时候就看到了。” 杨诧异道:“不会吧?我那时候也留意过,不过那时花并没有掉光啊。你是不是看成另一棵树了?” 我涨红着脸,丢下一句:“每棵树都一样。”就站起来关上了窗户。 杨站在窗户外往里看了一会儿,突然跑进教室,跑到我的桌子前,伸手按我的文具盒。那时我用的是一个浅橙色的厚厚的自动文具盒,盒子上有好几个小小的按键。一按其中一个,就从文具盒一侧蹦出一个小抽屉,那是放橡皮擦的;再按另一个,又从文具盒下方跳出一个薄薄的大抽屉,那是放三角尺和量角器的;再按一个,文具盒盖子自动啪地一声打开……下课没事的时候,我就把这个倒底是暗道开关的盒子按来按去。这时候杨也颇有兴趣地按着文具盒,又好像想说什么,磨磨蹭蹭地反复将那个关着橡皮的抽屉弹出来,又按回去,弹出来,再按回去……周而复始地按了半天,最后突然拿起文具盒,飞快地扔下一句:“我们来调换笔盒玩!”我还来不及拒绝,他已经拿着我的文具盒飞奔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我看到他站在自己的课桌前,低着头不知道在鼓捣什么。一会儿工夫,他又拿着自己的文具盒跑过来,刚放在我桌上,上课铃声就响了。他笑着跑开。我打开他的文具盒,看到他已经把我的笔、橡皮、直尺统统装在了他的盒子里。 放学后,我照例背着包站在邻班门口等好朋友晓敏一起回家。她们班的物理老师丝毫不理会窗外已是一片放学归家的繁闹景象,依旧滋滋有味地站在黑板前奋笔疾书,还不忘及时朝候在课室外面的几个邻班同学们狠狠投来带着责备性质的严厉眼神。 我等得百无聊赖,便朝自己教室那头走,准备遛达一圈再过来。一进教室,就发现杨居然还没有走,坐在课桌前,埋头写着什么。我走过去,掏出他的文具盒,说:“换回来,我要用自己的。” 他猛地抬起头,看见是我,像受了严重惊吓似的大叫一声:“你走路怎么没声音?” “你在做什么亏心事?”我笑道,对他用双手紧紧蒙住的那张纸万分好奇。 “你……你把文具盒留下来,然后闪一边去,五分钟后再回来,我就把文具盒调换过来还给你。”他假装平静又打着颤音道。 “哦?”我故意死死地盯牢那张神秘的作文本方格纸,慢条斯理地把文具盒放在他的课桌上,笑着走开。 他还不放心,一路目送着我走出教室,蒙着纸的双手一点也不放松,嘴里还叨叨道:“不许杀回马枪!不许看!” 我也没兴趣再关心那张纸了,走到晓敏的教室外面,她们正好放学了。我带着晓敏踱回自己的教室,隔着窗户,看到杨正在紧张兮兮地把笔啊尺子啊往两个文具盒里塞,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副贼头贼脑的模样是在藏赃呢。果然,晓敏就问:“那不是杨吗?他在干嘛?” 我拉着晓敏走进教室,大声问:“换好了吗?” 杨突然以极快的速度朝我们冲过来,冲到我身边,像扔炸弹一样匆忙慌张地把文具盒塞给我,一阵风似地刮出了教室,转瞬就没了影儿。剩我和晓敏两个人,捧着文具盒,错愕地立在讲台上。 “糟了!”晓敏突然大叫:“他这么害怕地逃走了,一定是他把你的文具盒弄坏了!” “嗯!”我想了想杨刚才那通奇怪的举动,立刻同意了晓敏的说法:“肯定是!” “快检查一下!”晓敏把文具盒放到讲桌上,伸手辟里啪啦地按起来。 我也跟着她一起边按边检查,几乎按完了所有的按键,也不见文具盒有什么不妥之处。直到我按了最后一个按键,文具盒底蹦出放大镜抽屉,晓敏眼尖,指着那个圆圆的镜面,“咦,你看!” 有一方被折得整整齐齐的纸条被夹在镜面和盒子的透明塑料之间。我们齐手把那方纸条从夹缝里扯出来,一层层打开,是一页作文本的方格纸,隐约看得到上面有蓝色水笔的字迹。我突然想起杨当时紧张兮兮地趴在课桌前写着什么,现在这页方格纸居然如此隐秘地出现在我的文具盒里,再综合他刚才那一系列不寻常的反应,我的脸突然滚烫通红起来。 晓敏把打开了一半的纸条递给我,我捏着这张纸,好像这是一个罪证,一封鸡毛信,不知道该如此处置才好。 晓敏也好像嗅出了些什么似的,又突然发现我们现在是站在无比神圣的讲台上。她抱着文具盒,像后面有鬼追似的慌慌张张道:“快跑快跑!”拉着我跑到了教室外小操场旁的小山坡上。借着密密丛丛的树木隐蔽遮挡,她摇着我的衣袖,似乎比我还感兴趣一般,问道:“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快打开来看!” 我红着脸,心乱跳着打开那张纸条,浅灰色方格里,整整齐齐地印着淡蓝墨水笔迹。是杨的字迹。纸条上写着: “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张字条,因为我觉得我藏得很隐蔽。就像我很喜欢你,也藏得很隐蔽一样。” 那天我和晓敏各自回家吃了饭,又约出来逛街吃刨冰,其实主要是就这张纸条彼此讨论一番。那时的女孩子与现在的不一样。现在的女孩十五六岁遇到这样的事已经不太会有脸红心跳的经历了,更不会傻了吧叽的约了闺中密友出来偷偷秘密研究谈论。晓敏说:“我早知道他喜欢你,他还以为他藏得好呢,其实很多人都看出来了!” 我傻傻地盯着她,讷讷地问:“是吗?” “嗯!”她加重语气。 “那怎么办?” “你喜欢他吗?”晓敏单刀直入,问得我一张脸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我立刻装了一副三贞九烈模样,斩钉截铁道:“不!不喜欢!” 那天我们在街边换刨冰摊前边吃边讨论到晚上九点半,才各自依依不舍地结束话题回家睡觉。我在睡前如果吃过冷的东西,就会睡得很熟。那天也不例外,一碰到床就进入了梦乡。梦里老是和晓敏一起走到那片小树林里,她问我:“你喜欢杨吗?”我还是那副革命就义似的坚韧表现,但不知道为什么从嘴里蹦出来的话居然是:“当然!喜欢!” 第二天下课的时候,杨还是像以前一样,站在我的窗户外面往里看。我不知道怎么应对,于是就干脆不去理他,照旧和邻座的同学聊天谈笑。他在下午课间休息的时候,趁我去后面黑板前修改板报,挨个儿地把我的文具盒翻了个遍。 他当然没有发现那张已经被我毁掉的纸条。 接下来的一段时期内,他都有点闷闷的颓丧。课间休息时,时常见他站在窗外往里看;上体育课时,大家都在踢球翻单杠,女生就惯例地聚成小圈子叽叽喳喳聊天,我偶尔会在谈笑间隙时抬起头,在操场上寻找杨,他几乎远离一切集体活动,独自沿着跑道散步,如坐在操场观众席的座位上,呆呆的,不去搭理任何人。 我把这些情况告诉晓敏,她笑道:“他当然伤心了,你明明看了纸条又不理他,他一定有种失恋的感觉。” 学校十一月举行冬季运动会,我照例是专写颂词的文字啦啦队。杨报名参加男子三千米。那场比赛是在下午。中午大家吃过饭稍事休息之后,都陆陆续续去了操场。我从操场返回课室去拿纸,竟看见杨一个人坐在课桌上。我走过去,看看他,道:“咦?你还在这里?你的比赛项目快开始了,还有一小时了。”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他见我来,显然而诧异。 “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我说:“我只是回来拿写稿的纸。” 他点点头,不说话了,看上去好像刚练习过,额头上还有汗,脸红红的,坐在课桌上平息呼吸。 “你不该在比赛前还跑得这么累的。”我绕到自己的桌子边,拿出常备的大水杯,倒一杯凉水递给他,“你好好休息一会儿吧,我先回操场去了。” “喂!”我刚走到门口,他便叫住我了,迟疑半天,吞吞吐吐地问道:“你……你有没有曾经发现自己的笔盒里有张纸条?” “什么纸条?”我装懵。 “没什么了。”他颓然地低下头去。 “你认真比赛吧。”我抱着书和稿纸准备离开,他又叫住我,从课桌上跳下来,道:“我们一起过去。” 一同往操场方向走,走到学生宿舍前的小便利店时,我指着店外黑板上的粉笔字,笑道:“看,那个冰淇淋的名字真好听。” “青葱岁月。”他轻轻念了一遍,分析道:“肯定是用葱做的冰淇淋!” “神经病!”我白他一眼,“谁会用葱做冰淇淋?那么难吃。” “那你说是用什么做的?” “西瓜!”我说:“因为西瓜是绿色的。” “冬瓜还是绿的呢!” “冬瓜只有皮才绿!里面是白的!” “那西瓜里面还红的呢!” “那用什么做的?”我们同时发问,面面相觑两秒钟,他笑道:“买来吃就知道了。” 于是我们一人买了一个“青葱岁月”,迫不及待地咬开,在嘴里含了一会儿,不无失望地异口同声道:“哈密瓜!” 然后一块儿哈哈大笑起来。 站在单杠前吃冰淇淋,他突然问:“一会儿我跑三千米,你会给我加油吗?” “当然会了!”我特仗义地道。 “那你会一直站在跑道外面叫着加油鼓励我吗?” “嗯……会。” “那我到终点的时候,你在终点接我,好吗?” 我有点犹豫了。在这个时候,年级里有好事者传播我和杨的流言蜚语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我如果再去终点迎接他,无疑是为这些流言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和肯定。我埋着头吮着冰淇淋,不说话。杨一直问:“会不会?” 我想了好一会儿,含蓄地道:“我如果那时候没在一旁写颂词的话,就和老师同学一起去接你吧。你知道你跑了三千米下来,很多人都会接你的。” “那你去不去?”他还是这么问。 我只有说:“好吧,我也去。” 一起走到操场时,马上便有人因看到我们的同行而露出讨厌的调侃笑容来。我没说话,走到啦啦队的桌子前坐好,看到远远的那头,杨绕过人群,走到三千米赛事选手休息准备席上去了。 我匆匆忙忙地写了几大篇鼓励选手的颂词,就和晓敏跑到三千米的跑道外围去。选手已经在跑道上就位了。我拉着晓敏,对准备在跑道上的杨说:“加油!坚持!” 晓敏那家伙,偏要在这时候突然大声问我一句:“大冷的天,你的手怎么会出汗?你紧张什么?” 杨听到了晓敏故意说出来的调侃,我看见他微微埋下头,脸上一直挂着散不去的微笑。 枪声一响,三千米比赛正式开始。这是一场十分艰难的拉据赛,跑到第三圈时,已经有选手支撑不住停了下来,一步一挨辛苦地往前挪步子。我也顾不得学校里总有好讲是非的家伙那些言辞和眼光,楞是拉着晓敏陪着我一直在跑道外为杨加油。他最后跑出第二名的成绩,到达终点时,一群人围上去扶着他,把他拉到看台上去休息。他在人头攒动的簇拥中,伸长了脖子,像是在找人。晓敏推推我,道:“过去啊,他在找你!” 我说:“不过去。”然后就像在原地生根了一样,仍她死活都推不动。 杨远远地往我这边看过来,眼神停止寻找,快乐欣慰地笑起来。我也远远地看着他,趁没人注意到我们的对视,偷偷地飞快地朝他比了一个胜利手势,然后拉着晓敏,逃也似的跑到另一边去看扔铅球了。 冬天来临后不久,期末考试,之后便是寒假。在放假前一天,我和几个同学被留下来打扫教室,杨也是其中一个。另外两个同学提着扫把去清洁小操场公共区域了,我和杨留在教室里,一个擦黑板,一个扫地。我一边在黑板上涂涂写写着,一边用粉笔刷抹掉它们。转过身,看见杨提着水壶,站在空旷的教室中间。见我转过来,他高声道:“我有东西给你!” 我说:“什么?”他已经走了过来,手里好像捏着东西。我再问了句:“是什么?” 他摊开手心,轻轻提起一枚小巧别致的钥匙扣,粉红色云彩图案。钥匙扣里有夹层,里面藏着一张极小极小的纸条,上面有一排数字。 我问:“这是什么?” “我家里的电话号码。”他笑,“如果寒假你有功课不会做,我可以勉强委屈一下,帮你补补。你打电话给我吧。” “切!”我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笑道:“少臭美了,我功课不比你差!” “你怎么知道寒假作业里你就没有不会做的题?”他黑着脸吼我一句:“罗罗嗦嗦!――手伸出来!”然后把那枚精巧可爱的粉色云朵放在了我的手心里。 【十六岁】 寒假结束,我返校报名。学校盖了新教学大楼,我刚踏进新教室,就看到零零星星几个同学,大概是报完名后留在教室里玩的。杨站在黑板前,和报名的老师在说笑,我一进去,他就朝我这边走过来。 “喂,整整一个寒假你去哪里了?”他轻声问:“我从来没在街上遇到过你。” “你遇到过很多同学吗?”我说:“我去妈妈那边过年了。” “怪不得我见不到你。”他想了想,又说:“怪了,我家电话好像没坏,怎么会一个寒假都收不到你讯息呢?” “因为我压根儿就没打。”我抿着嘴笑,只差没笑出声来。 “为什么?”他佯装发怒表情严峻起来。 “我把钥匙扣弄丢了。”我说:“过年逛庙会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不见了。” 杨不说话,转身离开教室。我以为他被得罪了,心里竟有点不安起来。报过名后,跟同学聊了一会儿,他竟又回来了。 我直觉他会有什么话跟我说,便走过去。刚走近他,他便把我拉到角落里,重新在我手心里放了个凉凉的东西。我摊开一看,竟又是那枚粉色云朵,那枚曾被我大意遗失的云朵。他重又买了一个,把自己的联系电话写在了里面。 “这次再弄丢,我掐死你!”他扮着鬼脸朝我凶霸霸地说,我嘟嘟嘴,不以为然地哼着小调,拿着书包,一路轻快地回家去了。 春天很快如期而至。班主任为同学重新分配调换座位,竟将我和杨调成了同桌。 春季对校园里的学生来讲,最重要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每年春天的郊游了。那年春末夏初,刚开学不久,老师就宣布即将领着我们去郊游,地点是在河边还是山上,由我们在周六的班会课上投票选择。 周六那天班会,大家都如火如荼地讨论起这件令人欣喜的大事来。杨趴在课桌上写写划划,我伸过头去看,只见他在纸条上写:“你觉得去山上还是去河边?”写完后把纸条给了我。 我嘀咕着:“神经,就在你旁边,还写纸条?”然后用红笔在“河边”两字上划了个圈。他开心地笑起来,“我也想去河边!” 那次之后,相互传纸条就成了我们之间一个不成文的默契,就算是彼此都在身边,离得很近,也习惯和喜欢把要说的话,哪怕是点滴琐碎,都写在纸条上,再交给对方。 郊游那天,大家浩浩荡荡地带着食物和水前往山顶公园。我和几个朋友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坪,围成一圈坐下来玩扑克聊天吃东西,一直玩到中午,大家正准备起身去山上看看风景,却见杨从一条通往山腰的小路上气喘吁吁地跑了上来,东张西望着,突然看到了我们几个人,欣喜不已地笑起来,朝这边跑来,顾不上我身边还有别的同学在,上气不接下气地笑道:“小菲!我在找你!” 我掏出一包薯片,问:“你找我有事吗?” 他也楞了楞,抓抓头,一副讷讷的样子,“呃……我……我只是突然看不见你了,心里有点急,我……没别的,只是想马上找到你……” 旁边的同学一听,都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团。我脸红红地拆那包薯片,一个不小心,玻璃纸被扯破了,碎碎的薯片落了一草坪。 阳光很暖,杨加入我们的扑克牌阵容,一边打一边狂输,还一边不知为何地挠着头傻笑。最后他输完了他带来郊游的所有零食,没办法,为避免捱饿,他也只能和我们一起吃吃喝喝了。晓敏打量着杨,嘻笑道:“嘿!你真这么能输?我简单怀疑你是故意的!” 五月底,我的生日。杨趁每晚自习前半小时读报时间时,去学校音乐广播室点了半小时 beyond 的歌给我,祝我生日快乐。那时正是我疯狂迷恋 beyond 音乐的时期。我开心地坐在座位上听音乐看书,惊奇地发现那些歌竟然都是点给我的。见到我一脸惊喜的模样,杨钻到自己的课桌底下去,从外衣口袋里拿出一张像奖状那么大的纸,上书“生日快乐,好梦圆圆”。我这才知道这是他送给我的生日祝福,心里感觉格外温暖。 阅读全文 | 评论(1) | Trackback(0) | 编辑 《陪你一段》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2-25 分手,诀别。冲动固执地提着一只绛红大旅行箱,不远万里去同命运过招,最终惨烈地败下阵来。提着绛红旅行箱,在某个黯淡的下午,沉重地脚步,心却轻飘得像随时像可以被风吹出胸腔,随时就可能不再是自己的。捏着机票,旅行箱轮子在脚边嘈杂地喧闹着。到底寻找购买机建费的柜台,魂游太虚,昏昏噩噩地四处游移,脑子里闪过的都是反射性画面与语言,反应迟钝得像一只折翅加感冒的翼龙。我在机场迷了路。我在感情的棋局里,迷了路。 破坏了原本已快堆砌完成的堡垒,任性,与过份的专注,积成海浪。一个浪头扑上去,几年几月费心费神的劳作又算什么?这堡垒原是沙做的,别说海浪,一盆水泼去,指不定都立马毁了它。爱情非得等到某一方醍醐灌顶大彻大悟后方才露出她平庸俗套的真面目。在这之前,她还总是拼命粉饰着,像刷着金漆披着最美的华服,令得每人被她拽住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想:多不容易,多难才能遇到,茫茫人海,缘份如同恒河沙数,真正属于我的,能遇到,多不容易…… 总是轻易地就觉得不容易,轻易地就奉上自己、心,甚至不可预见的将来,离别也就很轻易地便从某处黑暗的角落里突然蹦出来,朝你say hello。那是一种不可抗拒不容抵挡的病毒与瘟疫,一瞄准你就不再打算放弃,非得缠住你,死死地缠牢了,亲手捉弄得你日以继夜地憔悴支离下去,不到下一段缘份降临,就绝不肯轻易放过你。 吃感冒药时总是习惯看看包装盒,看看有没有副作用提示。但没人会在恋爱的时候留个心眼儿给自己。阳光灿烂的季节,人都是健忘的,他们忘了爱情的派生物和不良衍生品。 离别的最后一天,天气格外晴朗。躲在厚厚棉被的遮盖下,眯着眼睛看窗帘缝中透出的日光。不用拉开帘子,也知道是个难得的好天气。蓝白天空,清新空气为离别布景,因此分分秒秒都显得更加刻骨铭心。怎么忘记呢?或者是,需不需要忘记?我闭上眼睛,这么些年的来来去去,像是按了快键的电影画面一样无声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又一遍。你说:“起床了,天亮了。”我假装没有听到,扭过头去,装模作样地翻身再睡,泪水静静地咽进了心里。不小心从眼畔流下来的,很快就打湿了脸颊边的被子。我紧紧攥着被子,攥着那一小片泪湿的痕迹,像是拼命地攥着维护着所剩无几却不得不有的自尊,即使它们一直躲在角落里偷偷饮泣。 最后好像真的睡着了,做梦回到中学时期,考试,老师发下的试卷全是一段一段的课本节选,没有可供我们填写解答的地方。怀着奇怪的心情醒来,自己告诉自己,这梦的意思是,不可改变,匀是定局。时光倒流,也充其量是成全一些无谓的事,无聊的余情而已。我隔着被子紧紧抱着你,放肆地抱紧,死死地抱紧,像只僵在某处扯都扯不开的考拉一样。你开始时还在问“怎么了”,后来不问了,也许和我一样,在发呆。我推推你,你不说话,我坐起来,在你胸前写字,让你猜。你猜来猜去,总是猜不全。我告诉你是一句话,你还是猜不到。我加重手指的力道,使劲在你胸前划,只差没用指甲留下血痕了,你还是茫然地摇头,摇得那么轻而易举,令我生气。 我固执地写了一次又一次,你要我宣布答案。阳光缓缓地西移而去,厚重的窗帘遮挡住最后一丝微弱的光线,室内静幽得像个山谷。我看着你,使劲地企图看得深一点,再深一点,一直深到心里去,或是把心都看穿看透――那后面又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世界?可是春暖花开灿烂锦绣?你笑着摇摇我,“说吧,你都写什么了?” 我一开口,声音就有点沙,昨晚喝了太多酒,宿醉后留下的后遗症。 我说:“和你在一起多美好,就算什么都得不到。” 你沉默,之后静静地伸出手来,轻抚我的头发,一点一点把乱发抚平。我记得这种心情与感觉。像我曾经养过的一只小兔,每次她吃东西或撒娇睡觉的时候,我就这样安静地轻抚着它身上柔软雪白的毛,心情温柔得像静夜里的月色。这种温情的爱怜与占有无关,像兔兔在我抚摸她时突然抬起头来舔舔我的手指,我会欣喜得雀跃。爱是这样的,某个时候,某个气氛下,它会突然变得无限伟大无限光明,像浩渺无垠的大海一般,只嗅得到它清新微凉的味道,会想要伸开手臂深呼吸,让它容纳下你,而不会想要把它装进瓶子里,统统运回家去。 现在就是这样,即使我感谢和庆幸亲爱的你曾经如此投入而毫无保留地进入过我的生命,但终有一天,时间和空间会让一切都淡化老去。有没有美好的记忆是后话,是现在不必考虑的问题。因为每当一个人向另一个人说“至少还有好的回忆”时,就表示他已经一只脚踏在了离别的边缘线上,一半心已经开始准备和撰写离别的台词与道辞语。 火车像一段没有生机的垂死的鱼,横卧在铁轨上。你送我送到月台前,手越握越紧,天色几乎是骤然变黑,站在月台上,可以看到不远处整个城市华灯璀璨,美好得像明信片一样的风景,太容易混淆,每个都市都一式一样的面孔。你让我上车,我上去放好行李,又跑到门口,把站在下面的你拉上车来,站在没有人的吸烟区,头碰头地拥抱,然后一起哭泣。列车员面不改色地回头看了看,这种离别的情景看得太多,她或许已经麻木。夜一黑,星星就探出头来。我们重新回到月台,离开车还有十分钟。十分钟。月台上太多太多拥抱哭泣的人,紧紧地相连在一起。十分钟,时间公平得无比残忍,从不为谁停留暂顿哪怕一点点。我记得昏黄路灯下你的头发,你的眼神,你的手掌,你同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最后那一次拥抱的真实,最后一吻的心碎与温暖。 不写离别,不写剩最后一分的离在眼前的离别。而我们一直紧紧拥抱,像要将此时此刻的泪水拥进永生里。月台上那么多人,一个的,成双的,送别的,不舍的。车轮飞驰而后的岁月,明天与未来,都会再与面前这个温暖熟悉的人无关,明天与未来,都会由时间与另一个别的人,分散、占据。 明天与未来。我抬起头来,窗外传来隔壁邻居历久不衰的打字声。我正经历着的明天与未来,我曾以为永远不会到来的明天与未来,最终竟也没有单纯地为了谁而枯萎干涸掉。太阳毫无影响地东升西落,而这个世界上,甜蜜与失落的故事,仍会继续上演,很多很多。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晃晃在2004年夏天》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2-25 钉子坦言越来越受不了晃晃。从麻将牌摆上桌开始他就一直滔滔不绝地数落和倾诉着,间或还要分个岔和牌友们唠唠几句牌桌子上的闲话,口沫横飞,忙得连抽根烟的时间都挪不出来。 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更何况像钉子这样一心多用的?不输才怪。一场麻将浩浩荡荡地从中午一点打到茶园隔壁的小学放学,钉子的临场表现给了牌桌子上另外三人一个坚定不移的印象――今儿他钉子是来送钱的,不收都不行。于是他们仨迅速用眼神达成了某种和谐而愉悦的默契,围成等腰三角形,跟把倒扣的弓箭似的,死死瞄准钉子这个目标。钉子也不争气,有好牌抓起就乱扔,最后输得钱包里空空如也。大家嬉皮笑脸地接过钉子递上的钱,钉子烦躁地吼:“妈的!今儿手气太背了!”他拿出钱包来看看,“一个子儿都没了!” 旁边的温芹伸手抢过钉子的钱包,娇笑道:“这不,还有几枚硬币呢,这不是钱啊?” “坐公车回家的车还是该留给我吧?”钉子夺过钱包,“真都输光了,今儿回不了家,上你那儿过一宿啊?” 温芹打蛇随棍上,“人家又没说不许……”一边撑着头望着钉子笑,一边在桌子底下半吊着高跟鞋,无限风情地勾勾钉子的小腿脖子。钉子长这么大还没受过这种绯色待遇,顿时心里酥一阵麻一阵,心如小鹿乱撞,蹦啊跳的就差没从喉咙口里窜出来了。温芹偏还要加一句:“你说是不是?”眼神含情脉脉,弄得钉子神魂离窍浮想连翩。 这种时候,晃晃原本还在钉子心里的某个不知名的角落蜷着,经温芹这么一逗,钉子哪里还顾得上什么晃晃还是悠悠的,统统一古脑儿地给踢了出去。去了哪儿,不知道,总之是不在他心里盘踞了。 结果那晚钉子果真跟着温芹去她家过夜。晃晃打电话给他,他躲在洗手间里接起电话猫着声音撒谎,说我还在图书馆找资料呢。正说着,那边厢温芹突然故意把音乐扭得很大声,甜得发腻的女声不由分说地钻进洗手间里,再通过电话毛毛虫似的钻进晃晃耳朵里,令晃晃感觉极端不舒服。 晃晃问:“呦,哪家图书馆啊?真特别,音乐这么大声,扬声器坏了吧?” 钉子拼了命地把谎话往死里圆,“坐隔壁那小子,他的笔记本在放音乐呢。” “什么笔记本音响效果这么好啊?”晃晃明显透着酸意,一股子你今儿不说清楚就甭想挂电话的劲儿。 “IBM。”钉子撒起谎来也是不遗余力,“你在哪儿呢?”逮着机会就顾左右而言它。 “丁博文我告你,你到底在哪儿?!甭以为别人都是傻子,你撒那种低级的谎糊弄谁啊你?!”晃晃失去耐心,单刀直入,丢下一席话把钉子打懵了。虽然他对晃晃的的确确已经情淡爱驰,但这会儿……在别的女人家里,跟自个儿的女朋友厚着脸皮昧着良知地搞这种欺骗活动,他还是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一句话,他现在还没炼成精呢,所以多多少少还知道自己的良心在哪个位置。 钉子挂了电话,拾掇了一下,匆匆忙忙扔下一句“走了”,就披上外套出了门,留下温芹一个人呆立在音乐声和围成一圈点了一半的蜡烛中间,老半天反应不过来。 钉子跑去晃晃的寝室敲门,晃晃从猫眼上看到是他,大半夜的,那外套一看就是脱过的,头发也毛毛的,女人都是天生的显微镜视力。晃晃心里窝着火,打开门,“找谁?” 钉子一步向前,做解释状,“晃晃是这样的……” 晃晃突然“啪”地一声重重摔上门,钉子来不及往后退,门板儿和晃晃的力道统统扣在他鼻子上,震得他头发晕,鼻子发热,还没工夫思考这是怎么回事儿,鼻血就跟泥石流一样铺天盖地流了满脸。 通过这件事,钉子再没来过晃晃的寝室,晃晃的手机上也再没出现过他的电话号码。