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nger 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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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ger Tea 当华美的叶片落尽,生命的脉落才历历可见。 <<<勇敢VS清晰 | 首页 | yeah>>> 2004-04-19 伤城记 我可以想象她是如何坐在电脑前怎么一动不动的把这若干字敲出来而没有任何停息,所有的情绪都是从心底自然的流露,没有一丝修饰和想象,因为所有的伤痛是如此的清晰,尽管曾经百转千回。 某期的风采里好象登过她的一张照片,其实是美丽非常的女子,和这样坚硬的文字有点疏离,她的笑容很美。。。。。。 伤城记 选自“北京女病人” 几天前的一个阴沉的下午,我独自坐在西湖边的一条石头凳子上对着灰的天和湖水发呆,然后发了一条短消息告诉他,我在,我在这里。 他说:好吧,那我会赶过来看望你,请你吃饭。 昨天晚上的这个时候,我独自在杭州海华酒店的房间里呆呆的看着电视,从杭州卫视一二三看到西湖明珠一二三看到星空卫视一二专门挑着那些个恶俗电视剧还有HBO的变态系列杀人狂电影。事实上,我很困了也很累了,我很想关掉电视睡觉。但是一闭上眼睛,那些前尘旧事就如钱塘潮水一样出乎意料的汹然而至,让人窒息得不能动弹,然后又汹涌的从眼睛里奔流出来。所以,我要承认其实我是一夜没睡觉的,今天白天也没有,在飞机上的时候也没有,我的眼睛因为哭泣、疲惫和酒精变出了很双的眼皮,有着黑色的浓重阴影和红色的血丝,看上去如时尚造型中故意打造的病态美,所以,我一直需要一副墨镜。 这个城市有一潭巨大的湖水,要不是因为这个,我根本就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街上也是很嘈杂不安,有时也会暴土狼烟,几年里它好象一直在不停的修建着;更关键的是这里的东西也不好吃,或许是因为吃饭的时间总是不对,或许是因为吃饭的地方也不对,大部分时间在这儿我都感觉饥肠辘辘。都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那么这么大一片湖水总是吸引我,我应该是个比较聪明的人吧。但是我从来都觉得自己那么傻,那么执着的在犯着傻,这其实何尝不是一枚深渊,我却目光灼灼的阻拦不住的总是要靠近它。 从酒店走到灵隐寺大概不到7公里,顺着北山路一路慢慢的走过去。因为怕下雨,所以穿了一件里子涂了胶面的尼龙外套,沿途开过去K7和游1游2的公交车,里面是一些衣着奇怪的各地旅游者还有一些背着耀眼颜色香袋的快乐的唧唧喳喳的老太太们。我只是很安静的在潮湿的空气里慢慢的走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路上很多人会好奇的看我一两眼,因为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相貌看起来都不象本地人,但是两手空空形单影只游手好闲熟门熟路也不象个外地来观光的凯子。我在想,走了那么远,就为了烧一柱香,算得上虔诚了吧。 据说,灵隐寺的香要连续烧上三年才能初见端倪。算起来三个年头里我已经来过了四次了。第一次来灵隐,是和他一起的。他那时并不相信那些东西,只有我一人虔诚的跪在佛前许愿。许下的愿望是什么不能说出口,因为那样就失去了灵验。只不过,和我无关,和他无关,和爱情也无关。很多人不喜欢灵隐,因为他们觉得这里太过金碧辉煌,太多烟火气,已经不象修行的清净所在。其实,男人的价值在于事业,女人的成就在于爱情,佛的存在在于香火的烘托,就好象越是在万丈红尘中,越该有一颗平静而清冷的心,却又不失世俗的可爱。