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 :: 僧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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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的人间 不快乐,划不着 <<<连岳、阚军、沈宏非、CLASS | 首页 | 决心>>> 2003-09-01 读后 那天在天涯上看了一部小说,作者的ID叫做“爱情是一场痛”,小说的名字叫《蜉蝣之羽》,大约是想表达某些挣扎的徒劳无功。小说的女主角叫做喜雅,职业是一个做了七年的资深二奶。以极大的篇幅第一人称写这个故事,据说是自传类,其间穿插种种疼痛、酸楚、颓败、阴郁、宛转、自杀、同性恋等等。 以下是我给她回复的: 坦白的讲,从文字的角度看,《蜉蝣之羽》并不是一部好小说。判断一部小说是不是好很简单,就是想不想看下去。《蜉蝣之羽》看到一半我就不想看下去,看春树《长达半天的欢乐》,看到一半的时候也是这种感觉。但不可否认,作为对自己生活的回顾,或者执意要给自己的过往一个交代,也算不错但稍嫌冗长,而且如果出版的话,这段经历起码还能带来一定的金钱,也是有价值的。 我一直觉得,如果觉得自己的以往不够好,在心里会否定它,所以才会写出来,用以为过去的种种追加一些价值分量。文字是一个补丁,修正过去不平程序。不过,写二奶经历,是需要有些历练和豁达的,而我们亲爱的主人公喜雅却不够忘我,一副天辜地负伤痕累累的样子,不能象喜宝那样坦白承认自己要许多许多爱,如果没有,就要许多许多钱,哪怕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这样的喜雅在我们的广告里,叫做定位失误。 写二奶没有人能写得过亦舒,因为喜宝已经是大家见过的最可爱的二奶,她够可爱,是因为她够物质,同时够坦白。而且喜宝够痛,她够痛,是因为她从不说自己痛,一个人这一生注定要毫无意义(实际上每个人的一生都毫无意义,如果有人觉得有意义,就是毫无意义的意义),在勖存姿的桊养下,喜宝无所事事,为了打发时间,她学裱画,刻图章,还想学弹棉花,把日子过得毫无意义的充实,这样的宿命,强大得如同英雄陷泥潭,越努力,越失败,越挣扎,越深陷,喜宝毫无意义的充实着,毫无结果的努力着,到最后竟那样不计较的帮助勖聪恕,奇迹产生了,聪恕恢复了,但他归功于护士小周,连我们都为这个勇敢无畏的二奶抱不平了,但喜宝只是淡淡的笑过去。 你以为死亡、滥性、不着边际,颓废的活着才能显示生命空虚吗?不,生命本就是一场空虚,在这个前提下,积极才更显徒劳,你看,我们的喜宝有强大的坚强和强大的生命力,这强大的坚强和强大的生命力却抵不过更为虚空的命运。有的人安静的对抗,有的人躁郁的胁从,前者如亦舒笔下的喜宝,后者如你笔下的喜雅。你描述种种颓败的生活迹象,你以为哀莫大于心死?不,哀莫大于无心可死。 每每到这,我会想起目健连,佛的十大弟子之一,被誉为神通第一,也是第一个为佛教献生的人,他被外道暗算杀死。佛的信徒疑惑的问佛,既然目健连神通第一,为什么不运用神通躲避这场杀生之祸?佛平静的说,神通抵不过业力。佛的意思就是,你以为目健连不知道他会被外道所杀吗?你以为目健连真的不知道运用神通躲避吗?目健连早就证得了阿耨多三藐三菩提,还须得你来问这一句?可是目健连为什么还是要就死?在那背后深藏的更为强大的东西是什么? 所以,亦舒最最智慧的地方,是让勖存姿爱喜宝,而喜宝也爱上了他,既然有些前提是我们这些凡人抵抗不过的,就模糊它吧,让他们有爱,这是最后的阵地。这让我们看到了一向犀利平淡的亦舒那深藏的温暖和不忍。 现在,你明白大家都不够喜欢《蜉蝣之羽》里的喜雅的原因了吗,因为喜雅不够真性情,还因为你低估了看客的智力。我很难相信明生跟一个如此矫情的女人纠缠了七年,说好了用一样东西换另一样东西,届时一定后悔,还另有企图。喜雅的失败,因为你不够智慧,也不够善良,你连徒劳一下都舍不得花了心思和时间,另外你不够隐忍,你不能够对某些表相释怀,因此不能客观的去诠释你应该诠释的东西,却把一些无用的情感或怨愤宣泄得太淋漓。 如果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如你所说,把你经历的东西写出来,那么我觉得你两边不到头,对此对彼,都不能甘心,欲望太多太炙热。 有的网友说这篇东西象安妮宝贝,我觉得还不象,这篇东西在情感上不如安妮宝贝真挚,在技法上不如安妮宝贝纯熟。 还有的网友在回帖中说天涯这个坛子婊子太多。实际上,是因为这个世界上贱男太多,婊子才作为一种职业应运而生。但我不大喜欢那种想立牌坊的婊子,我觉得她们不够敬业,更不够自信,所以就很难坦荡和理所当然,这会让他们的躯体僵化,继而思想僵化,内里失去魅力,因而失去价值。要知道任何事情做到极致,就是价值。 之所以给你回这么长,是因为我实在有点羡慕你有时间写一篇这么长的东西,而且可以想象写得很辛苦,其间要想哪些不能够写出来破坏专一的二奶形象。我可不相信一个没有什么丰富物质收获的资深二奶长期在身体上专于一人;还要想哪些是要使劲写的,比如渲染喜雅对明生那足可铭刻一生的“爱情”。综上,可见你是个念旧的人,我们看客无所谓真实不真实,真的,这要看上不至于太糟糕。基于这一点,希望你能写得更好一些,特别是那种非常长的文章,对得起看客观众,这是写作者的责任,因为你说你的书是要出版的嘛。 另外,那天厚脸皮问我为什么喜欢春树,怎么说呢,春树真的是个孩子,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孩子都已经不象孩子了。譬如一个小孩子,他并不知道偷窃是犯罪的,他偷到一盒哈根达斯,他在那里津津有味的吃,他只知道味道很不错,管他什么偷不偷。后来他知道偷窃是有罪的,但并不因为这是偷来的就说不好吃了,这个问题小孩甚至觉得正是因为偷来的所以这东西更美味呢。 至于春树的小说则没有什么看头,无外乎就是性、毒品、自残等一些开始看起来酷后来想起来蠢的事情。这个小孩可能并不在乎千人骑的头衔,没准还乐在其中呢。我曾经说她勇敢,因为我觉得也许将来她想忘记这些事情的时候会有一个烙印在提醒她。回头一想,也无所谓,时间可以洗刷掉一切痕迹,只要她服食的软毒品不是特别过量,对身体的危害不至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另外,只要她在滥交的时候没被传染上HIV就可以。 这么聪明的一个小孩,只要她愿意回来,随时都可以懒洋洋的回到人间正道上。除非,已经无处回首。 seng 发表于 2003-09-01 19:23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发表评论 最后更新 强大 礼物 跑路小英雄 我爱两厢车 寻:环氧自流平镜面树脂地板厂商 一衣带水 相信他关心他 悲与喜 曾经的你 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