晃晃还是等了一阵子,大伙儿都脱了薄毛衣改装衬衫了,好长一段时间,晃晃没等到人也没等到电话。她最后把电话本里钉子的号码删了。删的时候晓双靠在晃晃背上,看着她删号码,嘻嘻笑道:“甭装模作样地删啦,你心里一定还爱着他――需要我帮忙,你给吱一声儿。” 晃晃生平第一次冲好姐妹发脾气,“少跟我什么爱不爱的!离我远点儿!烦!” 之后晃晃又开始固定的四点一线生活。寝室、课室、餐厅、图书馆。以前是五点一线,再加一个钉子的住处。现在五边形变成了正方形,晃晃性格达观,很快就想通了――五边形倒底棱棱角角的,还老立不稳,正方形多好,四平八稳安安定定的,生活嘛,安宁平静就行了。二十四的人了,说得不好听点,一把老骨头,还追什么刺激新鲜?这不跟老头儿找砒霜下饭吃一个理儿吗? 晃晃刚想通后,钉子又再恋爱了。对象嘛,当然是生不如熟,温芹。两人老得跟一人似的,连体婴一样在校园里散步,一起去餐厅买饭,你喂一口我喂一口,边吃边亲昵,一顿饭非要吃得个花样百出不可。温芹不是学生,但是每天中午都来学校陪钉子吃饭,晃晃在餐厅里遇到过他们一次。 那天晃晃和晓双从机房出来,直接去餐厅吃饭,远远地就看到钉子跟温芹俩抱得紧紧地分食一盆西红柿炒蛋,两人都不像是在自己嘴里的菜,倒像是在吃对方嘴里的菜。晓双作发抖状,“下次我记得把数码摄像机带来,偷拍下来拿去网上卖钱改善改善生活。” 晃晃不说话,偏偏老天捉弄人,整个餐厅一个空位没有,就钉子跟温芹旁边有一空着的。晓双拉着晃晃往那边走,一边咨询晃晃:“换别的地儿吃饭不行吗?” “不行。我就爱吃这儿的西红柿炒蛋。” “你还吃得下啊?”晓双看晃晃的眼神像是餐厅里闯进来一只企鹅。 “我胃口好着呢。”晃晃不介意,一屁股坐在钉子和温芹旁边的位置上,吩咐晓双,“你去打饭,我占着位子。” 晓双换了副眼神,跟看末期肺痨病人一样一边看晃晃,一边转身朝打饭的窗台前移步子。 钉子颇不自然,往边上挪了挪,搞不清楚这个时候要不要和晃晃礼貌上地打个招呼。 他总是慢半拍,还没想好这招呼要不要打,晃晃已经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地从包里掏出一本书来,她那种无比平静地表情告诉钉子,她已经沉溺到书的海洋里了。 钉子稍稍侧过头去,看了看书的名字。 《尼罗河上游文明与古埃及文明发展史》。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一段多长的时间记不清了,也说不清,笔者是个时间方面的无概念者。总之是大伙儿在穿着长袖衬衫还热得燥得汗流浃背的时候――通常称呼上叫这个为盛夏。盛夏的某一个午后,下了课,晃晃去银行取钱。一路上沿着长长的墙壁投下的阴影往前走,还是被晒得连鼻尖儿上都沁油。来到银行,一屋子人都挤在取款柜台前,不知道的还以为集体打劫分赃呢。晃晃图方便,绕到门口的自动取款机去。她就喜欢那些粉嘟嘟的纸片儿从取款机一缝儿里钻出来,钻到她手里的那种美好感觉。 取款机上还站着一个人,焦躁地在机器上嘀嘀嘀地按着,老半天也不见机器吐钱出来。晃晃站在大太阳下,有点儿失去耐心了,朗声道:“同学,请你快点儿。” 那人转过头来,看晃晃一眼,尴尬地笑笑,“这个……同学,你可以帮我取吗?” “我帮你?”晃晃摇摇头,“你可是你自己的钱,自己取吧,行了你慢慢儿取,我等着呗。” “是这样的。”那人解释,“我……我把密码给忘了,又不知道怎么把卡取回来。”他颇有点可怜兮兮地盯着晃晃,晃晃想帮个忙也不会多长块肉,帮就帮吧,走到取款机前,看见界面还停留在“请输入密码”一栏。那人不动,晃晃看他一眼,“你倒是输啊。” “我忘了。” “瞎输一个呗,输一假的进去,系统会提示你输错了,是否退卡。”晃晃耐心地解说。 “我都输了两遍错的了。”那人焦急地道:“再输一次就吞卡了。” “银行密码也给忘了,你也真够厉害的。”晃晃道:“吞卡了也没事儿,你让银行里的人替你拿出来呗。” “里边儿那么忙,我又赶时间……”那人道:“我就记得前四位是我的生日号码。” “那怎么办?”晃晃瞪大眼睛,道:“输呗,输错了吞了卡,跟银行说一声儿,然后你该干嘛干嘛去,忙完了再上银行来取卡不就成了吗?” 那人突然死死地盯着晃晃,半张着嘴,晃晃叫了他几声他也不答腔,晃晃急了,“你干嘛呢?中暑啦?我走啦!” 那人却忽地从地上蹦起来,“我想起来了!”扭头嘀嘀嘀地在机器上按了一串儿数字,机器里哗哗哗地响起来,不一会儿,一叠钱就从旁边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怎么又想起来了?”晃晃笑道:“玩儿我啊?” “多亏你,我才想起来。” “怎么说?” “看到你的眼睛就想起来了。” “呦,我怎么不知道我的眼睛还有密码记忆功能?” “你眼睛大呗,跟俩二筒似的,我就突然想起来,后面那两位数是零。” “怎么说话呢?什么二筒啊?” 那人哈哈笑了两声,推着放在一旁的自行车,笑道:“谢谢你,你去哪儿?我送你一程。” “就这破车?”晃晃指指那辆旧阿米尼,一脸不屑地开玩笑。 “这车怎么了?你知道现在最时尚的车是什么样的吗?就是两个座位,还带敞篷,我这不就是吗?” “哈哈!”晃晃仰头大笑,“够贫的!――我去图书馆!” “上车。” 晃晃坐在后车座上,那人突然一踩脚踏板,车往前使劲儿一冲,晃晃差点儿没摔下来。 “你就是这么对你的恩人啊?” “要不你拉紧我,就不怕摔了。” “那怎么行?看你这模样,在这校园里指不定也有两三个情儿,被看见误会了多不好。安抚后宫的责任是非常艰巨的。” “你倒真是目光如炬。”那人高声大笑。 “那是。” 那人和晃晃同系的,晃晃研究生一年级,他高晃晃一级。晃晃问:“你叫什么名字?” “汪洋。” “呦,好名字,心胸一定特宽广。” “那是――你呢?” “姚晃晃。她们都叫我晃晃。” “摇晃晃?”汪洋又高声大笑起来,“其实我们俩的名字都挺逗的,典型的父母利用现有文字资源替子女取名儿――是不是?” 车骑出一段,晃晃还是伸出手来拉紧了汪洋的衬衫。车骑得不快,但是耳畔有徐徐的风,像小鸟羽毛一样温柔地抚过,空气里清清甜甜的夏天植物香气。晃晃抬起头来,清远的蓝白天空安静地浮在头顶上。晃晃觉得这一切简直就像一幅闻得出香味的彩色插图画,美得几乎可以停顿定格在某个地方,或镶在琥珀里了。 汪洋打电话来找晃晃,约晃晃晚上去校外吃火锅,他请。 “大热的天,吃那玩意儿干嘛?”晃晃没兴趣。 “这你就不懂了吧?”晓双拎着刚洗过的拖鞋从晃晃身边走过去,笑道。晃晃有在电话里重复对方言辞的习惯,所以她和汪洋的电话内容晓双很容易就听出了个七七八八,“就是要大热天吃火锅才过瘾,在我们那边儿,夏天火锅店生意比冬天好多了。”晓双的家乡是火锅的故乡,她也历来就是火锅这道菜的权威评分人士。 “那咱俩都去。”晃晃说,“你喜欢吃火锅嘛。” “我去干嘛?”晓双笑,“我去自个儿掏钱,多没意思。有那俩糟钱我不如省下来买瓶保养品。” “那儿能你出钱啊?”晃晃道:“我现在就打给他,告诉他我带一朋友过去。” “这话一听就知道你们俩现在关系非同寻常。”晓双靠过来,奸笑道:“跟姐姐说说,都干什么坏事儿了?” “瞎说什么呢?去不去啊你?”晃晃笑。 “去。吃白食谁不会啊?还用教啊?” 晃晃跑到电话面前拨号,一边笑,笑着笑着就红了脸,晓双自然又惯例性地捉弄她几句,她于是更不好意思了,连打了两个错误的电话,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晚上晃晃带着晓双去校门口等汪洋,准备一起去那家火锅店大快朵颐。汪洋远远地朝这边走过来,晃晃捏了捏晓双的手,低声笑道:“怎么样怎么样?” 晓双像是在装傻,“什么啊?” 晃晃来不及再说,汪洋已经走近了,看了看晃晃身边的晓双,笑道:“你朋友?” 晃晃道:“是啊,是不是多个人就不请了。” “怎么会。”汪洋笑道:“你们最好一左一右都坐我旁边,别人看到我吃顿饭还左右逢源美女陪伴,羡慕死我。” “贫吧你。”晃晃笑道:“别吓到我朋友了,人家可文静得很。”俨然像是老婆教训老公的口吻。 一顿饭工夫,晓双已经和汪洋混得溜熟,交换了电话号码,甚至QQ号码。晃晃奇怪地问:“咦?你也上网玩吗?” 汪洋笑笑,“没事儿打发打发时间嘛,现在谁没QQ号?” 晃晃心想也对,赶明儿我也去申请一个,没事和朋友在网上侃侃大山吹吹牛,也挺不错的。 怪就怪在那餐饭后,晃晃也没怎么再接到汪洋的电话了,有时很平常的一句问候,也是简简单单就挂了机。 倒是晓双,没事儿三天两头往外跑,甚至逃起课来,笔记让晃晃帮着抄。衣服也越来越多越来越漂亮。那天晃晃看到晓双从外面回来,穿了件粉色连衣裙。这裙子晃晃在赛特里见过的,好几百呢,晃晃本来想买,可一看标价就只有倒抽口冷气的份儿。晓双穿在身上倒是挺有点婀娜多姿的味道。晃晃走过去,毫不掩饰羡慕地道:“又是一身新行头,你中头奖啦?” 晓双红着脸不答腔,拿出镜子来往脸上东照照西照照。晃晃正想问什么,晓双的电话又响了。晃晃眼尖,还没等晓双接起来,她就看到了来电――那不是汪洋的号码吗? 晓双接起电话,绕到阳台上去讲。虽然隔得有点远,晓双又没有重复对方言辞的习惯,但晃晃还是隐约明白了个中端倪。她坐在床边,手里捂着个冰袋,自嘲地想,这夏天的感情怎么就跟七月的天一样,说晴就晴,说雨就雨,说阴就阴了? 晃晃莫名其妙地在感情池畔兜了个圈,水还没没下呢,人家池子里就客满了。 晃晃倒底是个达观的明白人,一晚上工夫就想通了。还好没真的将正方形再变成五边形。不过只有一点,令她挺郁闷的。为什么晓双和汪洋在一起了,她却偏不告诉她这个朋友呢? 晃晃第二天起床,阳光辣得刺眼,她抹了几乎半瓶防晒霜,去图书馆找资料。晃晃告诉自己:姚晃晃,别灰心,这不,一个精神寄托没了,另一个又蹦出来了。感情这玩意儿虚无缥渺,实在不是你这种性格和智商能够握它于股掌间的,不过功课就不同了,你一直是成绩优秀的学生嘛,不然又怎么会高分考进研究院呢? 晃晃不忘提醒自己几句:加油加油。夏天火辣辣地继续前进着,晃晃绕了一大段弯路,又重新回到四点一线的生活中来。 期末考后,晃晃如愿以偿领到一等奖学金。她咧着嘴呵呵乱笑,一笔不小的横财哩。这个夏天的短途旅行费用是不用愁了。 晃晃选了离北京不远的大连去旅游。那里有她的几个朋友可以投奔,住宿是不用花钱了。夏天的大连是个浪漫得让孤独的人不觉可耻都难的城市。晃晃假装心如止水地在海滩上跟着朋友游泳戏水,心里一直有点略略的疙瘩,又说不出来,只能随着海水海风半吞半咽地藏在了心里。 游完泳,大伙儿一起坐在太阳伞下喝饮料时,晃晃的电话响了。是晓双。她在电话那边兴奋喜悦地叫道:“晃晃!我和男朋友在上海呢!我们正在逛街,你要我带什么礼物给你?” 晃晃一怔,挺木讷又挺老实地道:“随便吧,别太贵了。” “我男朋友你也认识的,晃晃!”晓双道:“就是汪洋,你们以前还是朋友呢。” 晃晃跟她瞎聊了几句挂了电话。她老是觉得晓双的口吻有点那什么,可能是沾沾自喜,或是含沙射影地提醒晃晃什么吧。不然她干嘛说什么“以前还是朋友”?以前?呵。晃晃憨憨地笑了笑,咕咕咕地把半瓶桔子水全喝下肚去了。 喉咙冷了好一阵子,晃晃才想到,以前……好像晓双也是知道她和汪洋有过一段雾里看花的感情的。 晓双也是她最好的朋友,朝老实巴交的自己使什么心眼儿呢? 晃晃想,她明明就知道,还是自己多心了,以为她知道呢? 怎么都跟做梦一样? 一个浪头卷过来,打湿了晃晃的脚,凉凉的。毒日还在高空中悬挂着,阳光直射下来,晃晃觉得肩膊火辣辣的,心情突然有点伤感起来。她赶紧深呼吸一下,把自己埋在冷凉的海水里去。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珂子》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2-25 一 珂子从不给我面子,当着众人的面也能挤兑我:“这什么人啊?麻将都不会打。”言罢用眼光余光瞟我,再转过头去,张开手把一桌亮堂堂的麻将牌搓得哗哗直响。 我嘟哝句:“后天严重智障,学不会。”然后埋下头去啃冰砖。珂子推推我,“过去点儿。”我顺势挪了挪椅子。她把放右边的烟灰缸移到左边小桌子上,吐吐烟圈,拢拢头发。我闻到一阵清新的洗发水味儿,珂子凶霸霸的形象立刻被这味道给淡化柔和了许多。 哥们儿们都对我的抉择及行为严重不齿,只要一有聚会,大伙儿铁定对我进行一系列多层次多方面多角度的评判攻击。 “你说现在好姑娘也不是没有,你交那什么女朋友啊?女的不该有的坏毛病她全有!抽烟喝酒玩牌!五毒占齐三样!你惯的吧?甭说哥们儿没劝过你!你小子以后日子难过!有你受的!” 我也知道,珂子不是传统意义上那种乖乖女生,甚至连最普通的女孩子应该有的品德,她也好像半欠半缺的。说她不温柔,她又偶尔心血来潮地给我煲点稠稠的小米粥;说她不善良,她对隔壁家养的那条可卡好得跟对儿子似的,经常把我方便面碗里的火腿肠抢过来,与可卡分赃;说她不孝顺,她又对新闻头条上那些虐父虐母的儿女们恨得牙痒痒,扔开报纸可以发上一火车皮的唠叨。 “性格复杂啊!”老范摇头叹息。