我是一直觉得江南人的信带着多多的世俗实用的意思的,山门对着的殿里供着的是弥勒佛,旁边还专门为济公也准备了庙堂,就好象人际关系一样简单明了,那就是你对我好,所以我也对你好。 笃信宗教的人大多在两个极端。一是生活富裕如鱼得水的,因为他们想要的一切都来得顺利,想要的东西也都拥有了,所以他们害怕有一天老天不再眷顾,害怕拥有的一切都会失去,所以他们会捐很多钱来庙里,很诚心的拜神拜佛。还有就是生活得很困苦的人,他们的生活一片黯淡,找不到出路。这黯淡可能是经济上的,也可能是精神上的,他们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无法改变,或许也不是不努力,只是命运拨弄,差了那么一点点就始终不可得。所以,他们也只能很诚心的求神求佛,如果不能今生,那么就寄希望于来世,没有金钱可以捐功德,那么就把自己全身心的奉献。还有一种人,他们不相信,他们的宗教是自我奋斗。 而我,是多么为这尘世间的因缘聚会而迷惘茫然。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刚好就遇见了。因为我总是固执的相信着天上一定有一双悲悯的大眼安静而沉默的注视着这一切。药师佛掌管着人的健康和疾病,而我的心早已经千疮百孔难以治愈。这是第一次在药师殿前如此隆重的许愿,那愿望我是用我的寿数去交换的。这样的话,我们彼此的痛苦可能都会少一点吧。我知道,这一切看上去都很傻,但是,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希望那一切是真的灵验,因为从灵隐回来的当天就病倒了,连狗老师誓为杭州餐饮业雪耻的晚饭也吃得如坐针毡。一个人在酒店里抱着马桶呕吐,胃一阵阵的抽搐,出着冷汗。在似梦似醒的睡眠里度过了漫长的一夜。在每一个清醒的瞬间收拾着这个城市的记忆碎片,这是一个多么让人伤心的地方。 那是2001年的大年初二,我象只快乐小鸟一样飞到这个城市,穿着白色的外套和黑色的裙子,露出一截没有穿袜子的小腿,不顾路上人好奇惊异的眼光快乐的和他游走在寺前湖边。那一次我们在一起说了三天两夜的话,那一次是我们说了最多话的日子,也是最快乐的日子。 这一切都是余音袅袅。回想快乐,为什么带来的是更深重的忧伤呢。记得他才结束了长途跋涉,疲惫不堪的出现在酒店里,倒头就睡。而我欢喜不已。只是因为见到,就足够欢喜,我在一旁凝视他熟睡的脸,他的碎发,他的手指,狠狠的仔仔细细的用力记住。我很想抽一支烟,又怕呛到他,于是拿了一张报纸躲坐在卫生间的马桶盖上。而睡醒了的他发现身边没有人的时候,是如何惊慌的呼唤着我的名字到处寻找,看着我举着烟得意的坐在卫生间偷笑时又是如何紧紧的拥我入怀。起码那一刻我知道,他将我视若珍宝。即使,我们最后会不小心丢掉彼此,即使我们最终会错过彼此,就算这一切差不多,几乎,或者肯定是必然的,但是那一刻,他是真的在竭尽全力的对我好。 其实,他一直在竭尽全力的对我好,在他可以做到的一切范围内。即使到后来两个人都被折磨得处在崩溃边缘。2002年的那个夏天,攒了七天年假的我,依然象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到了这个城市。其实我知道,见一面,很不容易,但是想到要见,又是满心欢喜,就象一个所有无理要求都遂了愿的孩子那样开心不已。而那是他第一次发病。他拖着生病的身体开车来接我,吃了止痛药和消炎药陪我在湖边散步,在湖畔居里隔着窗户看那一片夜晚里幽黑的湖水,我象小鸟一样啁啾不停的不停的不停的说着,目光穿过漂浮着绿茶的杯子,在心里暗暗祈祷在一起的日子能够多一些。当时我没有意识到,当我们在为喜欢或爱的形式争执的时候,当我们都异口同声说着我爱你又和你有什么关系的时候,我们是相爱的。而那一刻在心里对自己坚定不移的说我们需要的就是爱情的时候,其实,恐怕心里已经清楚的知道这是个永远也不可能有完美结局的故事。所以,才需要那么肯定和强调。