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谈爱国 :: 塞北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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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先知 没有沙 黄土 也 寂寞 <<<一个以色列人在联合国的演说 | 首页 | 短信泡沫>>> 2003-08-20 小谈爱国 在春秋战国里看到一篇帖子,看过之后颇为激愤,于是所作该文,驳之. [[center]b]小谈爱国 [/center] 该文看似理由充分,旁征博引,但观点不清,论据混乱,通篇用运举例论证,但有些例子很不恰当,或者不能支持论点,且时常还偷换概念. 破题:"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 "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 和"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并不是同等程度的断言.作者把爱国的义务视为祖国的镣铐.前者是一般的陈述,而后者是含有贬义.如果读者不加思索,轻易相信作者"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的立论,其实就受到更强烈的暗示作用"祖国是无形的镣铐",这种用心不知是有意设下的文字陷阱还是无心为之.我认为作者别有用心,他是想反过来利用这一断言:祖国是无形的镣铐吗?当然不是!(爱国人士的第一反应)那么好就同意: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给读者下套子啊)吧. 论点:看不太清楚作者的中心论点是什么.是"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还是"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一些分论点倒是可以确定:1."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2."爱国和人权是不可分离的".根据分论点我认为作者的论点应该是"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因为分论点还不足以支持后者.但老实说这两个论点也同样不能支撑前者!作者把自由和义务放在一起,但我必须澄清,自由和义务并不是截然相对的概念,与自由相反的是不自由,与义务相对的是权利,所以"是自由"与"不是义务"不能等同,作者必须同时论证这两层含义.但看看分论点,它们能支撑哪层含义?你自己用因果结构说说看:因为"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所以"爱国不是义务",两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爱国和人权是不可分离的",所以"爱国不是义务",晕怎么又扯上人权了@#$!@#$ 说到这里我根据该文,提出我的论点,以便和该文论点向驳:爱不爱国是个人的自由,但爱国是每个公民的道德义务.(至于是不是法律义务,我不知道,这得看法律规定)." 爱不爱国是个人的自由",道理很简单, 爱与不爱这种情感本身是个人的权利,没有人可以强迫你爱国,但如果你不爱国,就是没有履行社会对你要求的道德义务,所以我们可以鄙视你(^^). 爱国为什么是公民的道德义务?从"天赋人权"谈起. "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其实作者已经这么认为了.而我认为在现阶段,只能做到道德,法律,劳动面前人人平等.在占用资源方面(物质)方面本质上是不平等的,这个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会实现(^_^我信啊).(我想没必要讲人类社会形成的必要性了)你长这么大要吃要穿,这些是资源的具体化.这些东西如果是人人面前都平等的话,只有在原始社会存在过.在资源面前,我们讲的是劳动,是你为社会的付出.但是人并不是从出生就有劳动能力的(排除天才,超人,机器猫等),人需要生长,,以及受教育等等来形成自己的劳动能力,也就是要有很长的时间是只向社会所取,而不向社会付出的,这时,你的监护人代替你承担了你向社会的责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监护人其实是社会的具体化,因为社会组织的繁衍的需要,要求社会的个体承担这一责任.所以社会把你养大,社会形成道德约束,要求你热爱社会,在社会受到威胁时,共同出力,这是一种道德的义务.国家和社会不是一个概念.国家涉及到了政权,政治体制等概念.