这表情加这声音,更大成份是在调侃和讽刺。像我喜欢珂子,就是为了找一小白老鼠,来继续我大学四年都未取得任何成果的人生重要研究课题一样。 老范是我大学时期最铁的死党,同寝四年,好得同穿一条裤衩,原子弹都炸不开。我曾经喝醉后开玩笑说咱媳妇儿就是你的,老范也欣然接受我这项利益均沾的大胆建议,结果看到珂子之后,老范立马辙兵,“你这媳妇儿,就你消受得了,她也就只能跟你了,换谁谁都吃不消。” 二 我跟珂子的初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我们在市区一家书店认识。我在书店里找一本VB6.0的书,找来找去找不到合适的。绕到柜台前想问问售货员,走过去看见一个短头发女孩,用一把玲珑短促得近乎尖锐的声音询问收银柜前的服务员:“有《炎黄春秋》吗?杂志。” 那个服务员仔细思索了一下,重重地摇头。 珂子失望地努努嘴。我站在一边,注意打量她。这女孩衣着打扮跟一暴走族似的,短发,旧旧烂烂的大帆布包,松松挎挎的大T恤,明黄色衣服上印着乒乓球大小的红色圆点,亮得刺眼,背后看上去,整个儿一七星瓤虫造型。穿这身衣服上街,人再多再挤也不用怕走失――隔五十里都能看到明晃晃的灿黄色在打着信号灯,比指挥交通的人那身儿衣服是耀眼多了,走哪儿亮到哪儿,估计回头率是以米为单位,一路飚升;烂牛仔短裙,及膝的咖啡色菱形格子长袜,一双旧球鞋――我发誓,就连我家里也翻不出旧成这样的脏球鞋来;如密密丛丛的草般的刘海下,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一身乱七八糟的装束衬托下显得非常干净,颇有几分像沾着晨露的黑葡萄。 我带着几分诧异研究的目光,盯着女孩看了几秒――别当我是登徒子,我只是想不透像这样打扮与气质的女孩子,会同那么正统严肃的杂志连到一块儿。女孩发现我在看她,毫不客气地扭过头来,我用什么眼神看她,她也就立马模仿着用什么眼神来看我,并且充满一种挑衅的耐心,像是在问我:“想干嘛?!”就差没有斜眼抖脚示威了。 我赶紧低下头去,心怦怦直跳。我知道自己最怕的就是女孩子那种清澈直接的眼神。我在心里敲锣打鼓般地叫喊着:完蛋了完蛋了完蛋了…… 什么完蛋了?自然便是动心了。 这样就一见钟情了?我在心里骂自己,神经病。 那天我也不知道自己倒底是怎么了,眼神和脚步几步没有离开过珂子。她去杂志柜,我也踱过去;她去建筑书柜,我也跟过去;她下电梯,我也跟着下去;她走出书店大门,我竟也糊里糊涂地拿着手里的书,梦游一般尾随而去――整个儿一花痴的翻版。突然间,大门处的防盗门坎儿铃声大作,马上有保安上前拦住了我――“先生,这书你付钱了吗?” 我傻傻地呆立在那儿,三秒钟后才反应过来,保安已经严肃地铁青着脸盯我半天了。我赶紧解释:“忘……忘了――我这就去付。” 收银柜就在旁边,我把书递给售货员的那片刻,又转过头去寻找珂子。她竟然也转过头来往我这边看,抿着嘴,恶作剧地嘲弄地笑起来。我怕她走出书店,我就找不到了,于是付了钱,拿着书,朝珂子那边疾步窜过去。在人群中乱挤一气,出了书店,豁然开朗,珂子却不见了。我东张西望地找了好一阵子,都没看见那个七星瓤虫的影子。我失望地靠在书店门口的大柱子前,顺手拿起手里的书一看,差点儿没背过气去――《育婴大全》――这…这都什么事儿啊?! 晚上老范来我这边喝酒,喝到一半问:“烟呢?我的没了。”我在电脑前坐着删注册表,顺口回答:“自己找。”他便在乱七八糟的空啤酒罐和报纸推里胡乱拨了一通,突然大叫:“江杭!你丫干什么坏事儿了?”我转过头去,看见他高高举起那本《育婴大全》,眼睛瞪得鸡蛋般大。 “哪家闺女遇害了?” 我笑,“提前学习,提前学习。”突然想到下午在书店的奇遇,于是关了电脑,坐过去和老范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通,老范还在孜孜不倦地找烟,嘴里絮絮着,“不就是在书店遇到一飞女吗?这种女的满街都是,你就迷成这样,至于吗?” “你不明白。”我喃喃道。老范当然不明白,但我又明白什么呢? “叫什么?电话多少?打给她,约出来吃宵夜,多好搞定的一事儿啊。” “没有。”我说,“我连话都没敢跟她说一句。”感觉窝囊极了。 “神经病!那你丫说什么?浪费我的表情!”老范斜我一眼,“北京这么大,你这辈子也甭指望再遇到她。” 我颓然。一脚朝地上的杂物揣过去,踢飞一堆报纸。老范惊道:“别动!”扑过去把埋在报纸堆里的烟抢了过来,冲我龇牙咧嘴,“江杭!我说你这人什么好的不学,就学我,烟和袜子搁一块儿――这不串味儿了吗!” 三 老范的弟弟在海淀开了一网吧,周末我跟着老范一起去上网。刚走进网吧就看见七星瓤虫女孩儿坐在电脑前敲敲打打。我用眼神示意,告诉老范,那天书店的女孩就是她。老范瞪大眼冲我笑,“呦,还真神了!缘份吧?” 我走过去,坐在她旁边的电脑前上网。她很快就发现并认出了我,直接转过来,指指我,“你?书店那个!” 我本来想装作突然想起的模样,但一看到她的眼睛,情绪就露了馅。我有点讷讷地笑着,问了句:“上网?”这不废话吗? 她大方地点点头,先做自我介绍,然后指指电脑,对着我眨眨眼,“我男朋友在上面。” 我心里格登一下。 她转过头去,继续打字,同QQ上一个网友说笑,我偷偷地瞟了几次她们的聊天纪录。那个网友是一男的,看样子和她关系蛮熟的。 中午我和老范就留在网吧陪着小范吃便当。小范悄悄地指一指不远处座位上的珂子,“那女孩儿,你认识?” 我看他一眼,点点头。 “她天天都来这里上网,听说有个很要好的网上男朋友。”小范咳咳两下,“说是马上就要见面了,一直说了三个月。” 我默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老范在一边长吁短叹,“这年头,稍微有点模样的姑娘都被抢光了――江杭,看看,还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啊,像你这种属于发育得特晚的,拣俩剩的凑合凑合选选得了。” 小范的网吧离我的学校很近,原本我是不太热衷于上网这项娱乐的,但自从上次听小范说珂子常去那个网吧,我竟然莫明其妙地爱在下课后绕路从小范的店前路边,再很顺便地待在那儿上一会儿网。珂子跟我已经很熟了。她是个性格很直白单纯的女孩子,对初识的人也不设防,我问她什么她就告诉我什么,我不问她什么她也告诉我什么,只差没有把自己的生辰八字合盘托出,银行存折代为保管了。 有时候她一大早就在小范的网吧上网,中午我下课过去陪她吃一顿午饭。饭后珂子常常是匆匆忙忙地抹抹嘴,扔下一句:“饭钱你先付着,我回网吧了,他还在等我,下次我请你。” 一个月来,我从没等到过一次由她请我的“下次”。一次小范问我:“江杭,你同那女孩儿很熟吗?” 我只有回答:“在网吧见到她之前,其实有过一面之缘。” 小范立刻昂起下巴,斜眼看我,笑得一脸高深莫测。我强调:“朋友而已。”小范便问:“是吗?”笑容更加阴险。 我立刻发现自己的心事是那么经不起推敲和细探,马上适时住了嘴。其实骗得了谁呢?我恐怕就连珂子也没骗过,不然她怎么会一直只当我是一个免费请她吃吃喝喝的冤大头? 那天珂子打电话来,说在网吧里等着我,让我快些过去。接到她这种邀请式的约定对我来说还是头一遭,我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事,还是觉得乐不可支,差点儿就被结上领带欣然前往了。到了网吧,珂子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身上有钱吗?借我一千块。” 我顿时犹如当头淋了一盆冰水,楞在原地,好半天才支吾道:“你……就是为了找我借钱?” “嗨,我想来想去,就你最信得过。”珂子拍拍我的肩,“江湖救急,朋友一场,帮帮忙。” 我讷讷地笑着,“你借来干嘛呢?” “过来,我悄悄告诉你。”珂子朝我勾勾食指,神神秘秘地凑近我的耳朵,“他要来看我了。” “他?”我还是呆头鹅似的,“哪个他?” “我男朋友啊!”珂子瞪大眼,抬高声音,“你什么记性啊?我都跟你讲了咱们俩多少事儿啦!” “哦。”我抓抓头,心里默想着,一千块,上次兼职做项目,赚来的钱除了请客吃饭,买书买资料,现在剩得也不多了,不过一千块还是挪得出来的。 小范在墙角的收款柜台前看着我,我也看他一眼,他努努嘴,耸耸肩,别过头去开始算帐了。 那一千块钱我在半小时后从取款机里取出来,借给了珂子。她象征性地打了个借条,字潦潦草草神似阿拉伯文,匆匆忙忙跟我说了声谢,抓起搁在椅子上的背包,蹦蹦跳跳地窜出了网吧。 之后连续三天都没有再见到珂子。每天放学到小范的网吧遛一圈时,小范就笑,“你的欠债人最近几天芳踪难觅,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我笑,不说话。小范就接着说:“听说他男朋友过来看她了,看样子,这网是不会继续再上的了。” 我怎么就觉得心里酸酸麻麻的。像珂子这样的女孩子,也算不得什么好姑娘,可我一听到她和男朋友怎么怎么着,心里就不是个滋味。 星期五那天,我刚进图书馆,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起来。是短信。我打开看,上面写着:“晚上七点,friday一聚,不见不散。”落款是珂子,电话也是她的。 我马上坐不住了,看看表,还有三个多钟头。我走出图书馆,往friday赶,到了之后,离约定时间还有三个小时。恰好老范的家离friday很近,我又跑去叩他的房门,老范散乱着头发来给我开门,那家伙还在睡觉,我一进门就高声道:“几点了?你这人生活怎么过得这么颓废?” 老范打着呵欠去拿啤酒给我,我坐在沙发上,同他讲了七点珂子约我去酒馆的事。 “还想借钱啊?”老范睁圆了眼睛噜嗦,“当你造币机啊?还包借包送?哎我说这丫头会不会太过了点儿?” “也许是还钱。” “那不可能!”老范大手一挥,“我也去。” “你去干嘛?”我反对。 “呦,你还以为我不去,你们就可以二人世界吗?”老范扔一罐啤酒给我,“我敢肯定,那丫头的那什么男朋友也在那儿。” 我顿时泄了气,觉得老范这话多半能说准,持续不到四十五分钟的热情立马降至冰点。 老范一边换衣服一边拿把脏兮兮的梳子往头发上刮来刮去,嘴里叨叨着,“你这爱情的教训得来不易啊,也太贵了点。” 我一直没有再说话,也许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直到和磨磨蹭蹭的老范一起到了Friday,看到珂子已经在窗边的一座位上坐着了。旁边是一个穿条纹上衣的男生,看样子和她的年龄不会差得很远,头发弄成毛毛糟糟的枯草色,正在和珂子说话。珂子笑得很甜,嘴角弯弯地往上牵着,眼睛一直没离开过那人。我心里烦闷,不失嫉妒地低声道:“这金毛看上去就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可不是?哪像你的珂子妹妹一样如天使般纯洁?”老范笑。 我们走近,我还没说话,老范就朝珂子挥挥手,“珂子,太难得吃到你的一顿饭,不介意我也来蹭蹭吧?” 珂子居然也直截了当得丝毫不给老范脸面,“我什么时候说过要请吃饭?” “那看来今儿又是咱们的提款机哥哥给钱了。”老范拉过我,“江杭,请上座。” 珂子半侧着身,拉着旁边的金毛,正欲介绍,老范又乐呵起来,“呦!这就是我们的男主角了!”他站起来嘻嘻笑着做握手状,“百闻不如一见。”略偏过头压低声音朝我耳语,“一瞅就是一吃软饭的行家。”我笑起来,珂子天真地伸过头来问我:“你们笑什么?” 我赶紧摇头。珂子介绍,“他叫明亮,是我男朋友。” 老范笑,“明亮?是ID吧?” 金毛道:“真名。我姓明。” “还有姓明的吗?”老范转过头问我。 “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吧?”珂子白老范一眼。 老范点头呵呵笑,“是是是,我才疏学浅,mm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这明姓,估计是古代达官贵人的姓吧?透着贵气!倍儿动听!” 珂子转过头像金毛解释,“他是我朋友,平时挺贫的。” 金毛问老范,“怎么称呼?” 老范道:“叫我老范吧。我姓范,特平民的一姓――你知道怎么那字儿怎么写吧?” “喂!”珂子拍拍桌子,“老范你够了吧?要不要我叫东西来塞住你的嘴?!” “也行!”老范建议道:“来点炭烤排骨跟啤酒塞我的嘴吧,就那玩意儿才塞得住。” 珂子扔下一句:“AA制!”就真唤了侍应来,叫了四份炭烤排骨,一打啤酒,然后不再跟老范说话了。老范偏还要逗她,“还好是AA制,没让我们请客,大进步啊!” 珂子不理老范,有点不自在地抓着吸管捣茶里的柠檬。我想调调气氛,便问那金毛:“来北京多久了?” “快一周了。” “都上哪儿去玩儿过呢?” 金毛大概觉得我容易说话些,就和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起来了。