那个晚上,他开始发烧,是我拖他去医院看病,我们在黑夜的城市里寻找救护,医院里是难闻的气味,惊慌,呻吟,血污,哭泣,疼痛。我象真正的家人一样买水喝,挂号,跑来跑去交钱,对医生描述症状,做自己能想到的一切事情,只可惜疼痛无法替代。那个瞬间我恍然大悟,并不是自己想要表现得对他有多么好,他就会觉得我真的对他有多好。我唯一能做的是不要再增添麻烦,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爱的形式呢。我不能替代他一切肉体和精神的疼痛,我不能分担他所有的苦,但是我起码可以让他感觉不麻烦碍事。所以,天亮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本来计划要消磨七天的城市。所以,后来,当两个原来都善良都一心要对对方好的人被折磨得不象人样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放手也是一种爱。如果爱情不能带来幸福和快乐,那么起码也不要带来痛苦,否则,它就不再是你所想象的那种东西。但是事实上,这些年过去,我们所见过的爱,大多是痛彻心肺。 你看,现在是我们两个人第三次在这个城市见面了。这其中经历了一个漫长的间隔,这中间曾经在一个吃杨梅的季节来到他的城市,那时候的我们象两只惊弓之鸟,一个爱字足以使两人都胆战心惊,亲吻,争吵,哭泣,歇斯底里,伤感和伤心,清冷的空气,窒息的拥抱,硬起心肠的不回头离开,以为永远不会见面的再见。而他说,再见并非永远不见。他说,相信我,我们还会见面的。可是我真的不知道,到底要不要要不要要不要没有爱的相见。 林中是迷人,幽黑而深邃,而我还要继续在路上跋涉,还要赶赴几场约会。只可惜抽身而退的只是身体,心却固执的留在那片暗林中久久不肯离开。那人依旧在。思念和牵挂,祝福和关切依旧在。在后来一篇叫《永不永不说再见》的文字里,我曾经这样写了这样一些句子:2002年11月,那个人来上海看我。他去看我租的房子,从门卫看到厨房的热水器。他带我去扬子江吃鲍鱼,形式大于内容的巨贵。在车上我轻轻触摸他的手,和从前一样温暖干燥。我用手轻轻触摸他眼角细细的皱纹,我想他又疲惫了许多。这一次他没说什么,我也没说什么。我们努力的保持着客气而疏远的姿态。可是我知道,在我们的心里,我们彼此仍然是那么亲密。我从来就没觉得曾经离开过他,我们从来都没有走出彼此的视线。他开车送我回家,停好车,走下来,拉开车门,那个人脸上是温和而惆怅的微笑。他朝我张开双臂说:拥抱一下。我紧紧的抱住他,熟悉的味道和熟悉的心跳,我只希望那一刻地老天荒。他说:相信我,我们还会再见的。他说:我答应你,我们还会再见的。望着车窗里他离开的身影,我的眼睛不停的出汗。是的。那是分手后第一次见面的情形。我曾经天真的相信,阵阵疼痛是正常的,但是它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发作得间隔越来越长,等有一天突然意识到不再痛的时候,或许也就是病愈的时刻了。 时间和距离,回忆和想念,一遍一遍在脑海里描述着趋向完美的爱情故事和爱人。在回忆里,那些悲伤奇怪的不再痛彻,只留下一些不敢碰触的疤痕在那里,而我天真的以为那些都可以痊愈,可以摸着那些奇怪的形状感慨;而快乐也奇怪的更加清晰起来,那些争吵,误会,遗憾,都被记忆的过滤器一一过滤掉,留下的全是美好的另一面。那是怎么样一种甜蜜的忧伤和温柔的伤感。从最后一次拥抱到再一次的相逢,已经过去了一年半的时间。近五百个日日夜夜,也就是说怀抱着将近五百次的忆起。他说,我亦常常常常的记得你。他不再说想念。其实我也并不常提起这个字眼。想念是多么深刻的感情,足以使人煎熬至疯狂崩溃,我们只是说记得,说想起。那些过去的日日夜夜,飞快而漫长,在每一个电话铃声响起的瞬间,在每一个阴雨或薄雾的黎明,在一个个熟悉的地名被提起的时刻,在某一个有着特殊意义的日子,在一辆白色或灰色车子开过的缝隙里,甚至是一只飞鸟掠过天空的阴影下,无时无刻,可以忘怀。