国家通过制定制度,体制,法律,规范等,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实现对物质资源的分配,同时抵御外地入侵,侵略其他国家以获得资源.这是政治学上国家的概念.在生活中,国家又是社会在时空的具体化.通过疆界来确定资源的归属,区别不同社会的地理范围.国家通过选择社会形态,劳动分配制度,经济制度,进行资源和劳动产品分配,保证个体的成长和存在,通过法律道德,约束调节社会成员的利益矛盾,通过对外掠夺,使社会成员享有更多的资源和劳动产品,同时也保护自己社会的资源不被掠夺.如果说国家保证其成员的生长,存在,更好的生活,那么个人就应该热爱这个国家,在国家为难(外敌入侵)时挺身而出.这种应该就是义务,但由于只是社会成员的非书面的准则,所以是道德范畴的义务. 到这里可以回答你很多问题. 1."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 条件是国家保证你没饿死,接受了教育,拥有劳动的技能,不会随便被人杀吊,你就应该热爱祖国. 2.关于爱因斯坦.我不是爱因斯坦,我无法了解他的感受,也许,它在爱国与爱世界时选择可爱世界,但你别忘了,爱因斯坦是犹太人.你说的这个例子又涉及到了民族问题.如果一个中华民族的科学家,当中国被外敌入侵时(比如说米国),跑了,造了一个"原元员子弹",投到中国,杀了他的七姑八姨,估计他不会享受爱因斯坦的待遇. 3. 关于海外华人.一句话,爱国的多,李宏智一类的少,香蕉人没有这个义务.他们移民,就说他们不爱国了? 4. 关于"阿猫阿狗",不是出生的问题,是谁保证你生存的问题.另外, 猪,狗等并不同于人类,猩猩,蜜蜂,他们不是社会性动物,和人类是不同的.不过狗倒是知道是主人养他,所以比较听主人的话,看家护院十分出色.不哆嗦了,否容易让你联系到中国人的奴性问题. 5."为什么我们要以国界,而不是以乡、以村、以家庭来作为划拨“热爱”的最高标准",说老实话,你都该爱.现在世界交流广泛,当人类面对外星人时,你就该爱地球了. 6.关于奴隶和奴隶主.他们间的斗争是阶级矛盾,是镇压与反镇压,奴隶胜利斗争的结果是自己成为奴隶主.但读读历史,当自己的国家被外来势力侵略时,他们是抵抗的主要力量,虽然领导者是奴隶主.封建社会中地主和农民也是如此.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也一样. 7.关于张献忠和吴三规.你在偷换概念了,政权和国家不是一个概念啊. 8.关于抵制国货,什么时候你见过我们砸过人家的店,我倒是想,不过有国家的法律保证了财产权,你应该感谢国家(所以你有义务热爱她). ..... ..... 后面的我不屑一顾了,因为有什么"人权",这个词我一直不懂.还搬出了鲁迅.不过我是无神论者,"天赋人权"是我理解不通的,天是什么?神?圣?耶稣?玉皇大帝?穆罕默德?太阳?宇宙?空气?人权是在国家的主权的存在下才通过国家保证的!你被人打了,你是去找警察叔叔还是去找天来体现你的人权? 原文: 【2003年8月10日星期日 21时49分53秒】

黄钟: 爱国是自由不是义务――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 黄钟 热爱自己的祖国不是无条件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爱因斯坦离开德国的合理性,也无法说明数千万海外的中国移民的生存选择的合理性。人出生在某个地方,和阿猫阿狗出生在某个地方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如果是一条狗在他的圈子里,老是遭欺侮,我们就会充满同情地说,怎么不赶紧跑啊!可是我们对人,难道就不能也是抱着这样的同情之心?如果仅仅因为出生在那里,就必须无条件地热爱它,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以国界,而不是以乡、以村、以家庭来作为划拨“热爱”的最高标准?谁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祖国不是无形的镣铐。 当奴隶在苦难中逃离家园时,谁有权利说,他们是背叛自己的祖国?有良知的人会说,他们只是为了逃避奴役和不幸。如果他们离开的自由,祖国就成了他们的牢狱。他们又无法反抗强暴,难道就只能任人宰割?如果他们只能得到和屠宰场的猪羊一样的命运,为什么他们要和屠夫一样热爱猪圈羊舍呢?憎恨人奴役人的国家绝不可以称为祖国。哪里有自由和人权,哪里才有祖国。 如果像张献忠那样,把四川人杀得“几无噍类”[1],当吴三桂的军队为满清效力时,四川人还会为张献忠卖命,抵抗外侮保卫大西国吗?面对大西国这样的国家,老百姓连逃命都惟恐来不及,哪里谈得上去爱它呢?除非热中于抽象的国家,否则一般百姓是巴不得他早点完蛋!此时你去抱怨人民不爱国?! 爱国和人权是不可分离的。如果不讲人权,爱国就蜕化成了爱统治者、爱政权。