过一会儿,珂子也加入我们的阵容。菜来了,大家一边吃一边聊,气氛轻松自在了一些。珂子很快就不生老范的气了,老范吃一口排骨喝一口啤酒,爱挤兑人的毛病又犯了,他问金毛,“这次打算留在北京不走了吧?” 珂子一听,红了脸,不知道是不是啤酒的作用。金毛笑道: “看情况吧,如果真打算来北京一直陪着珂子,也得要回去一趟,处理好那边的琐事。” “别介。”老范笑,“回去回去,赶紧回去,真的。” “为什么?!”珂子拉长了脸瞪着老范。 “他回去了你们才能继续在网上聊天呗。”老范笑道:“我这不是帮我弟弟留客吗?” 珂子瘪瘪嘴,挽着金毛,“我们说好了,他会回去一趟,然后再到北京来,我们会在一起的,而不是只在网上。” 我有点晕呼呼的,举起杯子,恍恍惚惚地笑,“那就祝你们幸福。” 珂子与我碰杯,“谢谢你江杭。” 老范看我一眼,不说话。 一餐饭从七点吃到快十点还没散,四个人一起聊了一堆无关紧要的废话。趁老范上洗手间的时候,珂子让金毛去帮她买包烟,支开金毛,座位上只剩我们两人,我知道她就要步入正题了。 老范这家伙有时还真是料事如神。果然,珂子说:“江杭,能借我一点钱吗?” 我借着酒劲,问道:“借来干嘛?” “用。” “怎么用?” 珂子不欲向我解释太多,道:“总之我会还你,借不借?” 我把“上次你借我一千没还”这句话硬给吞进了肚子,换成了“借多少?” “两千。” “这么多?!”我睁大眼,“你借来干嘛?我的全部财产了,你知道我也只是个研究院的穷学生。” “他要回家啊,坐火车不方便,我得买机票给他,杂七杂八还要花一点……”她丝毫不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自己这样借着钱凑着钱换“男朋友”来来去去地陪伴的行为,太……太掉价了。 我斜着眼看着珂子,看了好一会儿。我不知道最后为什么会点头。如果是换了别的朋友遇到这种事,遇到这种女孩子,我会毫不犹豫地劝他清醒,骂他冤大头。但是现在……我就是个冤大头的活生生再现。 珂子把早准备好的银行卡号写在便条上交给了我,让我尽快汇钱给她。我知道在钱借给她之后,再要像以前那样经常见到她,更不容易了。 我为什么要对一个常规意义上来说没什么前途也没什么品德的女孩子这么好?我真不太清楚?如果这种淡视是非的好就是爱情的话,爱情这玩意……呵。我闭上眼睛,摇着头,淡笑。 哭不出来,只能笑。用笑来表达本应用哭来渲泻的失落。无奈。 四 借了钱给珂子后,珂子果然如预料中的在我的世界里失踪了好一阵子。我也开始了轻轻松松一贫如洗的生活。小范的网吧也很少再去了,因为知道珂子也不会再在那里出现。 听老范说他和朋友开车路过建国门时见过珂子,她和金毛手挽手地在一边压马路一边吃冰淇淋。我说这管我什么事儿?我忙着呢。然后就转过身去坐在原位发呆。老范笑,“呦,还真挺忙的,思考人生呢!” 我有种失恋的感觉,像是一直以来在自己身边那份若有若无的感觉彻彻底底被夺走了,那种虚空和无力改变的感觉如果不是我死撑,也许真的会击垮我。 那段时间功课也不算太忙,我的日子百无聊赖到甚至和老范一起去相了两次亲。老范好像有成功的迹象,那女孩儿挺喜欢他的痞劲儿。他没以前那么懒了,屋子里没那么脏了,因为那女孩子会时不时地上来找他,他把臭袜子球鞋什么的都统统锁在了一个严严实实的密闭的柜子里,不打开柜子,屋里就没什么味儿。我说:“茉茉那姑娘不错,你好好珍惜。” “那是。”老范得意洋洋,“这年头这么文静可爱的姑娘不多了,还感情专一,贤慧孝顺,勤俭纯朴,清新可人……” “被你夸到天上去了。” “也就是在你面前。”老范笑,“在她跟前儿这些话我可是一句也没说过。女人不能夸,一夸就会得意,得意不要紧,关键是她还会得意得飘起来,飘哪儿去你就跟本控制不了……”唠唠叨叨一大堆,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泽。 正说着,老范的电话就响了。听他接电话的声音就知道那电话是茉茉打来的。老范挂了电话,告诉我:“茉茉马上上来,她在楼下呢。” 茉茉买了点吃的给老范提上来,见我在,笑着打了个招呼,然后对老范说,她喜欢的韩国明星要来开演唱会了,她有票,但就一张,她想让老范再去弄一张,她就可以和老范一起去看了。 “有什么好看的?”老范不屑一顾,“一个金毛不男不女地在台上唱唱跳跳,就是疯子,得逮到拘留所里住两礼拜,一群金毛不男不女地唱唱跳跳,就成乐队了。” “什么啊!”茉茉不悦,像是老范侮辱她的偶像,就是在侮辱她,“他们的音乐可棒了,你没听过别瞎说!” “你能听懂吗?”老范笑,“我就觉得怎么听都像在听暗号,不懂。” “你笨!” “不去。” “去吧。”茉茉道:“去了可以改变你对他们的看法。” “呦,我对他们什么看法就这么重要啊?” “对我特重要。” “不去。”老范道:“你以为个个人都像你男朋友这样英俊潇洒卓而不凡鹤立鸡群血统优良,不让你失望吗?我告你你去了准得绝望,为了保留他们在你心里永远美好的初恋印象,咱甭去了,把那票卖了咱去吃顿好的,要不去把你那头发弄弄,跟清水挂面似的,咱也弄个红色的,不比那些金毛差,行不?” 茉茉很快就被老范制服了,连嗔带怪地还是点了头。老范左一个金毛,右一个金毛,我坐在旁边,挂着笑,心却不知道飞到了哪个角落。 我想起了珂子。 很久不见她,她还好吗? 五 再见到珂子时,距我们在Friday吃饭已有半个月时间。 大清早的,我还在睡觉,门被不知道谁敲得咚咚直响。我看看天色,还没全亮呢,会是谁? 打着呵欠去开门,门外空空如也。没人?我迷迷糊糊地看着空荡荡的门外,清醒了一点点。朦胧中听到有人嘤嘤哭泣的声音,我伸出头去,看见珂子蹲在门旁边的墙角,抱着头哭。听到我开门,抬起头站起来。我见她那模样,全醒了,还没来得及问她怎么了,她就上前一步紧紧抱住了我,泪水濡湿了我睡衣的肩,软弱地叫我的名字:“江杭。”我双手悬在半空,不知道要怎么处置才好。从未见过珂子这么柔软伤情的一面,我第一个反应不是陶醉,也不是头晕目眩,而是,珂子她……一定是遇到什么事了。 珂子喝高了,进了屋也不再说话,抱着肩地哭了一场后,钻进我的被子里睡着了。我到洗手间换了衣服,跑下楼去买了点牛奶和面包上来,守着睡熟的珂子,呆呆地看着她。她脸朝我这边睡觉,睡着后那副懒懒的宁静神情,像只被主人宠坏的猫。脸红红的,连额头也是红的。我看着她,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她的脸。脸烫得出奇,我再摸摸她的额,缩回手去。珂子发烧了。 我想起我妈说过,感冒发烧的病人多喝点清粥好。我赶紧去楼下便利店提了袋米上来,进厨房去煮清粥给珂子。守在炉子前,天一点点地蒙蒙亮起来。我伸手去端锅,一不小心右手被烫出两个大燎泡,火辣辣的痛。 珂子喝过粥后,情绪似乎好些了,不再哭了,只是拥着被子发呆。我试探着问:“怎么了?” 她马上红了眼圈,嘴唇颤抖着,肩膀因呼吸过急而上下晃动。我不敢再问了,静静地陪她坐着,一直坐到中午。珂子说:“我饿了。” 我说:“起床去吃饭吧。” 我带着她出去吃午饭。珂子像个不识路的反应迟钝的病人,没有表情地跟着我走。过马路时,我顺势拉着她的手,她也不挣脱;过完马路,我放开她,她的手便摇晃晃地从我的手上跌落下去,像没有筋骨似的。 什么样的打击把一个一直以来活跃开朗的女孩子弄成这样? 我想问她金毛去哪里了,但我没问。此时此刻用牙齿都猜想得出来,这个问题是珂子变化的根本症结。 吃过饭后,珂子又随我回了我的住处。她一直有点呆呆的,直到我告诉她我下午要去上课时,她才突然问:“我搬过来住,你愿意吗?” 我吓了一跳,多此一举地问了句废话,“但这里只有一个单间,你怎么住?” “我和你一起住。”珂子说。 我楞了楞,抱着书站在门口,叹道:“珂子,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总之……这个决定,你自己考虑清楚。” 珂子倔强地抢在我出门之前道:“我考虑清楚了。” “是吗?”我安静地问,她看我一眼,坐在床上不再出声。 我轻轻关上房门,上课去了。 六 珂子真的搬了过来。她在我上课的时候发了个短信给我,说:“我现在就回去搬我的行李来,好不好?” 我想了很久,莫约两堂课的工夫,然后回复她:“好。” 我和珂子的同居生活维持了十六天。老范当然也知道了,拍着我的肩,笑,“你小子真有办法,不声不响地就让她浪子回头了?怎么样?住在一起的感觉好不好?” 我说:“你少乱想,我们俩是住在一起,但关系干净得像两兄妹。我每天晚上都睡地铺。” 老范听毕仰天大笑,他显然是不相信我。 但我知道,自己说的都是真的。 珂子在某一天早晨失去踪迹。留下一封奇怪的电邮。那天是她搬进来的第十七天。 我试图去找她,才突然发现我对她的了解少得不足以给自己提供哪怕多一点的线索和讯号。我去了小范的网吧,小范说已经快一个月不见珂子来上网了。我没有别的地方可找,打电话,永远打不通。我失去了珂子在我世界里的痕迹。失去得这么轻易,这么莫明其妙。 那封奇怪的电邮里写着一句话。 “江杭,谢谢你。我不值得。再见。” 她的行李,衣服,没有带走。我一直固执地告诉自己她会回来,总有一天会回到这里来。但我等了很久,柜子里衣服的季节已经过了,珂子仍是杳无音信。 七 十一月的一天,老范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你猜我今天去医院看见谁了?” “谁?”我问。 “不过也不可能。”老范倒抽一口冷气,“可能是我看错了。” “你去医院干嘛?” 老范吞吞吐吐起来,呃呃呃半天,我大叫:“你把茉茉怎么样了?” 老范笑,“我们本来也打算结婚了。”突然又板起脸,“你猜我在妇科病房外看到谁了?” “谁?” “珂子。” 我楞住了,“她在那儿干嘛?她改行当护士?” “不是。”老范看着我,“她当妈妈了。” 老范告诉我,我也许能在茉茉那里打听到珂子的一些情况,因为她们是一起进病房的,医生在和珂子说话时,茉茉大概听到了些。 我几乎是冲到茉茉面前去的,茉茉带着同情的目光看着我,道:“我只听到医生让她下周三上午去检查。” 周三那天,是个下着蒙蒙细雨的微凉天气。我撑着伞来到医院时,已经有待查的病人坐在病房外的长椅上等候着。我在人群里寻找珂子,没有找到。她也许还没有来。我站在临近病房门口的地方等,远远地看见珂子穿一件白色大衣,提着一把伞,朝这边蹒跚着走过来。 没有人陪着她。她穿的衣服很宽松,但也已经能明显地看出她那变了形的身材。 我突然有种抑止不住的激动和心酸。我走到珂子面前,她抬起头来看见了我,并没有多少惊奇,像是她早已料到会有一天,在这样的地方与我相遇一样。 “你好吗?”她问我。笑着,笑得很倦,很懒的感觉,像没睡醒,眼睛钝钝的。 我点点头。她又说:“我来做检查。”并没有说太多。也许真的不用再说太多,一切都是可以看在眼里的,多说无意义。 “一个人?”我问。珂子“呵呵”笑了两声,表示肯定地答复。她坐在阴影里,像是想了一会儿,问:“你怎么还来找我?” 我正要回答,护士走出来叫了珂子的名字。珂子撑着腰站起来,笑,“还好那天预约了时间,果然不用等,真快。” 我牵牵嘴角,笑了笑,说:“我等你。” 她进去了。 我目送她进房,然后莫名其妙地问了坐在身边的孕妇一个问题:“像她那样了,可以不要孩子吗?” 那孕妇头略往后偏,看我的眼神很奇怪,厉声道:“当然不行!肚子都这么大了,再要打掉很危险的!你想让你老婆活不成啊?!” 我苦笑,不再说话了。 珂子从病房里出来时,我们一起走出医院。雨下得更大了。我怕她滑倒,一路悉心地扶着她。她笑道:“谢谢……好像我一直都在跟你说谢谢。” “不客气。”我努力开句玩笑,“这时候你可是重点保护对象,这要摔了,可是一尸两命啊!” 珂子笑着低下头去。她已经不再像以前我认识的那个迷迷糊糊的马大哈珂子了。以前的珂子,嘴巴没有停过的时候,而现在,任何话题在她那里,都没有了延神谈论下去吸引力。 “孩子是……”我问到一半,住了嘴。 “我为她取名叫明媚。”珂子笑,“是个女孩子。” 我扶着她站在路边拦出租车。她转过头来重复那个问题,“为什么还来找我?” 我苦苦地笑,“看看你过得怎么样――其实,是我希望任何故事,都有始有终。” 车来了,我扶珂子上车,问:“你的电话……” 她说:“号码改了。”她没有告诉我新的号码是多少。 我亦没有再问。 车开走了,在细细密密的雨幕中渐行渐远。我想起我说的那句话。呵。希望任何故事,都是有始有终的。 毕竟,有人离开了,有人留下来,有人继续生活,也有人的生命仍将向前延神。什么样的情感洪流,都阻挡不了。 我撑着伞准备离开,突然看到雨地上躺着一个钱包。不知道是谁掉落在这里的。我打开钱包,里面没有钱,只有一张超市的会员卡和一张照片。 我抽出那张照片来看,是珂子的照片。阳光灿烂的夏季,在波光粼粼的湖边,珂子长发及肩,穿白色衬衫,卡其裤,倚在树边,脸上是天真可人的笑容。 是珂子上车时落下了这个钱包。我没有打算再还给她。我也没有办法再还给她。我失去了她的联系方式,这个偌大的城市,大得足以让两个分开的人今生今世都没有机会再相见。如果缘份不允许再见的话,更不会再有这种邂逅的偶然。 我站在雨里,一直看着这张照片,不知道看了多久。回去之后没多久就感冒了,烧得很厉害。我固执地不去看医生,胡乱吃了点药,煮清粥给自己。那袋为了煮粥给珂子才去买的米,到现在,也没吃完。 我想起手上那被滚热的锅烫起的泡,心里酸酸的,无边无际无涯的惘然感。 但没关系。会好的。我告诉自己。我仍希望任何故事,喜也好悲也罢,都会有始有终。 那张照片我一直留着,我相信那时候的珂子,是在我的世界之外的珂子。曾经她也有过这样一段岁月,像她照片上的笑容一样,清新,纯净,灿烂得没有丝毫阴影。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声声慢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2-10 去年年底的一篇文章。 平静的日子。淡若雪般的忧伤。失落不是灰色,是冬天嘴边呵出的暖烟,抓不住的浅白。这是我历来钟情的风格。