我平静的想,那又是一种多么深远的情怀。我们留不住自己,留不住对方,留不住彼此,留不住岁月,留不住一点一滴的成长,我们默默的在改变着,但至少,我们还留住了一份美好。 这又是一件多么荒诞的事情。现在所做的一切事情仿佛提早的就是为了回忆在做准备。每做一件事的时候甚至会想到,当我老了,白发苍苍,于一张摇椅上露出暧昧的微笑,回顾着年轻时代的荒唐岁月,有甜蜜有感激,那么会觉得上苍其实待人不薄,往事如水一般倒流回去,我并未虚度。以至于忘记了自己当下最想要的是什么东西。就好象把现在所有的钱都存了一张50年的定期存单,到了期才发现拥有一串沉甸甸的数字,却无处可以兑现。那么我到底是该感激还是羞愧?事实是,没有那些钱的日子,也走完了那些岁月,也会如期的到达人生之终点。那么我们到底还需要不需要一份不能兑现的安慰呢。 你看,我们终于要在这个城市里第三次遇见了。他说他要过来看望我,请我吃饭。他说我既然已经到了这里,那么从礼节和感情上他都会赶过来看望我。那个下午我在酒店里梳洗打扮,这些日子里我不可避免的苍老了,所以很需要仔细的收拾一下岁月的痕迹,但是又不能有一张油漆过的假脸。这其实真的很难为我。我要把妆容化得淡雅随意,我要穿得很随意,我的态度要显得很随意,其实我知道这一切对自己的提醒都表示自己很在意。但是我想他也依然知道我其实很在意。我们其实都在刻意的随意着,就好象此前我再也没有拨打过他的电话一样。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退一步比前进一步需要更大的勇气。都说爱一个人就是要让他得到真正的幸福,那么后退一步看着他,就那么远远的看着他,如看一部无声电影一样观察着他的生活,知道他在很努力的工作和生活着,也就够了。 到底想不想要见到那个人,其实心里一直很犹豫。我很想见到他,因为他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梦中,依然无数次在文字里倾诉对他的想念。人都说爱情只是一种水痘,出过以后很快就会痊愈并且免疫,但是似乎我的免疫系统已经完全失去了功能。在无数个夜里苦苦的思索着答案,为什么会有如此深远的情怀和爱恋,却永远得不到回答。因此我固执的相信一切因果前缘。世界上到底有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使有,谁又知道前世是如何纠缠不清呢,一切的一切都是有因果存在的,只是我们不清楚到底是在哪一个瞬间曾经发生了交集以至念念不忘。但是我害怕,我真的害怕。那种形式大于内容的晚餐,那种言不由衷的客气和微笑。如果见面只是让自己看得更清楚彼此已经变成了多么遥远而陌生的两个人,那是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前一个夜晚在病中辗转犹豫,到底要不要买一张机票仓皇的离开这个城市。但是,最后,我留了下来,只因为舍不得。 多么难多么难。以前我们都是婀娜的曲线,可以重合交集,而以后的日子越来越象两条越走越远的放射直线,最终消失在不可知的某一个方向。所以,我留了下来,在房间里忐忑的等待着。那个瞬间,甚至觉得有一点委屈。我很想在那个怀抱里哭泣,诉说。在没有他的日子里我是如何孤单的生活。可是,我知道我不能。因为我知道没有谁不是孤单的。也没有任何一个怀抱可以安慰。我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奢望,只因为他说,我们还会再见。 门铃响起的时候我很慌张。开门的一瞬间就好象初次见面的那个瞬间,充满渴望却想转身就逃,可是他已经在那里。门一点点打开,心一点点提起来。我想,我一定笑得很尴尬,并且手足无措。我不知道是怎么样把他让进了房间。那个熟悉的人,那个陌生的人。那个深深深深想念过的人,终于,再次,和我,相见。 