鲁迅说,中国人只有奴隶的时代和连做奴隶都不可得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国家可能很强大,但是却没有人,只有宰割的和被宰割的,只有奴才和主子之分。国家越强大,奴才越渺小。面对世界,只有合群的自大,敢对世界说不。对内,却是一向逆来顺受,被迫害了连声都不敢吱,还要说胳膊扭不过大腿。可作“亡我奴”,让国家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为所欲为。但决不作“亡国奴”。对岳飞、对袁崇焕们来说,他们的国在哪里呢?他们不想当亡国奴,但是他们在专制朝廷面前,都是不折不扣的亡我奴。爱国不过就是忠于一个主子的代名词罢了。没有人权,爱国主义就是有嘴皮无骨头的勾当。虽然没有跪在张三的面前,却跪在了李四的脚下。文化大革命中,这种现象得到了登峰造极的表现,那时,中国人有过围攻外国使馆的“英勇”,但面对史无前例的浩劫却没有多少人气壮如牛的说“不”……其实奴才是没有国的。因为受一个黄皮肤的人侮辱,就要忍气吞声;而受一个黄头发的人欺负,就要拼命。是何理由呢?一个人最需要的是敢于对一切奴役,无论它们是以何种名义,都能够坚决地说不。可有的人却认为是由于鸦片战争的爆发,历史才残酷地拐了个弯,“由此,文明古国步入被奴役,受耻辱的历史轨道。”[2] 古今中外不乏利用爱国的旗号来奴役自己同胞的例子,这和山大王没有什么不同:不让别人染指自己的势力范围,为的是自己能够在领地里为所欲为,并且美其名曰主权、内政。 比如,朱元璋的北伐檄文就说:“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显示是强烈的民族优越感。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以“雪中国之耻”的口号,认为“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在檄文里,蒙古、色目都不是华夏族类。[3]萧公权认为“此檄词旨激扬,实为二千年中创见之民族革命宣言,而亦中国最先表现之民族国家观念。”[4]在当时看来,中国只能是汉族的中国,不能由夷狄染指。蒙古人当政,就是“冠履倒置”。毋庸讳言,民族革命的色彩强烈,族权论者应该欢呼雀跃才是。不过檄文控诉元朝“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换了汉人统治又怎样?一样残暴--只要想想东厂、西厂、锦衣卫,想想仅胡惟庸案,就诛杀了一万五千人。 比如,著名的黑人领袖马库斯・加维在1920年出版的《世界黑人民族权利宣言》就宣布,“非洲属于黑人民族”。[5]难道除了对白人全部被赶出非洲,就别无选择了?按这个逻辑,南非的印度人、白人、混血儿们怎么办呢?加纳共和国总统恩克鲁玛说过:“在殖民主义的最后痕迹在非洲消灭以前,我们的任务没有结束,我们自己的安全也没有保障。”[6]这位被尊为非洲人民的“解放者”、“救世主”,被推举为加纳人民大会党“终身主席”的人,却将加纳弄的民不聊生! 1966年最后加纳人民大会党一党专制的政权被推翻,连他自己也被迫流亡几内亚。 再比如,扎伊尔自1967年起,就受蒙博托领导的人民革命运动一党统治,他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领袖。他也是世界上最富裕的人之一!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务卿克里斯托夫公开谴责他是“独裁者”、“窃权者”,认为“非洲的未来不是由蒙博托之流的腐败者来决定的”,表示美国决心对那些“违反民主、人权的黑暗角落”予以曝光,并进行制裁。难道国内指责蒙博托是“彻头彻尾的独裁者”、“吸血鬼”、“恶魔”以及一切“祸害的根源”的人,都是美帝国主义的走狗?[7] 而乌干达前独裁者阿明是个地地道道的黑人,可在他统治的八年(1971-1979)里,美丽富饶而又安定的乌干达,变成了人间地狱,至少有30万人惨遭杀戮,为了转移人民的视线和不满,煽动民族情绪,盲目排外。1972年下令驱逐所有的亚洲人,导致6万多亚洲人离去,造成经济萧条。[8]乌干达经济一片混乱,而他却挥霍无度,乘坐的轿车都是世界名牌,不是罗尔斯罗伊斯,就是兰吉罗弗等,对腐败放任不管。[9]对于屠杀国民,他的逻辑是:“在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有一些人要死,每一个国家要在法律和秩序上有所成就的话,总要有些牺牲品。”[10]对那些冤魂来说,最可怕的不是霸权主义、殖民主义,而是同胞阿明的监狱、酷刑和枪声。可他也会说,今天在乌干达每个人都是幸福的,不要相信犹太人和美国人的污秽报道。[11]只要是奴役和压迫,就是国耻,而不必看看奴役和压迫的国籍是什么!驱狼不是为了迎虎。 国际公约肯定了国际间迁徙的自由。中国也加入了相关的公约。 爱国不能否定一个人的自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在他的回忆录中写道:“我们小学课本上的封面是英国国旗,课本上对詹姆斯・沃尔夫少将、威廉・莱昂 ・麦肯齐、路易斯・约瑟夫・帕布诺、约翰・亚历山大・麦克唐纳爵士以及英王乔治五世说的都是好话。