《声声慢》 2003年 深秋 【许风】 那天是晴晴的生日。十月的某一天。天气很好,阳光暖暖的。晴晴没有请朋友来开生日派对,说是只想和我一起过。 她满23岁。 晴晴是我女朋友,我们交往三年,感情一直缓缓的,很和谐。有种说法不是叫”细水长流”吗?我想我和晴晴大概就是属于这一种。 我们一同去超市买东西,晴晴说,多买点水果,回去的时候她做一个最拿手的沙拉给我。我说好。 这几年时间说短不短,也说长不长。晴晴一直就是个懂事、体贴、温情的可爱女友。她为人很简单,很容易便会快乐起来。比如今天,她买到了很不错的橙黄鲜亮的大芒果,又无意间发现了自己最喜欢的那个牌子的起司,于是原本很明朗的心情就更好了。我们推着车篮在货柜前穿梭时,她不时拿起芒果凑到我的鼻子前来,笑得像个得了满分的孩子,“阿风,你闻闻看,香不香?香不香?” 我点头,回答:“香。”她便更加快乐,告诉我:“我在沙拉里多放一点。”我闲闲地拿过一袋面包,放进篮子里,笑笑,“好啊。” 其实我并不喜欢吃芒果。曾经一度闻到那种闷闷的香味,几近作呕。后来大学住校时,寝室里有个哥儿们天天冲芒果味的饮料,搞得全屋子云绕雾缭全是这种味,我才迫不得已地慢慢习惯。 晴晴却最好这种水果。有时她也真是个粗心的女朋友,这么些年来,她一直以为我和她一样,最喜欢芒果,最讨厌梨。 然而我是非常迁就她的,也从不纠正她,这么做未必太打击她的积极性了。所以事出有因,也不能怪她。她那么可爱而体恤,成绩优秀,又是设计科的硕士研究生,这样的女孩子,愿意为我下厨做汤做沙拉,我还能有什么要求呢? 人总是不能太贪心的。贪心的人不会快乐。 晴晴拉着我的手,走到售鲜奶的冰柜前。我问她:“家里的牛奶喝完了吗?”她却上前去,拍了拍一个背对着我们站在柜边的女孩的肩。那个女孩扭过头来,看了晴晴一眼,惊喜地展开笑颜,“秦晴?!” “林思渺!真的是你?”晴晴乐得跳起来,“我还以为我认错了人呢――你知道,你这件风衣很特别,所以你背对着我,我也感觉得出就是你!” 那个女孩笑笑,“是吗?”她手里拿着一块肥皂般四方的奶酪,晴晴笑道:“你还是喜欢吃这个?真是怪了,你为什么就会吃不胖呢?” “我命贱嘛,再好的东西,吃了也不吸收。”那个女孩耸耸肩,把手里的奶酪扔进了篮子里。 晴晴这才想起我。拉着我,展品般地介绍给她的朋友,“这是我男朋友许风――这个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失散了很久。”她自己先咯咯咯地笑起来,“林思渺,你们打个招呼吧。” “你好。”林思渺微笑着,我这才仔细地打量起她来。 米色连帽风衣,束着腰带,很瘦。在拿牛奶的时候,无意间露出一截细细的手腕,戴着一串旧的念珠腕镯。面容美得很特别,不是那种常见的城市女孩的美,而是……有种淡淡的冷香。整个脸部很小很玲珑,肤色有点苍白,没有化妆,但那样精致细巧的眉眼,即使是不施粉黛,也不输大街上的任何一张脸。而且重要的是那种气质――通常说一个女孩子可爱,是指她们的热情活泼,这样的女孩的确伶俐,但也普通而大众化,一抓一把。但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林思渺,她不是那种单一的可爱女孩,似乎很遥远,不易接近,但又似乎无意间散发着什么力量,令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去接近她,了解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来很倦,却好像藏着些什么似的。 我很早以前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说有些女孩是1+1=2的算术题,有些女孩是(x+1)×9=2的方程式。这世上偏偏就有那么一群舍简求繁的男人,越是不可攀登的高难度,他们就会觉得越发有滋有味起来。 “你在发什么呆?”晴晴推推我,我这才从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中被拉扯出来。是啊,我在发什么呆?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遇到了一个(x+1)×9=2的女孩子,但是……难道我会是那种喜欢繁杂方程式的男人吗? 晴晴偶遇许久没有联系的好朋友,自然非常开心。她拉着林思渺聊了好久,又自告奋勇地邀请她去我们的家里小坐一会儿。而林思渺一直淡淡的,我看在眼里。也不是说她就是在敷衍晴晴,只是她没晴晴那么积极而已。 我们结了帐,叫了部车,回到家。房子是我和晴晴一起在学校附近租的,一室一厅的小单位,连一个很袖珍的小阳台。阳台上摆放着小桌子和两把椅子,一排小小的盆栽花。这些都是晴晴布置的。“阳光明媚又不想出门的时候,一起躲在这里喝个下午茶,真是棒极了。”她这么说。 思渺坐在沙发上,晴晴陪她坐着,又吩咐我去做了热茶端出来,然后两个女孩子就开始叽叽喳喳地聊开了。我走进卧室,关上门看书。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能隔着墙,听到思渺的声音在晴晴的笑语间顿间,传进屋来。 晚饭一直到我饿得眼花了,晴晴才突然想起来,她一边嚷着“忘了时间”,一边跑到厨房匆匆拌了一大玻璃碗的沙拉来,然后张罗着准备做意面。我靠在厨房门口,道:“不用做了,你们继续聊天吧,晚上我们吃比萨饼好了。” “真的吗?”晴晴刚系好围裙,听我这么说,马上打消了下厨的决定。我知道她是个喜欢聊天的女孩子,你要让她中止跟一个多日不见的好姐妹谈心,钻进厨房烧饭煮菜,对她来说难度太高。而且我也不敢想象她这一顿心不在焉的意面做出来会是什么样的可怕滋味。 我打电话叫了外卖比萨,晴晴和思渺一边喝着茶,一边聊天。我就坐在阳台上,怔怔地发呆。十月天气微寒,晴晴的盆栽已经死了好几盆,她却固执地舍不得扔,那些可怜的植物便长期困在那些白色塑料盆子里,一点一点地日益枯竭灰黯下去。 云淡淡的,门铃响了,我站起来走过去开门,对晴晴说:“晚饭来了。” 晴晴笑得倒在沙发上,“阿风,不是门铃,是思渺的电话铃声。” 我傻傻地看了她们两人一眼,思渺果然接起了电话。我这才回过神来,幸许是自己太神经过敏吧。 晴晴走到桌前帮我摆盘子,思渺接了电话后走过来,神情有点倦怠。她说:“晴晴,我要走了。” “怎么了?”晴晴诧异道:“说好在这里玩的。” “我临时有点事。”思渺笑笑,拍拍晴晴的肩,“改天再来,反正我能找到你家了。” “哦。”晴晴摆出一脸失落的样子,“好吧。”她像个小孩子般,总是这样。 “许风。”思渺抬起头看看我,“再见。” 我点点头,“慢走,有空再来玩。”很平常的语气。却说得非常吃力。 “嗯。”她拿了包,转身走了。 “阿风。”晴晴一边摆着盘一边道:“帮我送送思渺。” “啊?”我楞了楞,“好。” 等我去拿了外套转过身时,林思渺已经不见了。我走出大门,再顺势朝外走,有点诧异。刚走到楼梯口,就看见她站在那里,双手放在风衣口袋里,靠在墙上,像在等着我。 “走吧。”我说。 她也不发一言,点点头,同我并肩下了楼。楼梯间的墙面刚新粉刷过,还有点掉灰,粘在她的风衣背后,淡淡的一抹印记。我停下来,指指她的风衣,说:“背后脏了一片――不好意思,我忘了告诉你,墙是新刷的。” “哦?”她扭过头去看看,想拍,又够不着。我犹豫了一下,伸手替她轻轻掸去了灰,空气中扬起一阵薄薄的烟尘,似乎根本未到呛人的地步,但我却突然觉得鼻端一堵,几乎就要一个喷嚏打出来。 我和晴晴的住所在三楼。那一段短短的楼梯,我和思渺竟走了很久,才走到公寓外的马路上去。 思渺在楼下拦了一部出租车,我目送着车载着她绝尘而去,只余留视线里的一个红色小光点。 回到家时,披萨已经送到了。晴晴见我回来,高兴地说:“送走思渺啦?只遗憾她不能和我们一起过生日――我饿了,我们吃东西吧。”她打开盒子取出一片披萨,咬一口,满意地点头,“味道不错,起司酱好厚。” 我笑着朝她走过去,“是吗?”晴晴又喂我一口沙拉,碰巧是一粒碎芒果,我嚼了很久才咽下。也许是因为吃了芒果,也许是因为……我的喉咙好像本来就有点钝钝的痛。 我说过,晴晴是一个可爱的女朋友,我几乎找不出她有什么大的缺点。她甚至连挑食这样的女孩病都没有――我还要上哪里去找一个过生日都愿意进厨房为我做沙拉,陪我啃披萨的体贴女友?我不能想太多了,想太多没有好处的,何况一个人的想法太丰富,不仅自己不开心,也会连累身边的人跟着不快乐。 晴晴是那么明亮而笑语朗朗的女孩子。我们交往这么久,她除了在对付论文和功课的时候,从来都不曾愁眉不展过――我有什么资格和权利去剥夺一个这么好的女孩子的笑容呢? 我想如果不再见到林思渺,那么我就可以控制住自己那份莫明其妙的感情,和晴晴,和现在的生活继续相安无事地维持下去。 【晴晴】 我叫秦晴。 我猜父母当年为我取名时,一定是希望我的人生晴朗而温暖的,故此取个叠音名,寄予双重希望。 很高兴的是,他们竟有此先知先觉的本领。在我后来的路上,果然是阳光多于阴霾,晴天多过阴雨天,平顺坦荡得丝绒般没有起伏。 我自小的生活就是这样的,是以养成我这般乐天达观的性格,倒不是因为我天生触觉迟钝少根筋,只是世界在我眼里的的确确是干净剔透,没什么大的灰暗尘埃的。 阿风说是因为我这二十多年来都关在校园里,不知道外头社会上的复杂人事。每次他这么说的时候,我就靠着他的肩,笑得分外甜蜜――其实活得单纯简洁一点,有什么不好呢?没错,现在的我看不到月亮背后的阴暗面――问题是,我又为什么非得逼自己去看它呢? 说到阿风,呵,他是我幸运人生的另一个重要依靠。我们相爱了三年。大三的时候,我去理工大学找一个同学,路过篮球场,被阿风的球砸中,我们便这样认识了。 相识很简单,相爱也很简单。身边的人无一例外地爱得辛苦惨烈,我却和阿风顺风顺水地走过了三年光阴。我怎么能不觉得自己幸运呢?我要求得不高,小小的幸福,简单的快乐,平静的生活,我都拥有了。别怪我会时常笑得这么由衷,实在是因为我的天空太蓝太透明了。 比如今天,我是多么幸运,不但是我的生日,而且我和阿风去超市购物时,还碰巧遇到了我的大学好友林思渺。我们自毕业后,就没怎么联系了,一直也没有她的音讯。我留在学校继续读研,功课不重,常常会闲下来。时间空白的时候,是常想起以前的大学同学的。听闻思渺毕业后去了英国,没想到会在超级市场里遇到她。 实在很开心。我还把阿风介绍给他,并拖她去我家坐了一会儿。晚饭时思渺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她有事先走了,不过没关系,来日方长,她已经回国了,我们可以随时再联系。 晚饭是阿风叫的比萨饼和我自己拌的沙拉。我们开了一瓶香槟,乱七八糟毫无章法地吃了一顿。不过没关系,香槟并不一定非得配鱼子酱,一顿饭才会吃得快乐。 吃过饭后,阿风提醒我:“你还没许生日愿望呢。”我这才突然像想起什么一样,惊呼:“没有蛋糕啊!” 他也恍然大悟,“难怪我觉得今天桌上老是像缺了什么似的――我们现在就去买!” 我拿了包,和阿风一起出了门。我们去大约一刻钟步程的路口蛋糕店买了一个很大的芝士蛋糕。走出香甜的蛋糕店,风有点凉凉的,阿风把自己的薄围巾系到我的脖子上,轻轻搂了我一下,说:“对不起晴晴,我实在粗心,忘了事先订好蛋糕给你。” 我摇头,“没关系。”举起手来指着满天璀璨的星,笑道:“你看,多美的星星――如果蛋糕是订做的,我们现在就不用出门来买了,又哪里有机会看得到这么美的夜空呢?” 阿风刮刮我的鼻子,温柔地笑了。我们牵着手一起过马路,他照例左顾右盼地帮我看着车。一部出租车在我们脚边“刹”地一声猛停了下来,司机探出个头,凶巴巴地骂道:“不要命啦?!” 我转过头拉着阿风疾风往对街走,他正朝着左边的方向出神地望着,不知道在望什么,所以才没有注意到那辆车,差点被撞上。 