他坐在沙发上,我坐在床头,因为紧张,我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我想仔细看他的脸,可是又不敢和他的目光相遇。我有一头枯黄蓬乱的头发,上面挑染着亚麻色的发绺,穿着皱巴巴的一黑衣服和脏兮兮的牛仔裤;他的头发依然黑亮整洁,顺滑的在脸颊旁边散开,他穿着雪白的衬衫和藏蓝的西装,只系了最上面一颗铜制纽扣,依然提着那只我熟悉的黑色尼龙公文包。我们的服饰,直接表明了我们现在的身份和距离。 沉默,审视。有一个瞬间彼此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我的目光一遍一遍的在他的脸庞上停留,一遍一遍扫视他的全身。那个曾经那么熟悉的人,那个记忆中千百遍想起的人,那张永远也不会忘却的面容。回忆和现实天衣无缝的重合在一起,他依旧是那样,没有改变。可是我们只能隔着一张茶几不痛不痒的互相问候着近况。我翻出杂志上我的照片给他看,他翻出新产品的图片给我看,我知道他很好,他知道我也很好,于是,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可以说。于是我们只好面对面一支接一支的抽烟。 我们同时拘谨起来。房间的电视里正在放着一个古装电视剧,可是谁也没有把目光转过去一眼。我痛恨自己,所有的镇定所有的幽默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说出来的每句话都索然无味。他说房间太热,因此他的脸有一点点微微发红。我想那也许更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产生的不自在吧。或许,在我的面前他一直感觉不自在,因为我太是一个咄咄逼人的女子了。 当整个房间烟雾缭绕的时候,他说我们还是出去吃饭吧。我乖巧的跟在他的后面出了门。到此为止的时候我的一切表现虽然不能算是尽如人意,但是也算得上是中规中矩,平静礼貌客套。他特意打电话问过朋友杭州最好的酒楼在哪里,于是我们上了车,在堵车时分的街道上穿行。还是象从前一样坐在他的旁边,车里有清新的很好闻的香水的味道。可是这辆车子是新的,不再是我曾经坐过写过的那一辆。那么身边的这个人,还是不是我记忆中曾经以为的那个男人呢。这么多年以来,我看得到自己的成长与改变,但是我不知道我是否看到了他那些默默的改变。他是一个让我崇拜的男人,看着他一点点把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看着他渐渐不再轻易发脾气不再随便忧郁,但是,他此刻的心情是如何,我猜想不到。我只是坐在他的身边默默的看着他,看着他握紧方向盘的手因为用力,指节微微的泛出一点白色。我忍不住伸出手抚摸他耳边的头发,发丝从我的手指缝隙中滑落过去。这一瞬间,突然无限伤感。 是的,我们都老了。我们再也不能一起相伴着走过那些成长的道路。我们都逐渐学会了坚强,逐渐学会了和自己以及这个世界和解,我们再也没可能在彼此的生命中有所交集。即使现在我坐在他的身边,即使我依然能够轻轻抚摸他鬓间的黑发。这么近,那么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就是我在你的面前,你却假装不知道我爱你。可是,每一种能伤人的痛,最后都会痛及自身。《情人》里面,老年的杜拉斯某一天接到了一个电话。第一声她就听出了话筒那端的那个男人的声音。那个男人对她说出心里话,他说他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她,说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他将至死爱着她。在合适的时间地点遇见了一个相爱的人,然后是分开,每个人都是这么过的。可是这句话在我的心里挥之不去。那本小说的开头和结尾都是令人心碎的重逢。