但是这些都挡不住美国好日子、惬意的工作和高得多的工资收入的诱惑。”“我就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只能限于爱一个国家,就像从前只能爱一个女人一样!”[12]他就是那种为人唾弃的惟恐自己不是美国人的家伙!既然我们鄙视这种离开母国,加入他国国籍的人,那那些进入我国的人,岂不是要像过去皇帝对待前朝的降臣那样,当贰臣看待?! 其实,很多事情只用爱不爱国去解释,是行不通的,而且响应者寥寥!民国十三年孙中山还在讲:“现在中国人的心理,对于本国银行都不信用,对于外国银行便非常信用。”在广东,“一般人民都情愿藏收外国纸币,不情愿收藏中国现银。”他认为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中国人愿意把中国的钱都交外国银行汇兑,愿多受损失,也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中国人愿把钱存到外国银行,也是中了外国经济压迫的毒。[13]古人讲的“反求诸己”,其实我们很少实践过。 也正因为这样抵制外国货,在中国这样的人口众多的国家,往往只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不是说中国人就特别地不爱国,而是有些人宣扬的“爱国主义”实际上违背人之常情。想想看,谁能做到时时恨洋货? 当然,我不是说不可以进行抵制外国货的宣传,但是,不能动辄把反对意见指责成卖国主义。1905年,因为美国虐待中国劳工,国内掀起了抵制美货的运动。用美国商品的人就会被骂为“媚美”、“败类”、“奸贼”、“公敌”。连一首儿歌都唱道:“大家不用美国货,全国儿童学了我,不怕美国枪炮多。使他货色无销路,工商无了行业做,不怕美人不讲和。”[14]辛辛苦苦用血汗钱开了一个小店,难道都将里面的美国货都烧了?一家老小,何以为生?洋鬼子没有对付住,自己的同胞倒被折腾的痛苦不堪。一身正气虽然可敬,却会弄的经济凋敝。这就是爱国?我怀疑。更何况中国作为落后国家,无论是在资金还是技术等领域,都需要其他国家的合作,岂能轻言抵制?眼前之意气,长远之利益,我们不能不谨慎权衡。除非我们能够完全自力更生又不落伍,那我们完全可以禁止一切外国产品,否则我们不用美国货,就要用日本货英国货。蚌鹬相争,渔翁得利。 注释: [1] 萧一山《清代史》第16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2]辛向阳 倪健中 主编《南北春秋》第262页,中国社会出版社1996年5月第2版 [3]吴晗《朱元璋传》第128-129页,三联书店1965年第1版 [4] 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第49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第1版 [5]陆庭恩 刘静《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91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6]《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146页 [7]见《非洲民族主义政党和政党制度》第267、287-288页 [8][澳大利亚]特雷弗・唐纳德《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译者的话”,范毓民卢宝康译,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1版 [9]《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6页 [10]《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14页 [11]《黑人希特勒--暴君阿明》第25页 [12][美]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思《我们时代的生活--加尔布雷思回忆录》第5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版 [13]孙中山《三民主义》第20-22页,岳麓书社2000年9月第1版 [14]杨玉圣《中国人的美国观--一个历史的考察》第40页 (学而思)(3/3/2002 2:58) kicool 发表于 2003-08-20 22:05 引用Trackback(0) | 编辑 评论 发表评论 最后更新 读<矛盾论> 昨夜思久,苦得一诗,释因明志 先知的下场 开启人文的思维 四仔也有自己的Blog了! 胡适三劝张学良 中国/日本: 对挑战的不同反应 自行车族成员的呐喊 今天9.18 胖子的论坛