我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竟看到路口不远处灯下站着一个瘦瘦的女孩子。那不是思渺吗? 我告诉阿风:“是思渺。” 他点点头。 我又说:“她怎么在这里?――我们过去看看。” 他点点头。 于是我们又走到对街去,我走近了,叫道:“思渺。”她回过头来,神情有点倦,面色苍白。我问:“你怎么在这里?这么晚了。” 她淡淡地浮起一个笑,也不回答,微微低下头去。 我拉着她,“在等人吗?”她摇头,抬起脸来,眼神里说不清是一种什么感觉,好像盯着我,又盯着阿风――思渺常常这样,敏感而细密,十分情绪化,以前上大学时就是,我已经习惯了。所以我拉着她,说:“我买了蛋糕,准备回去许愿,你也去吃蛋糕吧――是你喜欢的起司蛋糕。” 阿风说:“天这么冷,别站在这里了。去喝杯热茶吧。” 思渺点点头,于是跟着我们回了公寓去。 一进屋坐好,阿风就熄了灯,不一会儿,放在桌上的蛋糕亮亮地闪起光来。阿风已经点着了生日蜡烛。“许个愿。”他走过来,烛光中含着笑。 我踱到蛋糕面前,闭起眼睛,脑子里转动着,该许什么样的愿才好。我什么都有了。疼爱我的父母,即使现在他们不在我身边;爱我的男朋友;一份自己喜欢的学业;天天都豁达开朗的心情。我还需要什么呢?我应该没有什么愿望可许了吧? 那一刻我突然想到思渺。总是这么敏感易碎而不快乐的思渺――其实即使她当时心情是愉快的,面容也不易让人觉得她的心境开怀。既然我不需要什么愿望,那么就替思渺许一个吧。嗯,许什么愿才好呢?干脆就祝她能够早点找到一个疼爱她的男朋友――像阿风疼我一般。我双手合十,微笑着,嘴里轻轻地喃喃自语着,再睁开眼吹灭了蜡烛。 “许什么愿了?”阿风问我,我斜着头笑道:“讲给你听就不灵了。” “没关系,如果变得不灵了,我再帮你实现它。”阿风笑。 我也笑,“如果是我自己的愿望,倒也没关系,可这个愿意是我替思渺许的,万一被你弄砸了,你赔得起吗?”我转头对着思渺笑,“对吧思渺?” 思渺有点无措地看着我,点头。我拉着阿风在蛋糕前坐下,递了刀过去让他切蛋糕。他竟有点呆呆的,我看了他一眼,那一瞬间好像在他脸上看到同思渺差不多的表情。 我们边吃蛋糕边喝着热茶聊天,思渺起先像是心情不好,有点闷闷的,沉静得很,也一直没怎么讲话。后来也许是被香甜的芝士和奶茶,以及这小小斗室的快乐氛围所感染,开始益发滔滔不绝起来。讲了很多,一些我们还在大学时的旧事,以及她在英国那一年游学时的见闻。我比较感兴趣是关于她的感情经历。于是我问:“思渺,我听阿比她们说,你在英国认识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你为什么不带来让我们大家看看?” “她们开玩笑的。”思渺用手撑着头,笑道:“我哪有什么男朋友。” “怎么会。”我笑,“你这么优秀,若你要找,哪里会有找不到的呢?只不过是你眼界太高罢了。” “呵,是吗?”思渺拍拍我的肩,“晴晴,今天遇到你真开心――不如我们喝会儿酒吧――有酒吗?” “有的……”我不太确定,转过头去问阿风,“好像还有一瓶红酒吧?”阿风点头。 “是吗?太好了!”思渺突然变得很放得开,我笑道:“阿风去拿了――怎么突然想喝酒?” “……遇到你开心。”思渺还是这么说。 阿风斟了两杯,我看了他一眼,他耸耸肩,“我不喝。” 思渺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我看着她,笑,“再来一杯?” 她抓过酒瓶,“红酒也可以这样喝的。”说完就斟了满满一杯,聚在杯里像是晶亮的血腥玛丽一般。我还来不及说话,她又已经昂头一饮而尽。这回我是有点惊诧了,她这样的喝法,就跟当年上运动课后渴了喝冰饮一样――我怎么可能再相信她仅仅是因为见着我开心,才这样猛喝滥饮呢? 我推推思渺。她其实酒量并不见得有多好,两杯酒下去,脸已经开始泛红。我说:“思渺,别喝了,你就快醉了。” “醉了?真好。”思渺表情颓丧地垂下头去,双颊通红。我推开她面前的酒杯,让阿风去倒了浓茶过来。阿风去倒茶的时候,思渺突然拉着我的手,“晴晴,我真羡慕你。” “怎么了思渺?” “你……有这么顺利而平静的人生。”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低下去。她的话我自然没往心里去。思渺一直就是有点文艺腔的,以前大学时就是这样。 “你醉成这样。”我看着她,一时有点无措,“要不今晚你就在这里休息吧。我们睡里面卧室,让阿风睡客厅。” 思渺费力地摆摆手,“我要回去。” “你……这样怎么回去?”我看看外面,天全黑了,“叫不到车了。” 思渺不说话,把脸埋在手臂里。 “我让阿风送你吧。”我想了想,只有这样了。我总不能叫思渺一个女孩子醉了之后再走夜路回家吧?太危险了。 她不置可否,我便绕到厨房去。阿风正在那里洗杯子。我说:“阿风,替我送思渺回家吧。” 阿风转过身来,我说:“快去,杯子我来洗。” “晴晴。”阿风皱着眉,“送到楼下,让她自己打车回去不行吗?” “不行。”我说:“太危险了,万一司机是坏人怎么办?” 阿风叹息,摸摸我的头发,“在你心里也有好人坏人之分吗?” “当然。”我调侃他一句:“你就是个大坏人!” “是……”阿风低下头,声音低缓,“我是大坏人没错。” 我笑着把他往外推,“大坏人,现在就是你戴罪立功的机会。” 阿风只得放下杯子走出厨房。我接着洗,远远地听见思渺醉意蒙蒙的声音在外屋响起,“晴晴拜拜!” 我擦擦手跑出厨房,准备和她说再见,阿风却已经扶着她走出了门。我站在厨房门口,只看到他们在大门处拐弯时,思渺的长风衣下摆被风吹得扬起来,那米色的一角衣摆在暗处跳跃着,最终被夜色吞没。 【林思渺】 我一惯没有喝牛奶的习惯,受不了那种在嘴里挥之不去的奶腥味。如果不是因为那天起床时胃难受得要命,我也不会想起医生让我多喝温牛奶润胃的忠告,也就不会无端端地跑去超市买鲜奶,更不会那么巧,在超市遇到大学时的同学秦晴。 晴晴以前和我同一个寝室,是个快乐得稍许令人疑惑和嫉妒的女孩。不过我们的感情总的来说还是很好的,在学校里的时候,相处得也颇为和谐融洽。只是大学毕业后,我去了英国,断了与所有同学朋友的联系,大家才生分了一些。这次在超市遇到她,她显得异常惊喜,又介绍了自己的男朋友给我认识。 我微笑着。晴晴的男朋友――我不得不在心里这么想――谁会想得到,他竟会是像晴晴这样的女孩子的男朋友呢?我不是说晴晴不好,而且像她这般单纯到一味白色的女孩子,与之对应的男友,不是应该是那种喜欢玩玩游戏,上课不一定认真但可以凭着天生的聪明考个中上成绩,闲时喜欢打打弹子喝点啤酒,简单而快乐的男生吗?可是现在站在面前的,却是那种有着一双明亮深邃炭色眼睛的高个子男孩。我有点意外,意外之余,还有一点点的惆怅。 晴晴是那种不太静得下来的女孩,如我所料,她果然邀请我去了她的家,与她共庆生日。她们住在离以前的大学不远的一层小公寓上,房子不大,却处处显着温馨――我说过,晴晴有时候是个不得不令人嫉妒和羡慕的女孩子,她总是这么快乐。墙壁那么整洁而光滑,挂着她选来的赝品油画;玻璃茶几上放着两本散乱开的杂志;米色沙发上堆着有得有点旧的的格子软抱枕,沙发扶手上搁着一件白色大毛衣,那应该是许风的。晴晴乐滋滋地把我拉到阳台上去,让我参观她的小小绿色花圃――她是这么样一个化腐朽为神奇的女孩,一间平平淡淡的公寓楼,竟在她的精心布置下,变成了一个令人不忍离去的家。 许风进了书房,我和晴晴坐在客厅沙发上聊天。和晴晴在一起是不愁会没有话题的,她对很多人事都感兴趣,且直截了当地将这种兴趣表露出来,让与她聊天的人不会有言语干涸的时候。我们聊了很久,很多。聊到她的男朋友,许风。晴晴那么爱他,几乎每三句话都要提到一句“许风”怎么怎么样,像是在她的全部世界里,他就是最重最沉甸的砝码。她说起他是念电脑工程的。我淡淡地微笑,我原以为晴晴这么单纯也单一的女孩子,会找一个念会计或商科的男友,以后帮着她打打算盘,计计人事。我又想错了。很多事我都想错了。比如现在――我以为我是衷心诚意为晴晴祝福,却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胸口一点一点地往下沉,沉至不知底层是何处的地方去。这种恍然而空荡,真令人无所适丛。 临时接到一个电话,终于让我有机会和借口可以离开这里。晴晴让许风送我。我一直沉默着,走那一段长长的楼梯。楼梯间的墙面刚新粉刷过,还有点掉灰。许风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指指我的风衣,说:“背后脏了一片――不好意思,我忘了告诉你,墙是新刷的。” “哦?”我扭过头去,想拍又够不着。我看见他犹豫了一下,伸手替我轻轻掸去了衣服上的灰,空气中扬起一阵薄薄的烟尘,似乎根本未到浓烈的地步,但我却觉得眼睛像被雾蒙了一般,灼灼地红起来。 坐在出租车上,其实我并不知道接下来自己要去哪里。不想回住所去,风开始冷起来,也不想逛街。我随便找个地方下了车,沿着街角的墙根一路漫无目的地走着,找到一家小咖啡室,进去喝了杯茶,吃了份蛋糕,随便应付了晚餐。邻桌有几个十来岁的小孩聚在一起玩纸牌,抽烟,声音很大很吵,我皱着眉离开了咖啡室。天已经晚了,夜幕淡淡垂落。我系紧风衣束带,手放在口袋里,低着头看着路面往前走,走到路口时,天就全部黑了下来。 就有这么巧,我居然就站在路口,又遇到了出来买蛋糕的许风和晴晴。我被晴晴拖到了她家去吃蛋糕喝热茶。许风一直没有怎么讲话,我抬头想在他的眼睛里找找自己的影子,夜色越发浓了,我怎么找也找不到。 其实我又何必找呢?何必自己寻求这种对自己,对晴晴也对许风的三重伤害? 我总是这么爱自找麻烦。当晴晴告诉我,她的生日愿望是替我而许时,我觉得自己的脸一直灼烈地烧红至耳根。我总这么爱自寻绝路。讲得好听一点,就是忠于自我,讲得难听而实在一点,其实就是极度的自私放纵,不顾别人的感受。 那晚我喝了一点酒,其实也没有怎么醉,可是却比醉了还难过,心里排山倒海的不是酒,而是郁结不开的情绪。晴晴又让许风送我回家。她好像一点也不担心,也不觉得危险,自顾自地系着围裙在厨房里擦杯子。 我有点迷迷糊糊的――也许是故意的。回到家里,许风扶我躺在沙发上,我说:“有什么可以醒酒吗?” 他啼笑皆非,“这里是你家,你说有吗?我不知道。” “我有红豆,可以煮红豆汤。”我说:“茶和咖啡我早喝光了。” “煮红豆汤?”许风看看表,“这么晚了……” “没关系,你走吧,我自己来。”我站起来,一副醉后的模样,歪歪斜斜。 “好了好了,我来吧。”许风扶我再坐下,“你这个样子,只怕会栽进锅里把自己给煮了。” 我笑了。把脸埋在自己的肩膀旁,傻傻地笑了。他竟真为我煮红豆汤,这么晚了,已经过了零时。 许风从厨房里出来时,环视着我的房间,皱了皱眉。我耸耸肩,知道他是觉得我的房间很乱,虽不便于开口责备,但却仍然忍不住要皱眉头。 我扔给他一支烟,他摇摇头,“我不抽。” 我挑挑眉,以示惊奇。许风看见我点着了烟,突然伸手一把抢了过来,“醉酒又抽烟,还有女孩子样吗?” 我忽然不知道哪里涌上一种说不清讲不明的任性和蛮横,使劲抢回烟,倒豆子似的叽里呱啦起来,“管你什么事?你是谁?你是晴晴的男朋友罢了,我有没有女孩子样也轮不到你来管。你当你是我的什么?啊?”越听越像在撒泼。 许风看着我,也不说话,就这么定定地看着。那种眼神有种奇怪的力量,我的声音竟渐渐地慢了轻了下去,最后手里的烟也不由自主地扔进了垃圾箱里。 那一段时间既长,也短。我一直像堕入梦中一样,感觉不真实,又好像是因为太真实而反倒虚幻了起来。直到闻到厨房里传来红豆汤的香味,锅子里的红豆在卟卟地翻滚着,煮得透烂,提醒我,我仍在现实中,我是林思渺,他是许风,她,是秦晴。 【许风】 我那一夜回去得很晚。到家的时候,晴晴已经枕在沙发上睡着了。我走过去想扶她起来,还没走到她面前,她就被轻轻的脚步声惊醒了,抬起头来,睡眼惺松,“阿风,这么晚?” 我撒谎道:“路上没有叫到车,我几乎步行了一半的路程。”流利得可耻。 晴晴便起身揉着眼睛去厨房替我备水洗脸洗脚,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呆立着,一直到她过来拉我,“喂,阿风?累啦?快洗洗睡了。” 我这才惊醒过来,充满歉意地盯着晴晴。但是她没有看到。她粗心而疲倦地揉揉眼,趿着拖鞋回了卧室。 那一晚我整夜不眠。晴晴睡在我身边,像个孩子似的不停地踢被子。后半夜时,她又开始讲起梦话来,反来复去念着“新天鹅堡”,我知道,她又开始在梦里温习她那魂萦梦牵的童话旅途了。 我不厌其烦地替她盖被,隐约间想起我们刚相爱的那一段日子,她说过的一句话。她说:“如果你爱的人能在深夜起来为你盖被,岂非什么都值得?” 我轻抚着晴晴的头发,突然觉得被一种莫可名状的,巨大而无边际的负疚与悲哀扼住。我把头埋在晴晴的肩畔,沉沉地痛起来,好像嗡嗡作响。这便是报应吧?连上天都不允许我对这么单纯如小动物般的女孩子有些许的伤害,可是我还是这般残忍地辜负了她。 晴晴朦胧间醒转了过来,迷蒙着声音,“阿风?