就好象此刻我的心碎一样。外面的街道很拥挤嘈杂,我们评论着路边开过去的奔驰小跑车和陆虎吉普,但我的心在不停的下坠下坠下坠,朝一个不可测的深渊。那一刻,我终于绝望的发现,我和从前一样,仍然爱着他,我不知道什么才能扯断对他的爱,我知道或许我根本就不想扯断对他的爱。 眼眶毫无预兆的红了,感觉到眼泪似乎要不听话的奔涌而出。可是我有一副巨大的浅色的墨镜遮住了我的脸。浅色墨镜的好处就是即使天黑了也可以戴出去装酷,或者用来遮盖点什么东西。我用变了调的声音和他东拉西扯的谈着家常,一只手的指甲狠狠的掐着自己的手心,只是为了不要让眼泪落下来,因为那会弄花了我的妆。我并没有感觉疼痛,因为我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以前我可以摇下窗户在他的车上肆意的抽烟,但是现在我不敢,因为那辆车看上去很新,车里的空气也很好,外面的灰尘又太大。 好了,现在我在一个受伤的胃后又有了一颗惨痛的心。到饭店的时候我基本已经平静下来了。那居然是某年深夜和朋友们一起夜游杭州时宿过的饭店。记得当时就曾经嘲笑过楼梯上那一排屁股朝外的鎏金大象们,那时候是怎么也想象不到如今是我们二人前往就座的地方。他们何其有幸,因为他的到来,会被我牢牢的印在记忆的深处。有一个夫妻两个人吃鱼头的故事是这样的,因为妻子总想叫丈夫吃鱼身上肉多的地方,所以自己谎称爱吃鱼头,于是丈夫每次都主动夹鱼头到她的碗里。直到临终的时候才知道,他们两个人彼此都吃了自己不爱吃的那部分一辈子。突然想起这个典故,是因为其实我想要说一句实话,那就是其实我根本不喜欢吃鲍鱼。但是鲍鱼很贵。他每次都毫无怨言的请我吃最贵的那一种,对我来说和嚼一块蘑菇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是我依然很开心,因为还有人爱我到了愿意请鲍鱼的地步。天知道,我是多么渴望一茶一饭的平淡,或许是亲自为人做一份早餐,或许是两个人甜蜜的喝着仅有的一碗粥。但是我依然感谢他,感谢他对我的呵护和重视。他甚至肯陪我喝一点点酒。惦记着他的身体以及回程的路途,我一再阻止了他倒酒的动作,我不顾礼节的把自己的杯子倒得很满,喝得又快又多。那些可恶的红酒仿佛眼泪的催化剂,害人在吃饭的时候依然要把墨镜戴上。我的心里充满了愧疚,那真是一顿糟糕的晚饭。饭店搞坏了食物,我搞坏了气氛。 他的话并不多,他只是一直在听我说。他假装没有看到我的泪水,他不会哄我,他更不会帮我把眼泪擦掉。他只是看着,听着。我知道,那些泪水可能会从他的心里流过。所以,我知道我是一个多么多么不懂事的女人。但是忍不住,镜子里的我再也没可能哭得如梨花带雨,只可能象被风雨肆虐过后的残花败柳。我其实并不悲伤,我只是伤感。 有什么样的爱情能够让人如此惨痛。我想,那些泪水不是因为我或他或爱情。那只是一种虚无。坐在西湖边的椅子上喝一杯茶,湖水依旧安静而幽黑。分手时的痛苦,难堪,厌倦,都是种激烈而短暂的感受,就好象猝死的青年人,终究会在记忆中被埋葬。而两个人在谈话中逐渐省略了一个又一个亲昵的称呼,慢慢的不再依偎在一起,最终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谈天说地,就好象一个如花美少女慢慢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的老妇人一样叫人看在眼里唏嘘而无奈。那些哭泣,那些喘息和叫喊,慢慢的平静下来了,就好象从来没有过一样。既然我们现在可以如此安详的坐在一起,那么我们曾经拥有过的喜欢与狂喜,激情与热爱,是不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呢。每每想到此处,总是感觉无尽的空虚与绝望。那么它们会在几十年以后打动我那颗千锤百炼油盐不进的苍老心灵吗。 可是,亲爱的,这依然是爱情。这是一种超越了爱情的爱情。如果不能拥有,那么唯一不能做的事情是不要忘记,如果不能拥有爱情,那么就要想办法超越爱情。你看,其实我做到了。我只是在为了那些虚无而哭泣。我对他兴致勃勃的讲着自己的故事,从辞职到稿费收入,从编辑们的故事讲到专栏的故事。我知道那些故事已经离他的生活十分遥远,而他对那样的生活也并没有一点儿兴趣。那个晚上我象一个真正的神经病一样喜怒无常。可是,那是我觉得值得骄傲的事情。我对他说,其实你知道吗,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你。我想,他可能并不了解我的意思。你看,我们的爱情故事结束以后,我们两个人天各一方的独自默默的生活着,偷偷的背着人进步成长。因为知道有他在远远的观望着,因为知道那是一个在意自己的人,所以要努力过得快乐,好好的生活。这段爱情都教会了我们趋利避害,好好的爱惜自己,不要叫关心自己的人失望。所以,其实我很努力我很勤奋。虽然他们不能够换成钱来计算我的成绩。但是,我终于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人生中无奈的事情那么多,连爱情有时都也许不是对等的,或者有时对等,慢慢它也会变得不对等,所以才会有那些伤痛,有那些惨烈,有那些谁也左右不了的命运?还有那么多的束缚和责任,还有命运的戏弄与嘲笑。我们说我们要在一起,就好象自己能够做主一样。我们自己能够做主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包括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爱自己爱的人,实现自己内心深处狂乱不羁的梦想。我们象一只只被焊在地面上的路灯,连发亮和熄灭的时间都是由别人来控制。我们要相亲相爱,我们想在一起,那又多么难。 其实,我依然是了解他的,就好象他了解我。我们只不过是不在一起了。就象那首歌唱的一样。我们变成了世上最熟悉的陌生人,只好各自曲折各自悲哀。我们交换着各自的梦想来实现。究其一生,我不可能象他一样变成一个敬业的工作狂,从早上八点到午夜时分一直泡在办公室里,我也不可能有那么旺盛的精力耐心涵养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与琐碎事务。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事业有成的人物。但是,我也不可能为了任何东西放弃自己内心狂野飞翔的自由。他,也不可能象我一样随时背着行李在某个城市到处流浪,不可能想哭就大声的哭想笑就稀里哗啦的乱笑。他不可能和我一样自由,因为要先考虑身上的重担和责任感。唉。其实我们都何尝有自由呢。只不过,我一直没有放弃努力。亲爱的,我们不能做主的事情真的太多了,所以我在想,在人的一生中,自己真正想做,而又能做到的时候,一定要试着去尝试,哪怕能做成一件,那么就不会再有悔恨。我不想到了最后只能耸着双肩轻描淡写的说一声很遗憾我没有尝试过。所以,我现在没有工作,每天靠敲击键盘打出一个个的字来换钱;所以,我依然愿意无怨无悔的试着一直爱他。哪怕,哪怕这个世界一片死寂,再也没有任何回应。亲爱的,你看,我真的已经超越爱情了。 当空虚的泪水流走以后,我知道一切会恢复平静。他在我意料之中的向我告辞。我安静的坐在车子里让他把我送回酒店。我想要一个临别的拥抱,我知道那里面其实充满了爱意,但是只能用礼节的形式表达出来。我有礼貌的亲吻他的脸,那依然是熟悉而温和的感觉和味道。这个男人,和我一样,我们其实只是两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但是,这段感情,使彼此不凡。爱情和高潮一样,都是极端个人的感觉,那是一种世界上除了自己再也无法体会到的独特感受,若真彼此深爱,那就如共同高潮一样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可是,我们又能要求怎么样的不凡?