你怎么了?还不睡?” 我只是不动,微微点着头。“怎么了?”晴晴问。我又摇头。于是她便不再问了,翻了个身,继续回到香甜的美梦中。 我起床去洗了个冷水脸,踱到阳台上,坐在一排花草中央,闷闷地抽了一地的烟。一直抽到天空呈现鸽子灰白色,空气清寒凛冽。我想,这里的一花一草,所有细软所有琐碎,均是我与晴晴共同筑建起来的,我要怎么放弃?我要怎么离舍而去?恐怕是办不到的。 我静静地抽着烟。与晴晴这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没有吵过架,也不是没有过风浪,然而能一起走到今天,未尝不是一种珍贵的缘份,事实和时间也一再证明了我们的性格和磨合度都是彼此非常适应的。这不是最好的婚姻人选是什么?而思渺,她美得那么剔透,那么洞穿人心,是很令人陶醉没错,但是,且不说认识的时间谁短谁长,就说如果今后娶得这样的一个女子回家,动不动便将身上的文艺细胞使将出来,有苦有痛有情绪波动也不会像晴晴一样明讲,只会用眼神和表情交流,这样天天打哑谜的日子,的确可怕了些。 我这么想着,天已经又洗褪了一层颜色。楼下街道上已经响起了行人脚步声和脚踏车铃声。又是新的一天了。 【晴晴】 那一夜我睡得不好。 半夜醒来时,发现阿风也没有睡着。我没有多问他,转身装睡。不多一会儿,他就离开卧室,我竖着耳朵,知道他去了阳台。黯默的空气中有烟味传来。 他同我一样,有心事难解。 我数了不知道多久的绵羊,才勉强合上眼。然而很快就天明了,阿风推我起床,他做好了早餐,我吊着眼袋走到餐桌前,又是羊角面包又是牛奶,还有一大盘半稀的鸡蛋加火腿。 我皱眉,大清早的便塞进这么多油腻的东西,实在只有蛮夷之邦的金毛才干得出来。阿风留意到我的神情,问:“不想吃吗?” “没休息好,吃不下。”我淡淡地,洗了脸梳好头,便坐在客厅里不知道干什么才好了。下午两点半才有课,上午做些什么好呢?我扭开电视,节目难看得要命;拿起一本小说想开始认真地读,却看到一半就扔掉了;想和阿风聊聊天,他却呆在阳台上浇花,一直没有过来。 我想我这种人是不能失恋的,一失恋便会无所事事,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日子过得七上八下,还没发生就可以预见那种茫然的辛苦。 想了一会儿,我从沙发上跳起来,决定打起精神,去做一盘新鲜的沙拉,再在电脑前玩一会儿游戏,上午的时间便这样安排了。 我爱玩的游戏名称叫《the sims》,中文名“模拟人生”,就是在游戏中修建自己的房屋,再安排游戏人物住进房屋里,过一过像现实中那样的日常生活。有朋友说这款游戏很弱智,我倒不觉得,而且经常玩得乐不此疲。我在里面做了很多很多套房子,每一套都是温暖舒适的二人居,或大或小,都是属于我和阿风的dream house。 游戏启动的时候,我呆呆在靠在椅子上,回想昨天发生的事。其实又发生过什么事呢?好像什么也没有,无非便是我又重遇思渺,我们仍如从前一般谈得来,我请她来家里吃蛋糕,她多喝了一点酒,我让阿风送她回家。这之中如果有什么不对劲或值得令我像现在这样打不起精神来的事的话,我想了想,应该便是阿风看着思渺时的眼神。我无法对这种眼神详加解释,那只是一种感觉而已。他们都爱说我是如何如何一个简单至极的人,然而这样的眼神竟尖锐放肆得连一个简单至极的人都被灼伤了,毫不留情。 他们一个是我深爱着的男朋友,一个是与我同窗数载的好朋友。 这是多么老土而乏味的情节。连再烂俗的编剧现在都会绕过这种情节避之不拍,然而现在却好像隐约在我的故事里开始萌芽。 游戏已经启动完毕,我尚自呆坐在桌前。我猜想此刻我的脸色必定如同一枚搁得久的过期水果,没有新鲜的颜色,苍白得几乎长毛。是的,如果我离开阿风,只是想一想,便已经这般恐惧不堪了。只是想一想而已。 2003年 冬 【许风】 那一晚之后,我没有再见过思渺。 很奇怪,连晴晴也没有再与她联络过。 我没有她的直接联系方式,不过还是昧着良心,去她的住所找过她一次。但那里住着另外一个女孩子,我向她打听,她说思渺是上一位房客,搬走了。 我从楼上下来,怔怔地站在马路边。搬走了?距离那一晚不过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思渺这个女孩子,在这段时间内,突然从天而降,又突然不翼而飞。湿湿的空气带着花园泥土的清香,我开始觉得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而已,甚至这幢房子都颇有一点凶宅的味道。它曾带给我一场突如其来的危险与幸福,又不声不息地陡然从城市里消失不见。 我不便去问晴晴思渺的下落与近况。她也不一定知道。不过这还是另一回事。我不便问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做贼心虚罢了。她是晴晴的好友,晴晴尚不去关切不去找寻,我又有什么样的立场呢? 真像一场梦。于是我便真当这是一场梦了。 【晴晴】 阿风向我求婚,是在我满二十三岁又三个月的一个周末下午。 其实在这之前,我想象过很多次他也许会向我求婚的那种场景。我想届时我一定会幸福得恨不能得到全世界的祝福。可是事情真发生了,我却把它看得芝麻绿豆一般大小,激不起什么情绪了。 那天没有课,我去对街糖果店买了一大包芥辣鱼粒,回到家翻旧碟片来看。布拉德・皮特的《吸血迷情》,我忘了是看的第几遍了。一月上旬,天气已是严冬,冷得我不敢开窗。我穿着两双加厚的棉袜,窝在沙发里喝热牛奶,看最爱的电影,手里的塑料纸一打开,小屋子便满是芥辣鱼粒的香味。厨房里文火缓缓炖着鱼头汤,阿风下课回来,差不多就炖好了,他最喜欢的川穹白芷炖鱼头。 屏幕上,皮特说:“她是我的女儿。”班德拉斯说:“不,是你的爱人。”突然有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转过头去看,阿风回来了。 “你不用上课吗?”我看看他,“现在才三点不到。” “我来接你去喝下午茶。”阿风笑,朝我走过来。 我奇怪地看看他。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他是从来不旷课的乖学生。“怎么了?”我坐起来,“课表改了吗?” 他过来拉着我的手,“走,晴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然后神秘地笑起来。 “哪里?”我问,阿风却一直笑而不语。我被他拉出门,楼下停着他的旧阿米尼车,他载着我,一路上一直只是神神秘秘地笑着,说是给我一个惊喜。我也没有再多问。 阿风带我去了市区一家珠宝店,停好车,他拉着我进去,我心里已经明白了七八分。阿风掏出单据,对一位柜台小姐说:“我来拿前几天订的那枚戒指。” 柜台小姐进去拿戒指,阿风转过头来看我,微笑着。我回应他的笑,心里有个声音告诉自己,那份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幸福,仿佛就要从天而降了。 戒指很精巧,款式很大方简单,细细的指环圈上,一枚小小如半粒米般的钻石。我对钻戒这东西历来没什么研究,因为手指纤细,所以反而喜欢细小的钻石,没有也没关系,怎么也比一面大得像照妖镜一般的大方钻扣在手指上亮晶晶的好。阿风打开戒指盒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像是圆了一个梦,心里的温暖多过于激烈的幸福。阿风说:“我替你带上?” 这种时候,我却突然胆怯了,手指猛地缩回去,像是这白亮亮的一枚小东西随时可能戳破这层稀薄的温暖一般。阿风还是微笑着,他说:“晴晴,不如你嫁给我吧。”那种语气就像是在平平淡淡地说着:“晴晴,不如晚餐改吃炒饭吧。”一样。 我抬起头来看他,已经有几个柜台小姐都挤到了这个柜前,轻轻鼓着掌,像在为阿风打气,也替我感到幸福。 我缓缓地伸出手,还在半空中,就被阿风一把捉了过去,只一瞬间,戒指就已经在我手指上了。他说:“指环小了点,以后我会补一枚大的。” 我抿着嘴笑笑,鼓掌声越来越大,阿风抱抱我,笑,“你现在就算正式嫁给我了。” 我没有说什么。其实又有何不同呢?我们已经在一起住了两年多。心里很忐忑,唯一以前想起来会狂喜不已的幸福,现在居然也可以这么淡淡地应对着,我有点怀疑,将来还会不会有由衷的快乐在前面等着我。 那天我们临到吃晚饭时才回家。一踏进家门,就闻到一阵焦糊味。我惊跳起来,往厨房冲去――一锅鱼头汤被炖成黑糊糊的一大团,锅也烧坏了。我伸手想去把锅端下来,手一碰上去,马上被烫了一串大燎泡。我捂着手,站在一旁,看着阿风七手八脚地把厨房收拾干净。 我心里在想,以后我就嫁给这个人了。我爱的人,以前,他差点变成别人的爱人。 2000年 夏末 【昔日】 那年秋天,我去理工大学找朋友。正是下午4点左右,大家差不多都下了课,球场上很多人。我抄近路,从足球场旁的跑道穿过去,那边就是朋友的寝室楼。 一个足球被踢偏,朝我这边飞过来,我还没来得及有反应,肩上已经重重挨了一击,我脚一扭,站立不稳跌了一跤,包包里乱七八糟的杂物摔得满地都是。 那个踢偏球的男生远远地跑过来,走到我面前,“对不起。”他道歉,“你没事吧?”蹲下来帮我捡落在地上的东西,“对不起。” 我扭过头去看他,焦急的神情,炭色的明亮眼睛炯炯有神。一瞬间我好像忘了按在沙地上疼痛的手,只懂得讷讷地摇着头。 “你不是理工的?”他扶起我,递还给我掉落在地的一张照片。那是我同寝室里要好的女孩子林思渺的同影,在我们学校门口拍的。 “不是。”我搓着灼灼烧痛的手,“我来找理工的朋友。” “别这么搓手,会感染。”他挠挠头,“这样吧,我带你去校医室拿药。” 我随他去领了药,包了手,他送我到朋友寝室楼下,问清了我的学校和电话,笑说:“我怕你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留个电话方便联络。” 我点头,他摆摆手,转身离去。我呆呆地站在楼梯口,目送着他的身影渐行渐远。 第二天他便来找我。先打了电话来,然后在寝室楼下站着等我,说请我吃晚饭。室友们纷纷嘻皮笑脸地利诱我招供,打哪儿去找到一个这么好的男朋友。我红了脸,走到楼下去,正好遇到提着一袋苹果回来的思渺。她向我打招呼,“咦?去哪?”塞个苹果给我,“听说你这丫头交了男朋友,哪里?什么时候带来过过目?” 我吓得大气不敢出,许风就站在她身后,她不知道,还在胡诌,“听到没有?吃了我的苹果,就要把首观权让给我。” 我胡乱点点头,她嘻嘻笑着走开,许风一直看着思渺上楼,我推了推他,他才恍然大悟般地回过神来,“你同学吗?好面熟。” 其实他在相片上见过思渺。 许风至此后常来寝室楼下找我,有时他说:“约你的室友们一起去吃饭吧。”我统统推掉,统统没有在意,统统粗心地忽略了。 2000年 秋 【错失】 黄叶初坠的秋天,许风交给我一封信。 那天下午我没有去上课,独自坐车去了海边。天气有淡淡的凉意,游人很少,我坐在岩石上,静静地看完了那封信,再静静地撕毁它,揉成团,扔进大海里。 平整的淡白色信封,一手漂亮的草书。 写给思渺。 2004年 春末 我和许风的婚礼很简单,无非便是双方父母和朋友聚在一起,吃顿饭,行个礼。没人怀疑我们起初 并不会是一对,没人对我们突然结婚的决定感到仓促,没人少给了祝福。大学时相熟的同学都来了,独缺思渺。 我穿着喜服,站在阿风旁边。也许是有点醉了,我突然很煞风景地问他:“还记得思渺吗?” 宾客的声音太吵,他一时没有听见,把耳朵靠过来,“什么?” 我看着他,声音放缓了下去,“我的同学……好像没有来齐。” “没关系。”阿风笑,“以后有机会遇到,再补请吧。”然后转过头去,注意力重新回到疯玩的朋友那里去。 林思渺。 自此没人再提起她。也许在他们之间,除了我和阿风,已经没人再记得她,思念她。 我想起生日时替她许的那个愿望,那封原本属于她的信与幸福。也许她还会在另一个地方的某一个角落,同她的新朋友讲起一些往事,讲起我这个旧时好友。她会说:“呵,晴晴,我的朋友,我们大学时,是最要好的姐妹。说真的,她是个单纯得近似纯白的女孩子。” ―END― 2003.12.3 阅读全文 | 评论(0) | Trackback(0) | 编辑 写写 - [默认分类] 米蚁 发表于 2004-02-10 第一天用自己的blog。 记录一些文字和足迹。 也许很快就忘记这里。 不知道新鲜感能持续多久。 像不知道爱情能维持多久一样。 2004年2月10日。 昨天晚上肚子痛了一整夜,睡不着,早上起来时眼睛肿得像咸蛋黄。 花时间煲了红豆苡仁汤给自己。像朋友说的,希望我能从里到外,都好起来。 尽快好起来。 好了。失恋的米蚁走了,能写字的米蚁又回来了。 多好。我隐约看到了离我不远的,正朝我微笑的阳光。 阅读全文 | 评论(3) | Trackback(0) |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