最终的结局还是一个最平凡的结果。结束了就是结束了,重逢并不能改变什么。时过境迁之后,所有的一切只需交给时间,让它去把一切抹平。不知道最终会不会有一天,我们象两个真正的陌生人一样瞠目以对,无言离开。每每想到此处,忧伤就如潮湿的雾气一样将我重重包围。凝结成一滴滴真正的眼泪。 这一次的相见又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我知道自己是无法再继续朝南方前进了。本来还想看富春山水温岭日出和泰顺廊桥,现在,我只能乖乖的买一张机票回到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什么也不想只是发呆。辗转一夜,看窗帘缝隙间黑的背景渐渐变浅慢慢亮起来,我知道也是该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了。灵隐的香我已经烧够了年头,等所有愿望终得实现的时候可能还会回来,但是现在,一切还要靠我们自己煎熬。 你看,我又回到北京了。坐在出租车上穿越这个自己熟悉的城市。其实我也根本不喜欢这个城市,它气候恶劣,庞大得没有人性。但是,我在这里成长。这是我的故乡和根基。我熟悉这里的一切,那些纵横的街道,那些鳞次栉比的店铺,那些同喝一条水长大的人们。我虽然不喜欢,但是它不会让我感觉不安。所以,在回来的出租车上,我终于懂得了他。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的思维陷入了混乱。我在前面写下的今天,其实已经是两天以前的事情了。这两天在北京的日子,黑白不分昼夜颠倒,抽了无数多的烟,闭上眼睛全是他的身影,无意识的哭泣,陷入虚妄。我们都不能再指望通过爱情得到救赎,但是为什么我依然心存冀望?回到家里打开电脑,看见一封EMAIL静静的躺在邮箱里等待阅读。他说,和你说一会儿话,希望你晚上回到北京打开电脑就能看到它。电话里他说,你的身体没事情吧,既没见到你回信也没见到你写博客。这两天以来,我一直陷入了对虚无的纠缠。记录下这些文字,只不过是要提醒自己,有些事情是确实发生过的。否则当我的记忆碎片渐渐模糊消散,那一切会变成一个永恒的迷题。总是这样,那些转瞬即逝的光阴,那些不能确定的命运,那些虚实不定的世事,都会让我感觉到莫名的焦虑和长久的忧伤。其实,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时候开始我早已经知道,此后的日子里,我永远也无法成为一个幸福的人。

忘掉他,忘掉他就可以不必再忍受 忘掉他就可以不必再痛苦 忘掉他,忘掉你没有的东西 忘掉别人有的东西 忘掉你失去和以后不能得到的东西 忘掉仇恨,忘掉屈辱,忘掉爱情 像犀牛忘掉草原,像水鸟忘掉湖泊 像地狱里的人忘掉天堂 像截肢的人忘掉自己曾快步如飞 像落叶忘掉风,像图拉忘掉母犀牛 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惟一的事 但是我决定不忘掉他 Ginger 发表于 2004-04-19 21:12 引用(Trackback0) 评论 她的这篇我看的也心里特别难过,其实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情感我完全没有经历过,但是彻彻底底被她的文章击中,甚至都不能一口气看完。 gtjane ( gtjane.blogone.net ) 发表于 2004-04-19 21:38 发表评论 最后更新 MBTI职业倾向测试 在你最美丽的时候遇见了谁 默默 又读 干煸大虾 奋斗一辈子,爱N个好男人 川藏线最新UPDATE 天津建卫600年 茶香一周年 十个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